众人才知这玻璃竟是兴平侯造出来的,顿时个个眼冒精光。
既然能造出来,那就意味着他们也能有机会用上这种神奇的玻璃。
神仙们用过的东西谁不稀罕?
这辈子做不成神仙,用一用神仙们用过的玻璃过过干瘾也不错啊!
就是不知兴平侯有没有如此大方,舍得将此等宝物割让。
众人皆是如此想着。
张彦和樊伉打的交道比较多,对樊伉的性子比较了解,又仗着樊伉刚来舞阳之时又与自己有换粮之情,抢先开口道:”说来让兴平侯见笑了,想我张彦也算见过世面,稀世珍宝见过无数,竟从未见过如此剔透闪亮之物。张彦在此厚着脸皮向兴平侯讨个人情,愿以千石粮换兴平侯手中一块玻璃,一偿夙愿。“
此言一出,胥珲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他就知道,以兴平侯的性子,如此大费周章建这什么仙宫,还特地邀人过府欣赏,肯定别有所图。
千石粮换一块玻璃!
这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姬氏姜氏等人此时也纷纷反应过来,心中暗骂张彦狡猾抢了先,于是纷纷语气诚恳地表示,愿以重金求兴平侯割爱,换取一块玻璃,让他们也能见识一下神仙们的世界。
胥珲木着脸听着众人争先恐后言辞恳切地用重金相求樊伉手中的玻璃,心中略一盘算,就这片刻的功夫,兴平侯至少有万石粮的进帐。
什么?
你说这是在行商贾事?
如此宝物,千金难求,谁肯相让?
没见别人都是求着希望兴平侯割爱么?
别说旁人,便是胥珲自己都觉得兴平侯吃了大亏,碍着人情不好拒绝。
若非他囊中羞涩,需要救济的家人又多,不然也狠下心舍了千石粮换这样一块玻璃。
因为实在是太美了,着实让人挪不开眼。
总而言之,这一次仙宫鉴赏会最后宾主尽欢,樊伉收获了无数粮食,照着张彦等人的态度来看,未来极有可能收获更多的粮食,而张彦等人也得偿夙愿。
修仙不成,有机会接触到神仙世界里的东西,也算是近距离接触了一回神仙。
女眷们也没有空手而归,每人皆得了一支玻璃首饰,然而并不满足,纷纷打定主意回去后找自家夫郎撒撒娇,和兴平侯多换几样这样漂亮的首饰。
张彦等人告辞离去之后,樊伉忍不住插腰仰天狂笑。
”哈哈哈,老子终于要发财了。“
尼玛的,这些人平日里鬼精鬼精的,哭起穷来一个比一个惨,没想到一块玻璃就让他们现出了原形。
看这回不坑死他们!
第95章
托了张彦他们这群二傻子的福,樊伉今年的岁首过得很舒坦。
一千石粮一块的玻璃,成本只是一堆石头砂子,对樊伉而言完全就是无本万利的买卖,而且还卖得特别好。
因为整个大汉朝就此一家别无分号,想要给自家窗子装上亮闪闪漂亮的玻璃片,就得找他,着实让他赚了不少。
然而,他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种六千亩地,一年到头才不过收两万石,二十块玻璃就卖出来了,便深深为天下农夫不值。
如此高的价格,注定了玻璃只能走少而精的高端路线,不然如果遍地都是玻璃制品,樊伉估计张彦他们肯定要炸。
等到第一批订购的玻璃出来,也到了九月中旬,马上就是岁首了。
秦始皇历法以孟冬之月为岁首,与后世稍有区别。
对樊伉而言,不过就是过春节的日子往前挪了两个月,意思是一样的。
辛苦了一整年,田地里的收成加上玻璃作坊的收益,足够他们这几百号人好几年不愁吃喝,樊伉便想热热闹闹地过一个岁首,好好犒劳一下这些舍弃了长安平稳安定生活,不远千里跟随他来到舞阳的人们。
再说了,不管有钱没钱,过年总要有点过年的气氛不是?
庄子里的人忙着准备过岁首的东西,到处都是一片叮叮当当的声响,樊伉便是再想赖床,在一片如同工地般嘈杂的环境中便是死人也睡不着,无名兄每天还掐着点叫他起床,督促他去锻炼习武。
刚开始的时候,樊伉还十分抗拒,因为实在辛苦,坚持几天后,情形方才好些。
他也知道在这个全民皆兵的年代,有着一副强健的体魄显得十分重要,不说别的,匈奴人若是打进来,杀不了匈奴,至少要跑得掉不给人拖后腿才行。
正是因为怀抱着这样的觉悟,樊伉才坚持下来。
别的效果没见着,但饭量见涨倒是真的。
别人都是一日两顿,他一日三餐不算,晚上还要捎带宵夜才行。
顶着深秋的冷风刚在外面跑了几圈,直到身上开始冒热气了,樊伉才停下来。路过校场的时候刚好看到无名练功完毕,于是招呼他一起回去吃早食。
院子门口,掐着点过来的乘光手里拎着食盒,站在廊下正和一个圆脸的侍女说话,也不知乘光说了句什么,惹得那侍女笑得花枝乱颤,一边抛着媚眼一边笑着跑走了。
樊伉:“……”
他记得乘光今年才十六岁吧,比无名兄还小一岁呢!
这么小就知道撩妹了,这年头的人真早熟啊!
樊伉默默地感慨着,回想起自己当初十六岁的时候,正奋斗在高中的题海中,被繁重的课程压榨得连睡觉的时候都没有,哪里还有那个精力去撩妹。
无名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乘光年纪不算小了,郎君怎么打算的?”
樊伉说:“什么打算?这么点年纪,别的也做不了,放在跟前好好培养两年,等到年纪大一点,办事沉稳老靠,又或是学了一技之长,就和阿琅一样放去外面做事啊。”
无名一听就知道他没明白自己的意思,提醒他:“他这个年纪若是有相好的小娘,也该成亲了。”
樊伉:“……”
“十六岁太小了吧?身量都没长成,这么早成亲,对身体不好吧。”樊伉心想,做个贵族还挺多事的,连家中下仆们的婚姻大事都要操心,真是一点儿也不省心。
无名看着他,淡嘲道:“郎君知道的倒是挺多的。”
樊伉没听出来他语气里的嘲讽之意,觉得无名兄方才提醒的有道理。
用过早食,樊伉特地吩咐乘光道:“你去问问,庄子里但凡年过弱冠的男子,桃李年华的女子,未曾嫁娶的都有多少?若是彼此有心仪之人也列个名单。”
乘光应了声喏退了下去。
樊伉撑着下巴,目光上上下下朝着无名溜了一圈,脸上挂着一抹坏笑。
无名捏着杯子不为所动,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方才抬起眼皮,给了他一个“你又想干什么”的眼神。
樊伉一把将杯子夺了过来:“少喝点啊!年纪轻轻的怎么跟个酒鬼一样,对身体不好!”
无名也不生气,樊伉不让他喝,他便真不喝了,拨弄着杯底,神情甚是无聊。
“郎君呢?郎君也不小了,再过两年可以成样了,郎君想过将来想娶什么样的小娘?”
樊伉微愣,没想到无名兄居然突然把话题带到他身上。
他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摇头说:“我这辈子都不会成亲的。”
“为何?”
樊伉揉了揉脸,心想因为他是个性别男爱好男的死玻璃嘛!
话说汉朝似乎挺好男风的。
“因为我有癫疾啊!这东西会遗传的,要是成亲生子,传给后代就不好了。”樊伉思来想去,觉得这个理由最科学最合理。
现代人结婚还会做婚检,为的就是怕有什么遗传病,结婚后再生个有病的孩子,害人害己。
无名有些不以为然:“生一个怕孩子有病,就多生几个,只要有一个健康的继承你的爵位就够了。”
“话不能这么说。”樊伉觉得有必要好好给无名兄解释一下优生优育在遗传学上的重要意义,“就算我将来成亲生下一个看起来很健康的孩子,即便他终身未曾发作过癫疾,他也有可能是携带者,也可能将这个疾病遗传给后代子嗣。子传孙,孙再传子,如此下去,无名兄你想,这天下得癫疾之人会多出多少?”
无名微顿,眉头轻蹙:“还有这个说法?”
“那是自然。”樊伉想着古代还有一个喜欢老表开亲亲上加亲的陋习,不免多说一句,“三代以内具有旁直系血亲的人,患同一种疾病的可能性会比较大,最好不要成亲。所以无名兄以后若是想要成亲生子,千万别和什么堂妹表妹成亲,容易生出有缺陷的后代。”
无名脸色一黑,没好气地道,“就你懂得多!”
“因为我说的都是真的啊!”樊伉不服气地道,“不信你去问问,那些娶表妹嫁表哥的,生下来的孩子智障的特别多。”
他以前有个邻居就是老表开亲,生的女儿是个智障,十八岁的大姑娘还跟个五六岁的孩子似的,学也上不了,家里大人成天愁眉苦脸的,最后那家的男主人大约是受不了,离婚走了,留下女主人一个人抚养弱智的成年女儿,别提多操心了。
无名赶紧在话题歪到楼兰国之前打住,他抬起眼睛平静地说:“郎君放心罢,我不会成亲的。”
“为何?”樊伉纳闷了。
他不成亲是因为他爱好男,再者身为一个现代人,学的是马克思唯物主义世界观,信奉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只管身前事,死后哪怕洪水滔天也不在乎。
但无名兄不同啊!
他是个正经的古人,古人不都担心死后无人继承香火么?
无名低头看着他,脸色变得稍微好了一点,透过剔透的玻璃窗子看到去而复返的乘光道:“郎君不成亲,我便也不成亲,陪着郎君罢。”
听他这么说,樊伉只当他少年心性,并没有当真,正想要笑侃他两句,却见乘光推门而入,只得作罢。
乘光回道:“当初从长安城一路跟随郎君来舞阳者共三百零七人,其中青壮男丁一百零六人,正值壮年未曾成亲的男丁八十九人,婆子使女五十三人,年满十八还未曾嫁人的女娘十七人,另有虽曾嫁娶,但夫死寡居又或与夫绝婚者二十四人。”
樊伉微感诧异:“这么快?”
他以为至少得要两三天的功夫才能问得明白的,毕竟也有好几百口人。
乘光微郝:“这些阿沅姊姊事前都有留意,所以一问便知,我还听说盐场晒盐的王长子和厨房的曹媪私下颇为亲厚……”
樊伉不由挑眉。
这个阿沅比他想的还要有才。
身为他的内务大管家,如今更兼管着蚕室,居然比他这个主人还要更清楚庄子里的人和事,可比他细心周到许多。
说来惭愧,庄子里有许多人他到现在还和名字对不上号,虽然说这个年头的庶民很多都不兴取名字,所以同名的人太多,容易搞混淆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就他所知,叫王长子的他们庄子里至少有三个,若是乘光不特地提起是盐场晒盐的那个,他多半会以为是帮着闳翁做木工活的那个,因为那个他最熟。
樊伉略一思忖,觉得形势有点严峻。
当初他嫌麻烦,所以来舞阳的时候带的侍女不多,所以造成了现在庄子里严重阳盛阴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