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等他兴奋地说明新配出来的刀伤药效果时,樊伉只是挥一挥手,不以为意地道:“既然如此有效,那就多配一点,以后庄子里有人受了伤,好歹也有药可医。”
哈?
就这样?
郎君态度如此平静,老侍医激动的心情就像大冬天被人从头到脚淋了盆冰水一般,满腔热情被浇了个透心凉。
兴许是郎君早已知晓药方的效果,所以见怪不怪了吧。毕竟郎君可是连神仙用来装饰窗子的玻璃都能造出来的人呢!
侍医如此想道,继而想到自己最在意的药方问题,还是咬咬牙问出了口。
“那……药方呢?”
樊伉有点莫名其妙:“药方不是给你了吗?难道你新配的刀伤药不是照着药方配出来的?”
“不不不,新的刀伤药完全就是照着郎君给出的药方配出来的,步骤都未曾错一点。”这可是大事,老侍医不敢居功,老实回答。
若是以他的水平,兴许到他死的那天也琢磨不出这么好的药方,这样的谎言他可不敢乱说。
“那不就是了,你还问药方做什么?”
老侍医想了许多可能会有结果,甚至连拔舌剜眼的后果都想好,唯独没想到樊伉的态度居然如此的轻描淡写。
是郎君不知道这药方所代表的意义吗?
“老奴是想说,老奴看了郎君的配方,还记在了脑海里,便是想忘都忘不了,郎君若是怕老奴将药方泄露出去……”
“哦——”樊伉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你是说这个呀,本来就是我让你看的呀,再说这个药方我早就给阿翁舅舅和皇后殿下各送了一份,现在军中只怕早就已经开始研究配制了。”
樊伉说到这里,才终于回味过来老侍医的意图,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就算药方真的泄露出去,你也不是最有嫌疑的那一个。放心罢,既然是我给你看的东西就不怕你泄露出去。”
老侍医终于听明白樊伉的意思,顿时喜不自禁,弯腰对着樊伉深深地鞠了一躬,激动得话都不会说了:“老奴——老奴多谢郎君的恩典,郎君的恩德,老奴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老奴——”
郎君都如此说了就是允许他以后可以使用这个药方的意思,这样的药方对于一个医者来说不啻于一笔天大的财富。
老侍医跟走在路上捡到一坨金子一般,一脸梦幻地出去了,留下樊伉在屋子里哭笑不得。
他虽然爱财,但有两样财路他是不愿意沾手的,一种是死人的财富,还有一种就是国难财。
相比起药方能带给他的财富,他更愿意将这当成是能够启发大汉朝医学领域,尤其是外伤行业的一块敲门砖。
他相信如果药方流传出去,让更多的医者接触到这个药方,那些聪明而又有经验的医者们会围绕这个药方研究开发出更多行之有效的药方来。
他从来就不怀疑古老的华夏民族的人们在这上面的智慧,他们有时候欠缺的仅令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而且他对于匠人们这种敝帚自珍的陋习是非常不赞同的。
一个人的智慧到底有限,任何科学文明都是在总结积累无数前人和同辈人的经验知识后不断进步的,若是人人都像这样把自己的知识技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学了去,因此固步自封,谈何进步?
现代人但凡研究出点什么,都会迫不及待地在权威报刊上发表,或是着书立说,申请专利,同个领域之间的专家还会经常聚在一起开这样那样的研讨会,大家共同探讨集思广益共同进步,这就很好。
当然,樊伉承认现代会有这样开明的研究环境,跟健全的知识文明专权是分不开的。
正因为全世界的人都尊重支持保护个人的发明创造,并且还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发明者的权益,社会科技领域才会呈出那般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一点在如今的大汉朝来说根本做不到。
若是没有实力,即便普通人真发明创造出了点什么,不藏着掖着很有可能就是被人巧取豪夺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场。
他希望将来有一天,大汉朝的匠人们像后世的专家技工们能够挺起胸抬起头,骄傲地跟人介绍。
“你看,这个什么什么东西是我发明创造的,皇帝陛下还奖励了我。”
那才是他理想中的社会形态。
第102章
冬去春来,冰雪融化,大地回春,等沉寂了一冬的世界仿佛一夜之间自沉睡中苏醒过来。
等到满天满地油菜花开的时候,前线的战报传来,代王听闻匈奴大举侵扰,弃国南逃,幸好陛下洞悉先机,事先留了临武侯驻守代地,率部迎击匈奴和韩王信大军,才不至于让代地落入匈奴之手。
樊伉听到前线传来的消息时,也是哑然无语。
纵然以前他就听说过刘邦的这个兄长毫无才能,但他怎么都没有料到这位代王居然无能到这个地步。
外族入侵,他身为镇守一方的诸侯王,不思抵御外侵,反而弃一国百姓于不顾,率先逃跑,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樊伉更加担心如今身在代国的樊哙的安危。
有这么个拖后腿的国主,还不知他阿翁会如何左右为难。
这刘家人就是个坑,还是个万年难填的陨石坑。
樊伉默默地细数了一下刘家的巨坑,叹了口气,认命地继续为这个注定要把自己咔嚓的刘氏王朝卖命赚钱种粮食去了。
前不久长安也来信,他的皇后姨母担忧他的安危,言道他舞阳种地已经颇有成效,前来舞阳的目的已经达到,让他早日回京。
一个关内侯在不是自己的食邑大肆购田置地,说出去委实不太好听。
樊伉估计今年他就能回长安,他要在回长安之前把这里的事情全都安排好,要不然回去之后他想再过来就不容易了。
好不容易开出六千亩地,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造水车磨坊,将当初一个荒废的园子建成如今这片世外桃源般的庄子,若非局势迫人,樊伉觉得就在这庄子里种田烧玻璃,当个闲散农夫也不错。
红薯种早已育下,这日樊伉正准备去苗床看看红薯出苗的情况,忽听外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偶尔还夹杂着几声不耐烦的驴叫声。
“快,拦住它!别惊扰了郎君!”
“这怎么突然就发狂了呢?”
“哎哟——”
樊伉走出院子,看到外面一群人追着一头暴躁的驴子到处乱跑。那驴子东奔西窜,时不时踹人一脚,异常灵活。
许是被追得急了,老驴竟一头朝着樊伉冲了过来,扬着驴子直奔樊伉的面门就踹了过去——
樊伉:“?!!”
卧曹!
这么危险?!
樊伉吓得都不知道往哪儿躲,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心想完了他估计要被踹得满脸开花了。
一秒、两秒、三秒……
想象中的疼痛感并没有如期来临,院中一片惊呼声,樊伉犹犹豫豫地睁开眼睛,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他面前。无名兄一手拎着一个木桶,另一只手则拽着缰绳,只凭一股蛮力硬生生将驴驴子拖离原地,救了樊伉的小命。
一名健仆连忙上前,接过缰绳使劲将驴子拉离院子。
“这是怎么回事?”无名满脸冷漠,目光往四周一扫,众人俱都低下头去,大气也不敢出。
樊家庄的人都知道郎君为人宽厚脾气好,但无名公子却不是那么好脾性的,又因为樊伉素来与无名亲厚,所以庄中众人也把无名视为半个主子,不敢轻怠。
“郎君,无名公子,近日这老驴颇为焦躁,想是发情了,本来着人日夜看守,不想今日却不知为何跑了出来,还惊扰了郎君——”
无名重重地“咳”了一声,那人自知失言,立即噤声。
樊伉微感诧异:“发情了?可有相配的健壮公驴?”
“……”无名面色一黑,“这不是郎君该过问的事。”
“怎么不该过问了?”樊伉满头黑线,虽然他这个身体才十几岁,可他心理年龄都翻倍了,该懂的不该懂的都知道了,有什么好忌讳的。
他家里牛多,驴子只有这一匹,还是从栎阳带过来的,樊伉出行也多半是靠它,对它很是有些感情,听闻它发情了,忙道:“去附近打探打探,谁家有公驴的,借过来让它配个种,或者马也可以,只要它看得顺眼就行。”
动物发情也不是随便挑一只就能交配的,人家也是有自己的审美的,若是不喜欢性格温驯的母驴暴起来,也能把公驴踢跑。
庄中下仆连忙去往附近村镇,寻找合适的公驴或者公……马。
虽然从未听说过驴和马还能交配的,但既然郎君这样说了,那必然也是可以的……吧。
樊伉倒是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都怪他没有提前安排好,此时也只能随便凑和了。
无名把木桶放下,臭着一张脸摸樊伉的脸,摸完脸又摸后脑勺,摸完后脑勺又摸胳膊腿。
“郎君可有受伤?”
樊伉一脸哭笑不得:“那驴蹄子离我还有半米远呢!”
无名检查完,确定他没有受伤,眉头依然没有松开:“郎君的院子居然让一头驴子冲了进来,还差点伤到郎君,简直岂有此理!那些护卫在干什么?”
说到这个樊伉就有些心虚。
他本来就比较注重隐私,再加上身怀系统,即使这个系统别人看不见,但樊伉还是很小心,所以他院子伺侯的人很少,除了乘光还有两个在门口伺侯的,再无旁人。
如今想来确实还是太大意了些。
“那不是因为有无名兄在嘛。”樊伉有些心虚地道,“再说今天的事情也是意外。”
“明日我去找王回将军,与他说一声,让他调几个稳重的健仆过来护卫郎君。”
“这个再说吧。”樊伉的地盘意识有点严重,其实不太喜欢自己的住处有太多人守着,他敷衍地说了一声,眼睛一转,看到地上的木桶,好奇地道,“你带回来的?这里头是什么?”
无名脸色这才高兴起来,将木桶盖揭开,樊伉伸脑袋一瞧,顿时乐了。
里头居然是块野蜂脾,大约是今年附近油菜花足,蜜蜂采够了花粉,里头贮藏的蜂蜜都快要流出来了。
“你怎么摘了个蜂脾回来?”樊伉笑着道,“没被蜜蜂扎个满头包?”
无名面带得意,像个得了什么好东西的小孩儿一般从怀里摸出一截干枯的草,说:“拿这个一熏就行了。”
蜜蜂怕烟,烟一熏就会离巢乱飞,这个时候再割蜜比较安全。
无名兄做得更绝,居然把人家的老巢都带回来了。
“郎君这几日有些春咳,兑点蜜水喝会好一点。”无名将木桶盖上,准备让人将蜂脾中的蜜取出来。
樊伉顿时高兴地道:“哎呀,还是无名兄最好。都怪我去年太忙了,忘了这回事,不然做几个蜂桶收几罐蜜自己吃也好。”
无名一听,立刻上心了:“这个蜂桶怎么做的?”
樊伉兴致勃勃地道:“那个有空我再和你说,今天先把里头的蜜摇出来。”
蜂脾里本来还有许多子蜂幼虫,不过被无名兄这么一路拎回来,里头的幼虫早就死了,有点可惜。
樊伉吩咐人取来干净的陶罐和纱布,用纱布覆住蜂脾,将蜂巢里的蜂蜜过滤出来,居然有不少。
估计里头贮藏的多半是油菜花蜜,所以蜜有点稀,樊伉拿筷子沾了点尝了尝,嗯,正宗的野生蜂蜜,味道极好。
今天的晚食多了一道蜜汁鸡翅。
冷漠的无名兄对这种甜甜的食物向来十分喜爱,一盘鸡翅樊伉只略尝了块,其余的全被无名兄扫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