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地方与羌人接壤,人烟稀少,环境险恶,樊伉前往汶山养马在吕媭看来等同于流放。
她的儿子对汉室忠心耿耿,前不久还散尽家财为边关将士筹措粮秣,这等功劳没有奖励不说,还将他流放至汶山,委实过份。
“我不是说了去养马吗?要说养马陇西武威那边更合适,可距离匈奴太近不安全,所以陛下才让我去汶山,好歹距离阿翁的驻地较近,有什么事阿翁也能及时回援。”樊伉安慰她说,“阿母你就别担心了,过几年等我养出战马,一定挑一匹最漂亮跑得最快的给阿母当礼物。”
“我又不领兵打仗,要战马做什么?”吕媭不高兴,“我只想你好好地留在长安城,将来娶妻生子我和你阿翁也就放心了。”
但樊伉心意已决,丝毫不为所动。
“陛下和太后都已下旨,开春路面化冻,我就要带着人前往汶山,阿母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若是一切顺利,不出十年我就能回京了。”这回樊伉没有像以往那样胡乱哄他阿母,反而仔细向她阐述此行的理由。
“阿母可还记得几年前朝中有人曾向先皇上谏与匈奴和亲之策么?”
当年刘敬献计于先皇,欲以长公主与匈奴冒顿和亲,以解汉室之危,樊伉于大殿之上辩得刘敬羞愤欲死,吕媭当然记得。
“刘敬不过就是个跳梁小丑,你又何必自降身份与他计较。”吕媭不以为然。
“我没与他计较。”樊伉说,“可是因为我的缘故,和亲之议到底没成,匈奴每年照旧南下劫掠,周太尉如今还领兵驻守在雁门,虽然朝中诸公都明白,和亲之策对我大汉而言百弊而无一利,但难保没有几个蠢人会责怪于我,认为如今汉室与匈奴争战不休的局面乃是我一手造成的,我若不做出点成绩,日后汉军与匈奴对阵,一旦汉军有所败绩,恐有心人把这罪名栽在我头上,令陛下和太后为难。”
“呸!”吕媭怒道,“匈奴狼子野心,想一统西域诸国,成为草原霸主,打仗就得有钱有人,草原穷苦,钱从哪儿来粮秣从哪儿来?他们又不种地,当然只能抢我们的了。以为嫁个公主过去,就不抢我们了?做梦!”
看看!
连他阿母都能想明白的事,偏生那么多大佬们还看不破,一心在那自欺欺人。
当然,也许更大的可能只是他们善于揣测君心,看破不说破罢了。
彼时距离开春也不过三两月有余,此去汶山不比当年他去舞阳,时日长久,京中许多事情他都要安排好方可,尚未离京,樊伉已经彻底忙碌起来。
张良为了避免功高震主,几年前就已避世不出,还是后来樊伉用一副精心打磨的放大镜和一本自编的山川游记请得他出山时常来书院讲学。
这位大佬的治世才华可比樊伉这个半调子强多了,这两年培养出了不少优秀的好苗子。
有张良坐镇书院,他是丝毫不担心的,相比之下作坊园的安排反而要麻烦许多,实在是他的产业太多且太复杂,光是玻璃作坊就有平板玻璃,玻璃制品,还有光学玻璃这几块。
光学玻璃对制造环境要求严格,樊伉打算就留在长安继续让他们慢慢研究,他自己带上一批匠人去汶山继续烧玻璃就行了。
纸坊和印刷局的日常事务闳乐就能自行处理,吕媭有空的时候过去瞅两眼,防着别人捣乱挖墙角就行了。
其他的诸如酒坊煤矿之类的因为吕雉也有份,他倒是不必操心,吕雉肯定会安排合适的人打理。
其他的吕媭自己就能处理,倒是不必他担心。
吕媭嘴上抱怨个不停,明白樊伉必须离京后终于死心了,开始帮着一起收拾准备他离京的行李。
日子就在忙碌中一天天过去,三个月的时间一闪而逝,等到外面冰雪化冻,草木吐出新芽,春天来临了。
第171章
汶山始源于岷江,古属冉駹部落,春秋战国时西北羌部南迁,秦于此置湔氐道,始有建制,历来便为羌人的聚居地。
境内山峦连绵起伏,群峰挺拔峻秀,溪河纵横交错,密林深邃幽静,风光优美。
换言之,这里基本还处于未开发状态,森林原始,莽山林立,除了迁居于此半牧半农的西戎牧羊人,少见他族之人。
而今,将将入夏,岷山这个沉寂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古老大地上迎来了数年来除当年南迁的羌人之外的第二支外族队伍。
这是一支近千人的队伍,领头两百甲士开道,队伍中间则是推着牛车运送辎重的民夫,队伍的末端也是两百甲士。
这支队伍里最吸引人的既非那些穿戴整齐孔武有力的甲士,也非那一车车满载粮秣的牛车,而是走在车队中间的一只奇兽。
岷山群峦迭嶂,栖息于山中的兽类不少,狼、罴、甚至杜洞尕都非罕见,却从未见过如此怪异奇特的兽。
那兽大约六尺多高,浑身青皮,并无毛发覆盖。脑袋不大,眼睛圆溜溜的,不大的鼻子底下是一张硕大的血盆大嘴,露出满口尖利的獠牙,面相十分凶恶。
它的前肢十分短小,行走时缩在胸口,只靠着两条强壮有力的下肢像人一样直立行走着。
奇兽的背上还坐着一名年轻的骑士,面容英俊,表情冷漠。他手挽缰绳,控制着奇兽一直不紧不慢地走在队伍当中一辆不起眼的牛车边上,仿佛在护卫着坐在车里的人似的。
不消说,这一支千人队伍便是宁可与吕媭闹翻也要当个不孝子执意要离开长安放羊的樊伉了。
彼时日暮西斜,天空被夕阳的余辉染得如同浸了血一般殷红。
在夜晚的密林之中行军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领头的甲士抬头望了望天色,停止了行军,并派遣了一名小兵去回禀樊伉,准备扎营休整。
直接带着千人之队莽进一片外族人的聚居之地是不明智的,离开长安城之前,樊伉就把能收集到的汉朝舆图全都仔仔细细地察看过了,尽可能地制定了周密的计划与部署,这才带着足够的物资和人手启程。
即使如此,他也没有贸贸然就闯入汶山这片古老大地,而是先入蜀地拜见了在此地驻守的樊哙,由樊哙先派部将率领一支先遣军前往汶山打探,开辟路线,建立营地。
待得先遣部队扎营安顿下来,樊伉这才率领带来的民夫和匠人在樊哙的贴身随扈武阜的护送下沿着先遣军的路线入汶山。
知道此次远行艰险重重,又深知武阜颇得樊哙信任,樊伉没有仗着身份胡乱发号施令,一应事务皆听从武阜安排,并不挑事,两人倒也相处愉快。
武阜使人告知就地扎营,樊伉也不多问,只让武阜自行安排,他们照做便是。
说实话,樊伉如此配合行军安排,着实让武阜松了口气,一面吩咐部将埋火造饭,又派了另一支小队前去四周探查,排除危险。
虽说先遣军早已排查掉路上的危险,并为他们开辟出一条能够行走的山路,但他们这一行人大多都是些民夫匠人,真正能披甲杀敌者不过三百人,同行之中又有少郎君,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无名也是如此想法,这一路上几乎和樊伉寸步不离,时刻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生怕心爱的小郎君遭遇什么危险。
如此昼行夜宿,他们一路沿着岷江前行了五日,最后在一片河谷地带停了下来。
这片河谷靠近一座雪山脚下,岷江的支流平缓地流淌着,漫山遍野的草甸野花争先怒放,活泼的牛羚在山涧跳跃奔走,河谷的西侧平地上早已扎起了大大小小的帐篷,早先来探路的先遣军在此建立了简易的营地,此时正在生火造饭,营地上空冒出缕缕炊烟。
这便是先遣军精心为小郎君挑选的牧马营地。
往西是一片一望远际的大草原,往东是水流急湍的岷水支流,往北是迭嶂起伏的群山,往东南两百多公里就是樊哙领兵驻守之地,安全上也有保障。
武阜领着部将花了大半个月时间帮助樊伉安顿下来,又留下五百甲士护卫小郎君的安全,这才带着跟随小郎君而来的几十医护返回驻地,向大将军樊哙回禀此行的经过。
小郎君的刀伤药是好的,小郎君的望远筒也是好的,甚至小郎君即将要驯养的战马肯定也是好的,但是放牧——
还是交给小郎君吧。
樊伉来时带了将近七百民夫和匠人,两百甲士,再加上武阜留下的五百甲士,这个小小的营地就有将近一千五百人,勉强称得上一个小部落。
若是旁的人,带着这一千多人口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开疆辟土,光是一千多人口的吃喝都要愁死,可樊伉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粮食和御寒用的毛皮,保证营地的基本生存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但樊伉是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尽管如此,他还是让人在黑水边上开辟了数百亩田地出来,种上粮食,万一以后和巨魔兄的交易或是庄园系统出了问题,他们这一千多号人也不至于饿死。
安顿下来之后,他就带着有经验的牧人漫山遍野地去套野马。
论起战马,阿拉伯马和印度卷耳马都名声在外,但因为地域原因这两种马以现在的樊伉而言都难以获取,而且这两种马都是温血马,皆不耐寒,并不适应汉朝的地理气候,相反匈奴人用的蒙古马虽然其貌不扬,骑乘体验略差,但吃苦耐劳,生命力顽强,体魄强健,是最适应在寒冷地带上作战的军马,并不比其他的名贵马种差。
来汶山之前,驻守雁门的周勃想方设法从匈奴手里夺取了几匹未阉割的蒙古马给他,这几匹马如今也被他带到汶山,被当成种马精心伺侯着,等到合适的时机再进行配种繁育,如果能和巨魔兄卖给他的战马看得上眼就更好了,说不定能培育出更优质量的良马。
汶山的日子比起长安时自然是艰苦的,这边气候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饮食也不习惯,刚开始的那几个月樊伉很是吃了些苦,整个人肉眼可见地迅速消瘦下去,无名成日到处替他寻摸些吃的用的,时常给他开些小灶,如此过了好几个月,才渐渐适应。
相比起樊伉的辛苦,大黑和阿秃这两只倒像是掉进了乐园里。每天阿秃带着大黑跟着牧人外出去放牧,不仅能帮忙驱马赶羊,遇到危险的时候比如碰到鬣狗狼群,阿秃一只龙就能将它们驱赶到老远的地方再不敢靠近。
附近有些羌人部落见樊伉这里人数不多,却占据着最好的水草肥田,十分富裕的模样,本来还有些不怀好意的想法,见到阿秃驱赶猎杀狼群时的凶残模样,顿时什么想法都没了。
另一个掉进福窝的就是无名兄了。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樊伉就发现相比起荣华富贵,无名似乎更向往自由自在洒脱的生活。
脱离了长安这座牢笼,无名就像是落在岸边久涸的鱼儿终于滑入大海一般,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每天带着两小只在外面野疯了,要不是营地里还有个樊伉,只怕一人两只压根都不记得回来。
系统商城有一种苜蓿,生命力强,生长快,耐寒耐贫,还能防治水土,樊伉命人在河滩和荒坡上都洒下了这种苜蓿草的种籽,这段时日苜蓿草长成了,漫山遍野都是这种三叶四叶的牧草,吸引不了少牛羚野马光顾,偶尔也能碰到非常不错的野马。
比如眼前的这匹。
大汉本土的野马大多都是河曲马,体型粗壮,肩宽惊人,哪怕是樊哙这样的大长腿骑上去,也像是在劈一字马,尤其在没有合适舒适的马鞍问世之前,能爬上河曲马的马背并坐稳都算是骑术了得,更别提骑着这种马上战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所以河曲马比起骑乘更适合做挽马。
但眼前的这匹野马则明显不同。
体型比起普通的野马要高大许多,深褐色的毛发,优雅而精致的头,机敏的耳朵,胸廓深长,肌肉发达匀称,四只蹄足及附在上方的毛发则是亮红色的,奔跑起来的时候,仿佛蹄下生火,十分神骏。
就连一向对人对物十分冷淡的无名看到这匹野马也不由精神一振。
“好马!待我套来给你当坐骑!”
樊伉:“……”
这马就是他故意从系统商城里取出来放在野外等他们发现的!
虽然知道巨魔兄那边出产的马匹肯定质量优良,但亲眼见到之后,这些马匹的质量之高依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这马光看外形就知并非凡品,巨魔兄愿意用底价出售给他,还真是个实诚人。
樊伉不禁感慨着,并暗自检讨自己是不是太奸商了,一堆无用的砂子烧成的玻璃却要价那么高。
要不下回挂给巨魔兄的玻璃制品也用底价好了。
就在他感慨之际,无名已经骑着阿秃拿着套马索朝着那匹神骏的野马飞快地冲了过去。
那马甚是机敏,隔得老远撒开四蹄足下踏火狂奔逃离,转眼就窜出老远。
然而纵然它速度飞快,也比不上在恐龙中就以速度见长的鞭尾龙,很快便被追上。
无名套马索一抛,神准地套中野马,野马性子颇烈,被套马索圈中依然死命挣扎,不肯屈服,好几次差点把无名从阿秃背上拖下去,亏得有阿秃在,冲上前将它拱倒在地,这才避免了无名被野马拖走的命运。
趁着这个功夫,其他的套马人也赶了上来。
“无名公子,可有伤着?”
无名还是第一次被一匹野马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他却丝毫不恼,眼睛亮得出奇。
越是这样性烈难以驯服的野马,就越说明是匹难得的良驹。
有阿秃在旁血脉压制,无名带着十几个套马人很快就将这匹野马制服。
收获了一匹好马,他们也不再继续去搜寻别的野马,直接将这匹神骏的野马赶回营地。
刚好带人巡逻到附近,准备到郎君这里蹭饭吃的王回看到后,不由得眼睛一亮,表情和无名如出一辄。
“好马!”王回顿时饭也不吃了,三步并作两步凑到野马跟前仔细打量起来。
“瞧瞧这面相,口鼻中正,看看这咽喉干净又利落,这腰身,啧啧啧!”王回踱至马身后,脸上的表情更惊艳,“这马屁股多厚重,比武安坊奚寡妇的胸还要浑圆,是匹好马啊!”
王回越说越满意,周围的兵士哈哈笑起来,有人甚至朝他挤眉弄眼:“王将军如何知道奚寡妇的胸长啥样的?”
“去去去,别打岔!”王回此刻的心思全放在神驹上,无心理会这些调笑,挥蚊子一样将他们挥散,仗着当初护卫樊伉在舞阳开垦荒地的香火情厚着脸皮跟他讨要,“日后若是这匹野马繁殖了后代,郎君可否割爱,予某一匹?”
知道郎君此回来汶山就是专为育马而来,这样的良驹必然是要被樊伉当成种马繁育,非常有自知之明地没有开口直接讨要这匹骏马,而是抢先定下了它的后代。
樊伉笑眯眯地道:“王将军放心吧,若当真能繁育出优良后代,必不吝啬。”
反正二代也是后代,三代四代也是后代,王回且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