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士兵说半夜迷迷糊糊醒过来,看到有一只似人非人的东西就蹲在自己的身边,伸着头嗅自己,唾液都流到了他的身上。
士兵们都被吓坏了,夜里不敢睡觉,到了白天便愈发疲惫,生病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赶路的速度也大大变慢。
就在第四天。
森林里从早晨开始起了一场雾,到了正午,雾不光没有散,还愈发地浓浊了。
……
魔将屠乐对新得到的人肉大快朵颐着,他不光自己享用,还热情地招待达骨丹:“吃啊,你怎么不吃?”
以鸟身站在一棵花树上休息的达骨丹翻了个白眼:“你又忘了,我修的法术是禁吃血肉的,不光人肉我不吃,其他肉我也都不吃。”
屠乐哈哈笑说:“这种小事,我怎么可能记得清楚?”他很快吃完了,不满足地说:“就只抓了那么几个,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达骨丹用鸟喙梳理着自己的羽毛,不紧不慢地说:“那你为什么不多抓几个,我记得你以前就不吃男人的肉吧,不是嫌弃男人的肉难吃,就爱吃老人和小孩吗?”
一提到这个,屠乐就觉得晦气,牛鼻子哼哼唧唧,气呼呼地说:“还不是因为那个澹台莲州。
“他整天带着他的那群凡人士兵到处跟我打架,那些凡人太难缠!打一次,下次变得更难打。打又打不完。要是我亲自出马,他不过是只蝼蚁,我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但是,谁让他的老相好是更麻烦的昆仑仙君,他们这是合伙一起设计我呢。我可不笨。
“哼哼,我现在不搭理他了,他终于识相了,知道不能再来招惹我。”
达骨丹说:“是你打不过他吧?怕也被他给杀了吧?”
屠乐被戳到痛处,也要报复回去:“我可不是你弟弟,还能被一个凡人给杀了。”
又说:“不过是个凡人……我、我不是怕他,我是忌惮昆仑仙君。凡人至多活个七八十年,再长也就一百岁,我干吗要跟他正面硬碰硬。”
是了。
一百年对他们这些妖魔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不如等待生老病死带走这个麻烦的病人,他还可以省掉很多麻烦,反正,对他们妖魔来说,本来就没有羞耻心和自尊心。
他们的行动准则就是活着。
他硬撑着面子如此说。
“这家伙可真是……我都给他面子,他竟然还派了军队过来,你说,他是想干吗?难道他还想用他的凡人士兵杀了我这魔将不成?”
达骨丹突然停下了梳理羽毛的动作,不紧不慢地说:“我去看过那群人。我看,不像是澹台莲州的人。
“你知道凡间有好几个不同的凡人国家吧?”
屠乐嫌麻烦地说:“换得那么快,我怎么记得住?”
达骨丹便也没跟他说:“反正,不同国家的人说的话也不尽相同,那些人说的语言跟澹台莲州不一样,他们不是一个国家的人。我之前看到他们好像打仗了。”
屠乐的脑子太小,不足够他来消化这么多信息,他问:“什么意思?”
达骨丹呵呵笑:“意思就是,这些人你可以随便吃。澹台莲州多半不会来找你的麻烦。”
屠乐猛地抬起头,眼睛一亮,高兴得咧嘴一笑:“是吗?待我亲自去看一看。”
……
周围的雾气越来越浓了,原本鸟语花香的森林都被这浓重的雾气给遮蔽得严严实实。
他们的队伍开始失去方向。
周僳让士兵们用绳子把彼此系在一起,避免队伍太长,不小心走散。要是发现前后的人不见了就吹口哨,不要去找失踪的人,然后附近的人回应口哨,和还活着的人走到一起去。
没有人说话,只有脚踩在枯枝烂叶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轻响,恐慌的情绪静悄悄地蔓延开来,不知道是谁开始遏制不住地低声哭泣,其他人也跟着哭了起来。
周僳强撑着没有崩溃,他得镇静,只要他还在,那么,这个队伍就不会散。
细碎诡异的声音盘旋在他的头顶,糅杂在浓雾中的臭味也越来越重了。
突然,他看见前方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矗立在那儿,让他吓了一跳,停下脚步。
那个黑色动物身边的雾气单独散开。
是一只黑毛小牛,乍一看长得还挺可爱,正在一晃一晃地甩尾巴,眨巴着圆圆的大眼睛望着他,目光清澈,透着一种纯粹的欢喜。
俄顷间,小牛的脸变幻成一张人脸,他问:“你穿着铠甲,是这群凡人的头领吧?是澹台莲州的士兵吗?”
周僳被吓到了,还没有回答,而且这只小牛说的是昭国话,他不怎么听得懂。
牛身上的人脸咧嘴一笑,他的嘴巴很大,嘴角几乎要扯到太阳穴上一般,露出一口尖牙:“哈哈,你不是。
“那就可以吃了。”
周僳毛骨悚然。
还没有反应过来,犹如苍蝇发现腐肉,一瞬间,好多黑影扑向了他们。
惨叫声中,队伍大乱,再也拢不起来了。
周僳凭着本能战斗反抗,可是看着自己身边的伙伴一个又一个地被叼走,绝望犹如海浪绵延不绝地拍打海岸一样,将他击溃了。
他已经拼尽全力,然而这只牛完全是在逗他玩,明明可以一口就咬死他,却在享受他的绝望,笑得越来越开心。
他的身边只剩下了几十个人,这不是因为他们很强,而是牛还没有玩尽兴。
玩了他一波,就跑了,让他们休息一下。
队伍里的人开始争吵起来,有人说还不如当时就降了昭军,有人说一开始就不该来,有人想杀了他泄愤,有人直接自杀。
他知道那只牛就在不远处看着,有人自杀时,他就桀桀地怪笑。
有人疯了,扔了身上所有的东西跑出去,张开双臂,对着空气大喊,让妖魔赶紧把他吃了,给个痛快。
屠乐蹭着痒痒,想:还有这种好事?
他起身,舔了舔嘴唇,扑了过去,张开血盆大口,正准备一口把这个活人给吞下。
然而刚飞到半路,他被一道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雷给击中,惨叫一声,直坠而下。
电光在雾气间起伏蹿动。
不一会儿,雾气就散开了。
一只挺拔英俊、身形巨大的白狼踱步而出,显露在幽国士兵们的面前。
白狼身上骑坐着一个青衫男子,雾气散开,清冷皎洁的月光从林樾间流淌而下,给他俊美的脸庞上笼上了一层银辉。
都不用问。
试问这天底下,还有谁不知道昭太子澹台莲州喜穿青衫,而且爱骑不是宝马,而是一只毛发雪白的狼?
第127章
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过许多关于昭太子澹台莲州的传闻,溢美之词不计其数,但当见到他本人,却忽然觉得,无论多美的诗句都无法描绘出他真正的风姿。
惊才绝艳不过如是。
他不像是个金装玉裹的贵族公子,更像是个潇洒的游侠,一束光般,劈开了雾气,照亮了凡人的求生之路。
此时此刻,谁还能记得什么国恨家仇?
空气中的细小闪电还在噼里啪啦地闪动,在雾海中起伏,撕碎了这些无形的网。
屠乐可不能分辨人类的美丑,但是澹台莲州看上去细皮嫩肉,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他好久没有见过看上去这么美味的人类了,不禁唾沫狂流,对澹台莲州的味道感到垂涎。
下意识地想:这个人类吃下去的话想必大补吧?
可是,对方身上昆仑弟子的衣服实在是让他心生忌惮,他还没有瞎眼,他能够认出来昆仑弟子的青衫。
昆仑弟子突然跑过来横插一脚干什么?他们应该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啊。
他定睛一看,并没有发现澹台莲州身上有灵气。
很奇怪,没有灵气,但是有另一种他分辨不出来是什么的气。他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莫名地让他心生忌惮。
尽管这个凡人看上去那么柔弱,能够轻易地被他的爪牙撕碎,但是他就是感觉自己好像遇上了麻烦。
澹台莲州身边的那只白狼因为电流流窜,身上的白毛纷纷竖了起来,一看就知道这雷电的法术应该是出自这只白狼之手。
屠乐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也是一只妖兽,不是什么普通白狼,他顿时扯着他的粗嗓子嚷嚷了起来:“你这小白狼,你不也是只妖魔吗?你为什么帮着这些凡人做事?你在干什么呢?”
话说出口以后,他才记起来——等等,白狼?
这些年来,有一只大逆不道的狼妖似乎是让他吃了不少苦头,昭太子军每次出战,一定会带着一只狼妖,这只狼妖每次出现,都会吞吃掉不少他的小妖。早先他还想过弄死这只吃里扒外的妖魔,派去好几个手下,但是不但没有杀掉对方,还成了对方的补药。
白狼并不搭理他。
因为在施展雷电法术,它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乍一看,倒像是在对屠乐翻白眼似的。
屠乐也记起来了!!
是那只白狼!
多半就是眼前这一只。
一时间,新仇旧恨涌上心头。
等等,再等等,那陪在这孽畜身边的,就是昭太子?
昆仑仙君的老相好?
被修真者围剿的恐惧是藏在他本能之中的,屠乐下意识地有点想要退却,他可不想惹上大麻烦。
随即,他又想:不对啊,我怕这个凡人干什么?他行凶作恶的本性也在疯狂地摇尾巴。他想:要是我现在把他杀了,再躲起来,让仙君找不到,岂不是妙哉?
一时间,杀气此起彼伏。
澹台莲州是收到消息以后连夜不眠不休赶过来的,为了脚程更快一些,他连甲胄都没有穿,因为这样可以更加轻一些,赶路的速度也就更快了。
如此一来,普通的人类甲胄太重了,有四五十斤,再穿上夜里用来御寒的厚披风就更重了。所以他很干脆地选了那套昆仑仙袍,这些年不怎么有机会穿了,往往被他压在箱子底,但因为是宝物,就算是这样,既没有褪色,也没有虫蛀,依然是他下山时穿的鲜亮的青绿色。
这让他的身子看上去像是一丛翠色青竹。
紧接着,另两个身着与他差不多的青衫的一男一女走了出来,站在他的身旁。
屠乐才生起的一丁点坏心思,立即就压了下去,因为能看出来这两个人身上的灵力浓郁,明显是道行颇深的修真者,瞧瞧人家那剑,一看就知道斩了不少妖魔。
再加上那只妖力甚重的白狼,实在是难对付。
他也不是不能一战,只是,必定元气大伤,届时若是被虎视眈眈的达骨丹偷家了怎么办?
笨头笨脑的他后知后觉地想起达骨丹的撺掇,心想:那家伙聪明,该不会早就猜到了他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了?他是不是又不小心被算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