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完了?”被告知他们是在玩角色扮演的林庭遇冷着脸问道。
宋吟嗯了声:“我现在就要回去,你们该去哪就去哪吧。”
林庭遇马上直起身,右手已经拿起了手机,他面不改色开口:“我正好也要回去,我已经让司机过来了,可以顺便带你一起回。”
宋吟没有理由拒绝。
他转眼看向黎郑恩:“你呢?”
没等人有动作,他复又说:“出差?”
黎郑恩停了两秒,点了点头。
宋吟嗯了下,表示知道了。
林家司机很快就到,宋吟上车前问了声,唐白究说他打了顺风车,没有和他一道。
林庭遇在前座,宋吟在后座,车子启动。
……
回到的时候,A市下起了雨。
先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后面势头变瓢泼起来,猛砸在黑车的挡风玻璃上,氤氲开细碎的水雾。
司机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面拥挤的车流,为难道:“少爷,前面的车太多了,恐怕进不去,要不然让你的朋友下去走两步,这是伞。”
林庭遇接过伞,看向后座的宋吟,打开车门时,声音也传到了宋吟耳朵里:“我送你到楼下。”
宋吟看了他一眼,没有谢绝好意,毕竟他确实需要一把伞,如果林庭遇能送他,是最好不过的。
他乖顺地和林庭遇同搭一把伞,往小区方向走。
现在的雨下得还不算大,没到需要赶回家的地步。
周末的街道热闹非凡,到处是人,脚跟挨着脚尖,一些甜点商铺的香气能从街那头飘到街这头。
林庭遇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在第三次被人踩到鞋后,脸色差到极点,他抿平唇,忍耐地站在宋吟旁边。
他一身休闲衣,那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球鞋和衣服品牌,让几个识货的人路过时都忍不住觑他,看见他的脸心说长得挺帅,再一看那脸色,再旖旎的心思都荡然无存。
更多的人在看他身边安安静静走路的宋吟,这年头,喜欢观赏美色是人的本性,但他们投过去的目光,都被严严实实遮挡住了。
看个屁看。
林庭遇心烦意乱地把宋吟挤到犄角旮旯,走在外面,谁看过来就去瞪谁。
这样走了一截路,林庭遇忽然怒上心头,捏着手机、指骨用力到苍白,咬牙迅速说:“我去买个口罩。”
宋吟仰起头,眼睛微微翘着,有点困惑于他突然的行为,却没多问:“你去买吧,我回家了,谢谢你送我。”
说着,就要转身。
林庭遇见他要出伞,连忙开口:“去哪儿?”
宋吟耐心道:“刚刚说了,回家。”
林庭遇急了,怕人走,直接开始狂吠:“回什么家,口罩是给你买的,你以后能不能戴口罩出门?你知不知道最近有多少下流肮脏的变态狂,特别喜欢你这种看起来清纯好欺负的,他们会在附近蹲点,盯上你之后把你掳走,拐回家摸你抱你什么恶心事都干,你逃都逃不掉,连门都出不了,只能被人从头到脚看干净。”
“你看刚刚那个男的,盯着你的眼神恶心得要死,他眼神都那么脏了,谁知道心里想的是不是更脏,他们这些男的,有几个好东西?”
大街上,个高人帅的男生逮着人一通乱说。
这一大串的长篇大论,直接把宋吟听昏了,搞什么啊,突然发疯一样……
最后,林庭遇以一句问话结尾:“我刚刚说的,你有没有听进去?”
宋吟抿唇:“你不要太小题大做好吗。”
林庭遇磨牙,声音都扬起来:“小题大做?你没看最近新闻有多少失踪案吗,你不要以为你是男的就没事,人变态起来管他是男是女,尤其是你这样……算了,我去买口罩,你以后戴着出门,帽子什么的也都戴上,能遮多少遮多少。”
失踪案的事,林庭遇比别人知道的内幕要更多。
林家作为A市不可撼动的企业家族,打听消息的旁门左道尤其多,一双手更是伸到了五湖四海,他知道失踪的人基本都是年轻漂亮、家世好的。
林庭遇看起来是真被气急了,他刚刚和宋吟一起走着的时候故意放慢了速度,一旦没控制步伐,一下就甩开了宋吟。
他在前面走着,眉宇皱起,直直地向前面一个拐口走。
宋吟握着他硬塞过来的伞,十分不解地盯着他的背影,接着,就看到一辆纯黑摩托车以刁钻的姿势开了出来,擦着林庭遇而过。
林庭遇刚刚嫌热,把袖口挽了起来,没有了衣物遮挡,他的右手臂直接被那辆摩托车划拉出一条非常长的血口子。
摩托车主人开着音响,醉心音乐,根本没看到他,也没想到发生了一场“血案”,拧紧油门就疾驰而去。
宋吟:“…………”
他在后面一五一十全看到了,又不好坐视不理,轻吸了口气,走上前去:“伸手让我看看。”
林庭遇拧眉,把手臂往后面遮了遮,“没什么好看的。”
也不是好面子,是真觉得无所谓,他以前被划过更深更重的伤口,对比起那些,这个真无关紧要。
宋吟面无表情:“伸手。”
林庭遇抿起唇,和他对视了几眼,乖乖伸出了手。
男生平时打球打得多,手臂的青筋分布和肌肉线条都很利落,此时那道横飞的血口便显得格外狰狞。
宋吟拿出一包纸巾,抽出张纸,低着头给他擦去口子上溢出来的血。
擦的时候难免有碰到皮肤,林庭遇直接就傻了。
盯着离他手臂特别近的一张脸,头脑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该怎么放,脚该怎么摆,全不知道了。
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
那边的人呼吸顿了顿,显然没听过他这么心平气和的回话,立马顿悟他此刻心情不错,乐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应周末一起打球吗?哥几个都到体育馆了,就差你一个。”
林庭遇哪还记得这回事,早忘了。
正要找借口不去,就见宋吟冲他做了个要走的口型,林庭遇看着宋吟离去的背影,心头又燥起来,忍了忍才回道:“等着,我现在回去。”
那边立刻“欸”了声。
林庭遇没多久就回到了学校。
体育馆灯火通明,他走到门口,一下便看到几个眼熟的面孔。
一个是跟屁虫张祥,一个是陈家的宝贝疙瘩独苗陈耀世。
张祥是个会来事儿的事精,看到林庭遇,第一个喊了声:“哥你来了!”
其他人也都你一声我一声叫起来。
林庭遇敷衍地回过,径直走到柜子前,拿出里面的球衣和护膝护腕。
体育馆里吵吵嚷嚷的,全都是阿谀奉承,眼见其他人都不要钱似的说好话,角落的一人开始着急起来,是陈耀世。
陈耀世家业庞大,平时都是别人讨好他,他还没追着别人点头哈腰过,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林家压他家一头,他必须笼络林庭遇这条人脉,他思索片刻,换上一副紧张的神情,语气吃惊道:“林哥,你手上是怎么了?这么长一条伤痕,昨天看还没有啊!”
他这么一喊,其他几人都看过来,“哥,你和别人打架打的?怎么不知会我们一声,我认识好几个能打的,绝对让别人讨不了好。”
林庭遇皱眉,从柜子里拿出护腕戴上,随便瞟了眼手臂,回道:“没打架,不小心蹭了下,没大事,开始打吧。”
陈耀世夸张地提起眉:“这怎么行?这伤口都没消过毒吧,我这有创口贴,先贴上凑活凑活。”
说着,他立马就掏出身上备着的创口贴,捉起林庭遇的手,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瞅着,陈耀世撕掉创口贴的膜,对准那道伤口就是一贴。
伤口还有剩余,他又拿出一个创口贴,撕膜的时候他有心想看看林庭遇是什么表情,想知道他这一招有没有奏效,有没有得到林庭遇的青眼。
这样的想法很迫切,陈耀世膜都没撕完,就抬起头看向了林庭遇的脸。
看到的一瞬间,他差点喜上眉梢,这事儿妥了,干得不错。
高大的男生伸着手臂任由他施为,那张惯常冷漠的脸柔和了不少,好像现在冲他提什么要求,他都能一口答应。
林庭遇有点恍惚。
陈耀世低着头紧盯他手臂的样子,前不久,他才刚刚看过。
不过那个人是宋吟,现在这个人是陈耀世……
陈耀世?
林庭遇猛地一颤,不着痕迹地迅速抽回手,他转头去戴另一个护腕,神情厌烦、语气疏离道:“不用贴。”
陈耀世:“……?”
你刚刚可不是这个表情!
啥人脸能变这么快啊!
林庭遇戴好护腕,想起陈耀世那张小麦色的脸伏在自己手上,状似满脸忠诚的样子,只觉一阵不适。
两个大男人这样恶不恶心?
再说一个小伤没两天就能好,至于扒着手臂左盯右瞧的吗?
林庭遇忍过那阵不适感,转头又想起了宋吟,不知道宋吟现在在干什么。
雨越下越大了,还打起了雷。
宋吟在下大之前就回到了家。
刚度过凝重的几天,他有点疲乏无力,浑身虚软地躺在床上眯了会儿,恢复了点精神才去厨房做晚饭。
也没做什么别的,就煮了锅白米粥,配了两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