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卷海道:“这位兄弟,你有所不知,在武林盟内部,都知道我并未身死,我当初与他们拟定的计划就是用我身上的悬赏来试探出‘花无乐’的身份。”
花无乐,就是叶阎三的二徒弟,有名的采花大盗,以奸/淫/妇女为乐,同样是臭名昭著。
莫远瞥了一眼薛凉月,“你们觉得花无乐是谁?”
“据线人所报,要么在合欢宗,要么在归雪楼。”
林卷海的语气斩钉截铁,“狗改不了吃屎,这厮铁定待在女人多的地方,合欢宗自不必提,归雪楼女人虽然不多,但美人却不少,最重要的是,这两个门派都不在四大宗之内,底蕴有限,不容易穿帮。”
说着,他瞥了一眼薛凉月,歉意地笑了笑,“实不相瞒,在下此前的确怀疑过颜公子,毕竟那花无乐曾以俊美无俦的相貌闻名遐迩,很难不让人联想到。”
薛凉月必然是听不懂的,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表情冷漠地站在一边。
林卷海眉宇紧锁,手指紧紧抓着牢门,面色沉郁如同积云密布的天际。
他沉声道:“若我没有记错,此刻当是武林盛会之时。叶阎三此人性情阴鸷,嗜血如命,必欲借此机掀起腥风血雨。事不宜迟,需速往制止,以免祸及江湖。侠士,你能不能帮我打开牢门?”
莫远伸手敲了敲牢门的铁栅栏,“精铁打制,不好打开啊。”
他从背后抽出那把无名剑,眼神示意薛凉月站远点,深吸一口气,“哐啷”一声巨响,剑锋与铁锁相撞,却只在铁锁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
莫远无奈摇摇头,没有再尝试,收剑回鞘,林卷海沉吟片刻,问:“两位有没有什么可以捅得进锁眼的东西?”
“嗯?”
莫远眸光一动,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卷海,语带惊奇:“林盟主还会溜门撬锁?提醒一下,这可是天机锁。”
林卷海苦笑一声:“在下略通机关之术,困在此地苦于没有工具。”
莫远从袖里摸出一根暗器铜针,伸手递到林卷海手中,林卷海把胳膊伸出牢门,将铜针插进锁眼,拨动两下,“咔哒”一声后,铁锁无声脱落。
林卷海呼出一口气,又把自己脚镣也打开了,从里面推门而出,朝莫远躬身抱拳,沉声道:“大恩不言谢,敢问侠士姓名?”
莫远:“莫远。”
林卷海道:“莫侠士,以后你有何困难,武林盟定会第一个出手相助。”
莫远拍了拍他的肩膀,真诚道:“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武林盟比较需要别人出手相助。”
林卷海尴尬地轻咳一声,走到通道内:“我来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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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秀粗喘两口气,飞身后退。
雨帘中,玉骨越战越勇,剑法灵动,招式变化莫测,楚秀渐渐落了下风,手中藏锈剑开始左支右绌。
林奉雪出身松风下,剑法是清玄老祖一招一式喂出来的,加之他本身天赋卓越,对剑道的理解自然远超楚秀这种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哪怕剑心蒙尘,也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
锵!
两剑再次相撞,楚秀手腕一抖,藏锈剑剑身蓦然折断,锋利的剑尖划过他的侧颊,留下一道鲜红的血痕。
楚秀握着断剑,在雨中呆立片刻,终于支撑不住,颓然跪了下来,捂着胸口,咳出一大口鲜血。
“嗒嗒。”
脚步声传来。
他慢慢仰起头,只见林奉雪提剑走到了他面前,一声不吭站住,黑暗中只看得见轮廓,楚秀嘴唇嗫嚅着,雨水从脸上滑过,仿若泪流。
楚秀:“奉哥,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萍水村吗?”
林奉雪没有说话,像一尊雕像。
半晌,他说:“我记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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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萍水村,春二月,暖风和煦,湖畔柳色青青,湖心一行鸭子打着水花飘过去,楚秀起得很早,坐在晨风中舞着一把大砍刀,费力地劈着柴。
楚秀今年八岁,个头却只堪堪够到成年人的腰部,细骨伶仃的,身上没二两肉,那把劈柴用的大刀握在他手里摇摇欲坠,每一下都剁得极狠,颇有几分杀人分尸的气魄。
忽然,一只手从他身后冒出来,很轻易地拿住了他的手腕,把刀从他手里轻轻抽了过去,楚秀手中东西被抽走,先是一愣,几乎有点惊慌失措地回过头,看见林奉雪带着三分无奈的神色,他穿着粗布麻衣长靴,脚边放着一篮猪草。
“你还小,不用干这个。”林奉雪把刀靠在一边,四周看了一圈,“叶晓归呢?大清早的又上哪鬼混去了?”
楚秀站起来,指了指一个方向,“好像往村西口去了。”
闻言,林奉雪的脸肉眼可见地黑了,他揉了揉眉心,拍了拍小孩的头,“阿秀,给你个任务,把那个混蛋叫回来。”
楚秀听话地点点头,转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叶晓归两兄弟捡回来的。
那是一个大雪夜,他从叔叔家逃出来,两天没吃饭,饥肠辘辘,几乎晕倒,看见有人,求生的本能让他下意识跟着上去,不用说是被发现了。却没挨打,还有了口饭吃,有了一个算得上好听的名字。
两个半人一路,辗转半年后,来到了这个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这名字当然跟“萍水相逢”这种文绉绉的词语半毛钱关系没有,它一开始也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萍湖村,盖因这个村子边有一个湖叫萍湖,上面飘满了浮萍,很适合放鸭。
之所以改名,是因为十几年前这十八里地换了个当官的姓胡,觉得应该“避讳”,于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乡什么的全改了,从此萍湖村就变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很快便接纳了这三个异乡人,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大哥”的个人魅力在里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劳能干,插秧放牛养猪带孩子修屋顶样样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计,长得还很俊,去年提亲的媒婆都快把家里的门槛踏破了。
至于那姓叶的二哥,就一言难尽了……
楚秀最终在一棵大槐树下找到了他的二哥叶晓归。
只见四个人蹲在地上,头朝内屁股朝外,汗流浃背,其中三个是小孩,分别是李婶家的李二虎,张叔家的张狗蛋,以及村长家的王小二。人高马大的叶晓归蹲在仨小孩中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四个人中他的声音最响。
叶晓归:“咬他!咬他!哎对就是这样!!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输了!!”
第22章 晓归
楚秀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发现叶晓归压根儿没注意到他,颇为嫌弃地走到他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叶晓归!”
没反应。
“哈哈哈!”
楚秀又拉了拉,还是没反应。
他陷入了沉思,找到叶晓归是奉哥的任务,在小不点楚秀的心中,这是他必须完成的,不然就会像在那些亲戚家一样被嫌弃成吃白食的。
但他鄙视归鄙视,“寄人篱下”的他也不敢惹这个没正行的二哥,就像对亲戚家那些小傻缺一样。
所以该怎么办呢?
楚秀进退维谷,十分纠结,耳畔是几个小孩吵死人的笑声,最后他只得对着叶晓归的耳朵大吼一声,“叶晓归!奉哥来了!”
“啥!?”叶晓归垂死病中惊坐起……坐下,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哪儿?”
他终于回了头,却只看见孤身一人的楚秀,松了一大口气,“阿秀,你什么时候来的?哎呀呀,吓死我了,以后不要开这么可怕的玩笑。”
楚秀:“奉哥叫我来找你。”
叶晓归一挥手:“甭理他。”
“来来来。”叶晓归索性就这么坐着,一把揽过小楚秀的肩,强行把他抱到了自己腿上,另一条腿曲起,兴致冲冲的指着面前的一个小木桶,“你猜猜哪只能赢?”
楚秀看了一眼,“大的。”
“非也非也!”叶晓归得意洋洋,“正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这只小金翅虽然个头不大,但短小精悍,动作灵活,再加上有血性,已经连胜三场了。”
楚秀:“但是……”
叶晓归:“不要怀疑我说的话,哥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还多,呸,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这都是过来人的经验——哥昨天去后山找了半天,抓了十多只蟋蟀,试了一晚上欸!”
楚秀:“但是……”
叶晓归:“不信你就瞧吧,你看看,我这宝贝多凶啊,啧啧啧,对对对,就这样!”
楚秀面无表情:“但是奉哥真的来了。”
叶晓归叹了口气,视线仍然黏在木桶里,“阿秀啊,哥教你,小孩儿偶尔撒个谎不算什么,但故技重施就没意思了,你懂什么叫故技重施吗吗?不知道吧,这是个成语,很高级的。从前有个人叫周幽王,他有个老婆叫宝寺——还是抛似来着——反正就是他老婆,不爱笑,跟你奉哥一模一样,有一天……”
他没有发现,他的三个小伙伴们都已经沉默。
“呵。”
一声冷笑从叶晓归身后传来。
叶晓归声音戛然而止,笑容僵在脸上,一寸一寸扭过了头。
林奉雪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袖子挽到胳膊肘,手上提着一把菜刀,看上去犹如一杀猪汉,跟那张俊脸真是格格不入。
林奉雪声音凉凉的,“我说昨天田里怎么没见到你人……原来是抓蛐蛐去了啊……”
楚秀动作麻溜地从叶晓归怀里钻出来,默不作声地站到了一边,防止被误伤。
叶晓归沉默与林奉雪对视,忽然一个狗爬扑上去一把抱住了林奉雪大腿,声情并茂涕泪纵横,“大哥,我错了!真的错了啊!!”
楚秀/林奉雪:“……”
叶晓归:“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我的错误,其实我昨天本来想去田里帮忙的,路上正好经过了一个漂亮的山岗,花枝招展,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情不自禁就……”
林奉雪:“……放开!”
叶晓归死死抱住:“不,我要忏悔!!”
林奉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额头上青筋直跳,楚秀甚至感觉他下一秒就会手起刀落,让姓叶的王八蛋人头落地。
就在这时,叶晓归趁其不备,抱着他的大腿就地一躺,林奉雪猝不及防,摔了个狗啃屎,菜刀也滚出去老远。而叶晓归自己一个驴打滚,从地上跳起来就跑。
林奉雪重新捡起菜刀,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大怒:“站住!”
叶晓归已经跑出去老远,他动情的声音摇摇传来,“阿秀,哥的小金翅就交给你了,万一哥不幸惨死在你大哥手下……”
“没有万一,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楚秀:“……”
楚秀转过身,与仨小孩面面相觑。
半晌,二虎眯起了眼,冲王小二和张狗蛋使了个眼色,三个人冲瘦小的楚秀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为首的二虎一把抱住了木桶,“这里面的两只蛐蛐,都是我的。”
楚秀:“是叶晓归的。”
二虎站了起来,其余的二人也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