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 那么这一段久别重逢的情节会很浪漫。
可惜这里是现实,于他而言,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主动来找我, 无非是因为——
他查案子, 怀疑到我了。
我没有贸然提出帮他的要求, 因为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我提出来, 会不会干扰到他的调查。
他把我送了回去。
喜欢的人才是房屋最温情的装修。
他进来我屋的时候, 这是我唯一的想法。
他一直在打量我的房间, 虽然知道他许是出于调查任务打量的,但是我还是有一点难以难言说的自卑难堪感。早知道就租一个好一点房子了, 或者说, 买一栋好一点的房子了。
我总想在他面前留下最好的印象, 因为我最喜欢他。
所以我逃也似地回了厨房,洗菜的时候我的心情很不好,这么多年过去了,肯定有很多人喜欢他,他是不是也跟别人谈过恋爱呢?别人的家里会这么破吗?
逼仄狭小的厨房里,我为了一个, 或许是好几个素未谋面、不知存在与否的人争风吃醋好久。
心里的天平还是倾向于有过。
——假使我是一个正常人的话,假使我有很优越的条件、假使我有很出色的长相,我会主动追求他的。
谈不上吃醋,只是很落寞。
仔细一想,我连追求他的条件都没有。
再低头一看菜板, 更郁闷了,因为我的厨艺更是让人作呕的存在。
羞愧得想死, 恨不得用菜刀先杀了自己,就不用端着这些做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出去给他看了。
最后我还是头铁地出去了。
他是个很好的人,即便是吃了那么难吃的东西,还是笑盈盈地安慰我。
他的眼睛是很温柔的桃花眼,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尤为明亮,睫毛很长很密,笑起来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如果你见过,你也会被他笑得愣一下。
当然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这种美丽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很久了。
他说下次再来找我。
我每天都会去买菜,试图把这一手糟糕的厨艺提升提升,希望下次看见他吃我的饭时,美味会让他的眼睛更明亮一些。
但是我很久都没有见过他,有时我一个人坐在厨房里,会很失落。
他可能已经调查完了,我对他应该是没有利用价值了。
厨房的窗户可以看见太阳,有时做着做着饭,我会不由自主地去看外面的日落。
大概看了一周的日落,他又敲响了我家的门。
他救了一只小狗。
他说要把小狗养在我家。
很难描述那种心情,或许是用失而复得来形容更合适,也可以用劫后余生来形容。
我只是不停地在心里庆幸,还好我对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价值。
但是他的小狗并不配合,他的小狗不是在拒绝我的投喂,就是一动不动,并不攻击人,更像是只接受他似的。
我坐在沙发上,和他的小狗大眼瞪小眼很久,才不得已给他发了消息。
他很快赶来了,小狗也恢复了精力,活泼地朝他奔去。
人活得还不如狗。我心里酸涩得厉害。
我在想,把小狗带走,他还会那么频繁地来找我吗?从现在来看,他还没有调查完,应该还会来。
我胡思乱想间,还在贪婪地看着他。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挺猥琐的。
不知道会不会惹他嫌。
结果他出乎意料地留了下来。
这是一段想起来都会忍不住落泪的时光,我记得他每次去上班的时间,他会在七点准时离开,但是晚上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有时早有时晚,所以晚饭我会早早地做好,隔一段时间去温一下,希望他回来吃到的是热的。
有一天,他晚上回来得特别晚。
小狗也等他等到了很晚。
在我和小狗之间,他每次看到的都是小狗。
他哄了小狗一会儿才看见我,他开了啤酒来跟我吃饭。
酒过三巡,他突然问我:“乔湛城,你还记得我吗?”
我知道,他的调查要结束了,我们要分别了。
我沉默了很久。
之前,他每一次从家里离开,我都很害怕他再也不回来,又害怕他回来给我说再见。
结果真到了这一天,我反而什么也没有想,我知道我留不住他。
我们像是两条相交的平行线,短暂的有了一次交际后,他越来越高,我越来越低,中间的阴影处是我躲着悄悄看他的地方。
我们本来就是这种关系。
于是我回了屋里,把珍藏了很多年的学生证拿出来。
幸好我保存得很好,这是我唯一可以称得上是“优势”的地方。
他也很意外,眼睛明显亮了很多。
我喜欢他亮晶晶的眼睛,如果他的眼睛会因为我多明亮一些,我什么都可以做。
所以我把这个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物品也还给了他。
果然,第二天他出去后,再回来时,就离开了。
我鼓起勇气问他可不可以去找他,他拒绝了,只说会来找我。
预料之中的答案。
我只能强颜欢笑给他告别。
他离开后,屋里又变成了空空荡荡的样子,真奇怪,明明住两个人的时候感觉十分拥挤来着。
他的东西全带走了,若不是临时置办的那张小床和热水器在,会让人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大梦一场。
接下来的每天我都会把他的床褥铺好,每晚都会去调好热水器。
假使有一天他会心血来潮地找我……假使……假使……
我尝试着去做出一些改变,不过我这个人在乔家破产后就一直四处流浪,死了就死了,没死的时候就打点零散的工去应付一下生存,所以没上过学。自然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大多是一些卖力气的活。
转变是偶尔我会在发一些暗恋他的博客,有一条莫名其妙火了,有人提议我去试一下把这些经历写成小说,或许会有人看。
我尝试了一下,意外地还不错。
我喜欢这个工作。
倒不是说我喜欢写小说,我只是喜欢我的生活中充满了他。我喜欢描述他,也喜欢读者透过我的文字爱上他的瞬间。
那会让我觉得,我也为他做了什么。也让我觉得,我的喜欢也是值点钱的。
他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看了半年的日落。
秋季的时候会下雨,我就去公交车站牌那里等,有时会等一晚上,有时等了一小会雨就停了。
我总觉得下雨他会来。
我想他来,我想见他。
因为这一次,我连他的学生证也没有了。
门再次被敲响时,已经是年末了。
我怀疑自己是出现了幻听,但是我还是去开门了。
朝思暮想的人出现在门口,那一瞬间我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想喊他的名字。
幽默的是,我是个哑巴。
那一天我才知道他是个孤儿。
于是我又开始难过,我觉得老天很不公平,倘若他公平一些,怎么会让他无父无母地长大?
不过他好像不在意。
我们去买了年货,我给他做了一桌菜,这一次,我看到他的眼睛明亮起来了。
就那一瞬间,我想给他做一辈子的饭。
他包了水饺,不过因为饭菜做得太多,我们只下了几个,全当过年意思一下。
快到凌晨的时候,我本想给他发新年快递的消息,结果他一直在拍我的手,我看过去,看见他全然不输外面烟火的明亮眼眸,看见他用不熟悉的手语给我说——乔湛城,新年快乐。
很不流畅的动作,很明显是临时学的。
伴随着外面烟花此起彼伏的爆炸声,我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还好心跳不会说话。
他说明年还是这么闲的话,就带我去北方看雪。
所以要我活到明年。
我答应他了,但是他没有活到明年。
初六他走得匆忙,连他的小狗都一并先交给我了,我和他的狗面面相觑,我在心底无声给他的狗说:你是他的小狗,我是他的大狗。我们两条狗都被他留在这儿了。
后来再知道他的消息,是他的上级,也好像是他的同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