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着书中的句子,那是个可怕的故事。
一个叫浮士德的男人被恶魔控制的故事。
直到阳光逐渐变弱,我终于看完最后一页。
我穿上斗篷,下楼时才发现家中几乎空无一人。
大厅内擦拭地板的佣人说,父亲与母亲去参加姐姐婚礼的晚宴了。在城郊一处庄园中,新郎正是那个医生。
我见门外已然天光黯淡,不知道还能够赶上这一切,便拿着书跳上马车。
车辆疾驰,半路又下起小雨。
庄园内并无想象中人头攒动,草坪上甚至没有往日出来抽雪茄的男人们。
我顺着十字路向前跑,其间撞上了一位走在身前的先生,书也掉到遍布水渍的路中央。
那人将我扶起来,也将书与伞捡起来还给我。
“你也是来参加婚礼的吗?”
我摇摇头:“不,我是来救人的。”
那位先生笑了笑:“哦,是吗?”
我认真道:“千真万确,只有我能救她。”
正此时,前方的教堂内传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接着,有诸多人声纷至沓来。
“救命啊——!!!”
那位陌生的先生又向我说:“小妹妹,别愣着了,我们要趁雨变大之前去救人,否则就要淋湿了。”
不知怎么,一股无名的阻力使我的脚步灌了铅般沉重难行。我在一群高大的人们只见穿梭,没一会儿便与那男人分开。
终于,我在最前方那排人墙后面,看清了地上躺着的女人。
“………”我忘记自己失神了多久后才发出尖叫,而后丢下手中的一切跑出了教堂。
室外的雨果然变大了,几乎一瞬间吞噬了我。
我来晚了。
是我来晚了。
一定是我来晚了。
恶魔啊,放过她!放过她吧!
上帝啊,救救她!救救她吧!
我踉踉跄跄从一个水洼中爬起来,又跌入另一个水洼。
那晚,我呼唤着上帝,比以往十四年间都要迫切地呼唤着他。
可他没有出现。
**
苏格兰场以悬案为此画上句号,坊间大肆宣传这骇人听闻的“丢手绢第十案”。
家中将姐姐下葬,我并未参加葬礼。
因为从那晚开始,我便不再祷告了。
那位曾经拿过我几先令的通灵人,得知我几乎变成了哑巴,于是找到家中。她是极少数在案发后还愿来我家的客人。
她安静陪我坐了一天。
阁楼外,阳光璀璨。
夜晚即将来临时,她终于开口说话。
“安妮,遗忘不了的话,就不要遗忘。”她说:“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吗?孩子。”
她轻声道:“只有你能救她。”
“……”
不,我失败了。
我谁也救不了。
她看出了什么,从地板上站起身:“只要你自己相信自己,就会得到别人的信仰。”
说罢,她径自走出门去。
我轻轻抽了口气,干涩已久的眼眶,终于在黑暗侵袭中淌出几颗泪来。
窗外月光皎洁。
没哭几声,我踉跄起身,快速绕过已经为搬家打包好的行李与货物,猛地推开了阁楼的玻璃窗,向夜深人静处呼喊:“可是我也被诅咒了——”
我哭叫:“那晚以后,雨再也没停过——我究竟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啊?!”
“当时那老妖婆、不不,是那通灵人回答你了吗?”曼莎喝得伶仃大醉,大喇喇揽住我的肩头。
我试图躲开她,却无济于事:“不,她没有。”
对方笑的时候眼睛会眯成月牙,她摇着一根手指头,信誓旦旦道:“不不,她一定回答你了。只是你并未听到。”
我笑着推开她:“别开玩笑啦,你个酒鬼。”
“你居然推我,是谁在你被扒窃钱包后收留你的?!哼!我真该让你在码头搬沙袋!”女孩眯眼盯着我,重新靠近了,神色正经起来:“安妮,我打赌她说得一定是:只有你自己能救你。”
说罢她倒在我身上,后脑勺枕着我的大腿,迷迷糊糊说:“你放心,我认识一个大人物…他可厉害了,可惜他最近去了缪斯小镇,等他回来——等他回来我就去找他帮你!啊,他也是从英格兰来的,你们英格兰的人…长得是不是都好看……”
我叹了口气:“十年了,我从头到尾将当年的事查了十年,最后才意识到十个案子都发生在一艘船靠岸后。而那艘船,自星洲启航。我知道你说的人是谁,可谁又能评价如此虚妄的线索找到凶手呢?你说是不是…曼莎?”
片刻不闻回应,我才发现曼莎已经快要睡死过去。
我摇了摇她的脑袋,“下次不许喝酒了听见没?嗯?”
她哼哼唧唧念叨着:“安妮……等找到他…我会帮你找到的……安妮……”
她涂着口红的唇嗫嚅:“雨…会停的。”
我不禁想笑,捏了捏她的面颊:“嗯,会停的。”
**
七天后,我打算离开星洲。
曼莎拿着我首饰换的钱,帮我买到了回英格兰的船票。
她拒绝了我一同回英格兰的邀请。
“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我会给你写信的,我是说找那些会写字的人代笔。嗯…放心,如果找到了,我会在信封上画一个红色三角。”她比划着,徒步送我去港口。
“嗯。如果有机会,我会来看你的。”我又看见几个陌生男人想来找曼莎的麻烦了,于是将她的手握起。
她有些不好意思,想抽出手却没成功:“咳咳…你在船上睡一晚,明天凌晨就启航。”
我点点头,登船的前一刻才松开手。
她朝我摆摆手,一副轻松的模样让我去船舱。
我不忍看她,也只能继续向前。
“安妮——”
不顾旁人目光,她站在码头大声呼喊:“你相信我吗——”
我转过身,更不会留意夹板上人们的看法,也朝她喊:“相信——”
曼莎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惊讶,她怔了怔,笑出眼泪来:“我会救你的!我一定能救你——”
那晚,我几乎彻夜未眠。
我未曾料到,十年后的今日,自己还能如此笃定某件事。
听着生生不息的海浪声,我合上双眼:“姐姐,我相信她。她会成功的。”
不,她已经成功了。
她救了我。
而我,我也已经离不开她了。
次日,我下定决心回去找她。我想带她回英格兰,不论她是否愿意。
可遍寻多个我们经常居住地小旅店,并未发现她的踪迹。
我找上了她口中曾经提到过的俱乐部,却仍是无果。
我在担忧与惊慌中度过了一日又一日。
直到,一张报纸刊登了两起凶案。
“口红……”我几乎要晕过去,强忍着又重新读了一遍。
是曼莎,这个人……是曼莎没错。
我几乎忘记了呼吸,一度喘不过气,最后最后,才看清其他词语。
“丢手绢……”
我念着这个词,念了无数遍。我在大街上又哭又笑,跌跌撞撞不知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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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巷看清男人的脸时,我险些愣在原地。
丢手绢者,这个杀我亲人与挚友的凶手,长相多么熟悉。
他似乎也认出了我,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匕首,阴笑着:“十年不见,小妹妹。这次又是来救谁的?”
那一刻,记忆轰然倒塌。
——“不,我是来救人的。”
——“哦,是吗?”
——“千真万确,只有我能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