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要不是被那个兔崽子气死……
想到这里,朱正民心情更加不好。他最喜欢的小儿子,竟然看上了白家的闺女,死活要娶。
那白家,就是白清霖的外家,已经跟自己水火不容了。要不是白家能量太大,一时半会儿儿扳不倒,他能容得下白家人在自己眼皮子下面蹦跶?
尤其是……
他早就习惯上位者的态度了,谁能想到愣是被小兔崽子气到重生呢?
一切都要重头再来,或许也是一个机会,一个彻底让白家在燕城消失的机会。
朱正民知道,自己现在这幅样子,就是当下女人们最喜欢的样子。
看上去身材高大,皮肤白皙,文质彬彬。而且还是浓眉大眼双眼皮,想当年多少女人都想在自己身边求一个位置啊!
这一世,他必须要提早得到白清霖手中的那块玉佩!
“清霖,就算没有我,你堂哥也会找别人算计你那个工作的。”朱正民一脸委屈,却又不得不强行忍住的表情,“而你堂哥给的钱,也是用来打点的钱。不过被我强要来一些,等到了地方我都给你,这原本也是为你要来的。虽然我知道不能补偿,但是既然来到这里,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朱正民早就忘了刚下乡那会儿,白清霖对自己一开始是个什么态度。
但是白清霖岁数小,又被他外家娇宠的不行,早就养成了个少爷脾气。如今被迫下乡,态度自然不会很好,但没关系,自己早晚会成为他最信任的人,到时候别说一点儿钱了,白家寄来的罐头奶粉,钱和票,以及那块玉佩,早晚都会用在自己身上。
“你可拉倒吧,猫哭耗子假慈悲。”白清霖翻了个大白眼,“你少败坏我名声就成了,以后离我远点儿。”
朱正民哪里受过这种气!
他重生回来之后正好赶上知青报名,白清霖那个堂哥李清雷就找上了他。原因很简单,朱正民的父亲是毛纺厂一个小领导,他的妹妹的同学,就在白清霖外婆工作的那个供销社当经理。
当时白清霖还叫李清霖,托关系给燕城日报社的一个副总编送了礼,那个霖字就被改成了雷,15岁也被改成了19岁。
要知道白清霖外婆为了孙子能接班,还特地把外孙原本的14岁改大了一岁。15岁是日报社的编辑里面能接受的最小岁数了。谁知道最后竟然被李家人钻了空子呢?
“我不过是你哥哥的同学,而且我们又是一起过来的,什么时候败坏过你的名声!”朱正民真的是压不住火,他顺风顺水太久了,如今重生到了当年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让他十分不爽。
不爽原本还能压制住,毕竟他得想办法哄骗白清霖手中的那块玉佩。
可这个时候的白清霖也太难伺候了吧!
果然是个少爷脾气,怪不得当年一挑拨他就自杀了,真是个短命鬼。
“就是,大家都是一起过来的,路上朱大哥还帮你拿过行礼呢,怎么到这里就翻脸了呢?”
“朱大哥什么时候说过你的不好?你要这样对他?”
“朱大哥还帮你要回来一部分钱呢,你要是抱怨就去找你堂哥啊,关朱大哥什么事?”
“好好好,我的错,”白清霖翻了个大白眼,十分不耐烦道:“祝你们都有一个帮别人截胡工作还装一脸委屈的好大哥,以后他就是你们的朱大哥了,可别往我身上推,庙小,要不起。”
白清霖说完,拖着行礼就远远的避开。
朱正民毕竟是一号男主,有自己的男主光环。他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到时候等二号男主来,让他们两个男主环环碰就好了,自己在一边看热闹,闷声发大财不香吗?
他这话说完,周围又有些尴尬。
这是什么祝福啊,诅咒还差不多。
旁边看了半天热闹的镇领导和各村里过来令人的村长支书什么的,也没想到这群刚来的知青竟然落地就出了这么大的一个戏,顿时心里都有点儿忐忑,谁都不想把这俩事件中心的人领到自己村里。
一个一看就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小少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看着年岁还那么小,据说只有十五岁。按说十五岁的小伙子在村里已经能抵得上大半个劳动力了,但这是一群知青啊。别说十五岁的知青,就算二十岁的知青也未必能抵得上村里一个劳动力呢。
另一个呢,瞅着高大帅气一脸正气的,但是哪个老人不精明?这位更是不怎么样,截胡别人工作,上来还一副好大哥的样子,眼睛里都是算计,明显有着小心思。
这俩人,不管放哪个村里,怕是以后都有热闹看了。
“好了,别吵了,赶紧分配人。再晚一点儿回去天都黑了!”一位小领导模样的男人站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迭表格,“念到名字的,各个大队都领走好好安置。毕竟大家都是城里来支持的知识青年,总不能让我们这些村里的大老粗看了笑话吧。”
要说一开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农民们还是挺期待的。毕竟是一群读过书的知识分子啊,又是从城里来的,那不得比他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强?
结果呢?这一茬一茬的,若是安分守己也就罢了,拿几个公分至少饿不死。可还有部分是真的不消停,也十分令人头疼。
于是,大家都看着,这俩令人头疼的到底会被分到哪个大队去。
在这个年代,很多村子都被改名成了大队,村民不叫村民,叫社员。
“……第五大队,知青马素云,周成亮,白清霖,王巧云,朱正民……”
“好家伙,他们去第五大队了,哎呀,我这就放心了。”
“第五大队……风水宝地,去年就闹出知青乱子,今年又来了这么俩祖宗,以后有热闹看了。”
第五大队的村长和大队长一脸苦相,还好老村长毕竟是老村长,有点儿度量,勉强笑道:“这里是第五大队的牛车,各位知青同志,我们赶紧走。第五大队离的比较远,再不走天就黑了。”
两辆牛车,带着一群满肚子心思的知青,去往了未知的那个小山村。
白清霖坐在被褥卷上,抱着自己的行李包,脑子里快速的过着剧情。
马素云,魔都人,家里条件一般。但是聪明大气,人也很善良,是朱正民前期的解语花。只不过这朵花开了两年,就被朱正民嫁算计给了村里一户人家,那户人家也不是说不好,而且跟镇上供销社领导还有亲戚关系,生活也算得上小富裕。
娶了马素云之后,朱正民在供销社的路就打开了一半,能获得不少利益了。
只可惜马素云这个高中生,被彻底断了回城的路。
周成亮就是个墙头草,狗腿子。抱前期抱朱正民大腿,后来抱男主二号的大腿,把自己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而且还顺利回了城,在男主的帮助下得了个挺好的工作,并且为男主以后得敛财之路开了不少方便之门。
王巧云可是对朱正民死心塌地,无论朱正民是男主,还是二号男主的时候,这个王巧云都相当爱慕朱正民。这俩人是同学,王巧云其实是能有工作留在帝都的,但是为了朱正民,硬是把工作偷偷卖了,拿着一笔钱跟着朱正民下乡。
那些钱自然便宜给了朱正民,保证了他相当一段时间的吃喝穿戴。
不过这个姑娘下场更惨,因为朱正民的目标换到了另一个女人身上,嫌弃王巧云没钱又粘人,然后想办法让村里的癞子黏上了她,最终不得不嫁给了癞子。
不过这些情节在书里,可都有正面的解释的。马素云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魔都人看不起人,脾气也不好,让朱正民帮着收拾了多少烂摊子?活该嫁到农村回不去。
王巧云更是不怎么样了,长得不咋地想得挺美,总觉得自己跟朱正民是同学,朱正民的父亲又是毛纺厂的小领导。嫁给朱正民以后就能吃喝不愁了。可问题人家是男主一号,怎么能看得上你这样的女人?结果呢?非要约男主去小树林,却被癞子截胡了。
命里就不该有富贵!
倒是那个周成亮,为人处世圆滑机敏,会办事,男主给了他帮助,他后期不也帮了男主很多忙吗?这叫互相成就。
白清霖看了那些评论,恶心的差点儿吐了。
他觉得这,三观都是扭曲的,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喜欢看,莫非都是脑残?
第3章 离他远点
第五大队离镇上确实有些距离,做牛车晃悠了一个多小时,等到了的时候天都昏暗下来了。
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飘起了炊烟,牛车晃晃悠悠的在村子里走,后面还跟着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孩子。
等到了知青点,牛车停了下来。
知青点已经住了五六个知青了,他们正在外面的灶台上做饭,看见来了新人,都纷纷伸脖子往这边张望。
白清霖看着面前这几间土坯房,目光又落到不远处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院,半晌才收回目光,跟着下了牛车。
将近俩小时,晃的骨头架子都要散了。
知青点儿的房子其实还算不错的,之前就是村里有钱人掏钱给盖的小学校,地基打的夯实,下面四五层都是青砖,上面才是土坯。这样的房子不怕下雨,因为青砖泡不坏。
远处的小院都是当初来教学的那两名老师住的。不过后来物是人非,两名老师一个被打死在这个学校院子里,一个在那个小院房子里上了吊。
要不是这个原因,这么好的房子也轮不到知青来住,早就被村里人都给分了。
两边院子的院墙都七零八落,知青点这边还好,估计是长期有知青住,原本破烂的院墙被用泥巴树枝围了起来,院子里还种了些菜。
这个时候村里已经没有了大锅饭,每个人干活是要计算公分的,按照公分分粮食拿钱。而且每家每户都有那么一点自留地,可以种点儿蔬菜养两只鸡,好歹给家里人肚子补贴补贴。
有的人家鸡蛋也舍不得吃,当然,更不能卖,否则就是薅社会主义羊毛。但是能跟供销社换东西。换一些油盐火柴什么的,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供销社的鸡蛋是要卖给城里人的,收村里人的鸡蛋很划算,因为便宜。这一进一出,就能给供销社赚上个差价,算作里面上班人的福利。
不过也有人胆子大,敢把鸡蛋拿到黑市里卖。黑市里的东西不用票,价格跟供销社差不多,还能换点儿粮票什么的,对于这些土里刨食的农民来说,那就是一笔财富。
只不过敢这样做的人不多,被抓了就得关笆篱子,里面兴许还要挨揍。
哦,笆篱子是东北这边的说法,就是坐牢。
这排土坯房两个最大的被空了出来,盘了炕。里面原有的书桌板凳都被抢空了,知青们用的破桌子还是别人不要打算当劈柴烧火的,就这要过来还花了五分钱呢。
五分钱在73年,是有着购买能力的。能买俩鸡蛋,或者一小包糖块。这对农村人来说,可是很有价值的东西。
“男知青住左边,女知青住右边。”村长指挥着,至于村里的大队长,半路就下车回家了。
算上新来的七个人,男知青有八个,女知青有五个,一共十三人。
这十三个人里面将近一半白清霖都没有印象,在书里也就是背景板的存在。可是现在,这群背景板活生生的站在面前,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因为毕竟要共同生活,你再也没有办法把他们当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词语,翻页就能忘的。
八个老爷们睡在一张炕上,略有些挤,所以男知青脸色都不算好看。女知青那边还好,五个人睡,很是宽松。五个女孩很快就说说笑笑的拎了东西进屋,开始收拾了。
白清霖知道,再过两个月还会来一批知青,这两间房就不够用了。到时候男主二号,也就是这真正的男主将会到来,这个知青点儿怕是会更加热闹了。
男主二号这批知青里面,有好几个跟他都认识。这几个人也会掏钱把挨着男知青那边的屋子收拾出来盘炕住进去。而且女知青这边也会多出三个人,五个变成八个,其中还有俩特别会搞事情的,更是热闹。
那个时候,按照原文来说,白清霖住不惯男生宿舍,掏钱把原本老师住的那个小院子重新收拾出来住了进去。而且那时朱正民跟他之间的关系也缓和了不少,白清霖毕竟年纪小,一个人住害怕,半推半就的就让朱正民跟他一起去住了。
标准的引狼入室。
不过此白清霖已经不是彼白清霖了。他一个人住可不害怕,不但不怕,还很习惯呢。
村长又嘱咐道:“你们刚来的知青如果没有粮食,就去我那边借一些,到时候从工分里面扣。有什么问题就去村里找我。小吴啊,这里你来的最早,岁数最大,多看着点儿这些年轻的同志。”
吴长青点点头,他虽然不是来的最早的一批知青,但是却是在知青点住的时间最长的知青了。跟他同一批的知青要么想办法回城了,要么实在受不了干农活,就找了村里或者镇上的姑娘结婚了。
但是他一门心思想要回城,就咬着牙熬着,一转眼都快过去十年了。
想当年,他来的时候风华正茂,如今都二十六了,俨然就是一副当地人的模样。
白清霖看向吴长青。书里对吴长青这个人的描写并不多,只说他是这里的老大哥,最后苦苦坚持到知青回城,在城里找了个文职的工作。
不过书里还提到了一嘴,这个吴长青回去的那年,头发都白了一半。三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四十多的,身体也不怎么好了。
白清霖如今见了真人,心中忍不住有点儿可怜他,又有点儿佩服。毕竟能在一群幺蛾子里面坚持这么久,也真的算是厉害了。要知道吴长青也是高中生,又是这里年纪最大的,村里如果有什么比较好的名额都会考虑一下他。
可是他什么都没捞着。
这是以男主二号的视角写的,在二号的印象里,吴长青被一号男主和二号男主都夺走过去学校当老师的机会,推荐工农兵的机会。要不是最后他拼力考上大学离开,怕是真的要浪费在这个小山村里了。
对于一个没有什么帮助的男性背景板,书里并没有过多描写,大多数都是两三句话一带而过了。
“你可以挑个位置,”吴长青看向新来知青里面年纪最小的白清霖。这个男孩看上去家里条件很好,岁数也小,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竟然狠心让他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