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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_分节阅读_第31节
小说作者:山间柳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541 KB   上传时间:2025-01-05 14:08:59

  没错,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头茬的菌子也不能吃。

  林樾每年捡菌子只敢捡最常见的,家家户户都在吃的那几种,别的菌子就算听人说能吃,他也不敢捡,就这样每次炒菌子还是有些紧张,生怕没炒熟。

  直到菌汤顺利出锅,里头的大蒜依旧白白的,林樾才放下心,虽然他不是很相信这个说法,但是大蒜变色的那一锅菌子他也是不敢吃的,惜命。

  今早运气好,两人还捡了不少鸡油菌,林樾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以为是这个菌子吃起来有鸡油味儿,后来才知道是因为鸡油菌本身偏黄色,炒制的时候菌体又很吸油,一口咬下去,汤汁就会在嘴里爆开,油水混合了菌子自身的汁水被挤压出来,如鸡油一般。

  鸡油菌本来就味道好,再多放油,那滋味儿堪称一绝,林樾思索良久,还是决定做鸡油菌炒饭,汁水饱满的菌子,搭配颗粒分明的大米饭,色香味俱全。

  有荤有素,再搭配夏天必备的凉拌黄瓜,今早剩下的糕点和浆水,也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

  今天时辰刚好,林樾刚把菜端上桌,屋外沈淮之三人就一起回来了。

  灶房的窗户开着,林樾探出头喊道:“爹,娘,淮之,快洗手回屋吃饭了。”

  喊完人林樾愣了一下,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喊沈淮之的名字,总觉得怪怪的,难怪村里年轻的夫郎媳妇都没有直接叫大名的,最多的就是叫孩子他爹,不过他们还没孩子,这个称呼暂时用不了,看来得琢磨一个顺口的称呼,总不好一直含糊着。

  但林樾转念又想,含糊着好像也没什么,先含糊两年,到时候直接叫孩子他爹,也挺好,这个念头闪过一瞬,林樾就抛之脑后了,因为宋寻春进来了。

  宋寻春一进来就看见了桌上的碗碟,笑着道:“今晚吃得还挺丰盛,正惦记着这口菌子呢。”

  “也不知道做得合不合口味。娘,你快尝尝。”

  宋寻春一摆手,“你做的还能有不好吃的?就你做饭的手艺,我和凌之加起来拍马都赶不上,这要是还挑剔,那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了。”

  没有人不喜欢被夸的,林樾自然也如此,不过嘴上还是很谦虚,“今年第一次做,手都生了,主要还是菌子味道好。”

  从一家人端起碗开始吃饭到搁下筷子不过一刻钟,桌上的碗碟都空了。

  饭后,沈凌之率先起身收拾碗筷,林樾则跟着沈淮之回了两人的屋子。

  林樾平时并不会这样紧跟着沈淮之,一来是怕打扰他读书,再一个是林樾和沈淮之独处时有些不自在。

  晚上再怎么亲密都无妨,但白天家里人都在,虽然两人不做什么,林樾还是不好意思一直待在屋里,总要在外头待上许久,等沈淮之温习完功课他才进去。

  时候还早那天,沈淮之就教林樾认字,或是他继续看书,林樾就坐在一旁缝衣裳。

  这衣裳林樾刚嫁过来没两天就开始缝,刚做好一半,他又想着沈淮之每天出门,还是鞋子更紧要些,便转头开始纳鞋底,等沈淮之穿上新鞋,他才继续缝衣裳。

  沈淮之看着身后的林樾,轻声问道:“今儿是怎么了?有事儿要和我说吗?”

  林樾摸了摸怀里的东西,最后还是改口道:“刚成亲就该给你做衣裳的,一直拖到现在,昨儿刚做好,你试试合不合身。”

  沈淮之无奈叹了口气,“我还有衣裳呢,而且还穿上了你做的新鞋,反倒是你,咱们成亲这么久都没做新衣裳,不是答应了先做自己的吗?”

  随后又解释道:“我不是想说你,只是你每天那么忙,晚上该多歇歇才是。”

  林樾已经转身去到衣柜旁了,闻言扭头,“我的也在做了呀,只是你的不用绣花,做起来简单,所以才先做好了,快过来试试。”

  沈淮之个头高,林樾拎着衣领,下方衣摆都快掉到地上了,“快来试试,要是不合身今晚就改。”

  沈淮之大步走过去把衣裳接过来,低头和林樾商量,“今日还没洗漱,身上不干净,别再把衣裳弄脏了,一会儿再试行吗?”

  林樾摇头,“趁现在还亮着,晚上天黑就看不清了,快些,把外衣脱了就不会弄脏了。”

  这话一出,两个人都不好意思了。

  林樾张了张口,没想好怎么说,只能催促沈淮之快些试衣裳,自己扭头去了桌边。

  直到沈淮之穿着新衣裳过来,林樾才回头,面前的人宽肩窄腰,一身靛蓝色的长袍,标准的读书人打扮,看着十分顺眼。

  没想到第一次给沈淮之做衣裳就这么合身,林樾默默在心里点了点头,虽然针法一般,但合身已经很不错了嘛。

  沈淮之自觉转了个身让林樾看清楚,才开口道:“衣裳很适合,等考试那天我便穿这身。”

  院试是在府城,林樾还没去过,也不知道怎么样,但总归是出远门,钱财得藏严实些才好,“那可要在内侧缝上两个口袋?这样放东西也方便。”

  沈淮之已经把衣裳脱下来了,摇头道:“不用,这样就很好了,缝了口袋考试入场检查不方便。”

  “那听你的。”

  试衣裳这会儿功夫林樾也放松下来了,等沈淮之放好衣裳再次回头,林樾就把怀里的东西递过去了,

  “给你,今日去镇上碰巧看见,想着适合你就买了。”

  沈淮之看着面前的毛笔,整个人都呆住了,镇上的书铺他是常去的,对铺子里最贵的这支毛笔他也很眼熟,毕竟掌柜的进货一年了都没能卖出去,还当着他的面唉声叹气过几次,“早知道就不冲动买这支笔了,还想着就买一支怎么也能卖出去,没想到砸手里了。”

  沈淮之用的笔也是书铺买的,是最便宜的那种,一支不过十五文钱,能用三个多月,但这支笔却要五十文钱,卖不出去才正常,没想到却被林樾买回来了。

  他又不是傻子,便是碰巧也不会碰到最贵的,必然是林樾特意给他买的。

  沈淮之接过笔的动作都有些僵硬,他想让林樾过好日子,但成亲这么久,林樾每天除了家里的活计,还要忙着赚钱,反倒是他,一点忙都帮不上。

  “我不用这么贵的,你赚的钱留着自己花,我……”

  林樾一抬头就发现沈淮之表情有些不对,虽说成亲没多久,但林樾自认还是了解他的,直接开口打断了他的话,“平时写字自然可以,但考试就应该用好的,又没有多贵,你不嫌我乱花钱就好。”

  林樾话是这么说,但眼睛一直盯着沈淮之,要是沈淮之敢说他乱花钱,他就要闹了。

第42章

  一听这话, 沈淮之立马摇头,“你想怎么花都可以,是我不好, 现在还没能赚到钱。”

  林樾不想让沈淮之沉浸在愧疚的情绪里,除了让两个人心生嫌隙以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读书, 然后考个秀才回来,钱什么时候赚都可以, 而且你才刚接了抄书的活计, 也是在赚钱啊。”

  夫夫俩说了会儿话, 林樾便起身出去了,趁现在还没天黑, 沈淮之得抓紧时间温习功课, 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明天是第一次在村里收菌子, 虽然林樾从嫁过来到现在和村人相处还算融洽, 大家平时路上遇见也都是笑脸相迎,但涉及到银钱, 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比比皆是, 第一天就得把规矩定下来, 以免到时候扯皮再闹矛盾。

  尤其林樾和沈凌之年纪都比较小, 而村里最不缺的就是倚老卖老的人,因此,林樾早早打定主意,第一天一定要强势些, 哪怕被说没有人情味儿,也比被占便宜好得多。

  “凌之,你忙完了吗?我们商量一下明天怎么收菌子。”

  沈凌之朝他招手,“哥哥快进来, 我正和娘商量这个事儿呢。”

  宋寻春也开口道:“你们第一天收菌子,到时候我跟着你们一起去,免得有不好说话的地方,等明儿一早我就去看看你们奶奶有没有空闲,若是方便,再把你们奶奶也叫上,按她的年纪和辈分,必然不会再有人倚老卖老,占你们两个小孩儿的便宜。”

  林樾顿时放松了不少,说话的口吻也轻松了,“凌之,我的想法是咱们第一天就得把我们收菌子的标准拿出来,像根部要去泥,菌盖长得太大的不要,还有一点,菌子最容易摔坏,像菌盖和菌体分开的咱们也收,以免有人家怕咱们不收,往里头塞石头、木棍,要是没发现卖出去了影响咱们的口碑。”

  菌子长得非常快,常常一夜之间就从指甲盖大点儿长到手掌大了,两天左右就完全长开,腐烂,长得太开太大的菌子看着好看,实则整体已经变软了,味道也不好,里头还常常是生了虫的,这样的菌子已经完全不能吃了。

  没生虫的还勉强可以晒成干菌子,但一般也没人会这么做,晒菌子主要是为了冬日里添个菜,晒的过程又劳心劳力,自然还是选好的为主。

  宋寻春连连点头,“还是樾哥儿想的周到,就这么办。”

  沈凌之想了想,也开口道;“咱们村的小孩儿从小就往山上跑,这回我估计也会有小孩儿去捡菌子来卖,明天要是有小孩儿来得让家里大人跟着,免得小孩儿看不懂秤,家里有人再计较,说我们占便宜。”

  宋寻春眉头一皱,“对,是得考虑这个,还有秤,明儿你们是第一次去,村后头大石头那旁边就是李木匠家,到时候从他家再借一把秤出来,两个对比着用,免得有人歪缠。”

  “咱们不占人便宜,也不能让人占我们的便宜,罢了,我现在就去找你们奶奶,看她明儿有没有空闲,你们俩就别跟着我去了,明天要收菌子,什么秤砣、竹筐之类的先收拾收拾,咱家的竹筐都是深口的,到时候估计得分层,不然最底下的菌子该压坏了。”

  宋寻春话音未落,人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林樾只能跟在后头喊了一声,“娘,那你快些回来,我们现在就去。”

  翌日一早,林樾和沈凌之仍然拎着竹筐去了山上,林樾虽然能捡到的菌子不多,但他摘杨梅是一把好手,到时候再拾一些柴火回来也是好的。

  至于沈凌之就专心致志地捡菌子,他本来就能捡到不少,现在惦记着卖钱,翻找草丛都更仔细了,自然捡的也比平时要多。

  因惦记着要收菌子,两人并没有在山上待多久,两个时辰不到便下山了。

  到家时刚过巳中,林樾把火烧起来就开始做点心。

  第一天卖菌子,也不知道情况如何,林樾暂时不打算摆摊卖吃食,若是顺利,明儿再用推车推着桌椅板凳去把小摊摆上。

  最近做的点心,若是赶集那日,卖得最好的就是米糕、发糕和苦荞糕这些量大管饱,味道还好的点心;若是平时,各种点心便卖得大差不差,今天不是赶集日,所以做的是南瓜大米发糕和红豆糯米凉糕。

  南瓜大米发糕和普通的发糕做法大体相同,只需在和面的时候加入蒸熟并且打成泥的南瓜就可以,若是有红枣,加一些红枣丁味道更好,样子也更好看。

  可惜红枣价钱不便宜,林樾第一次上山就惦记上了后山那几棵野枣树,现在就等野枣子成熟了。

  红豆糯米凉糕的做法更简单,沈凌之已经能上手了,做起来比林樾蒸发糕还快一些。

  糯米粉里加入生粉和糖,拌匀后上锅蒸熟,再加入少许油揉成光滑的面团,擀成长条状后把煮好的红豆馅儿包进去,再切成拇指大的长条,外头再裹上一层炒熟的糯米粉就做好了。

  两种点心,两桶杨梅汤,到时候分成两份,一份沿街吆喝着买,一份留在摊子上卖。

  点心刚做好,宋寻春就回来了。

  “还没开始做饭吗?我还担心回来晚了。”

  林樾往灶里添了一根柴火,回头道:“正要开始煮饭呢。”

  “那成,你们先忙着,我洗个手再来帮忙。”

  宋寻春刚蹲下洗手,又猛然抬头看向灶房里的两个人,“昨晚回来晚忘记跟你们说了,你们奶奶今儿也有空,等会儿咱们出门的时候再去叫她就是。”

  林樾往后一仰,跟着喊了一声,“知道了,娘,那咱们等会儿带几块发糕去,老人吃这个正好。”

  今天午饭吃得早,因沈正初还在地里干活,三人也没等他,只给他留了饭菜温在锅里。

  随后,三人就拿着东西出门了。

  林樾从刚踏出门就开始吆喝,“收菌子嘞,五文钱一斤的牛肝菌、七文钱一斤的青头菌、奶浆菌和鸡油菌,只要小骨朵儿,长大的半价,就在村后大石头处。”

  沈凌之也锻炼出来了,林樾的吆喝声刚停,他就吆喝起来了。

  两人一路走一路吆喝,路过沈大伯家时又进去叫了沈奶奶,林樾放点心时还顺手拎了一把椅子,等会儿可以让沈奶奶坐着。

  出了沈家,后头陆续跟了几个人,都是拎着一竹篮菌子的,见他们在吆喝也没上前,就在后头和宋寻春说话。

  “嫂子,怎么突然想起来做生意了?莫不是樾哥儿的主意?上回去镇上遇见他卖点心,我还买了两块儿呢,味道是不错。”

  “都不用问,肯定是,樾哥儿嫁过来之前可没见嫂子她们会做生意,这樾哥儿可真能干,里里外外都是一把手了吧,刚嫁进门就当家,啧啧……”

  这话夸得不好听,但今儿要做生意,宋寻春也就没反驳,只是脸上带着谦虚的笑,“樾哥儿是能干,我们享福了,他啊,浑身上下就挑不出一点毛病来,我和淮之他爹都觉得是祖坟冒青烟呢。”

  “啊,是吗?还是你们好,什么都敢放手让小辈去干。”

  宋寻春笑的更加温柔。“妹子这话说的,家里也就那点儿锅碗瓢盆,有什么好放不开手的?”

  沈奶奶也跟着笑,“依我看,樾哥儿管家也没什么不好的,寻春也能歇歇。”

  她们说话声音不小,前头的林樾两人自然也听见了,只是都默契地没回头和她说话。

  村里这样的人最多,也不是说人坏,但只要哪家日子好过一点儿,就总有许多酸话,时不时就要膈应你一下,让你计较也不是,不计较也不是。

  临水村不大,一行人一刻钟不到就到了村子后头的大石头旁。

  这块石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这里的,比人还要高不少,但四周又很平整,路边还有两棵桂花树,除了村口,大家最爱来的地方就是这里,也算是临水村的标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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