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和初本来不想来,但他爹在家里闹个没完,说要是沈和初不来,他就要自己来,六十多岁的人了,杵着拐杖都是半天挪不出两步,腿肿得跟大萝卜似的,沈和初哪敢让他来,没法子只能自己来。
沈和初和沈方初哥俩的关系堪比沈正初哥俩,基本都是互看不顺眼的程度,这会儿不情不愿的来,本来就满腔怒火,结果沈方初还敢瞪他,沈和初瞬间就气炸了。
“还不给你堂哥道歉,今儿你要是不道歉,以后你就别回来了,回来早晚把爹气死。”
沈方初面对他哥显然更有底气,“你滚,我不要你管,爹才不会生我的气,你少放屁。”
沈和初恨不得转身就走,但想起家里还在闹腾的爹,生气要回娘家的媳妇儿,还有一直旁敲侧击的儿子儿媳,担心名声的女儿,他硬逼着自己忍住了。
“要么你现在道歉跟我走,要么你就当没有娘家,四十多岁的人了,也不需要什么娘家,以后也别来往了,你也别说爹不爹的,你要是愿意你就把爹接走,我要是多说一句话我就跟你姓。”
沈方初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哥,比刚才和林樾吵架还要生气,他哥以前在他面前可不是这样的,他凭什么这样说。
沈正初不想再和他们纠缠,冷声道:“堂哥,虽然这事儿和你无关,但也劳你和各位乡亲做个见证,今日起,我沈正初一家和沈方初就断了这门亲戚,以后也别再来往了,还有你,沈方初,要么现在自己滚,要么我就要亲自送你走了。”
沈正初在村子里也是有点名声的,毕竟是敢在父母都还在的时候就分家的狠人,自从他们闹了那一遭,村里偏心眼儿的长辈都少了不少,这会儿眼看他要动手,沈和初真是被吓了一跳。
“正初,实在对不住你们了,还有侄儿,堂伯给你道歉。”
沈和初话说完,也不等他们接话,就扯着沈方初的胳膊,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方初一走,外头看热闹的人也散了,他们又不傻,这会儿的沈家一行人明显还在气头上,凑上去不是找骂吗?
回到灶房,沈正初越想越气,当时这么就没给他两拳呢,这种人明显不吃亏不会长教训。
沈凌之也耷拉着脸,满面忧愁,他不会真的嫁不出去了吧……
倒是让林樾和宋寻春忙得够呛,不大的灶房里响起了两道延绵不绝的安慰声。
沈正初听到沈凌之的担忧,瞬间顾不上生气了,拉着宋寻春一起走过去,好了,这回是三道安慰声了。
其实应该算三道半,因为林樾还带上了沈淮之,“别担心,你那么好,想娶你的人多得是,一个屠户算什么,咱们刚做生意没多久就能攒几两银子,等再过两年,你手里不知道能有多少银钱,到时候别说嫁人,就是不嫁人一直待在家里也无妨。”
“再说了,你哥没几天就要去参加院试,万一中了秀才,到时候你就是秀才弟弟,就咱们这十里八村的,想嫁谁不行?说不准能嫁去镇上,甚至是县城呢?”
沈凌之都惊了,他这么厉害吗?
第57章
因为沈方初说的三日后要再来, 也就是今日,所以今儿沈家人除了沈淮之一家子都在家里,沈淮之本来也想留下, 但最后还是出门了。
现在七月底,八月初八那日就是院试, 而且院试是在府城,还得提前一天去, 满打满算读书的日子也不过一旬, 老高秀才千叮咛万嘱咐, 这几日不许请假,不许迟到, 还给他们加了一倍的功课。
尽管老高秀才也不想在考试来临之际, 给学生添加负担, 但他的身体实在扛不住了, 只能祈祷在这短暂的日子里能多传授一些知识给他的学生。
因此,沈淮之今儿起了个大早, 一起来就拉着沈凌之交代了一通, “你现在还小, 还不到考虑亲事的年纪, 就算堂叔,沈方初闹这么一出也不会影响什么,还有爹娘和我们,我们没想着把这事儿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是担心日后他口无遮拦,再说出什么对你不好的话,索性直接闹开了, 只要我们坦坦荡荡,村里也不会有多少闲言碎语。”
“今日他来,不用你说话,爹娘会处理的,但你也别怕,这事儿全是他的错。”
……
今儿说话的量都快赶上半个月了,沈凌之第一次由衷地感慨,自己亲哥居然能如此唠叨。
“哥,我真的知道了,我保证不会多想,也不会伤心难过,你快走吧,不然你得迟到了。”
话语里的嫌弃太过明显,沈淮之无可奈何,只好又对着林樾交代一通,在得到双倍的嫌弃后,忧伤的推开门走了。
之后就是沈方初上门,吵架,再被带走,此时已经是巳时了。
往常这个时候林樾和沈凌之都做好凉粉凉虾开始做糕点了,今儿灶房里还是冷锅冷灶的。
林樾安慰过沈凌之后看向灶台,犹豫了一瞬后提议道:“今儿咱们就做一个发糕,再加上豌豆凉粉和荞凉粉,一桶凉虾,咱们争取申时卖完,然后在镇上四处逛逛,去肉铺割两斤肉,回家再去竹林寻摸一点儿竹花,咱们今晚吃顿好的,去去晦气。”
吃顿好的是林樾从小到大安慰人的头等办法,以前在家的时候,林杨和小伙伴打架哭着回家,林樾就给他做各种点心,后面开始赚钱就不局限于点心了,开始加菜。
沈凌之咻地一下抬起头,“竹花?什么是竹花?好吃吗?”
林樾琢磨了一下,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说法,只能道:“竹花就是长在竹子上,形状颜色有些像青苔的东西,炒鸡蛋最好吃,很鲜嫩。”
沈凌之也没有刨根究底,知道好吃就足够了,“哥哥,那我们快些做,争取早点儿出门。”
可惜最后也没快起来。家里只有两个灶,一个刚煮上饭,另外一个林樾在煮豌豆粉,还剩一个炉子,宋寻春刚支了铁锅上去,正在炒白菜。
等白菜出锅,宋寻春开始热酸菜红豆汤,酸辣味儿,下饭一绝。
“樾哥儿,凌之,今儿娘就不跟你们一起去了,我和你们爹得下地去,昨儿你爹去挖地顺带去了一趟小松山,那儿种的豆子黄了,今天得去收回来。”
林樾回头应了一声,“知道了,娘,那你们早点儿回来,我们今晚好好吃一顿。”
“今年没种多少大豆,估摸两个时辰就能收完,放心吧,一定早早回来。”
吃过午饭,一家人便锁上门出去了。
这段时间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开发出了新的业务:索唤。也就是外卖,大多是附近两条街的开铺子摆摊的人,还有小部分居民,头天提前交代要吃什么,什么时候送,第二天小吃摊支起来,两人就轮流送去,一个半时辰左右再去收碗筷。
因为买的碗筷不多,所以每天能外送的量也有限,刚开始那两日一天只接五个,现在一天能接十个。
送一次需要一文钱,若是买了五文钱以上,那就两次收一文钱,若是十文钱以上就免费送,十文钱看似多,但其实也就两碗凉粉再加两杯凉虾,两个人吃正好,所以差不多两日就能接到一个这样的大单子,双方都不亏。
自从开了索唤,每天还是卖那么多吃食,但赚的钱更多了。
今天两人支起摊子后的第一件事还是去送凉粉,林樾这段时间学习认字的进度颇佳,沈凌之也认识不少字,所以他们的索唤都是有序号的。
一个小竹片,上头用木炭简易的写上吃食的数量以及购买的人,比如“壹凉粉,书铺刘,午时末。”意思就是书铺的刘掌柜预定了一碗凉粉,需要在巳时末的时候送到。
竹片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好的,林樾先挑了几个需要在一个时辰内送到的,把东西备好放进竹篮,低声道:“凌之,有四个是要在午时送的,我现在去送,你看着点儿摊子,这会儿正是饭点,估计人多。”
沈凌之袖子挽到胳膊,正忙着擦桌子,“哥哥你快去吧,这儿有我呢。”
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干活儿,各自分工后就径直忙活去了。
今儿正好是赶集日,街口巷子里都是挤挤攘攘的,林樾刚出去还是拎着篮子,后头直接抱着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路人撞翻。
送吃食的林樾被挤得半天走不出一条街,摆摊的沈凌之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赶集日了,但不知怎的,今天人格外多,来摊子上吃凉粉的也多,不过两刻钟,两张桌子都坐满了。
没等沈凌之松一口气,前头又来人了,“小哥儿,给我来一碗荞凉粉,多放辣。”
沈凌之脸上带着歉意,“实在对不住,桌子坐满了,要不婶子您等会儿再来?”
“不碍事,还有凳子吗?我要个凳子就成,今儿太挤了,等会儿懒得出来。”
沈凌之立马弯腰拿了凳子递过去,这俩凳子是他和林樾平时坐的,可惜,不对,幸运的是今天太忙,他还没来得及坐。
“好嘞,婶子您先拿上凳子,我这就给您拌凉粉。”
林樾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他想着能休息一会儿,一抬头就瞧见自家摊子面前全是人,当即倒吸一口凉气。
但有生意总是好的,不过片刻,林樾脸上就重新挂上笑容,回到摊子上开始招呼客人。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今天的凉粉已经快卖了一半儿了,林樾眉头一皱,早知道今天人那么多就多做一些了,亏了。
约摸一个时辰过去,摊子上重新恢复了平静,林樾和沈凌之各自盛了一杯凉虾,瘫坐在凳子上吃。
原想着申时能够卖完就是万幸,没想到整整提前了两刻钟,林樾心中可惜的念头闪过一瞬,随即就抛之脑后了。
“凌之,咱们去菜街买肉吧,现在还早,说不定能买到一块肥肉多的五花肉,到时候做红烧肉吃。”
对于乡下人家,猪肉就是难得的美味,所有小孩子期盼过年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吃肉,肥肉就炼成猪油渣,炼出来的猪油能吃大半年,瘦肉一般不会出现在桌子上,因为不划算。
但肥瘦相间的又还不错,其中红烧肉就是其中最美味的做法之一,吃过的人寥寥无几,至少沈凌之没吃过,今早林樾说的时候他就激动得不行,一整天脑子里都是红烧肉的样子。
“哥哥,那咱们的东西怎么办?推着过去吗?”
沈凌之有些担心,推车加上货架十分占地方,今天人又多,估计一刻钟都没法儿走出半条街。
林樾摇头,“不用,我们请隔壁卖果脯的老板帮忙看着一下就成。”
其实镇上有专门看管行李的地方,但位置在镇口,而林樾和沈凌之现在在镇尾,只能放弃这个办法。
今天的菜市也很拥挤,林樾两人本想去里头的肉铺,没想到刚进巷口就发现了两个卖肉的摊子,摆摊的汉子一把菜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割肉利落,收钱也爽快,林樾和沈凌之对比了一下价钱,大部分和肉铺一样,但骨头的价钱一斤要便宜一文,林樾顿时就心动了。
“凌之,咱们就在这买吧,除了五花肉再买两斤排骨回去炖汤。”
沈凌之眼皮一跳,他哥哥真有魄力,没想到除了过年,家里居然还有一顿吃两个肉的时候,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好,哥哥,我也带了钱,给你。”
林樾横了他一眼,“就买两斤肉哪用得上你的钱,快收起来吧,小心等会儿丢了。”
沈凌之立马握紧手,还有什么是比丢钱更伤心的事吗?丢一文钱他都会难过好几天的。
“哥哥,你怎么老是吓我!”
“哈哈哈,好啦,我们快走,等会儿买不到五花肉了。”
最后林樾割了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一共花去五十二文钱,再加上一把做红烧肉的香料,又花去三文,林樾买的时候爽快,付钱的时候手都有些抖,今天赚了近二百文,这一下就花去四分之一,这猪肉也太贵了吧!
此时林樾脑子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并且异常坚定,来年春天,他要养两头,不对,四头猪。
傍晚,沈家的灶房里飘出了骨头汤的香味,热气从锅盖边呼呼地往外飘,每一丝蒸气里都是肉香味,咕嘟咕嘟的浓白汤汁里翻腾着粉白诱人的排骨,有的骨头上面还带着一块纯白的肥肉,只看一眼就能想象到口感多么爽滑。
沈凌之烧火的时候肚子都在叫,“哥哥,今晚我要吃一大碗骨头汤泡饭。”
“你可以再吃一碗红烧肉拌饭。”林樾说。
第58章
红烧肉作为一种费肉费糖费油费香料, 简而言之就是费钱的菜品,几乎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的,但它的美名听过的人还是很多。
林樾小时候的梦想之一就是能在过年的时候吃到一顿红烧肉, 这个愿望从他几岁时第一次听到红烧肉的名字,一直到他十几岁, 家里条件宽裕了,他娘才狠下心咬紧牙, 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 又去寻了个会做这道菜的老师傅, 林家的餐桌上才终于出现这道菜。
林樾还记得那天晚上饭桌上的油灯点得亮亮的,足足两盏油灯, 桌子正中间就是一个小陶碗, 里头盛着满满一碗红烧肉, 油亮鲜红, 甜香诱人。
那一天全家人都很开心,尽管花了很多钱, 并且在吃红烧肉的前后两个月里家里都不见一点荤腥。
一家四口围着围坐在饭桌前, 一人夹了一块儿拇指大小的红烧肉, 肥瘦相间而且是肥的更多的红烧肉, 汤汁会从肉块儿上滴下来,浸润进米饭里,连米饭也带上了那一股油润的甜香气。
就那一碗红烧肉,当晚林樾足足吃了三碗杂粮饭, 最后剩的一点汤汁,还给他拌饭吃了。
这个只出现过一次的菜,也成了林樾最喜欢的菜,后来他自己攒了钱想去买肉, 但他娘不许,说钱要攒着他以后慢慢用,花钱不能大手大脚。
尽管林樾知道他娘说的对但还是很难过,不过后来他和林杨一起去镇上卖点心,卖家里的果子,又赚了不少,这一回他娘终于没有再拦着他了。
尽管第二顿红烧肉的滋味儿,比起第一顿好像没那么香了,但他还是很喜欢。
林樾翻炒着锅里的肉,突然想起以前的往事,他有些想家了,等下次回去就买几块肉吧,他爹娘和林杨肯定也想吃红烧肉了。
切成大块的五花肉,焯水去腥,放进锅里炒出油后出锅,再盛出一半的油放进油罐里留着炒菜,锅里剩下的油用来炒冰糖,等炒出糖色后倒入五花肉翻炒上色,再加入酒和酱油等进行调味儿,最后加入热水以及方才备好的香料和葱姜蒜,大火烧开,小火慢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