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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为田舍郎_分节阅读_第56节
小说作者:贼眉鼠眼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2.05 MB   上传时间:2021-07-05 19:48:23

  这次恩允她回乡省亲扫墓,她的内心还是很感激的,无奈心结仍然难解,她甚至想永远在蜀州待下去,也免去回长安后不知如何面对李隆基的为难。

  旁边的宦官凑上前,躬腰小心地禀奏,剑南道节度使鲜于仲通求见。

  杨贵妃回过神,想了一下,允见。

  见鲜于仲通的地点就在凉亭内,鲜于仲通穿着紫色官服,躬身垂头穿过曲折的水榭,在凉亭前停下,不敢抬头看,低着头行礼。

  杨贵妃含笑命人赐座,鲜于仲通谢过,坐下来片刻后,又站起来,朝杨贵妃道:“贵妃娘娘,臣闻娘娘忧思故乡,臣下不知如何为娘娘分忧,又听闻娘娘颇为喜爱蜀州青瓷,故而臣令瓷窑主人烧制了一批世间孤品梅瓶,进献娘娘,愿娘娘万福金安。”

  杨贵妃抬眸道:“蜀州青瓷?可是当初送进宫的瓷器?它名叫‘蜀州青瓷’么?”

  “正是,此为臣取的名字,陋名粗鄙,不值一笑。”

  杨贵妃含笑道:“怎会粗鄙,节度使真会自谦,本宫倒是确实有些喜爱这批瓷器,多年未曾回乡,没想到故乡竟有了不逊于天下名瓷的贡品瓷器,倒是让本宫颇为故乡自豪……你说的蜀州青瓷梅瓶在何处,给本宫看看。”

  鲜于仲通微微一笑,请旁边的宦官将府外的瓷器献上来。

  没多久,一个制作精美的暗红檀木盒出现在杨贵妃眼前,打开盒子,杨贵妃眼泛异彩,情不自禁发出赞叹声。

  十几个釉彩不一,花案不一,造型相同的小巧梅瓶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发出炫目的光彩,梅瓶上如同玻璃质地般的光华深深地震撼了她。

  接着杨贵妃眼眸一凝,纤手轻轻地捧地一只梅瓶,赫然发现上面的一句诗。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杨贵妃愈发惊喜,这句马屁……好直接!但人家好喜欢!

  于是她急不可待地捧起另一只梅瓶,上面写着另一句诗:“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啊!

  杨贵妃内心发出少女的尖叫。

第一百零三章 贵妃召见

  梅瓶上的诗令杨贵妃心花怒放,欢喜得不行。

  这些年写诗拍她马屁的人不少,当年李白任翰林待诏也拍过她的马屁,那首著名的“云想衣裳花想容”便是专门赞美杨贵妃的应制诗。

  按说杨贵妃见过的马屁世面不少,可顾青在梅瓶上烧印的那些诗句却格外令她欢喜。

  没别的原因,因为诗句中夸赞杨贵妃的句子太通俗太直接,朗朗上口又通俗易懂,夸杨贵妃的诗句多了,夸得这么直接的委实少见。

  《长恨歌》的原作者白居易,写诗本就是以通俗为特色,传说他写诗之后必先读给市井老妇人听,老妇人若能听懂,他才会将诗作定稿。

  杨贵妃如同着了迷一般,逐字逐句地读着梅瓶上的诗句,越读越欢喜,久郁的心情仿佛都轻快了许多。

  “鲜于节度使,此诗何人所作?”杨贵妃抬眸问道。

  鲜于仲通暗叹,顾青这小子好才情,好运气,也好会拍马屁。

  邀功这种事,鲜于仲通向来是不客气的,刚才呈献梅瓶时他便面不改色地说是他下令瓷窑给杨贵妃专门烧制这批孤品梅瓶,这份讨好杨贵妃的人情便无声无息地落到了他的头上。

  可是梅瓶上的这首诗……鲜于仲通还真不敢据为己有。

  才华这东西很难窃取,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若鲜于仲通将此诗据为己有,杨贵妃高兴之下,令他再作一首,那么他张嘴就会露馅儿,到时候场面就尴尬了,可能从此会被杨贵妃所恶,杨贵妃恶了他,她的兄长杨钊还会给他好脸色看吗?

  风险太大,还是说实话吧。

  “禀贵妃娘娘,此诗是蜀州青窑的主人顾青所作。顾青是当地农户,一位才十七岁的少年,此人才华绝世,性情豁达,有谋者之慧亦有豪侠之义。”

  既然无法据为己有,鲜于仲通索性大方一点,帮顾青吹嘘一番,你好我好大家好。

  杨贵妃眼泛异彩:“才十七岁的少年,竟能作出如此动人的诗句,想必是为英才。没想到竟然是瓷窑主人,此人不凡呀。”

  “是,今年中秋夜,顾青还作了一首中秋词,此词已在蜀州城内广为传颂,甚至传到了益州。”

  鲜于仲通见杨贵妃颇感兴趣的样子,于是将中秋词全文背了出来。

  杨贵妃连连赞叹:“好词句,与梅瓶上的诗全然不同,这首中秋词更有意境,一词道尽人间悲欢,可传世千年。”

  杨贵妃那双会说话般的眼睛此刻满是笑意,道:“天子治下,大唐盛世人才辈出,此少年之才殊为难得。”

  “顾青能得贵妃娘娘之赞,实是三生有幸。”

  杨贵妃纤手轻抚盒子里的一排梅瓶,越看越欢喜,蜀州家乡能产如此精致的瓷器,不仅如此,家乡还出了一位有才华的少年英才,杨贵妃很是自豪。

  这年头的人,乡土观念还是很浓重的,无论身处怎样的高位,都无法抹去心中的乡土情结。

  那位不曾谋面的少年,那首道尽缠绵恩爱的诗,最令她惊讶的是,他仿佛拥有一双神灵般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和李隆基的相识相爱,从头到尾每个细节都知道。

  忽然很好奇,他是个怎样的人。

  “鲜于节度使,那位少年如今在何处?”

  “在青城县石桥村,忙着为贵妃娘娘烧制瓷器。”

  杨贵妃想了想,道:“青城县离蜀州不远,可令他来蜀州,本宫想见见他。”

  鲜于仲通一惊,他没想到一首诗和一批烧制的梅瓶竟被贵妃如此看重,顾青这小子的马屁拍得可谓极妙,日后恐怕要跟他学一学马屁技巧。

  “臣遵命,马上命人将顾青领来蜀州。”

  鲜于仲通恭敬告退,杨贵妃仍坐在凉亭内,痴痴地看着梅瓶上的诗句,既有夸赞她的美貌,也有细述她与天子的恩爱,此时此景读起此诗,令她不由回忆起与李隆基曾经恩爱无间的时候,华清池里吸水作乐,梨园乐班里夫唱妇随,漫天的樱花雨下,李隆基谱写着《霓裳羽衣曲》,她在樱花树下翩翩起舞,周围的乐工歌以和之,那幅画面令人永生难忘。

  罢了,还跟他计较什么呢?纵是民间恩爱夫妻,总也免不了吵嘴生气,何况天子有天子的威严,难道要永远跟他生气下去?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杨贵妃纤指轻抚梅瓶上的这句诗,眼中泛起一层淡淡的水雾。

  ……

  李白又醉了。

  顾青酿出高度酒后,李白醉倒的次数越来越多,也醉得越来越快。以往还能借着酒劲对月吟诗,如今一喝就醉,一醉就倒,醒来后两眼发直,迷迷糊糊的继续找酒喝。

  顾青觉得自己对人类的文化遗产犯了罪,又觉得给千年后的无数小学生中学生造了福,感觉很复杂。

  于是顾青决定控制李白每日饮酒的量,酒仙听起来飘逸潇洒,变成酒鬼就难听了,好好的谪仙人,又能作诗又能舞剑,毁在高度酒上未免太可惜。

  然而李白性情潇洒不羁,不会被任何人左右,若顾青直接削减酒的斤两,他恐怕会二话不说拂袖而去,从此绝交。

  于是顾青只好遗憾地告诉他,酿酒太难了,产量跟不上他的酒量,请他稍微控制一下,待以后产量上去了再管够。

  李白无奈地接受了现实,习惯了高度酒后再喝那些果酒便觉索然无味,这几日李白的酒量终于控制下来,很少见他大醉过了。

  傍晚的油灯下,顾青,李白,张怀玉,三人围坐在桌边,桌上一只方形的鼎,鼎内的汤已沸,咕噜冒着热气。

  李白和张怀玉一脸好奇地打量着这只鼎,又俯身看了看鼎下烧红的木炭。

  “此为何物?”李白问道。

  “火锅。”顾青言简意赅。

  “用来吃的?”张怀玉又问道。

  “不,用来洗手的,有美白去疤之功效,把脸泡进去洗的话效果更佳哦。”

  张怀玉惊呆了:“真的?”

  “假的,以后你再问废话,我就用这种傻子都能听出不对而你却将信将疑的假话来羞辱你。”

第一百零四章 火锅之争

  火锅的汤汁是用猪骨熬的,里面放了许多调料,比如姜蒜和花椒,以及从青城县的胡人那里买来的肉蔻,小茴香等等香料,一堆味重的香料放进去,再用香菜末,蒜末,香油做成油碟。

  这个时代已有香菜了,只不过名称不同,叫“芫荽”,传说是西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物种,大唐有广泛的种植。

  可惜没有辣椒,如今的辣椒还在南美洲的地里长着,缺少一个天选之子征服南美洲将辣椒种子带回来。

  没有辣椒的火锅是没有灵魂的,但顾青别无选择。

  面对张怀玉和李白好奇的眼神,顾青忽然有了些许优越感,他清楚地知道,在火锅领域,张怀玉和李白就是两个土包子,顾青在这个领域的所有言论都是绝对的权威。

  “此物如何吃?煮熟了便可以吃了么?”李白指着锅底沸腾的汤道。

  张怀玉不屑地道:“煮肉早已有之,搞得神神秘秘的。”

  “你们俩土包……嗯,两位兄弟看好,我给你们示范一次。”

  说着顾青将切得薄如纸片的羊肉和鱼片放入锅里,用筷子挟着涮了涮,很快便熟了,捞起来放在油碟里蘸了香菜末和蒜末,一口吃进嘴里,发出满足的嗯嗯声,表情非常享受。

  羊肉和鱼片是下午求着张怀玉切的,顾青的刀功有待进步,张怀玉切肉却是非常专业,一刀下去便是一张薄纸般的肉片,让人忍不住怀疑她行走江湖时干过屠户的兼职……或者干过无数丧心病狂的杀人碎尸案,否则不可能如此专业。

  肉片一涮便熟,蘸了油碟后入口鲜嫩,顾青连吃了好几口,李白和张怀玉在旁边吞咽口水,于是立马学着顾青的样子,将肉片挟着放入火锅里涮,几个呼吸后马上捞起来蘸油碟,一口下去,两人眼睛顿时亮了。

  “好!好味道!太白此生未曾吃过如此美味之物。”李白大赞。

  张怀玉已懒得说话,一片接一片地涮肉,涮起来匆匆蘸了油碟便往嘴里塞。

  盘里的肉片越来越少,李白急了,也伸筷去抢,张怀玉特别护食,见李白伸筷过来顿时不高兴了,用筷子狠狠一敲,李白的筷子于是被敲偏,李白也不高兴了,再次出手时,筷子竟已化作剑招,筷尖直指张怀玉握筷的虎口穴,张怀玉不得不回手自救,同时不甘示弱地出招直点李白手腕的脉门……

  顾青目瞪口呆之中,眼睁睁看着一顿热情和谐的火锅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拼斗。

  前世总有人说,没什么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如果有,那就两顿。

  看眼前的情势,没什么矛盾是一顿火锅激化不了的,如果有,两顿都不需要,一顿可见生死。

  以后如果仇人多的话,不妨将他们关在同一间屋子里,再摆上一个火锅,活着出来的那个便是蛊王。

  火锅的上方,二人的筷子噼里啪啦交手不停,李白和张怀玉似乎打出了火气,目前的矛盾点已不是火锅食材,而是胜负。

  顾青趁着二人打个不停,默默地将盘里剩下的几片肉涮了,送入嘴中。

  咂咂嘴后,顾青起身去厨房捧了一大块羊肉和两条十多斤重的草鱼放在桌边,然后托腮看着二人打斗,不时无聊地打个呵欠。

  不知打了多久,顾青有点受不了了,伸筷敲了敲桌子,道:“二位还吃不吃了?想打出去打,莫祸害我的火锅。”

  二人顿时停手,互相对视时,李白眼中露出赞许之色,捋须笑道:“姑娘好身手。”

  张怀玉揉了揉胳膊,显然刚才交手落了下风,哼了一声道:“你的身手不错,若非整日沉迷于饮酒,身手一定登峰造极,天下无与匹敌者,可惜了……”

  李白笑了:“我活着不是为了剑术,也不是为了酒,我活着只愿痛快洒脱,想练剑便练剑,想饮酒便饮酒,世人于我何加焉。”

  张怀玉撇了撇嘴,没理他,刚才的一番打斗,李白向她展示了学霸的世界,天才就是天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都干得很不错。

  无法用暴力纠正李白的人生观,因为实在打不过。张怀玉只好扭头望向顾青,警告道:“你不许学他,否则我便打你!”

  顾青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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