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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14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第一八章 只要有足够多的姐姐……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以上三种人指的都是唐人。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这种人云初就见过,他的化学老师刘天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肚子的学问,满肚子的权谋,同时,也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一直没有结婚的老师,在一个雷雨夜倒在下班途中被他的学生云初送去医院,足足住了一个月医院的老师,终于肯反省一下自己的一生。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所以,在云初大学毕业之后,这位老师提着一袋橘子,越过重重门禁,平生第一次敲开了老同学的家门之后,云初原本平凡的命运就发生了极为戏剧化的变化。

  刘天成老师一直认为,在中国,人这一生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剖析权力,认识权力,尊重权力,而后才能使用权力。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云初希望能一辈子接受刘天成老师的教诲,只可惜,这位老师给云初上的最后一堂课,却是离别。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所以,很多名家教授出来的弟子,在方正这种一心只想着如何光耀门楣的人看来,就是一个个憨包。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你先把我是不是唐人的问题弄清楚!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儿戏了。”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云初随手拿起一份落满了灰尘的文书翻了一遍丢给方正道:“贞观二十二年,太府寺有令于龟兹镇大关令:准大关令掌龟兹镇交易之事,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槩),以三贾均市(贾有上中下之差)这事你没干,你以前的大关令也没干。”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每月朔望日,自然有牙人把钱交上来,四千贯!”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方正笑的更加厉害了,指着云初笑骂道:“你这个毛孩子知道个屁啊,老子的上官是张园,张园的上官是裴东风,裴东风的上官是曹继叔,曹继叔的上官就是太府寺的老大大司农郝处俊。”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听着方正热情洋溢的画的大饼,云初还是表露出一副欢喜的模样,就算他因为方正的长相很质疑方正家闺女的模样,这个时候,也不打算让人家难堪。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一个衙门的外观如何,与这个衙门的权力大小一点关系都没有。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这里的桑树能结出黑红色的桑葚,云初随手从树上摘下一些桑葚丢嘴里,甜的发腻。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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