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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254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第一百八十五章 想要啊?跟我说啊!

  老贼敲的是进军鼓!

  在战场上,听到这种鼓声,所有将士只能向前冲锋,但凡有巡梭不前的,马上就会被督战队斩首。

  云初怒吼一声,身为万年县队伍的主将,这个时候他必须率先发起冲锋。

  李绩老贼早就发现再这样继续磨蹭下去,云初会把跟前的百骑各个击破,于是,他根本就不给云初猥琐发育的机会,带了一面大鼓,才到地方就开始敲击进军鼓。

  云初丢掉手里的破烂木刀,一柄棒球棍从袖子里滑出来,一棒子就敲断了对面那个百骑手中的木刀,等云初第二棒子砸过来的时候,这个百骑却支起双臂,棒球棍重重的砸在对方的护腕上,云初趁机在他胸前踹了一脚,没有把对方踹倒,自己反而朝外飞了出去。

  百骑张开五指,一记凶狠的虎爪从云初的面前带着风声划过,棒球棍再次砸下来,那个百骑竟然用自己威猛无俦的拳头应对。

  梆梆梆……云初从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把神经丰富,血管众多的手训练成没有痛觉的死肉。

  一两下或许还能忍受,这家伙一连用拳头接了自己十几棒子,以自己的力道来看,这人的双拳如果没有出现骨裂才是怪事情。

  于是,云初再次发动进攻,这个家伙果然不敢用拳头迎击,但是,他的双腿如同两条毒蟒一般灵活,巨斧劈砍一般的力道,招招都是冲着云初的要害去的。

  好在,云初的棒球棍乃是铁木所制,想要踢断这东西,真的很难,所以,云初挥动棒子,每一次都准确的敲击在对方小腿的迎面骨上,没想到他的棒子跟对方的小腿撞击,竟然会发出类似金铁交鸣之音。

  练武的人都知晓,如果双手不能用的情况下,那么,只用腿的时候,那就要一定发起一场快速的攻击,否则,一旦能对方开始进攻了,自己没有两只手来防守,将会非常的吃亏。

  云初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等待见张甲已经发出了放渔网的暗号之后,云初就抡起棒子跟这个百骑硬拼了十七八下,然后,果断的舍弃了这个对手,直奔高台最高一层。

  云初离开了,对于这个百骑来说也送了一口气,刚才用拳头跟云初的特质木棒对轰,他的手这个时候伤的很重。如果是普通木棒,根本就经不起他一拳。

  才开始平息自己伤痛的时候,一张金光闪闪的渔网兜头笼罩下来,他想躲开,却慢了一瞬,紧接着就被渔网笼罩住,拼力挣扎,却扯不断这种用丝线编织出来的绳子,想要用手扯,细细的丝线却割开了他的手掌。

  张甲瞅着眼前这个放弃挣扎的百骑道:“记住了,任你再悍勇,在我万年县的如炉王法下,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

  百骑怒极而笑。

  “待某家休沐之日,自然会去你万年县衙看看,你如炉的王法到底好不好用。”

  张甲冷笑一声道:“今日前来,只带了擒拿罪囚的法具,你若无事生非,就休怪我动用杀人用的东西。

  武功高的悍匪我们见的多了,投入大牢之后,还不是温顺的如同小羊一般。

  我劝你,别来了。”

  说完,就对麾下道:“拖下去,挂起来。”

  百骑继续挣扎,两个年轻的军卒却拖着渔网就下了高台,熟练地将百骑打晕,再绑起来,最后挂在杆子上。

  而李绩,就在这个杆子下继续敲鼓。

  云初的一只脚才踏上高台最高处,一条铁链子就带着风声向他袭来,面对这种挂满鸡零狗碎东西的铁链子,后退才是最正确的办法,如果被铁链子缠上,悬挂在铁链子上的锤子就会凶猛的击打在甲胄上,没人能经得起这样的一击。

  铁链子砸空,在半空中划过半个圆圈,最后竟然奇迹般的缠在一个高大百骑的腰上,那些铁锤,钩子一类的东西竟然奇迹般的没有伤害他,而是老老实实的垂在他的腰袢。

  “你是第一个踏上高台的人。”

  听着对方从面甲下传来的瓮声瓮气的声音,云初笑道:“要击败你才能拿到旗子吗?”

  对方嗬嗬笑道:“杀了我!”

  云初摇头道:“我没有杀自己人的习惯。”

  百骑冷笑道;“我专杀自己人。”

  云初闻言,脸上的笑容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将棒球棍抗在肩膀上,冷漠的道:“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抓住了几个百骑,还以为是自己人,特意没有下重手,看样子,是我自作多情了。”

  百骑向前走了一步道:“你就是那个被他们传的很厉害的县令?”

  云初横着踏出一步道:“大唐的县令中间没有一个草包。”

  百骑仰头看着天道:“我杀过几个县令,他们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云初皱眉道:“看来我也要尝试着杀几个百骑,用他们的命来证明,他们比起当年的百骑相差太远。”

  百骑笑道:“杀了我,这将如我所愿。”

  云初嗤的笑了一声道:“怎么,活得不耐烦了?”

  百骑沉默片刻道:“不知道杀了你之后,会不会让我心里舒坦一些。”

  云初疑惑地道:“我其实很不明白,你这样的蠢货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百骑愣了一下道:“你说什么?”

  云初挪动一下双脚,指着高台上逐渐结成的冰对百骑道:“我们说话的功夫,我的人已经往高台上倒了快两百斤水了。

  据我所知,你脚上的皮靴底子是一整块猪皮,想要在寒冰上站稳,很难。”

  百骑冷漠的瞅着脚下的水逐渐凝结成一层薄薄的冰,对云初道:“我从不在乎这些鸡鸣狗盗的伎俩,主要我想,总能杀死我想杀死的人。”

  云初将身子靠在高台的栏杆上,笑吟吟的看着这个狂妄的百骑。

  曾经有一次云初跟梁建方喝酒的时候,问过老梁一个问题,一个人的武功到底能高到什么程度。

  梁建方回答,十人雄有力气就可以了,百人雄需要力气与技巧,千人雄靠的是命,万人雄靠的是势!

  力气,与技巧,还是人能够掌握的,至于命跟势,那东西没有意义,是老梁拿出来凑数的,这样说,显得他比较有学问。

  根据老梁的说法来看,一个人打一百个已经是人的极限了,超过一百人那就是老天爷说了算。

  云初今天想试试他能否带着一百个人打败眼前这个狂妄无比的百骑。

  或许是这个家伙无敌已经很久了,觉得这个天下放眼望去全是蠢材。

  甚至因为这种骄傲,他能快要弄成神经病了。

  百骑,百骑,就只有一百个骑兵,从开始夺旗到现在,时间已经快过去半个时辰了,这一百个强人,已经持续不断的战斗到了现在。

  就算是铁人,也该感到疲惫了吧。

  所以,在云初讥诮的目光中,张甲等人已经组成了一支新的龟甲阵缓缓走上高台,人才到高台上,他们身上的黄豆就如同瀑布一般从身上跌落,铺满了整个高台。

  百骑这个时候才开始认真起来,瞅着云初道:“这并非大丈夫所为。”

  云初用带有小铁钉的靴子踩踩光滑的冰面,发现那些黄豆对自己的行动造不成任何危害,就笑道:“什么是大丈夫所为呢?我们的理解不太一样。

  我觉得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行为,才是大丈夫所为。

  至于你,不过是一介赳赳武夫而已,还谈论不到什么大丈夫。

  今日,某家一定要把你捆猪一样的捆在万军面前示众,免得你总觉得自己无敌于天下,不耐烦活下去。”

  百骑脸色大变,铁链子才抖开,就有十几根钩锁勾住了铁链,百骑想要用力的甩开,将近两丈长的狼宪已经抵到他的身前,百骑火速后退,龟甲阵裂开,八名跳荡已经从龟甲里的跳出来,举着木刀木棒向百骑扑了过去。

  云初没有理会那个大发神威将万年县所属人马打的东倒西歪的百骑,在他冒着火的目光中,轻易地来到插着红旗的地方,没有拿旗子。

  而是从怀里的摸出来一块甘草丢嘴里的慢慢的嚼,然后用手扒拉一下红旗,回头朝对面的高台看过去,果然,李治正站在那边也在看他。

  虽然看不清楚脸,云初相信,此刻的李治应该是很高兴的,就是不知道他给这里埋火药到底想要害谁。

  今日已经是十二月十二日,正月就要到来了。

  在正月的这个好时节里,正是死舅舅的最好时节,假如正月里理发死舅舅这个传说是真的话,李治下个月一定会以光头的面貌出现在人前的。

  毕竟,只要能杀死舅舅长孙无忌,李治还是愿意付出一些代价的。

  被众人逼迫到角落里的百骑依旧在战斗,只是在面对十几条木棒的时候,他总是有疏漏的。

  疏漏一次,一根木棒就会抵达自己想要抵达的位置,会破坏一些他的行动。

  当十几根木棒交叉形成一个牢笼,将这个狂妄的百骑架起来的时候,这个看上去无所畏惧的百骑,竟然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这是没办法的一件事情,捕快们只要用这个法子擒拿住江洋大盗之后,都会下意识的发力,绞断江洋大盗的手脚,如此,才算是安全的。

  薛仁贵口鼻流血的踏上了高台,看到云初守在红旗边上百无聊赖的嚼着东西,原本充满希冀的眼神逐渐变得暗淡。

  喟叹一声准备离开的时候,就听云初在那里懒洋洋的道:“想要啊,你跟我说啊,我给你……”

  薛仁贵回头看着云初道:“薛仁贵清贫,嗟来之食还是不吃的。”

  云初指着战斗的很厉害的一个角落道:“你猜裴行俭会不会拿走?”

  薛仁贵转过头,径直来到云初身边,拔走了那杆红旗,并奋力的摇晃一下,一时间,万军欢呼……

  裴行俭气喘吁吁地爬上高台,瞅着正在摇晃旗子的薛仁贵,愤怒的看向云初。

  云初瞅着那个被自己部下捆的跟死猪一样的百骑道:“我来就是打百骑的。”

  裴行俭看了云初很长时间,最后探头看看站在高台下欢呼的李绩,最后跟云初讨要了一块甘草丢嘴里,半天才道:“真的很不甘心啊。”

第一百八十六章 因人而异

  李绩其实很希望云初能够站出来摇晃红旗,这样,他就有理由将云初在开春的时候派去辽东。

  裴行俭在辽东已经立过一次功劳了,他还想再去一次立下更大的功劳。

  至于薛仁贵,他认为此次夺旗是他离开宫廷,去边疆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

  至于云初,他根本就没有离开长安的打算,在边关跟胡人一起生活了十三年,他对于什么大漠,戈壁,雪山,草原这样的景致看的够够的。

  他喜欢清晨起来的时候,有一碗符合胃口的粥,汤,面,或者豆腐脑,油条,包子可以吃。

  而不是吃干炒面,跟糌粑。

  没放过羊的人,总以为牧人每顿饭都吃羊肉,牛肉,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反正,云初当了好几年牧民,吃一顿烤羊肉跟过年似的。

  他喜欢待在长安城看这里的市井百态,而不是躲在雪山底下看那些回纥少年们跟大尾巴羊唧唧我我(不是错字)。

  他喜欢看大街上的行人川流不息,而不是看羊群,马群川流不息。

  他喜欢身边有一个干净的妻子依偎在他的怀里,而不是在边疆,即便是敦伦这样的美好时刻,一只手都需要空出来抓着刀柄。

  老天爷给男人生了两只手是有道理的,每一个设计都跟女人的身体结构相呼应,很明显,抓着刀柄是手的一种错误用法。

  没有在原始的西域长久待过的人,很难理解云初这种想要老死长安城的想法。

  有人愿意替自己去边塞跟异族人拼命,而且心情如此的迫切,云初没有理由不成全人家。

  不是云初向着薛仁贵,如果当时第二个走上高台的人是裴行俭,云初一样会把红旗送给他。

  云初的部下们对此没有异议,他们也讨厌去边关跟异族人作战,甚至可以说,能在长安就能拿到的东西,干嘛要拿自己的命去拼呢?

  人,有钱了,命,也就值钱了。

  薛仁贵获得了非常多的赏赐,云初命一队衙役去帮薛仁贵运输,最后送到了万年县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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