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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33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方正见云初似乎并不生气,脸上也就有了笑意,连连点头道:“废了很大的力气,再加上你追击突厥人勇猛的样子被武侯亲眼看到,这才能坐实了太医署的司医,只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差事被褫夺了,也是跟你的年龄太小有关。

  我求了姐夫很多次,想要把你留在大关令衙门担任壶正,被他斥责了,说,太医署的事物官可以给一个十三岁少年担任,大关令衙门里的正式官职不可能授予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哪怕他功勋卓著。”

  说到这里,方正再看看云初的脸色,发现他很平静,就朝四周警惕的瞅瞅,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压在手指下,缓缓地推向云初,似乎这东西有千斤重。

  云初的手按到文书上,就察觉不对,因为里面装的应该是一份告身。

  还以为是自己太医署司医的官凭,云初打开之后扫了一眼,就猛地合上,一脸吃惊瞅着方正道:“这怎么可以?”

  方正见云初坐不安稳了,就得意的道:“吃惊吧?”

  云初连连点头道:“我何德何能可以入学四门学?”

  方正得意的从云初腰上拿走酒壶喝了一口酒道:“本来是哥哥我的机会,我求姐夫写上了你的名字,其实挺亏的,按照我的身份,可以直接入太学,你的身份不够,就只好进入管的相对松懈的四门学,好在,四门学里官员也能进入,还能保住你从八品的官阶。

  这样,等你从四门学出来之后授官的最低阶级就是从七品,你该知道,有多少人卡在七品这个阶级上一生不得寸进,你今年十三岁,求学八年也不过二十一岁,这个年纪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中县的县令,怎么样,哥哥就算是临阵脱逃了,也没有让兄弟们寒心吧。”

  云初连忙站起身,深深施礼道:“多谢兄长抬爱,只是这份告身实在是太贵重,小弟愧不敢当。”

  方正摊开蜷缩着的右腿,一口一口的喝着酒,喝够了酒,这才放下酒壶道:“四门学里,学大经要修三年,中经修两年,小经修一年半,旁经修一年。

  这么一算七年半就出去了,说实话啊,哥哥我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材料,一般人学七年半都不一定能出四门学的大门,哥哥我没个一二十年可能出不来。

  我今年已经三十一岁了,再学十几年,都快要老死了,还当个屁的官啊。

  我告诉你啊,龟兹城毁掉了,于阗城也毁的差不多了,我姐夫决定把龟兹,于阗两地的大关令合并,这一合并呢,就生生的给哥哥我并出来了一个都护府屯监这么一个从七品的官,哈哈哈哈,不入国子监七学,不用皓首穷经,不用学算学,律学,书学,老子也能轻轻松松的当官。

  知道不,褚遂良这个老狗在我这个岁数的时候也不过是一个四门学七品博士。”

  云初笑着恭维了方正片刻,也就安心的将四门学的入学通知揣进怀里。

  他知道这东西的重要性,大唐的官员出身只有四个,一个是像丁大有那样一刀一枪的博一个马上封侯,这条路上白骨累累,云初参与了一次,已经没有参与第二次的胆量与运气了。

  一个是参加朝廷每年设立的科举,从全国汇集到长安的好几千的寒门精英中脱颖而出,成为胜利者,而这种胜利者一年最多二十个,少的时候甚至只有几个,云初不认为自己这个昔日的学霸可以成为这样的幸运儿。

  再一个就是荐举,比如说程咬金觉得尤俊达的儿子为人干练,知书达理,可以为官,就跟皇帝说了,然后,尤俊达的儿子就成官员了。

  然后,尤俊达又觉得程咬金的儿子长得眉清目秀的很适合当官……云初觉得可能没人举荐自己。

  所以,最适合云初出仕的道路就是进入国子监七学,他觉得自己可以从一众官员子弟中脱颖而出,成为最靓的那个崽子。

第四三章 吃残了,就该离开

  云初可以很快回到长安去四门学上学了,这是好事。

  方正也马上就要去于阗那座破坏的不太严重的城市里担任他的从七品屯监了。

  何远山死了,他的儿子却有资格继承他的事业了,还能在墓碑上写上自己的官名——宣节副尉,如果再不要脸一点,还可以给自己升一级,写上武骑尉这样的官职,朝廷是不会追究的,毕竟,人已经死了,该给的颜面还是要给的。

  死掉的人都觉得自己不亏,活着的人也觉得自己不亏,这就是大关令衙门直到现在依旧可以喜气洋洋,而不至于愁云惨淡的底气。

  云初甚至相信,就算是何远山,刘雄他们的鬼魂就在这里,也会衷心的为方正跟云初两人祝贺。

  方正杀了一个回马枪重新当上了龟兹的大关令,就等着梁建方把处月部的突厥人杀光之后,就去于阗上任。

  云初在大关令衙门里的差事给革除了,只好以从八品的司医去梁建方军中医正处报道。

  在走之前,云初跟方正两人又去了一趟桑林地,把何远山他们埋起来的金子都给挖出来了。

  准备让方正把这些沙金全部铸造成各种平凡的器物,等云初回长安的时候一起带回去,交给他们的家人。

  不论是云初,还是方正都没有打这些金子的意思,以方正的话来说,这哪里是他娘的金子啊,是人命,咬一口都会流血,这种金子,除过何远山他们的家眷用了不招鬼魂,如果别人用了,说不定就会有报应!

  没错,就是报应这两个字。

  如今,这两个字在大唐非常的盛行,东晋慧远大师重新整理架构报应体系之后,如今,终于在大唐开了花,而慧远大师创建的净土宗,也成了大唐最主要的佛门认知。

  关于云初所知道的净土宗学问,不是来自以前,也不是来自于老猴子,他是从大关令文书上得来的。

  大唐官吏们也有思想教育,也有英雄模范,唤起官员的羞耻心,以及荣誉感,也是公文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就是稍微有些隐晦,不像后世那样大张旗鼓的令人觉得羞耻。

  大关令衙门这边的事物已经彻底的处理完毕了,云初接下来就是要回到太医署医正那里进行职务报备,报备完毕之后就可以暂时停止公务,拿着方正给的四门学入学通知回长安上学去。

  方正待云初真的很够意思,不但花了两万钱买下了云初杂七杂八弄来的药材,还给他提供了二十头骆驼。

  还不断地嘱咐云初,只要有捞钱的机会,就万万不可错过,一旦回到长安,脚步动一动就要花钱不说,那里还没有西域这么宽松的捞钱渠道。

  只有把本钱弄得足足的,才能真正享受到长安的好处,如果没钱,留在长安就是受罪,还不如待在西域来的舒坦。

  离开龟兹的时候,云初其实不想回头看的。

  可是,在离开龟兹城门之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这座残破的城,以及站在城门上的方正。

  在这短短的两个半月的时间里,有的人升官了,有的人战死了,有的人要离开了,有的人留了下来。

  只有这座城除过变得破败一些,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人记忆犹新的变化。

  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战场,如今是这片大地上最安全的所在,别说强盗一类的东西,就连野兽也不肯轻易进入这片食物奇多的地方。

  一头正在空中盘旋准备伺机吃一口腐肉的兀鹫,“呱”的惨叫一声从半空中栽下来。

  云初收起弓,扯动缰绳骑着马带着骆驼队继续向牢山进发。

  唐人来到西域之后,都有给地方起名字的习惯,就像云初给那座湖起名草蜢湖一样,牢山这个名字是梁建方给起的。

  之所以起名牢山,是因为,他已经把处月部的突厥人围困在这座孤山上了。

  根据云初从方正那里得到的内部消息来看,梁建方没有放过这些突厥人的打算。

  当然,方正的消息一定来自于他的某一个姐夫,可信度非常非常的高。

  云初不知道那座山上有没有水,不过,大概率是没有的,听说好几万突厥人被围困在那座孤山上,在过去的半个月的时间里,也不知道他们得日子该怎么过。

  云初骑乘的那匹母马的性格不太好,在路过被云初射落的那只兀鹫的时候,毫不犹豫的用蹄子踩踏了上去,踩得肠破肚流的套在脚上,这让母马很不满,抖动一下蹄子,就甩到骆驼脚下,然后,骆驼撑开的巨大脚掌就把那只兀鹫踩成了肉饼。

  走了整整两天两夜,云初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的时候看到了孤立在戈壁滩上的牢山。

  此时,一棵树都没有的牢山上冒着浓浓的黑烟,看样子突厥人并没有投降。

  云初不知道这些突厥人为什么还要坚持,七月底的戈壁滩上烈日炎炎,人在没有水的状况下活过三天都难,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坚持了十六天的。

  死不投降的原因只有一个——梁建方开出来的投降条件让这些突厥人觉得还是战死比较舒服。

  对于处月部现在的下场,云初是一点同情的意思都没有,本来他带着处月部好好地在天山南麓肥美的草场上放羊,牧马,养牛,喂骆驼堪称美差。

  只需要每年给驻守在于阗的安西军长史陆大可缴纳羊五千,牛五百,马三百,骆驼一百就能美滋滋的带着自己的处月部在安西军的保护下过着美美的日子。

  偏偏他脑袋抽风了要跟着阿史那贺鲁那个乱臣贼子造反,还把陆大可派去的招慰使者单道惠给杀了。

  原本这只是安西军内部的事情,长史陆大可已经联络了处月部的自己人,准备把朱邪孤注这个头人给杀掉,砍下脑袋送给远在长安的皇帝就能交差。

  事情都已经谈的差不多了,利益分配也早就商量好了,结果——到处寻找阿史那贺鲁决战的弓月道行军总管梁建方听闻了此事,处月部想要投降都不成了。

  三万府兵出关,如果没有杀几个敌人,没有一些敌人的头颅来彰显军功,这是梁建方万万不能容忍的。

  原本在梁建方的计划中,利用处月部当陷阱,引诱阿史那贺鲁全军跟进,好让他一战解决掉所有的事情。

  结果,赔上了一座龟兹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之后,阿史那贺鲁在听说处月部被包围之后,就连夜拔营跑了,半个月的时间足够人家跑一千里地的。

  云初报名进入了辎重营,第一时间就见到了自己的直属长官何炳书何医正。

  这是年纪超过四十岁的老医生,大唐人的面相一般都老,尤其是在留了一下巴的半尺长的胡须之后,说他有六十岁云初也是相信的。

  两鬓斑白,十根手指细长,指甲粉白,头发虽然斑白却营养充足且干净,仅仅是这一双手,就让云初对这位老郎中充满了敬意,至少,人家真的有当医生的样子。

  干净!本身就是医生的最初形态。

  传说中那些邋遢肮脏不修边幅的老头子突然跳出来将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救活,然后宣称自己是盖世名医的故事,云初从来都不相信。

  果然,随着何医正进入二堂,这里同样有好几个身高八尺,腰围也差不多是八尺的壮汉童子在煎药,捡药,人人都很忙碌。

  云初不明白郎中家的药童为什么都是这种体型的,而不是像那些富贵人家的童子,一个个唇红齿白,体态娇柔的跟女人一样。

  等他看到一个童子背着一个伤号,胳膊底下还夹着两个伤号从外边走进来的时候,他算是明白了一些。

  郎中家的童子不但要负责搬运伤患,还要时不时地跟着郎中进山采药,还要保护郎中的生命安全。

  既然有这么多的职责,那些只适合给读书人暖被窝的童子自然就不合适了。

  偌大的一个中庭,药香四溢,地面上不见半点灰尘,最重要的是空气中还有一股子淡淡的酸味,这里的房间应该都被柳枝水跟醋熏蒸过。

  从一见面,何医正就没有跟云初说一句话,脸上带着行家特有的傲慢,只是示意云初跟他走。

  等云初看到赤身裸体躺在一块麻布单子上的丁大有,再看看他身体上鱼鳞一般密集的伤口,这才明白这位骄傲的医正为何会带他进来。

  受了如此沉重的伤,丁大有还是表现得非常淡然,见云初在看他的伤口,就挥挥手道:“撞在突厥人设置的刀网上了,快点给我缝好。”

  丁大有身上的伤口很新鲜,翻卷的皮肉被清洗干净之后呈健康的粉红色,很适合立刻进行缝合。

  何医正就冷眼旁观,依旧不发一言。

  直到云初取出自己特制的弯针,接着取出一个不大的葫芦,葫芦里装的是柳枝水,云初用一根小小的铁钩子从柳枝水里捞出来一截丝线,装在弯针上,就开始为丁大有缝补伤口。

  丁大有身上的伤口太多了,云初从中午时分开始缝制,等他缝制完毕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有些伤口比较深,需要缝制两层以上。

  等云初干完活,何医正扒拉一下云初特意留在外边的线头道:“这是为了好拆取?”

第四四章 粗糙的大唐律令

  云初点点头道:“其实呢,最好的缝合线应该是从羊肠上取下来的筋膜,这种线埋在体内,以后不用拆取也没关系,伤口愈合的过程中,这些线也会被身体吸收掉。”

  没想到,就是这么一句话,何医正脸上的寒霜立刻就消失不见了,朝云初拱手道:“云司医的奇思妙想,何某佩服。

  只是现在天气炎热,蚊虫滋生,伤口动辄化脓,这让我等即便是有回天妙手,也无可奈何啊。

  不知云司医可有妙策?”

  云初摇摇头道:“我曾经听长辈闲谈的时候说,伤口溃败化脓,始作俑者乃是虫子,只是这种虫子肉眼看不到,想要防止伤口溃败化脓,就要先杀死这些虫子。”

  何医正皱眉道:“此言不无道理,伤口溃败化脓就会有蛆虫滋生,只是,如何杀死这些肉眼不可察的虫子呢?

  难道说要用毒药?

  嗯,可以试试,先从微毒试起。”

  他自言自语一句之后,掉头就走了,这让云初有些莫名其妙,谁告诉他用毒药就能杀死病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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