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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447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阿凡提被云初刻意表现出来的阴冷模样吓坏了,在塞来玛骄傲的目光注视下,趴在地上连连答应。

  现在,她非常非常的肯定,自己的儿子已经成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可汗!

  当五百骑兵将他们一家三口夹在队伍中心吃土的时候,塞来玛再也无法抑制自己胸中的骄傲,冲着巍巍天山大叫道:“看啊,这就是我的儿子,他是一个王。”

  云初笑眯眯的看着塞来玛一会哭,一会笑,顿时觉得自己所有的事情都没有白忙活。

  这个把自己从戈壁上捡回来,并揣在她羊皮袄里用体温温暖着把他养大的女人,在这一刻应该不会后悔因为多养了一个孩子而吃了那么多的苦。

  娜哈的脸上也满是笑意,尽管她还是不停地需要抓耳挠腮的抵御虱子带给她的困扰,心里却是真正的在高兴。

  只有阿凡提不高兴,那只被他抱在怀里的巨大旱獭,自从进入他的怀抱之后,没有一刻的安闲,总是在窥探他衣服上每一个能够藏东西的地方。

第二十五章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一个羁縻地的王,最多只能活十年!”

  这句话不是云初说的,而是大唐鸿胪寺上位官员们的共识,也是各地大唐都护府首脑们的自觉。

  “动荡的地方就该永远的动荡下去,不要给他们平安!”这句话同样不是云初说的,而是出自《隋书》里面横行西域多年的裴矩说的。

  虽然这个人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当的都是大隋的官,但是,却是大唐的忠臣。

  所以,在长安,人们对裴矩这个人的评价就是——佞于隋而忠于唐。

  大唐目前在西域执行的所有战略,都是来自于裴矩,很多年来都没有更改过。

  而裴矩此人一生中,最了不起的功绩便是让强大的突厥变成了东西两个突厥。

  虽然突厥变成两个的功绩并不是裴矩一个人的,但是,裴矩在中间起到的作用无可替代。

  云初离开回纥部落的时候,正好是婆润可汗被他的儿子比粟可汗杀掉的好日子。

  算算时间,比粟可汗当上回纥可汗正好十年了。

  裴行俭就任安西都护,他首先要干的事情就是立威,等自己的威严传遍西域之后,他就准备好好地跟安西的各个草头王们好好谈一下关于西域繁荣稳定以及发展的问题。

  一个想要立威的大唐安西都护跟一个当了十年可汗的回纥人怎么看都是很合适的一对。

  裴行俭在交河城的时候,就已经跟比粟可汗的弟弟比粟毒王子商量好了回纥王庭的交替问题。

  比粟毒王子极度的认可回纥王必须十年一换这个问题,还向裴行俭发誓,自己当回纥可汗,绝对只当十年,一旦时间到了,就会主动退位,再把可汗的位置交给比粟可汗的儿子独解之特勤。

  这句话对于裴行俭来说非常的熟悉,因为当年魏王泰就曾经说过他当上皇帝之后,将来一定会杀了自己儿子把皇位传给弟弟李治。

  可惜,这么情真意切的话没有人相信,所以,比粟毒王子的话裴行俭也是不肯相信的,他还是觉得独解之王子比较好,毕竟,这位独解之王子曾经在大唐的国子监就学四年,算是自己人。

  既然是自己人,当然不能背负杀死父亲的罪责,因此,裴行俭决定还是跟比粟毒王子合谋先弄死比粟可汗,再弄死比粟毒王子为比粟可汗复仇之后,再正大光明的帮助独解之特勤登上回纥可汗的位置。

  如此一来呢,回纥部又能安稳十年!

  给回纥部换一个可汗这件事已经刻不容缓了,上一任安西都护就该处理的事情,遗留到现在已经算是渎职了。

  因此上,裴行俭将安西都护府搬迁到龟兹城之后,要办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杀死比粟可汗。

  由于手头的军队数量不够,不足以弹压比粟可汗死后的乱局,所以,云初的人马,也在裴行俭的调配之列。

  今天,云初就要带着五百骑兵奔赴回纥王廷,参与回纥王比粟为裴行俭举办的大型庆祝活动。

  这种庆祝活动一般要举办足足三天,因为回纥人的大型迎宾曲很长,足足有三四百首歌谣,上百首曲子,再加上舞蹈,没有三天时间根本就演绎不完。

  一般的庆祝活动自然不用把这些东西都拉出来,如今是安西都护上位,比粟可汗自然要让新上任的安西都护满意。

  地点就在回纥王廷附近的一个向阳坡上,裴行俭说那里满是平缓的丘陵,极度适合骑兵发起攻击。

  现在,裴行俭,温柔,钟馗他们已经去了,云初去的已经有些晚了,估计要少听少看不少的美妙音乐跟华丽的舞蹈,不过,后面还有塞来玛最喜闻乐见的宫廷血案,应该能让她对权力的认知提升到极致。

  毕竟,她当初在回纥可汗帐篷里面,见过的,听过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各种谋杀。

  从蚱蜢湖到回纥王廷所在的狮子山只有区区八十里地,同样在天山北麓,同样能接受到雪山融水的浇灌。

  这是一片水草极为丰美的草场,这里的草场之丰茂,足够养育回纥王廷的两万人以及将近百万头牲畜,甚至不用更换什么春夏秋冬牧场。

  这片地是回纥人的先祖菩萨给他们抢夺来的,而大唐初年的时候,菩萨就主动向大唐进贡,他是第一个主动亲近大唐的回纥可汗,这就导致大唐拿下西域四镇之后,他的子孙们合理合法的占据了这片草原。

  云初带着塞来玛跟娜哈抵达狮子山的时候,就连云初在看了这里的地形之后,都觉得不该留给回纥人。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凹地,三边都是天山高大的雪峰,敞开的一面如同一个簸箕口,宽大不说,走出五十里地就是浩瀚的戈壁滩。

  一道小河在谷地里蜿蜒穿行,如今虽然被冰封了,却在阳光下闪烁着宝石一般的七彩光辉。

  塞来玛骑在马上,幸福的指着那条河对云初道:“我以前在夏日的时候,经常在那条河里洗澡,有时候会洗很长时间,专门等待可汗从那里路过……”

  娜哈在一边没好气的道:“现在为啥不喜欢洗澡了?哦,以前有哥哥给你烧热水,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就偷懒。”

  塞来玛仿佛没有听见娜哈的埋怨,依旧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继续道:“有一次,我带着你哥哥一起洗,还特意把他洗的很干净,当时,你哥哥长得白白胖胖的,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女人能把孩子照顾的那么好。

  结果,可汗看过你哥哥之后,就把我撵出去了……”

  塞来玛把话说到这里眼中泛着泪花又道:“你哥哥当时那么好看,那么强壮,那么聪明,可汗如果把你哥哥当儿子养,他怎么可能会早死呢?”

  娜哈接话道:“这倒是真的,我哥就是聪明。”

  守在一边伺候的阿凡提听了这母女的对话,汗水不断地从脑袋上落下来。

  这些天下来,云初是什么人,干了什么事情,有多厉害,他早就打听的清清楚楚。

  在他看来,那个死掉的可汗如果真的把云初当儿子养,他相信,可汗只会死的更快。

  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因为,所有草原部落上的王,都会死于他最能干的儿子之手。

  很多部族的歌谣里都唱着说——天神一般的王子哟,是王的敌人……

  云初驻马高坡,身后血红色的大唐战旗迎风飘扬,与身后的五百骑兵一起,俯视着凹地里的热闹的人群。

  此时,凹地里忽然响起来了悠长的号角声,很快,就有一队衣着华丽的骑马的人从营地里跑出来,看样子,是准备迎接云初一行人。

  梁英在云初耳边道:“我们从蚱蜢湖一路过来畅通无阻,很多关隘一样的地方没有任何守卫。”

  云初道:“斥候怎么说?”

  梁英道:“两天前,回纥部落收到王廷的命令,集合了很多武士,去了西边,听说,石国那边似乎有大队人马过来了。”

  “温柔怎么说?”

  “温县尊说:裴行俭布置的很好,他也做了万全的准备,即便是被回纥大军包围,也有足够的力量杀出去!”

  云初闻言,回头看一下不远处的塞来玛道:“妈妈,你看,他们派人来迎接我们了。”

  塞来玛此时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看看周围,马上就对云初道:“这一次你要杀死可汗吗?”

  云初愣了一下马上道:“为什么这么说?”

  塞来玛道:“守卫可汗的武士在王廷外边有六十六圈,王廷里面也有九十九圈武士。

  我们看到了王廷却没有看到一圈武士,当年,羯斯噶跟着比粟特勤去杀老可汗的时候,就是这样,那些守卫可汗的武士成了杀可汗的凶手。”

  塞来玛的话音才落下来,云初就愣住了,甚至连梁英也以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塞来玛,他原本以为塞来玛就是一个普通的回纥妇人。

  现在,他不这样看了,同时还暗暗自责,能养育出君侯这般人物的女人,哪里会是一个平凡愚笨的妇人呢。

  “分战利品的时候,儿子,你记得把那块绿石头给我拿回来,我就想要这个。”

  听了塞来玛的话,云初脸上露出笑意,恭敬地道:“如你所愿。”

  迎接云初一行人的彩衣骑士很快就到了云初的面前,在马上抚胸施礼道:“呕呀,欢迎你啊,尊贵的大唐君侯!”

  云初的瞳孔微微缩一下,随即道:“你是吐蕃人?”

  为首的彩衣骑士笑道:“我是勇猛的回纥人。”

  塞来玛瞅着彩衣骑士看了好一会道:“儿子,他不是回纥人,是喜欢给脸上涂泥巴的大雪山背后的人。”

  早在云初提出疑问的时候,这一队彩衣迎宾队,就已经被梁英带人给包围起来了。

  在长枪,马槊的威胁下,为首的彩衣骑士道:“我以前是吐蕃人,现在是回纥人。”

  云初回头看看背后的起伏的山峦,微微叹息一声,就对梁英道:“吹警号吧,告诉裴行俭跟温柔,就说,比粟可汗有吐蕃外援。”

  梁英脸色一变,迅速给号手下了命令,片刻功夫,带着特殊含义的号角声就响彻山谷。

  眼看着凹地里的人乱作一团,而那些明显是唐军模样的人群,此刻已经开始集结了。

  云初就瞅着那个彩衣骑士道:“说吧,来的是谁,论钦陵?”

  为首的彩衣骑士一言不发,梁英抬一抬手,他身后就有两个骑士被长枪给捅穿了身体。

  云初又问道:“龟兹距离吐蕃那么远,怎么过来的?”

  虽然全身上下都被马槊,长枪抵着,彩衣骑士依旧没有惊慌的意思,而是冲着云初用纯正的长安话笑道:“唐人果然与愚蠢的回纥人不同。”

  云初瞅瞅凹地里正在进行的厮杀,再次摆摆手,立刻,又有两个彩衣骑士惨叫一声被长枪捅穿。

  为首的彩衣骑士从怀里取出一根狐狸尾巴,对身后仅存的四个骑士道:“如果想要投降,就先把这条狐狸尾巴拴在帽子后边。”

  他身后的骑士没有人接那条狐狸尾巴,而是从马背上跳起来,主动被那些长枪给捅死。

  为首的彩衣骑士这时候竟然在那些还没有断气的吐蕃武士的注视下,安然自若的将狐狸尾巴拴在自己的脑袋后边,然后笑吟吟的对云初道:“我投降!”

第二十六章 乱有乱的道理

  吐蕃武士为什么在作战的时候,往往都是奋勇向前,无惧生死?

  其中狐狸尾巴就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每一次战斗过后,他们都会在战士中寻找一个最懦弱的家伙,将狐狸尾巴绑在他的脑袋后面,喻示着这个家伙胆子小的跟狐狸一样,会被所有同伴看不起,也会被所有人排挤,顺便在下一场战斗中将他放到一个可以充分展示勇猛的地方。

  比如,让他一个人向敌方发起冲锋,或者大家都看着,让他一个人偷偷地穿过千军万马围困的营帐去杀掉敌人的主帅,再或者弄一头熊回来,看他跟巨熊搏斗。

  这样做确实能激发这个懦弱战士的勇气,不过,也只能激发一次而已,激发出来之后,也就死了。

  脑袋上掉一根狐狸毛对吐蕃武士来说都是最大的羞辱,更不要说把狐狸尾巴绑在脑袋上了。

  因此上,这个能毫无愧色的将狐狸尾巴绑在后脑勺上的家伙,毫无疑问,就是一个卑鄙的唐人。

  他带来的那一队吐蕃人与其说是被云初的部下用长枪捅死的,不如说是被这个家伙活活气死的。

  眼看着那些吐蕃武士完全死不瞑目之后,这家伙还上去给每个尸体来了一刀,看样子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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