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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68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云初皱眉道:“娜哈还小,不能刺青。”

  老猴子摇摇头道:“玄奘用自己的血调和了朱砂为娜哈刺上去的,可谓荣宠之至。”

  云初皱眉道:“朱砂有毒!”

  老猴子瞅着云初,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玉盒,打开之后里面装满了朱砂,只见他用手指沾了一些朱砂放进嘴巴里,挑衅般得瞪着云初。

  “夜不能寐之时,我就用朱砂安神……”

  云初很着急,他不知道玄奘的血液里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病毒,更不知道娜哈的眉心被刺青之后会不会发炎,总之,一时间,心乱如麻。

  古人吃毒药都吃习惯了,重金属一个劲地往肚子里送,好像家常便饭一般。

  “从今往后,这道红莲纹便是娜哈的护身符,将伴随她一生,也能保护她一生。”

第八九章 白雪傲梅图

  云初知道,老猴子一直想牢牢地绑在玄奘的战车上,历史上的玄奘回归长安之后,除过弄出来一部《大唐西域记》掀起大唐人征服西域的热情,他剩余的时间都在埋头翻译经书,很少出现在大唐人的政治生活中。

  都以为这个老和尚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僧,圣僧,云初现在的感觉有了一些变化。

  他现在就很好奇,高阳公主到底要美丽到何种地步,才能让玄奘座下大弟子辩机甘愿为了美人腰斩。

  电视剧里高阳公主完全不具有代表性,电视剧里的高阳公主曾经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云初春梦的主人公,这并不代表真正的大唐高阳公主就是她那个模样。

  而且,从窥基和尚跟老猴子的行为来看,辩机也绝对不是一个没吃过荤腥的老实和尚,怎么就甘愿被人腰斩,也不喊一声冤枉呢?

  最可怕的是,如果历史在这里不拐弯的话,马上,那位美艳的高阳公主也要被李治这个皇帝给干掉了。

  所以,云初还是不肯与老猴子同流合污。

  狄仁杰带着一群学子来晋昌坊的时候,距离净街鼓敲响还有一些时间,云初带着一大群带着各色穷酸怪相的孩子们迎接了他们的到来。

  这也让狄仁杰特意带来的糕饼有了施展的余地。

  瞅着孩子们狼吞虎咽的模样,云初脸上带着勉强的笑意邀请他们去看正在修整的房子。

  修建大雁塔的地方地势比较高,所以一抬眼,就能看到一栋栋在阳光下啊闪闪发光的房子。

  这些房子没办法不发光,主要是刘义带着工匠们严格按照云初的吩咐,愣是用了一夜一天的时间把房子外墙全部粉刷成了白色。

  这在一大片老鼠灰色的房子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大干净明亮。

  晋昌坊高大气派的坊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建造中,仅仅从还未曾完工的轮廓,就能看得出来,一旦这只金凤被雕凿,打磨完毕后,将会是何等的辉煌。

  晋昌坊的房子大多是土坯为墙,茅草为顶,虽然看起来破旧寒酸,却干净得出乎狄仁杰等一干学子的预料之外,别说青石板铺成的街面上纤尘不染,就连各家的门楣,墙头上也整洁有序。

  来往的坊民身上的衣衫都是一个颜色,男人是淡蓝色的麻布衣衫,女人则是淡蓝色的麻布衣裙,虽然背上用丝黄绣着斗大的德胜隆三个字,却各个干净,男人挽着发髻显得干净利索,女子头上插着一根木钗,头发也整整齐齐的,不像别的坊里的妇人,穷不说,还邋遢地就想让人丢到沟里喂猪。

  “他们背后的三个字是什么意思?”狄仁杰看了良久,终于朝云初发问了。

  “卖无可卖的情况下只能把自己的后背卖掉。”

  “卖后背,什么意思?”

  “酒楼,青楼,食肆的旗杆见过吧?”

  “见过,你的意思是——他们把后背卖给了一家叫做德胜隆的金店?”

  云初一把拉住狄仁杰小声道:“他们各个都爱脸面,看透不说透。”

  狄仁杰长吸一口气,脸色铁青,捏着拳头道:“这也太欺负人了。”

  云初淡淡地道:“谁让他们穷呢,穷就是原罪。”

  一众学子对晋昌坊里的流水明渠起了兴趣,几个来自南方的学子,蹲在地上用手撩着清水对狄仁杰道:“还真是碧水环绕,诚不我欺。”

  云初笑道:“这些水可以喝。”

  狄仁杰尝了一口水欣喜地道:“这里的水几乎能与浐河水相媲美。”

  云初指指金碧辉煌的大慈恩寺道:“这是文德皇后遗泽。”

  众人从大慈恩寺门口经过,瞅着站在寺庙门口笑呵呵的肥胖知客僧,再看看身后跟着的一群骨瘦如柴的孩子,纷纷叹口气,就随着云初去了他们将要租住的房子。

  房子很简陋,一床,一几,一蒲团,一油灯,茅厕在不远处的渗坑上,看起来也不算污秽。

  最让学子们眼前一亮的是,屋子里竟然还有一盆青蒜,一盆韭菜,在屋子里绿意盎然地生长着。

  窗户很大,大部分地方开窗就能看到大慈恩寺,即便是别处看不到大慈恩寺,也能看到一片破败的荷塘。

  一个学子看完了所有的房间,最终还是叹息一声道:“太简陋了。”

  狄仁杰道:“我倒是觉得这里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这里人素净,且民风淳朴,完全没有其余坊市百姓的刁顽之风。”

  云初笑道:“此处的名字便叫做陋室。”

  一个学子大笑道:“还真是恰如其分啊。”

  云初的脸涨得通红,狄仁杰看得都有些不忍,就在他准备再次出言相劝的时候,却听云初大吼一声道:“笔墨伺候!”

  立刻有两个衣着干净梳着马尾巴的漂亮少年端着两盆墨送了过来。

  云初先是在红色颜料中沾一下粗大的毛笔,顺手一甩,红色颜料边被甩到了墙上,点点滴滴的鲜艳欲滴。

  然后把沾满墨汁的毛笔塞到狄仁杰手中道:“以这些红颜料为题,画出一树梅花来。”

  狄仁杰愣了一下,打量一下白墙上的红点,再看看手中的毛笔,略微思索一下,冲着云初冷笑一声,就把粗大的毛笔怼到墙上,然后用力上挑,顿时,一根千虬百结的老梅枝干就跃然于墙上,再左右乱劈风,无数根铁枝便横空出世,轻巧地从那些红点中穿行而过。

  在经过一些笔锋轻挑,有些红点中就出现了墨色的花蕊,有些红点被墨汁浸润之后变大,再稍微勾勒几笔,一丛丛,一簇簇的梅花便与铁枝相连,相交,相隐,有的红梅更是只剩下半个。

  近看,还觉得粗糙,云初与众人齐齐地向后退出五六步之后,一树红梅便映入眼帘,有些与树相连,傲意正盛地与飞雪恶斗,有的落英缤纷,如同战死之猛士,正从梅树上跌落,更有一些红梅含苞待放,急不可耐地要加入战团。

  云初钦佩地拍拍手道:“好画,好梅,好傲气,不如就让我来以此红梅为题,作诗一首如何?”

  众学子轰然叫好,这一场无意中出现的比试,让众人兴趣高涨。

  就在云初得意洋洋地准备从狄仁杰手中接过毛笔,狄仁杰却大笑道:“咏梅诗你是什么时候作好的,到底是你作的,还是花大价钱卖来的?

  某家今日定不让你如愿,这里既然叫陋室,那么,你就写出一篇让人忽略这简陋之处的诗来,写得好,我等学子哪怕你这里是猪圈我们都住了,写得不好,哪怕这里是琼楼玉宇,我们也会拂袖而去。”

  云初捏着毛笔道:“诗词不过小道耳,诸位万万不可沉湎此道,与我辈学问无益。”

  狄仁杰冷笑道:“写出好的来,再说这是小道。”

  云初瞅着狄仁杰道:“真的要我写?”

  众学子轰然道:“写,不写不为人子!”

  云初涩声道:“如果写出来了,你们真的愿意住在这里?”

  众学子道:“只要你写出让我等钦佩的诗词,莫说我等会住进来,就连同窗也一并给你拉来,把你这里的房子住满为止。”

  “这会不会太难为你们了,不如……”

  “不如……你娘,你这个骗子。”

  云初叹息一声,很满意这些傻子的表现,稍微想了一下,觉得刘禹锡应该不会有意见。

  就提笔在红梅边上写下《陋室铭》三个字。

  回头瞅着一众期待的学子道:“君子一言。”

  “滚你娘的驷马难追,快写!”

  狄仁杰没有参与喝骂,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头,尤其是云初眼角闪现的那一丝狡诈的光芒,让他心头发虚。

  不过,他还是咬着牙坚持住了,想要弄出一首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诗词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云初真的能写出来,自己就算是认输也不丢人。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云初笔走龙蛇,开始众人还只是调笑,片刻之后,就只有几人跟着吟诵,当云初写到孔子云:何陋之有?的时候,就连狄仁杰的声音都消失了。

  云初恬不知耻地在文章的左下角大刺刺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再补上年月日,让这首原本能让刘禹锡名扬千古的《陋室铭》就成了云某人的大作。

  云初将毛笔递给伺候他的少年人,转过身淡淡地对狄仁杰一干学子道:“诗词小道耳,送诸位一篇骈句小文,以为纪念。

  好了,这里的住客有了,诸位还是随同我一起去品尝一下晋昌坊的美食,定不会让诸位兄台失望。”

  狄仁杰瞅着墙上的《陋室铭》看了许久,才对云初拱手道:“文章老辣,义气纵横,句式整齐、节奏分明、音韵和谐,有视觉上的齐整之美。

  但何陋之有又是散句。

  句式上是骈散结合,使文章节奏明快、语言错落有致,读来抑扬顿挫,和谐悦耳,有音乐的美感。

  真正是一片好文章,云初,假若这篇文章为你所作,狄某佩服!”

  云初莞尔一笑,指着狄仁杰道:“梦中偶得,算不得真,快走,快走,我家厨娘脾气大,再不走就没有美食可以吃了。”

第九零章 最是烟火暖人心

  《陋室铭》全篇不过八十个字,对于这些饱读诗书的学子来说,顷刻间就能记在脑子里。

  文章这东西是经不起琢磨的,好的文章越是琢磨,就越是回味悠长,有些文章则不同,乍一看很好,回味几遍之后味同嚼蜡。

  《陋室铭》明显不是后者,能让中国人一代代咀嚼一千三百年的东西,自然是历久而弥香。

  “这东西真的是你写的?”狄仁杰还是不能相信,自己不过是来看一个房子,竟然就看到了一首绝妙的小文。

  “你不是都看见了吗?”

  “不是怀疑啊,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没有文章中所流露出来的淡泊致远的秉性。”

  “那是你还不了解我,以后还会知晓我是一个何等忧国忧民,慷慨激烈的猛士。”

  “不对,一个连踢死我挽马都不肯认错的人,不可能有你说的那种情操。”

  “对啊,就因为我过于慷慨激烈,所以我从不后退,从不认为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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