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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71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这那里是人能干好的事情?

  梁建方把那些博士,监生,太学生仅仅打成重伤,没有弄成肉泥,恐怕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吧?

  云初觉得自己还算是一个好厨师,烹调一般的牛羊猪,鸡鸭鹅这等家畜问题不大,哪怕是来一匹狼,一匹豹子他觉得自己也能把这道菜烹调的可以下咽。

  现在,人家硬是丢给他一头食肉恐龙……

  这种生物古老而残暴,杀戮成性,没脑子,不讲理,听不进去劝告,就算你不是他的食物,他也喜欢撕着玩……

  想到这里,云初的面皮就微微地有些抽动。

  狄仁杰咬着牙道:“要不然我陪你去?雁门侯就算再生气,他应该知道我们是身不由己,他是老臣子了,应该不会为难我们。”

  云初瞅着狄仁杰,这个人在他的眼睛里已经自动变成了一只洁白的羔羊,他已经看到这只洁白的羔羊站在水边冲着鳄鱼讲道理的场景……以及下场……

  在梁老贼面前,论武力,他或许算的上是一只螳螂,狄仁杰最多只能算一只柔软的蛆。

  丁大有或许能抵挡那么几下,不过,最后还是被梁建方剁成肉馅的下场。

  因为,这个老贼虽然没有被排进隋唐最能打的十八条好汉里面,却是四猛将,四方将之一的梁建方!

  “不用……说不定我们刚才猜错了呢?”

  云初脸上堆出一个艰难的笑容。

  狄仁杰也明显松了一口气,刚才他是强忍着恐惧表达出来了自己对朋友的友爱之情。

  现在,让他再表达一次,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个胆量了。

第九三章 我谁都不怕

  失败了,就必须承认,同时,要做好承担失败的责任,并做好疗伤,以及卷土重来的准备。

  云初不觉得自己有了另外一段记忆的加成,就能在大唐所向无敌,他只是遗憾,这种失败来到太快了一些。

  同时,这一次失败,也是消息不对称造成的,如果他在白胡子老儿陷害他之前就知晓梁建方的事情,那么,自己是可以避开这一场灾难的。

  当然,这也跟自己没有时间跟同窗们打好关系有关,导致自己的消息闭塞,同时,也让那些知道消息的同窗,宁愿袖手旁观也不肯帮他。

  国子监的主簿是一个叫做左丘寒的人,从六品的官,掌国子监六学学生的学籍,以及成绩等事宜,看起来应该算是一个好人。

  至少,他在跟云初安排事情的时候,几次都欲言又止,见云初年幼,还生出不忍之情出来。

  “踏进雁门侯府,见到雁门侯,就算完成了任务,万万不可逞强。”

  明知道对方是在表演,云初还是恭恭敬敬地施礼,至少,你的行为要对得起对方的表演才对。

  这样,下一次人家才愿意更加卖力得演戏,让你收获更多的人间温情。

  从主簿院子里出来,云初就看到了那个姓陆的博士,看得出来,他也想在云初面前表演一下,云初这一次没有给他机会,没有施礼听他的废话,昂着头扬长而去。

  这一幕落在左丘寒的眼中,他离开房间朝陆博士拱手道:“陆老,他已经怀恨在心,多说无益。”

  陆博士叹口气道:“事已至此,也罢,也罢。”

  左丘寒道:“此子性格怪戾,以后还是要提防他,免得到时候后悔莫及。

  不过,你真的认为此子能消弭雁门侯的怒火?”

  陆博士摇摇头道:“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李义府说的,他不想跟此子说,老夫只能用一些手段。”

  左丘寒苦笑道:“雁门侯此次拿我国子监中人泄愤,我们是真正的池鱼之灾。”

  陆博士摆摆手道:“算了,本来还想着在国子监老死呢,看来,要离开了。”

  说完,就背着手走了。

  因为要准备明日去教雁门侯梁建方读书,云初今日可以提前离开国子监做准备。

  至少,要把甲胄穿上,不穿甲胄去见梁建方纯属活得不耐烦了。

  跟狄仁杰一干学子约定好了上元节继续试菜,上元节后就住进晋昌坊,云初牵着枣红马离开了国子监。

  想到崔氏今日应该在掖庭宫那边,百无聊赖之下,就打算去看看掖庭宫那边的人市。

  掖庭宫属于太极宫宫殿群的一部分,这里一般人是进不去的,不过,皇家很贴心,担心买卖人口的人进不来,就在跟掖庭宫隔着一座高墙的修德坊布置了一个人市,从这里买了人之后,马上就能从芳林门带走,非常的方便。

  快马抵达了修德坊,才进门,云初就想转身离开,因为放眼望去,这里到处都是卖人的,跟买人的,熙熙攘攘得好不热闹。

  云初硬着头皮终究还是进去了,因为把一张脸拉得跟驴脸一样,倒也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愿意往跟前凑。

  只是小声嘀咕说云初不知是谁家受了气的小郎君,来人市买人泄愤的。

  看着,看着,云初慢慢地也就把驴脸收起来了,毕竟,这里卖得人实在是太多样性了。

  往嘴里丢了一块甘草,慢慢地嚼着,顺便打量一下成排的昆仑奴。

  从头看到尾也就失去了兴趣,因为这里贩卖的好多昆仑奴,根本就不是纯种的昆仑奴,好多都是天竺人假扮的,他们其实不够黑,而是呈棕色,只是被狠狠地晒过太阳之后才变黑的,唐人没见识,就把这种人也当成了正宗的昆仑奴。

  云初看到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往一个昆仑奴脖子上拴了一个铁链子,就准备拖走。

  云初上前拱手道:“啊,兄台,为何要买这样黑的一个人呢?”

  公子哥见云初身着青衫,就客气地道:“兄长不知,小弟昨日与人斗犬,我的大将军不幸被咬死了,今日就来人市,买一头昆仑奴回去,不让他干别的,就让他站在场边吓唬对方的狗,好让某家的狗有机可乘。”

  云初不解地道:“兄长让昆仑奴吓唬对方的狗,岂不是连自己的狗也一并吓唬了?”

  公子哥听了云初的话哈哈大笑道:“贤弟啊,你到底年幼,不知道这斗狗的窍门所在,哥哥我只要把这个昆仑奴跟我的狗拴在一起,一同捕食,一同吃饭,一同睡觉,等到狗上斗场的时候,他突然出现,我的狗不怕,对方的狗突然看到这么乌漆嘛黑的一坨,岂不是就能吓破胆?”

  云初拱手道:“我兄高见!”

  为那一个昆仑奴未来的悲惨生活默哀片刻,云初就继续向里面走。

  外间都是卖男人的,越往里面走,条件也就越好了,就是头上插着草标的女子越来越多,她们一般不是自己来的,身边往往站着一个男子或者一个老妇,亦或是一群膀大腰圆的壮汉。

  云初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里是自卖区,男人卖自己的老婆啦,父亲卖自己的闺女啦,兄长卖自己的亲妹子啦,还有婆婆卖自己儿媳妇的,不过都是年纪上了十五岁以上的。

  想要卖孩子的,首先要请官家挑!!!

  云初抬头瞅瞅晴朗的不像话的天空,很是期盼这时候突然乌云盖顶,降下一道道闪电,把这里所有人统统劈死,最好一个都不要留,不管是卖人的,还是被卖的。

  云初不敢在这里久留,生怕大冬天的老天看不下去,突然打雷误伤到自己,就赶紧往华丽的台子那边跑,因为,那边看起来比较高级不说,竟然还有阵阵的丝竹之音传来,看样子应该有美女正在走台。

  骑在枣红马的背上,顿时就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而枣红马又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不断打着响鼻,喷得路人一头一脸的鼻涕口水。

  路人本来要发火,突然发现自己被喷实在是活该,因为就这一匹马,足够买好几百个奴隶的。

  这种马可不敢胡乱碰,胡乱摸,一旦出事,赔上身家都是小事,重点很可能会要命。

  如果把龙种枣红马跟后世的汽车相比,能跟枣红马对标的只能是劳斯莱斯最新款。

  云初当时能从包围圈中跑出来,最大的功臣就是枣红马,因为他跑得足够快。

  枣红马挤开人群,占据了一个最好的位置,瞅着在台子上轻歌曼舞的美人。

  一个帮闲一般的人物,在衡量过枣红马的价值之后,立刻亲热地凑到云初身边道:“郎君,这里的新罗婢没什么看头,好看的都在后面呢,还可以直接上手,有几个新罗婢听说是从新罗皇城里弄出来的,那个水嫩哟,掐一下都能出水。”

  云初鄙夷地道:“你这种货色都能上手摸,那些新罗婢再好看也被你们给摸出茧子来了,滚开,别碰到老子的马,掉一根毛,把你卖掉都赔不起。”

  帮闲立刻闪人,多一刻都不敢在这个脾气暴躁的郎君身边停留。

  看自家族人被买来卖去的,实在是提不起好心情,既然是新罗婢就可以多看看了,再说了,人家在台子上含羞带怯地卖力推销自己,不看白不看。

  “郎君要买新罗婢?”崔氏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初回头看发现她正站在马车车辕上朝自己挥手叫喊呢。

  枣红马也听到了崔氏的声音,它对漂亮的新罗婢没有好感,就一头撞开好几个沉迷其中的色鬼,再一屁股掀翻几个,在人群中转了一个圈,在一片骂声中,来到了崔氏马车边上。

  “郎君就不该来这种腌臜地方,没得污了眼睛。”

  云初摊摊手道:“我今日下学早,就想来人市找你们。”

  “肥九,快走,快走,这地方就不是郎君该来的地方。”崔氏不听云初解释,只是催着快走。

  好不容易走出拥挤的人市,云初前后看看,没发现有别的人跟着,就问崔氏:“今天没买到?”

  崔氏笑道:“自然买到了,官家还有一些手续没有办妥,今日下午,他们就把人送到家里了。

  不过,妾身准备让她们在澡堂子里彻底洗干净了,换上咱们家的衣衫,再进家门。”

  对于崔氏的安排,云初很满意,家里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对他这个半调子唐人来说,是福气。

  在路上,云初就把自己跟狄仁杰他们的约定告诉了崔氏,崔氏觉得时间足够,到时候,云家应该能组织起一个大食堂,给学子们供应饭食。

  至于明天就要教梁建方读书的事情,他没有跟崔氏说,说了也是白说,还要多一个人担心。

  云初觉得自己来大唐,就是来闯世界的,如果连梁建方这样的猛兽都不敢见。

  不如早早地离开长安,找一个穷山僻壤的地方弄一块地,当一个富裕的小地主算了。

  瞅着墙上悬挂着的圆盾跟唐刀,云初取下来,将圆盾扣在左臂上,右手持刀,双眼从圆盾的上半部分露出来,用肩膀抵住圆盾,唐刀从圆盾的边缘露出半寸刀尖,猛地一个垫步,身体向前冲,而唐刀早就毒蛇般的刺了出去,两丈外的铜钱璎珞已经从中分开。

第九四章 打不过怎么办?

  这手护盾移步杀是丁大有闲着没事教给云初的,看似只是向前移动了一步,实际上是两步半,跟打羽毛球时的垫步非常像。

  这也就是为什么羽毛球运动员拿着一个拍子,只要挪动两步就可以照顾到那么大的一个羽毛球场的原因。

  按照丁大有的说法,只要云初能在一个呼吸间,这样突击两次,基本上,在府兵中也就能称得上悍卒了。

  云初每日不停地练习了三个月,目前,还是只能在呼吸间完成一次。

  老猴子教的本事都比较阴毒,他自己身材不高,力量不够大,胳膊不够长,双腿跨步不够长,本身条件就不适合跟人面对面的交锋。

  因此,他的本事在于下毒,暗算,突袭,逃跑,基本上就是一大堆属于刺客的本事。

  正面交锋的话,云初不怵他,最糟糕,也能跟这只老猴子拼个同归于尽。

  但是,老猴子如果真的想要杀云初,很可能云初还没有见到他,就已经死掉了。

  反正,有一次老猴子蹲茅坑没有纸,云初拿给他的时候,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裤裆里都有一把刀……

  大唐军队里的老贼们,尤其是爵位前面带着开国两个字的,都是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

  听丁大有说,玄武门事发的时候,尉迟恭一个人堵在一座桥上,加上一把马槊,两柄唐刀,十二柄短矛,硬是将太子六率的一个团三百余人挡在桥对面,且杀得溃不成军。

  云初总觉得丁大有的这一番话有很大的吹嘘成分,自从看到丁大有一个人就把那么多的和尚撕碎之后,云初就不再认为是吹嘘,只会认为是丁大有在美化尉迟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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