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铃儿丫头想得通透。”徐达出声夸赞,又用眼睛看看其他的少男少女,意思是高人教人有一手。
“徐叔叔谬赞了!”铃儿谦虚。
徐达摇摇头:“咱家的仪华铃儿你要帮着多带带,回头请你吃好的。”
“去下丘村请呗?”铃儿调皮地眨眨眼。
徐达一拍脑门:“哎呀!忘了,下丘村做的饭菜才最好。咱不擅长做饭,拼命倒是能勉强。
所以啊!北元余孽也不擅长捣乱,他们在自掘坟墓,通过杀戮来收拢人,别人心有怨恨。
眼下种冬麦子的收获完,算是有粮食,其他种的小杂粮,还有种水稻的部落,则吃去年收获的粮食。
冬奴拉吉采用暗中拉拢分化的方法把联盟部落给打乱,并且收拢过去。
今年那些部落的粮食去哪收?冬奴拉吉有足够多的粮食养人吗?
咱们大明的军队过来,必然会寻找一处处女真人的部落,越大的部落群咱们越要到地方看看。
冬奴拉吉还有多少人手可以调动?到时候那些人没有吃的,他全给杀了?
女真人若是那么好杀,元朝最强盛的时候为什么不杀光,或者彻底征服?他们不知道女真人与他们不一条心?
燕王殿下,你说咱们应当如何做才好?”
徐达指出来北元余孽的弊端,看上去把整个地方弄的乱糟糟的,其实只是给其自己找麻烦。
人多了粮食不够吃,只能杀人,女真人并非手无缚鸡之力,更不可能任凭别人屠杀。
正好把事情问出来,考考自己这个未来的女婿,若是女婿答不上来,就……想办法帮忙圆回来,不能令女婿难堪,毕竟是好兄弟的儿子嘛!
朱棣:“……”
“唉!”他叹口气:“宣传战呗!把北元余孽做的事情告诉给其他女真人部落。
如此不管是让他们搬迁走,还是联合他们一起打北元余孽都好办了。
至少咱们去找北元余孽的老巢时,女真人不会再帮他们。
一旦咱们把北元余孽给打散,他们不管往哪里跑,女真人看到了都会找机会杀他们,或者抓他们当奴隶。”
朱棣说完没有丝毫得意的表情,他觉得老丈人在逗孩子,有意思吗?就这么点事情。
徐达却眼睛一亮,又仔细打量一番自己的女婿,小伙子不错哦!我家有个闺女,正待字闺中……
“殿下,咱们还能从其他地方调人过来帮着种小杂粮和水稻的部落收获,反正他们都走了,粮食扔在那里怪可惜的。”
待字闺中的徐仪华站在铃儿身边,没在闺房里呆着,帮着补充。
朱棣眼睛也亮了,一脸欣喜地看向自己的燕王妃:“对对对……”
“对!”老五很不合时宜冒头:“咱们等再过段时日,令人收集冬小麦麦田里最容易出现的杂草种子。
咱们去帮着北元余孽撒在地里,看他们明年吃什么?
一个是他们想办法在种子未发芽的时候给弄死,另一个等冬小麦长出来后,他们安排人拔草。
这样就算是咱们把他们打跑,咱们离开,他们想回来也回不来,饿死他们。”
“五弟所言不错。”朱棣不生气,大家一起出主意坑北元余孽。
徐达:“……”
他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自己的儿子给弄到下丘村,求下丘村的人帮忙教教,哪怕见不到高人的面呢!只要可以学到本事就行。
这下丘村总给人一种能帮忙赚钱的感觉,其实他们更厉害的是育人啊!
第1223章 朝霞劝人用太医
朝霞之后的十点钟,临时灶火的烟袅袅升起。
大家都很紧张,天热,无风,关键早上起来的朝霞太漂亮了。
按照女真人的生活习惯,众人未吃早饭,巳时正的时候吃今天的第一顿饭,下午再吃第二顿,晚上……睡觉。
王仗义与朱盛朝相对而坐,他很不习惯这等礼仪,尤其是喝葡萄酒、吃煎肉排、甜点、野果子……
旁边另两个人在那里忙碌,他们是朱栋梁、朱丰,他俩帮着做‘西餐’。
用刀叉的,其实人家女真人会,只是铁少,一般一把刀就解决了,不需要再多个叉子。
刀更不是锯齿的,比那种‘西餐’的餐刀长,不仅仅能用来吃饭。
达达力联盟部落的人同样不少,正常的人口数两千六百三十,加上一千四百三十个奴隶,整个群体超过四千人。
比不上纳哈出控制的势力人数,史料上记载,他那里有二十多万人,现在了解到的没有那么多。
四千人为了躲避战争,背井离乡,一起朝着大明实际控制的地方赶。
于是得到了大明队伍的热情招待,昨天安排人员,对付了一顿。
今天有所准备,时间充足,别人吃顿野菜和肉,煮的米饭。
王仗义吃到了煎鹿排,队伍里携带的礼仪方面的餐具和酒水正好用上。
这些东西其实是给图亚颉留着用的,没看到图亚颉,就便宜王仗义了。
有餐前面包、奶酪汤、野果子、鹿排、餐后甜点、红茶,要绿茶也行,或者是奶茶。
王仗义有一点不习惯那個叉子,稍微适应了一下,就痛快地吃起来。
等他吃上几口,朱盛朝才喝点葡萄酒开口:“先跟着大部队走,咱们队伍里有太医院的太医,他们医术超群,王统领正好可与他们交流一二。”
朱盛朝已经知道王仗义想要直接去互市的地方,他却不想让对方过去,不好管理。
那边突然多了一大群女真人,加上之前就开始迁徙的,本地的住房不够。
而且人一多,一接触,容易出现矛盾,一点点的小事情会引起双方间的冲突。
用其他方法劝说,王仗义未必会答应,即便同意了,他还得去说服自己部落中的人。
按照总旗说的,王仗义之所以能够当上头领,一个是他爹的因素,一个是他比较强壮,最后他能给人医病,会的汉字多。
憨憨说的,想让一群人搬迁,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惠民药局、生药库、官学给弄到一个地方。
这样百姓为了生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家中的儿子上学堂读书,再给换一些附近的田地,他们就搬了。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以超过十倍的价钱购买他们原来的房产与田地,他们会很高兴。
“太医多啊?太医是不是那种死人都能医活的?”
王仗义果然状态与方才不一样了,他的义父没少与他说太医的事情,每次说的时候都是一脸向往的样子。
于是在他的心中,太医院是神圣的地方,太医一个个的全跟神仙似的。
朱盛朝:“……”
他一脸无奈地笑笑:“有的时候吧!人会假死,就是并非真正地死掉,故此才有停柩多少天的规矩。
还要找来亲人哭,找和尚与道士摆道场,用这种声音来唤醒可能假死的人。真死了,不归太医管,归阎王殿,太医院的太医,不能手撕生死簿,脚踩判官笔。”
“哦哦哦!”王仗义跟着尴尬地笑笑:“这咱晓得,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那可不一定,看什么病,有一些地方的人,只要遇到了对应的病症,就敢说出来‘阎王叫人三更死,我说五更便五更’的话。”
朱盛朝这个不认同,村子里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越来越好了,尤其是抗生素,厉害着呢!
还有抗蛇毒血清,自己就随身携带,甭管什么毒蛇,药到了几分钟内就注射抗蛇毒血清,其便能活。
除非蛇直接咬到了大动脉上,来不及注射血清,人就已经挂了。
见血封喉的毒基本不存在,憨憨说的,不过村子里的实验室有能够让人无法抢救的毒药。
严格保存,不允许有任何疏忽,想杀一个人,在上风头放一点,吸到鼻子里就没救了。
“这么狂?”王仗义露出诧异的神色,他不知道太医院的医术并不是最好的,他只觉得没人能跟阎王争命。
“那枪你用过,单发的和连发的你全用了,觉得造那枪的人狂不狂?”
朱盛朝以实际情况来举例子,他给对方用了枪,所有现在能拿出来的枪都给用了,又让对方扔了三颗手榴弹。
毕竟在所有的说服手段里面,武力是最简单的,除非有人宁死不屈。
“用过,打猎方便!对,打猎最适合。”
王仗义露出憨厚的笑容,强调打猎,他不想说打人。
他昨天每一样都试过了,扔手榴弹的时候还专门为他临时挖了个双回字的沟,直角线的。
同时在几个位置还堆了沙袋,就怕他一扔脱手。
即便如此,他扔手榴弹的时候旁边也有人负责保护,关键时刻把他给拽到沟里躲避。
主要是躲避手榴弹的破片,冲击波其实在进沟后,只有震动的效果,又不是炸药包,震不死人的。
当时他的部落中其他小部落的头领跟着看,并且试了一点。
大家确定,大明的武器非常强,强到自己面对的时候无丝毫换手之力,不,连招架之功也没有。
好几百步啊!居然能够打死人。
近的时候,一二百步,那就是突突突……
这还怎么打?一百步自己的弓确定能够威胁到大明军队?盾牌、盔甲,没用,全打穿。
“图亚颉头领有一个孙子,长子的,你知道不?”朱盛朝想一想,又问一句。
“知道!唉!软骨病啊!可怜呢!”
王仗义露出难过的神色,他认识图亚颉,而且关系还不错。
自然知道图亚颉有一个关键的孙子,长子的儿子,生下来不长时间就发现有软骨病,这个病根本医不了。
“在咱们后面的队伍里呢!跟另一个得同样的宝宝一起,现在都没问题了,以后会与常人一样。”
朱盛朝说这个事情,劝王仗义留下跟大部队一起走。
第1224章 政治经济两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