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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晚清的乱世理工男_分节阅读_第642节
小说作者:三秋空城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2.41 MB   上传时间:2024-09-10 11:55:34

  梁启超知道李谕和美国那边关系好,关键是和大企业有直接往来。就算美国的财政部不借款,大企业家愿意出钱也好使,——这时的财阀说话很有分量。

  李谕家中,梁启超还来专门讨了几盒阿司匹林,他拿着这些小药瓶说:“最近睡眠越来越不好,精力也开始下降,真是奇了怪。”

  “就是搞仕途导致的。”李谕说。

  梁启超深有体会,苦涩道:“我一直以为搞财政没什么难的,真干起来才知道个中滋味。”

  李谕问:“现在的教育总长还是范源濂?”

  “是他。”梁启超说。

  李谕拿出一封信:“麻烦任公代为转交。”

  “有什么事情?”

  李谕说:“北洋政府对德宣战,上海法租界遂以同济医工学堂是德国的产业,为防止德国人利用该校机械制造武器为由,当众宣布解散了学校,并限令师生当日离校。我认为此举过于激进,完全可以将学校改成华人董事会办学,迁到吴淞镇。”

  梁启超说:“我知道了,作为财政总长,新学校的款项一定会帮着批复。”

  李谕拱手道:“有劳任公。”

  这一届内阁不少人都是研究系出身,办事还算靠谱,可惜持续时间特别短,只有几个月。

  梁启超走后,李谕便回到自己家中的实验室,鼓捣新的专利。

  最近李谕的视力出现了一点下降,原因很可能是白炽灯微弱又刺眼的亮光。

  他准备花点时间把荧光灯搞出来,这东西的优点相比白炽灯不要太多。

  荧光灯从原理上就领先白炽灯一个档次。

  白炽灯是通过把灯丝加热到两千度左右的高温来发光。

  荧光灯则靠低气压的汞蒸气在通电后释放紫外线,具体点说就是汞原子的电子被激发后,由激发态返回基态时会放出紫外线。人眼当然看不见紫外线,但是灯管上涂了荧光粉,紫外线照射到灯管壁上的荧光粉,就发出了可见光。

  荧光灯能耗很低,只有白炽灯的五分之一,——白炽灯90%的能量都浪费在热量上了。

  同时,荧光灯的寿命也很长,毕竟白炽灯灯丝要加热到两千多度,啥材料也经不住这么长时间的热辣滚烫。

  李谕准备先把专利申请下来,其中一些元器件可能还需要通用之类的公司生产,比如启辉器之类,届时可以在国内开个分厂,反正这东西技术难度没那么大。

  荧光灯只要造出来,绝对大赚特赚。

  二十世纪初的电力供应紧张,很多人为了省电都不舍得开灯,要是能省那么多电费,灯管还不容易坏,消费者百分百买单。

  尤其是国内,一个大的发电厂装机容量只有区区几万千瓦,还不如后世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镇企业,太不够看。

  对了,多年前爱迪生也弄过荧光灯专利,但他的方向错了,一直用X射线,而非紫外线,所以没成功。

  李谕知道爱迪生搞专利有一套,正好绕开了他的专利……

  ……

  几天后,李谕的大门又被敲响,打开门迎面就是胡适。

  “院士先生,冒昧叨扰!”胡适说,接着介绍身后的一人,“这是我的老乡兼哥大同学,陶行知。”

  李谕欣喜道:“你们好!快请进。”

  陶行知和胡适都在哥伦比亚大学拜于杜威门下,但两人的人生轨迹大不相同。

  胡适一直保持一种西方范,主要和社会名流打交道。

  陶行知则不一样,他的理想是教育普及,着眼于基层及农民教育。

  虽然二者都很重要,但李谕心里还是更敬佩陶行知先生多几分,他是真的在用心做好教育事业。

  只是不知为何,陶行知的名气相比胡适要小了很大一截。

  “两位从上海过来?”李谕问。

  陶行知说:“是的,院士先生,我刚在上海待了不足一旬,适之就拉我一同北上。”

  “出国多年,回来感觉如何?”李谕又问。

  陶行知说:“我比适之晚回国几个月,坐的船刚到日本横滨时,就突然听到张勋复辟的消息,所幸没几天被压了下去。然后又到上海,考察了上海周边,满目尽是目不识丁之人,便有了做教育而非仕途之心。”

  “何止周边,就算上海,你看那死寂沉沉的文化界,能强多少?”胡适说,“中国就是不曾以科学精神经世,才产生了种种不如人之处。北大给我发来聘书,让我当个教书匠,我想改变时局,今后不再是一帮少年人跟着老师傅往故纸堆里乱钻,这是最可悲的现状!”

  在美国留学时,虽然只学了半年工科就改学文科,但胡适一向崇拜科学,只是自己并非搞科学那块料。他不止一次说过,学自然科学是“活路”,钻故纸堆是“死路”。

  而现在北大的不少老学究,仍然在坚持不懈地钻故纸堆,这也是蔡元培极力引进新人想改变的。

  陶行知笑道:“我记得在哥大时,适之说过要二十年不谈政治,看来要在文化上发力。”

  胡适说:“政治革新之基础,是文化的革新,不然都是空中楼阁。”

  李谕说:“你的信心听起来很足嘛。”

  胡适拿出一本随身日记,指着最近的一行字说:“这是我在北上时想到的。”

  日记上写的是英文:“You shall know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

  李谕认识这行字,翻译成中文是“如今我们回来,你们请看分晓”(胡适后来改译为“如今我们回来了,你们请看,要换个样子了!”),但李谕不知出处。

  陶行知却知道:“荷马史诗?”

  “对,出自《伊利亚特》第 十八 章,它诠释了我的使命,”胡适说,“我在上海时,没有看到任何新气象,专门去了一场上海大舞台,也仍旧是老演员。这个大舞台就像中国的缩影,招牌是新的,房子是新的,座位和布景都是新的,但唱的还是老戏,做戏的还是那几张老脸。”

  陶行知说:“祝适之兄在北大做个新面孔,一扫文坛浊气。”

  胡适底气十足地说:“我一定要让那些‘桐城妖孽,文选谬种’认识到文学革命之力量。”

  “桐城妖孽,文选谬种”是白话文运动中贬抑文言文的说法,由钱玄同首次使用。

  白话文运动中,钱玄同一直很激进。其实他古文写得非常好,不输桐城派,却坚定支持了白话文。

  陈仲甫、胡适、钱玄同在《新青年》中,将矛头直接对准旧文学,把桐城派的归有光等人称作“十八妖魔”,强力批判桐城和文选两派。

  “目桐城为谬种,选学为妖孽”成了人们的共识。这两句口号由于指明了文学革命的对象,深受欢迎,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

  李谕笑道:“文坛真是如同斗兽场,太精彩了!我这边就没如此激烈的画面,最多孔教支持者发几句不着边际的批评科学的话,我已懒得回复。”

  陶行知叹道:“这帮孔教分子,完全是在败坏孔老夫子的名声。”

  “一并击破就是!”胡适说,“我早就料到会有不明是非之徒,和他们斗争,必须坚决。”

  胡适决心真的不小,专门写过一首《沁园春·誓诗》:“文学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

  胡适想拉上陶行知一起:“行知,你也来北大吧。在哥大时,杜威教授对你的评价甚至超过我。”

  “不能所有人都扎堆吧?我还是返回南方,”陶行知婉拒道,“这次来京城,我还有一件事,要和蔡校长聊一聊成立中华教育改进社的具体细节。”

  陶行知和蔡元培搞的中华教育改进社,主要为了反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收教育权利,推动教育改进。

  ——相当有先见之明。除了李谕这种穿越者,能看到这一点的人屈指可数。

  他们既不像一些人那样闭门造车、排斥外来文化;也没有丧失自我、只唯西方文明马首是瞻。

  李谕留两人吃了顿饭,他们便一起前往了北大。

  ……

  最近的《新青年》杂志越发鲜明地主张“科学与民主”两杆大旗,不时提到李谕大名。

  看了最近几期后,李谕总感觉差点意思,终于忍不住来到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绍兴会馆旁的补树书屋。

  这里是周氏兄弟的住处。

  院内原有一棵大楝树,被风刮倒,又补种了槐树,故名“补种书屋”。鲁迅后来在《呐喊·自序》中说:“相传是往昔在院子里槐树上缢死过一个女人的,现在槐树已经高不可攀了,而这屋还没有人住。”

  “周老弟,”李谕进门道,“我给你带了两条好烟。”

  鲁迅讶道:“李谕先生,您怎么来了?”

  “我来不行吗?”李谕说,然后向屋里看了看,“你弟弟不在?”

  鲁迅说:“他被北大招为了欧洲文学史与罗马文学史的教授,今天正好有课。”

  周作人每周去北大上三学时课,月薪二百四十大洋。

  李谕把《新青年》放在桌上:“你应该看过了,他们虽然倡导白话文,但还没有几篇像样的白话文学能拿出来。”

  “确实,”鲁迅说,“大部分还不如院士先生的星战和异形。”

  “那不是严肃文学,纯粹是娱乐性小说,”李谕说,接着问道,“你还在抄古经?”

  鲁迅点点头:“是的。”

  李谕问:“抄那些有什么用?”

  “没有什么用。”鲁迅说。

  “那你抄它还有啥意思?”

  “没有什么意思。”

  鲁迅的回答非常鲁迅。

  李谕立即说:“所以说嘛,你自己可以写点文章。”

  鲁迅点燃了一支李谕拿来的中华牌香烟,深深品了一口,张口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不久都要闷死,然而从昏睡进入死灭,却也并不感到死的悲哀。现在若大嚷起来,惊醒了少数几个人,让他们承受无可挽救的临终苦楚,这样对得起他们吗?”

  李谕说:“可以想得积极一点,既然有几个人起来,就不能说一定没有毁坏铁屋的希望。现在缺少的,是呐喊之音。”

  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已经当差了五六年,多少有点混日子的嫌疑。他再次用力抽了口烟,“好吧,我试着呐喊两声,就是不知道写出来的东西如何,千万不要投稿无门。”

  他不是第一次提笔作文,但写白话文确实头一遭,不知道效果会怎样。

  李谕又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是上等的派克钢笔和墨水,送给鲁……树人兄弟用。”

  鲁迅看了眼手里的烟卷:“我觉得还是这个最好用。”

第六百二十三章 文白之争

  鲁迅说写就写,成稿速度很快。

  至于笔名吗,他联想到在东京期间用过的“迅行”别号,便使用了其中的“迅”字,表明自己的想法开始于青年时代,有一些反抗时代的味道;然后冠以母亲的姓,这样一来就成了“鲁迅”二字。

  鲁迅也属于横空出世,谁都想不到一个北洋政府的官员能写出这么有批判性的内容。

  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大名鼎鼎的《狂人日记》,一炮打响,其中的警句李谕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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