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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_分节阅读_第204节
小说作者:安化军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2.7 MB   上传时间:2024-10-19 21:11:38

  姚守信道:“都到了这个地步,你还怕责骂么?真要瞒着官人,事发起来,其他衙门到营田务来拿人,提举就不只是责骂你了!此事我有个计较,你们看行与不行。教头,你明日一定要向提举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做了什么,要明明白白,不可有丝毫隐瞒。我让嫂嫂和那个谢二姐,寻个机会,去说与夫人知道。夫人心善,必然不许衙门把人抓回去,此事就十拿九稳了。”

  十三郎一拍手:“此计大妙!如果有夫人出面,天大难处,官人也必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商议停当,谢二郎买了酒菜回来,众人喝酒吃肉,为姚二哥夫妻团聚庆祝。天大的事,只要有夫人出面,杜中宵就无法推辞,总能够过去,自己何必担心。

  在教阅厢军中,炮兵和骑兵是两个贵重兵种,杜中宵眼中的重视程度,炮兵还在骑兵之上。姚守信在操炮和炮兵指挥上有天分,又本是厢军军官,作为炮兵的教官和指挥官,非常受杜中宵器重。十三郎同样是骑兵的教官和指挥官,随着杜中宵近十年了,完全是自己人。此次闯了祸,两人也不太担心。

  一个乡下员外,两个女使,算得了什么大事?十三郎是还手,打了人几拳怎么了?一路监司什么样的地位?还摆不平这种小事。

  此次去的,除了当事人姚二哥,全是骑兵和炮兵的小军官,在厢军里高人一等,不是寻常人可比。

  宋朝军中除了统兵官,以及普通军员之外,还有大量的中间阶级,一般分使臣和效用两种。使臣自不必说,有官职,但因为各种原因,不是军官,手下一个人都没有,只当普通士兵使用。效用则是自愿投充,到军中效力的,文武皆有。他们或者是勇武过人,或者是有特殊才能,与普通士兵不同。效用一般不刺字,钱粮俸禄远高于军员,有特殊作用,有些类似于后的士官。

  宋朝军法森严,但实际执行时重赏薄罚,犯了错不一定会被追究,但立了功就重赏。这种后果就是打几仗,军中会出现大量的小军官,无法给他们安排职位。跟党项数年战争,现在西北禁军中就大量存在这种不带兵的小官,通称使臣。泛滥到有的精兵队伍,全部都是军官,经常做尖刀或敢死队使用。

  教阅厢军当中,骑兵和炮兵作为贵重兵种,除少数非战斗人员之外,其余几乎全为使臣和效用。炮兵中使臣多,骑兵中效用多,作为没有上过战阵的军队,比例高得吓人。

  指挥炮兵和骑兵的姚守信和十三郎,平时在军中就高人一等,地位在其他步兵指挥官之上。日常形成的习惯,炮兵和骑兵中的小军官都自视甚高,一般军官不敢干的事情,他们就敢干。真出了事情,杜中宵也会回护。这两个兵种,在教阅厢军中是军中的贵族。有这种地位,十三郎一说,就有一群人跟着他去了。一般的教阅厢军,没有他们这个胆子。

  姚守信作为炮兵的教练和指挥官,地位仅在几位高级统兵官之下,平时除了杨文广和赵滋两位带兵都监,其他人都在他之下。他家出了这种事情,在军中本来就有许多人不服。此次回来,除了姚守信觉得麻烦外,其他人都是兴高采烈,自觉做了该做的事,为厢军露了脸。

  在姚二的院子里,几人高呼酣饮,直到深夜才散去。

  宜城县,潘员外回到家里招呼了庄客,又请了几个乡里据传有武艺的人,到处寻找十三郎等人。找来找去找不到,打听到已经离了县境,一纸状子告到了县衙里。

第189章 行文有司

  十三郎说完事情经过,偷眼看杜中宵,心中忐忑。

  杜中宵想了一会,问道:“那两个妇人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她们的期限未到,你们走时有没有给潘员外留下些钱财,作为赎身之费?”

  十三郎道:“当时走得匆忙,不曾留钱。再者潘员外说了,不要我们钱了。”

  杜中宵听了骂道:“他吃不住你打,怎么敢开口?他说不要你就不给了,为从你手里逃出来,当时送你钱你要不要?你现在带着许多官兵,不比从前,做事怎么这么糊涂!”

  十三郎道:“我们去得匆忙,当时身上并没带多少钱——”

  “那你们去干什么了!就是去抢人!当时胡乱给那员外些钱,具了契约,不是什么大事。可你们只贪一时爽快,把事情做坏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十三郎心中忐忑,小声问道:“官人,是不是就没事了?”

  杜中宵道:“怎么可能没事?两个大活人不知去向,潘员外不贪钱,也要报官哪!不然被好事的到衙门递一张状子,他自己就说不清楚。回去之后,让姚守信速速凑些钱财,送到宜城县去,算作契约未到的赔偿。其他事情,都来报我!”

  十三郎唱诺,行个礼,出了杜中宵住处。急急来到姚守信房里,对他道:“哥哥,我适才把去宜城县的事情跟官人说过了。”

  姚守信忙道:“官人说了什么?有没有大事?”

  十三郎道:“看官人样子,应该没什么大事。只怪我当时做得不谨细,领了嫂嫂和谢二姐回来,没有给潘员钱。官人让你速速凑些钱财,送到宜城县潘员外那里,算作未到期限的赔偿。”

  姚守信道:“我们现在正怕被宜城县知道,怎么还自己送上门去?一到那里,事不泄了?”

  十三郎想了想,摇摇头:“官人就是如此说的,我怎么知道?当才还说了,要是当时带些钱给潘员外,让他结个契我们再走,现在便没许多事了。”

  姚守信想了想道:“我明白了。此事不说清楚,不把余钱结清,你们便是拐带人口,罪过不小。赔了他们钱,那就只是平常纠纷,无论如何,没什么大罪。”

  当下拿了自己存起来的钱,约有七八贯,到镇子上换成个银锭。十三郎听了觉得有道理,也拿了个以前杜中宵赏下来的五两银锭,算作谢二姐的赎身钱。凑在一起,找个信得过的效用,送到宜城县去。

  杜中宵处理罢了事务,回到住处,韩月娘坐在那里烤火。见杜中宵回来,道:“昨日,十三郎带了几个人,到宜城县那里,接了一家乡下员外的两个女使回来。其中一个是军中教头姚守信的嫂嫂,还有一个是位十五六岁的小娘子,很是伶俐。人我看见了,都是可怜人,让她们留了下来。”

  杜中宵道:“今日午后,十三郎到我那里把事情说了。此事他们办得不明不白,必有麻烦,你不要多管。不然等到宜地县找上门来,不好说话。”

  韩月娘听了,便就不乐意:“两个都是可怜人家,一时没有办法,卖在那家员外里做女使。后来姚教头发迹,找上门去,那员外不让赎人,不是坏人么!你莫不是怕那员外找上门来,不敢替他们作主,要把人送回去吧!大郎,我们都是从贫贱日子过来的,可做不得这种事!”

  杜中宵没好气地道:“做什么事?十三郎糊涂,你也跟着糊涂,当朝廷律法是儿戏吗!他带着人找上门去,不给赎身钱,不要旧契,不立新契,这是拐带人口,你知不知道?荆湖一带,多有拐卖良家妇人卖为奴婢的,朝廷正严打,他们不是找事么!”

  韩月娘道:“我听他们说了,当时那员外自己说不要钱了,给了又有什么用?那员外当时被十三郎打得怕了,给不给钱,立不立契,还不是一回事——”

  杜中宵摇着头,在桌边坐了下来:“那能是一回事吗?打官司讲证据的。交了钱,有契约在手,官司上门就有话可说。他们手里有契约,什么官司我都可以顶回去。现在只带走了人,宜城那里连人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那个潘员外,必然会向县衙递状子,说十三郎等人强抢人口。两地离着一百多里,他带的人里又有宜城本地人,能够瞒得过去?襄州马知州熟律法,最重刑案,没几日就会到营田务来拿人。到时怎么办?”

  韩月娘听了道:“人家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一时困顿,典身在那员外家。现在兄弟发迹,去把人赎回来,一家团聚,多少是好!明明夫妻团聚,怎么就抢人了?”

  杜中宵道:“与你讲不清楚,徒费口舌。那两个妇人你看住便了,这几日不要到外面走动。一个不小心,被宜城做公的拿了去,就十分棘手。我自去跟马知州商议,解决此事,你们不要再乱来了!”

  韩月娘想再争辨几句,见杜中宵的脸色不太好,自己又确实刑律之类一无所知,只好忍下,小声问杜中宵:“大郎,你要为她们出头?两人可怜,帮一帮也是积福。”

  杜中宵无奈地道:“十三郎到宜城县人也打了,也带了人回来了,我能不管么?等到官司下来,说他强抢人口,就百口莫辨。纵然不重叛,一顿板子是少不了的。”

  韩月娘还要再问,见杜中宵懒得说,只好把话咽回了肚子中去。

  第二日,杜中宵写了文书,移牒邓州提刑司,让提点刑狱张士安到襄州相会,有事相商。又写了一封贴子,送襄州知州马寻,把事情大略说了一遍,自己到州里商量。

  自京西路常平司设立以来,不但是各处常平仓和义仓的粮草全部补齐,还有大量余财。特别是南路数州开设了商场,有了控制物价的能力,地位比初设时提高了。本来转运、提刑、常平三监司,最晚设立的常平司地位最低,现在常平司已经位于提刑司之上。虽然朝廷没有明文规定,但现在京城行移公文,交待事情,都是先转运司后常平司,提刑司在最后,非常明显。

  南路常驻的是转运副使,杜中宵正任提举常平,两人地位不相上下。在南路数州,杜中宵已经是地位最高的官员,如果不是马寻本人特殊,杜中宵只要一个贴子此事就解决了。

  为了十三郎几个人的事,杜中宵当然不至于如此大动干戈,最有心人记住,以后是个把柄。事情已经发生,那就搞得大一点,针对这一类事情想个解决办法。

第190章 重立规矩

  中午休息的时候,十三郎找到姚守信,道:“哥哥,钱有没有送到宜城县去?”

  姚守信道:“已经派人送去了,只是派的人还没有回转,不知结果如何。”

  十三郎道:“今日提举官人到襄州去了。我打听过了,官人此去,就是要办我们这件事。除了要去会马知州,就连张提刑也请到襄州,几个衙门一起商议。——此事,闹得有这么大吗?”

  姚守信苦笑:“你是官人身边的人,都说不清楚,我又如何知道?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我们还是安坐等消息吧。此次闹得不小,我们各自约束手下,再不敢惹出乱子来了。”

  十三郎点头称是。又说了些闲话,十三郎才离去。

  杜中宵到了樊城,到商场看了一圈,带上徐克,一起过了汉水,到了襄阳城内。进了城门,先到了转运司官廨,拜会副使周沆。

  到了花厅坐定,上了茶来,叙礼毕,杜中宵道:“今日来见副使,有一事相商。前些日子,营田教阅厢军中有一使臣名为姚守信,极得上下倚重。他幼年时离家从军,到营田务后,访求家人,知其二兄之妻,因前些年家中困顿,典于宜城县一潘县员外家里为女使。姚守信便凑了些钱财,想赎回家里,让兄长夫妻团聚。无奈那员外不肯,极是烦恼。本部官兵得了这消息,前几日私自到了宜城县,不合与那员外厮打一番,带了姚守信的嫂嫂回来——”

  听到这里,周沆道:“提举,主人不许,带人走了不是拐带人口?”

  杜中宵点头:“正是,我也因此烦恼。这几个人都是军中极有用的,多立功劳,上下倚重。待要重重责罚,他们是为了让人一家团聚,没来由散了人心。若没个交待,官司起来,宜城县那里无法交待。”

  周沆想了想,问道:“提举欲要如何?既是军中有用的人,知会马知州让他不过问就是。”

  杜中宵道:“我已命那几人带了钱,送到宜城县去了,算作赔偿。只是如此了事,不合律法,终究不妥当。我之所以未惩处那几人,倒非是回护属下,而是此事他们办的虽于法不合,却合于情理。此事大有可议之处,是故前来襄州,邀约了张提刑,与副使和马知州一起,议议此事。”

  周沆道:“此种事情天下所在多有,不知有何可议之处?”

  杜中宵道:“人生世间,哪里能够一帆风顺,谁都有困顿之时。遇到难到,典卖妻子,到富贵人家为佣作仆,倒也无可非议。只是有那种卖断的身契,一为人女使,便与亲夫恩断义绝,太过不合人情。此是其一。再一个一时困顿典卖妻儿,一卖三年五年,其间或有不可测事,解了难处,未到期限,不能赎人出来一家团聚。于理不合,此其二。”

  周沆想了想,道:“提举说得也有道理。只是古来如此,一时如何改得?本朝相较前朝,已是极照顾穷人了。凡卖身为奴必有期限,到期放归,非前朝所有。再要改,民间只怕不方便。”

  杜中宵道:“在我想来,可以如此改,既不违律法本意,又方便民间,副使斟酌。一是妇人卖于别人家,有夫的依然与本夫是夫妻,只要不违犯主人家条例,不能阻其夫妻相会。再一个身契虽有期限,但只要给予赔偿,可以提前终止契约,许人赎回,免得违背人伦。”

  周沆听了,低头沉思良久,道:“提举,恕我直言,你说的第二条尚有可议处,第一条难行。”

  杜中宵问道:“第一条有何难行处?请副使赐教。”

  周沆道:“雇在人家做女使,主人家事宜无不知息,有的还掌管钱财。如果女使有二心,拿主人家财物周济家里,甚或是有钱财纠纷,以卖身为名,刺探主人家隐私,会生无穷事端。典卖妻子必是家里遇到绝大难处,夫妻之实只能暂罢,以待未来。”

  杜中宵沉思不语,知道周沆讲的也是事实。不许典卖妻子是不可能的,此时的典卖其实是雇佣,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卖身为奴。不管是从解决穷人难处的角度上,还是保障妇女劳动权的角度上,都不可能走回头路。不过此时的卖身太过于宽泛,除了出卖劳动力,还有直接卖断,相当于与丈夫暂离婚的。甚至还有给人做妾,为人生子的,卖的内容极其复杂,让人大开眼界。当然,后世发达了,此时卖的内容依然存在,只是合法不合法而已,如给人代孕的,诸如此类。不同的典卖内容,便就对应了不同的责任与义务。

  想来想去,杜中宵觉得,第一条要解决有些困难,最少现在还很难解决,只能留待以后了。先从第一条做起,这也是自己的主要目的。只要允许毁约,姚守信和十三郎等人的事情,也就不是事了。

  两人饮了茶,说了一会话,便一起出了转运使官廨,到了不远处的襄州州衙。

  提点刑狱张士安已经到了,马寻把杜中宵和周沆迎进花厅,又端了两盆炭火,坐着饮茶。

  叙礼毕,杜中宵把刚才与周沆说的话又说了一遍,道:“今日我让北边樊城商场的徐克同来,议一议契约期限未到,有人毁契的事情。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契约立了之后,会因很多事情而无法执行到底,此是人之常情。立契而不许毁契,于理不合,当别加限制。”

  张士安道:“提举,立契重在信字。既已立了,如许人辄毁,徒生事端。”

  杜中宵道:“提刑,话不能如此说。先说人身契,便如姚守信一家,因为一时困顿难济,把妻子典卖到潘家。弟弟姚守信回来,身为朝廷命官,嫂嫂在人家里为奴,他如何自处?也失朝廷的脸面。待到赎人回家,主人不许,便就无可奈何。再说商契,两方立约,订好时限价格,做成了自无话说,做不成的时候也多有。此时穷索保人,必要赔偿另一家的损失,没个数目,往往倾家荡产。依我之见,以后不管是身契还是商契,在订立时,都要加上违约条款。”

  马寻道:“提举何意?既已立契,如何还许人违约?”

  杜中宵道:“世间事哪个又有把握一定如何?必定有人违约,不能强行不许。在立契的时候,可以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该如何处置。比如一笔生意,押金多少,生意数额多少,一方毁契,该赔偿另一方几多钱款。如此,生意人遇到了难处,早早知道生意做不成,可以毁约赔钱,不耽误做其他生意。”

  杜中宵所讲的,其实就是合同不能执行时的违约金。这个时代,立好契约一方毁契如何赔偿是有规矩的,但违约金不是普遍现象。大多时候,是一方不能执行契约了,便逃得不知去向,只能向保人求偿。

  不是用押金,或者资产抵押保证契约执行,而是让保人做保对商业是不利的。身契不必说,像姚家的例子,有了钱也赎不回人来,明显不合理。商业行为也不利,保人必是地方大户,他们权势太大了。

第191章 集议

  见众人不说话,杜中宵对徐克道:“主管,商场是做生意的,你说一说。一日立契须经保人,二是立契时用押金,不能完成则立多少数额的违约金,哪具合适一些?”

  徐克起身拱手:“回提举,依小的这些日子主管商场,觉得保人和押金两种办法各有好处,不能偏费。有忠诚勤俭之人欲做生意,苦无本钱,有些人脉,可以让人做保。像商场,下面找商户的时候,最开始就是让营田务做保,贷钱给村社。后面慢慢从货款中扣些钱,做为押金,便不须保人了。有那本钱雄厚的外地商人,本地哪里找保人?就让他们交押金,一样做生意。不过,不管哪种办法,立契时最好能明写违约金。如若不写,一旦违约只能按损失数额来赔偿。这里有个确数?空打无数官司。”

  张士安道:“做生意有本钱有利息,有市价,如何算不出来损失确数?”

  徐克拱手:“提刑,便以学生管的商场来举例子。商场与广南来的某个商人议定,让他贩些南海珍珠来,何日到,多少数量,都有确数。时限到了,或者货物拖延时日,或者数量不够,契约写不清楚便就难论赔偿数额。我们也是经多了这种事,得提举指点,现在商契都明定违约金。晚到一日罚多少钱,数量短少罚多少钱,都有明契,少了许多纷争。”

  马寻心里清楚,杜中宵现在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十三郎等人从宜城县抢了人。宜城县令已经打听到了是营田务的人干的,状子递到州里。马寻是毛诗出身,不是进士,官场上本就被另眼看待,官职又低于杜中宵,不好强到那里拿人,一时犹豫不决。杜中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是给马寻个台阶下。

  马寻精于法律,岂能不知道这里面的漏洞?十三郎抢人在前,订契约条例在后,法不前溯,按道理是管不到这案子的。但只要新条例出来,可以让县令决断,依情按新法论处,这在地方官的权限之内。心中有计较,马寻基本不参与讨论,自己等三位监司主管官议出结果执行就好。

  周沆沉吟良久,道:“若是订立契约时,明写违约要赔偿钱数,倒也有许多好处。怕只怕,有的商人贪图好处,会故意违约。如商场买卖货物,订契约时,市价若干,写明违约赔多少罚金。而运货物到地方的时候,市价涨了,违约反赚得多,商人便就违约。治地方明法令,淳风俗,发生这种事情,就败坏风俗了。此事要多斟酌,不能只因为衙门容易办案,就如此做。”

  地方官对案件有一定的裁量权,必须依法断案,但可以依情裁处,上下无异议即可。一个原因就是治理地方,不只是执行朝廷法律,还有教化地方的职责,两者并无轻重之别。对案件是从严从重,还是薄罚,一个标准就是能不能教化地方,所谓淳风俗。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依地方风俗法外断案,就是乡原体例。州县官员与路级监司的官员不同,也与后世有别。他们不但是朝廷派出治理地方的,对朝廷也代表着地方。对百姓代表着朝廷,对朝廷则代表着地方百姓,一方面是朝廷律法,另一方面是乡原体例。乡原体例不是地方法规,地方法规是朝廷律法的一部分,此时称一州一县条例。乡原体例是地方风俗习惯,遇到了不合地方常理人情的案件,地方请愿要求更改结果,就是依据于此。

  周沆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订立契约时明订违约金,商人在违约能够得到好处的时候,自然会选择违约。如此一来,会养成漠视契约,不诚信的风俗,违背了治理原则。

  杜中宵道:“副使,商人做生意,本来就是逐利。任何一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风险多大,双方各自承担多少,就在契约里表现出来。如何表现?一方违约赔罚金若干,另一方违约赔罚金若干,这个数额就是各自估计的风险。当时估计错了,后来又有何话说?若讲如此不诚信,以后不与此家做生意好了。”

  周沆想起了想,点头道:“如此说也有道理。不过民间人身契,又有许多不便处。”

  杜中宵道:“人身契反而好办得多。百姓卖身为奴者,无不是走投无路,不得不如此。朝廷当爱护百姓,约束主人不得苛待奴仆,契约自然倾向卖身者。卖身者要赎,主人本就不该阻拦,是也不是?”

  周沆和张士安点头:“自该如此。”

  杜中宵道:“那就好办了。立约时有期限,若是提前赎人,只需把典身钱分摊到时日里,把以后日子的钱还给主人就是。当然,赎身之后主人家或要雇新人,需要时日,便可商量,是多做些日子,等主人再雇了人来才走,还是交些罚金。这个日子要定下来,最多一个月,罚金也不能多。”

  杜中宵是按他熟悉的工厂工人辞职来算的,提前一个月辞职不算违约,实在等不及给赔偿。这个年代的奴仆其实就是雇佣工人,依然是朝廷编户,人身权利得到保护。不过这个条件,对于奴仆过于宽松。

  张士安道:“提举,若是如此定,对于卖身人来说,契约期限便就可有可无,全无约束。提前赎身时,还是要跟主家商议,双方议定才好。只要让主人家不亏钱,谁还会强留人不成?”

  杜中宵道:“怎么不会强留人?提刑,便以此次姚守信嫂嫂来说,那员外不许赎身,强留在家,就是贪图她的姿色,而不是贪图她在家里做活。遇到这种,不强立期限可是不行。”

  见其他人不说话,杜中宵道:“要不这样,为了让卖身人有约束,可以提高罚金数额。剩下还有多少日子,把典身钱摊在里面,多收一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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