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冲她点了点头,道:“饲养了它几年,我发现它是有灵智的。”
有力的双臂从背后搀住她发软的身体,他在心里补充:选蛇类做宠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婉婉姐姐是非常怕蛇的,她怕了就会赶紧来找他。被依赖的感觉,真是不错。
对兰戎鬼畜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胆小又怕死的花知婉噼里啪啦地码字,在锁链上重新加固了几层。
“行行行,有灵智。你快点把南幽草喂给它,让它认主。”
【因蛊血而开花的南幽草充分显露了主人不平凡的身份,特殊的毒性标示着他拥有最邪恶又无比强大力量。就连恐怖的九头蛇,都甘心地臣服。
兰戎,成为了九头蛇的主人。】
决心要让兰戎的画风趋向大魔王,作者菌的用词也大胆了起来。
“啊,对了,我是不是可以把这蛇变得小一点?”
花知婉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主意:“有用的时候它可以出来,大杀四方,不用的时候可以把它放在口袋。”
【九头蛇认主之后,可以随兰戎的意愿变换大小。】
成功码完需要的情节不久,新设定就奏效了。
毋庸置疑,她的这个主意相当成功。
一整只九头蛇一共只有巴掌那么大,之前耀武扬威的蛇头,小得仿佛小拇指的指头。
花知婉大着胆子,上前摸了摸两把。蛇皮冰凉光滑,奇异的外形使它看上去像个制作失败的手办,它晃来晃去吓唬人时,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丑萌。
但她心里无比清楚,这家伙变大后的威力和体积是多么的惊人。
那堆满了密道的尸骨,还有她软掉的双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得不说,兰戎的决定是明智的。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九头蛇与大魔头的身份,还意外的十分相配。
看自家儿子有了装逼的资本,花知婉心里十分高兴。
没了九头蛇之后还有个好处——密道的魇菇就可以随便采摘了。
之前在宁员外身上骗的财宝全被天下第一肉给夺走了,他们出去一趟根本是夹着尾巴回来的,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没有享受到!
……
莹白色的小豆子铺满了密道,珍珠一样柔润的光泽在封闭的空间里跃动着,偶尔连石壁上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将手触上去的话,会感觉指尖被轻微地烫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这神奇的触感,它已在你感受到烫的那一瞬间消散得一点而都不剩。
花知婉和兰戎忙活着,把魇菇摘下来,攒进兜里。
等出去了,可以把它们拿去卖钱。
小小一颗魇菇,可是价值千金。
“婉婉姐姐,为什么你的法器这么厉害呢?好像我们想做什么都能被立刻满足!”
大概是今天终于把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说出来了,兰戎与花知婉的谈话愈发地没有间隙,他想问什么,就毫不犹豫地问出口。
“是的呀!”花知婉笑眯眯地说。
微仰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得意洋洋的,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自信,神采飞扬。
“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魇菇甜豆般的香甜气息弥漫在空气里。
这种食用过量就会致幻的植物,使得兰戎的视线都稍稍地有点不清晰。
这里,明明是透不进光的地方。可他眼中的她,此刻却正被一团暖黄色的柔和光晕笼罩。
仿佛受了蛊惑,他鬼使神差地接过话茬,还真的就乖乖地将愿望给讲出来了。
“那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直,和你一起。”兰戎仔细地,加上时间定语。
“哈哈,当然啦,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姐姐。”
她毫不犹豫地回了他一句,语调轻快、笑容坦荡,漫不经心。
“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眼角眉梢写满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许多许多话、许多许多好。
然后,胆怯犹疑通通不见,连带着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定。
“婉婉姐姐,我现在虽然还小,但我长大了以后……”
“兰戎啊……”花知婉轻咳一声,试图打断他的话。
“我长大了以后!我想娶你!”
少年没有就此停住,而是接着那个尴尬的空隙,继续说完他要说的话。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语重心长的语调,煽情地对他说:“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亲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感情,也是我们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们……”兰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驳。
“作为你的婉婉姐姐,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而后,便抱着电脑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虽然二十五岁了,仍旧坚信着什么“宁缺毋滥”,没有谈过恋爱,但花知婉写的小说可是不少了。自己这个类型的女配,光她写过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为缺爱,或是什么移情作用,出现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这种女配,是女主前进道路上的顽固绊脚石,相当惹人讨厌的。要是再附加一点白莲花、公主病属性,评论区准能红红火火,一路骂到明年。
——我喜欢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欢她。等我长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见兰戎心里活动的时候,的确觉得他童言童语很可爱,也仅限于“很可爱”而已。
按照现代社会的毒鸡汤分析一遭的话:“全世界最喜欢”,是因为见过的世界太小;“等我长大,就要怎么怎么样”,他并不知道成长的路上最多的就是变数。
她本就不应该把小孩子的傻话当真的,却还是有点当真了。
过于亲密的举动,用蛊血成瘾其实就足够清清白白地解释过去。润湿的眉眼、用力的拥抱、纠缠的双唇……如果蛊血成瘾这个理由不够的话,还可以说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来兰戎只是过家家似的跟她说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过去就好,干嘛那样回答,他听了大概又要伤心了。
烦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认真什么!
随便写一点东西就可以摆脱那个什么鬼成瘾了吧,还是尽早摆脱比较好。越来越在意兰戎的想法,越来越被他的体.液吸引,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为一个荼毒小娇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头蛇挡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着。
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出口顺利出去了,倒有点不适应。
拨开遮蔽前路的高高杂草丛。
远方,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向空旷的田野。
粮食们都在好好地生长,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处的人家点起袅袅炊烟,夏日的闷热被落日里的风卷走了一些。
文艺范景物描写结束。
看到新地图,其实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件事:
——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兰戎呢?
“兰、兰戎!”
她回过头,朝杂草丛里喊了一句。
——喂喂,不会表白失败(×)就愤而离队了吧?
花知婉翻开电脑,看一下兰戎现在在干嘛。
【兰戎很伤心,婉婉姐姐明明亲他亲了那么多次,还不愿意娶他。
他决定偷偷喜欢婉婉姐姐。下次就算她问他了,他也装作不喜欢她。】
——迷之尴尬,怎么又看到兰戎心理活动了?所以兰戎现在是停在原地胡思乱想中?
——噗,“娶他”是什么鬼啦,为什么有一种隐约的怨妇感?还有你装作不喜欢有什么用啊,都被我看到了啦。
“丸——大——大——”
“丸大大!!!!”
突如其来的甜美少女音将花知婉吓得浑身一颤。
犹如见了鬼一样地,她抬起头。
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彩裙的熟悉面孔牵着狗,一蹦一跳地朝她的方向赶来。
她喊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热情,宛如正在参加一场田野里的粉丝见面会。
花知婉的手生生地被她喊抖了。她迅速把电脑盖上,藏到身后。
僵硬着身体,她思考着到底是要跑回密道,还是原地不动。
已知:密道=会碰见兰戎,会暴露地窖,他们的脸彻底成为天辰派之敌
同理可证:不动=兰戎还是会出来,还是会暴露地窖,还是会成为天辰派之敌
结论:早死晚死都得死。
宁柔,娇俏可爱的美女小读者宁柔。跑得飞快的她,牵着她那只跑得飞快的狗。
她一路跑,一路呼唤着“丸大大”,一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第一次见到宁柔,她也带了那只狗。
第一次在水潭,未看得分明;可这一次,那只狗分明是寻着她方向嗅来的。
花知婉蹿地站起来、背过身,把电脑塞进裙子,双手捂着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