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守在外面的士兵第一时间冲进来,紧张地问道:“都督?”
季坤头顶冒烟,一蹦三尺高,怒道:“那臭小子把鸟拿走了,你们赶紧去看看他把它们拿哪了?”
两个警卫员吓了一跳,应了一声便匆匆往外跑。
季坤在原地来来回回踱着步,着急地等待消息。
两个警卫员很快回来,道:“季少校拿着两个鸟笼,开车离开了,他让人转告您,他今天就回兵营操练。”
季坤:……
臭小子偷他两只鸟到底想做什么?!
林熠熠离开布庄三天,堆积了不少公事,又将从上海接到的订单安排给服装厂做,很多细节都要交代清楚,所以她这一天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等她拖着疲倦的身体跟李玉一起坐车回家时,已经是晚饭时分。
陈婆正在指挥丫鬟将菜肴端上桌,而林敬亭则呆在客厅里,边哼曲子边逗鸟。
林熠熠走过去跟他打招呼,才发现客厅又多两个鸟笼,不禁惊讶地问道:“哥,你今天又买了新鸟?这鹦鹉真大,好漂亮呀!”
“这叫绯红金刚鹦鹉,霸气吧。”林敬亭得意地说。
林熠熠很捧场地说道:“哇,光听名字就霸气侧漏,这么厉害的鹦鹉,不便宜吧?”
一听这问题,林敬亭立刻乐出声,哈哈笑了几声,才说道:“这个不用钱,是游鸿拿来孝敬我的。”
“他送来的?效率可真快,我再说才拜托他帮你物色两只,没想到这么快就送来了。”林熠熠美滋滋地说,心里明白,季游鸿是为了她才这么讨好林敬亭,不禁有些小得意,自己说的任何一句话都能被对方重视,这感觉真的很不赖。
“这鹦鹉会说话吗?”林熠熠问他。
“游鸿说会说话,但不知是否换了环境的缘故,我逗了半天,牠愣是不吭声。”林敬亭说道最后,神情有些失望。
林熠熠想了想,道:“你喂它吃东西了吗?”
“喂了一点,但它好像不太爱吃。”
林熠熠又问:“游鸿没告诉它爱吃什么?”
“好像有提过坚果之类的吧。”
于是林熠熠便让陈婆把厨房里的各种坚果都拿来。
李玉给两人装好饭,在餐厅里等半天没见兄妹进来吃饭,便走出去叫人,到了客厅才发现兄妹俩在喂鸟,“你们可别乱喂,还是明天找专业人士问一问好些。”
这时,鹦鹉已经连续吃了几颗坚果,便拍拍翅膀喊道:“都督好!都督好!都督好!”
林敬亭、林熠熠、李玉:……
鹦鹉还在欢乐地说道:“都督好,都督大人好,你好,你好,吃饭,吃饭……”
林熠熠满脸黑线,回头问林敬亭:“游鸿有没有说他这两只鸟从哪买的来?”
林敬亭脸色也不太好看,“他没有说。”
李玉僵着脸说道:“这两只该不会是都督府里的吧?!”
她这话一说完,众人又是一阵沉默。
鹦鹉继续说道:“大家好,吃饭,吃饭,吃菜,吃酒,吃酒……干!”
林熠熠:……
林敬亭烦躁地抬手想摸自己的光脑门,可抓了一把才发现,头顶早已经长了头发,于是又胡乱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这鹦鹉是吃货吗?”
鹦鹉回到:“好吃,好吃,干杯……”
林敬亭翻白眼,“还没吃完呐!”
李玉是三人总最为理智的一个,说道:“这鸟是都督让游鸿送来的吗?”
林熠熠道:“应该是吧,游鸿那么靠谱的一个人,应该不会做出偷鸟这么离谱的事吧?!”
林玉想了想,也是赞同地点点头。
倒是林敬亭不大乐意地说道:“这鸟是季坤养的,我才不要!”
林熠熠李玉同时鄙视他:你要不要这么傲娇!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这一章好污呀,通篇都在讲“鸟”,又是林敬亭的鸟,又是季坤的鸟,实在太污了!嘤嘤嘤……
给大家介绍一篇我的好基友雨落窗帘的文《我在八十年代围观军婚的日子》
文案:这是一个姑娘穿越十三年以后发现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后,作为一个十八线吃瓜群众,她暗搓搓地围观了男女主的爱情故事。
顾仲斌:“围观军婚有什么意思,你也嫁给军人呗,比如我。”
林郑娟:“嫁给你啊?那不行,你从小到大啥样的我没见过。”
顾仲斌:“呵呵……”
作者文案废,本文生活向日常文,女主生活为主,原书男女主故事为辅,不拆原书CP。
第79章
林熠熠寻思, 季坤这么大方,一送就送两只名贵的鸟给林敬亭, 礼尚往来,她是不是该准备点什么做回礼,想来想去却拿不定主意,都督府里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她要送点什么东西才能又讨巧又显心意?
李玉见她为难, 便给她出主意,“估计他们也不稀罕什么名贵的东西, 你既然是做服装的,那就给他们送两套衣服吧。”
林熠熠有些担忧地说:“到目前为止,我们服装厂都是做女装, 给都督夫人做一身衣服没问题, 若是给都督做,就有点困难了。”
李玉对她是满满的信任, “你这么聪明,动脑经想一想,画一款时髦的出来,只要你画出样式,我肯定能帮你做。”
“哪有那么容易。”林熠熠说这话的时候, 脑子里已经开始在构想, 要不给二老做一套情侣装?
这样一想, 林熠熠立时行动起来,拿来笔纸就开始画草图,涂涂画画一整天, 最后终于出来两款手稿:旗袍搭西装,旗袍搭长褂。
拿给李玉看时,李玉一眼就看中旗袍搭长衫那一套,“这长衫的款式跟时下的不太一样。”李玉说。
林熠熠点头,道:“看出来了?”
“领子有改动,袖子也是。”
林熠熠道:“这样是不是好看点?”
“都督身材没有发福,这衣服穿到他身上,效果应该很不错,不过,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衣服尺寸。”
林熠熠笑道,“这个好办,我让秦梦去问问。”
“嫂子,我还想给两套衣服加上一点苏绣,你觉得怎么样?”
离月底还有二十来天,李玉想了想,道:“不太复杂的花纹就没问题。”
“不复杂不复杂,就是在两套衣服的领子袖子上绣上一些。”林熠熠说。
“那很简单。”李玉的绣工虽然没有老家的三姨娘好,但也是很不错的。
两人商量好细节,便分头去做准备工作。
林熠熠想着要给都督回礼,林敬亭自然也想到了,他虽然很喜欢这两只鸟,但一想到牠们是季坤养过的,心里就觉得膈应,特别是那金刚鹦鹉,整天喊:都督好、都督好,听得他脑袋疼,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教会牠:大老板好,大老板好。
这事想想还挺让人感慨的,在不久前,他还将季坤当死敌看待,可世事难料,昔日的死敌如今就要成为亲家,林敬亭这心里落差实在是大,就算俩年轻人订婚的日子已经很近,他心里头还是有些别扭的,所以就算要送礼,他也存着较劲的心里。
季坤那么大方地将两只名贵的鸟送来,他更不能被比下去,回礼肯定要送得比那两只鸟更“贵”才行,毕竟他也是财大气粗的大人物,官位比不过人家,这财气肯定不能输。
这样一想,林敬亭便将他珍藏多年的一副象棋拿出来。
能让林敬亭珍藏的,自然不是普通东西,那是全汉白玉雕成的棋盘和棋子,做工无比精致,一眼就能看出是价值连城的上品。
当初他收藏这副棋子,并不是因为喜欢下棋,而是因为它够贵,但买回来后,因为对下棋不感兴趣,就将它收进库房里,收着收着就忘记了。
如今拿出来送给季坤,也算是物尽其用,他听季游鸿说,季坤的象棋确实下得很好,可以算得上是大师级别。
这般贵重的东西,他也半点不心疼,包装好之后,就让手下将礼物直接送去都督府。
彼时季坤还在为季游鸿偷鸟的事着急上火。
都督府后厅里,季坤和季夫人,季老太爷和季老太太,四人齐齐坐在厅堂喝茶,顺便听季坤抱怨季游鸿的不是。
“他那么大的一个人,居然学会偷鸟!而且是偷走两只最好的鸟,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季坤吹胡子瞪眼的,说到激动处,连茶杯都差点摔了。
季夫人优雅地吹着热茶,道:“这孩子一向有主意,会偷鸟肯定是有原因的。”
季老太太捧着杯子笑眯眯地说道:“不就是两只鸟吗?若他要个十只八只,你照样得给他。”
季坤干巴巴地问道:“凭什么?”
季老太太道:“凭他是我孙子。”
季坤觉得他这个娘比他还要无理取闹,哪有这样偏心的?不禁抗议道:“我还是你儿子呢。”
季老太太将茶杯往桌上一放,中气十足地说道:“你小的时候,皮得我好几次都想把你扔掉,现在想想,幸好当初没扔,不然我就没有怀安这么乖巧的大孙子了。”
季坤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这都是多久的陈年往事了,还拿出讲,敢情他不是亲生的啊!回头对季老太爷说道:“爹,你倒是帮我评评理。”
季老太爷半眯着眼,悠闲地品茶,听到自己被点名,这才睁开眼睛慢悠悠地对季坤说道:“我听你娘的。”
在季家,季老太爷虽然辈分最大,却是个没地位的主子,什么事都是老太太说了算,照他的话说:大事我做主,小事老夫人做主。
但季家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大事。
季坤:……
他忽然觉得,有这么一帮专门拖他后腿的家人,他还能一路爬到都督这个位置,实在是太励志了。
季坤还没感慨完,管事就抱着一个大礼盒走进来,对季坤说道:“都督,这是林敬亭派人送来的。”
季坤上前两步,打量着那礼盒,很是疑惑的说:“林敬亭怎么这个时候给我送礼?”
管事点头弯腰道:“小的问过了,送礼的人说,这是回礼,季公子送过去的两只鸟,他们很喜欢。”
季坤:……
原来那臭小子是把鸟偷去送林家了!
一想到自己两只心肝宝贝被送去给林敬亭那俗人糟践,季坤就觉得胸口一阵阵地疼,心脏病都要犯了。
季夫人点头道:“我就说,这孩子偷鸟肯定是有原因的。”
季老太太道:“挺好,还知道送礼去讨好大舅子,以后小夫妻的日子肯定能过好。”
季老太爷在旁边欣慰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