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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_分节阅读_第46节
小说作者:清越流歌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527 KB   上传时间:2019-05-31 16:18:44

  听到她的“自言自语”,传统保守的王翠芬都没说什么了,叶小妹便畅通无阻的走到宋大哥身边,内心的自豪都快要溢出来了,世上怎么会有像她这样可爱迷人还充满智慧的小仙女~

  走到宋清徽跟前,都不用叶小妹再想下一步怎么做,叶大宝已经自觉主动的朝他伸出手,一把揪住了他军大衣里的衬衫领子。

  看得出来宋大哥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不下地干活的时候都喜欢穿白衬衫,帅不帅气另说,但是在一大片灰扑扑的男同志当中,雪白的衬衫确实把宋清徽衬托得如一棵白杨一般挺拔干净,自带柔焦效果。

  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不但女生们挺喜欢,连叶大宝这样的小屁孩似乎都对此情有独钟了,也可能是他第一次见到衬衫领子、充满了好奇感,但叶小妹对他的动作却是又惊又喜,恨不得又把他抱起来亲亲抱抱举高高一顿。

  不过感动归感动,叶小妹手上却毫不含糊,趁着叶大宝捣乱的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又把小心心塞进了宋大哥手里。

  这熟悉的动作让宋清徽再一次浑身僵硬,握着纸条心情特复杂,甚至都顾不上叶大宝不安分的小手手了。

  宋清徽其实不是这么一惊一乍的人,实在是叶小妹太不按常理出牌了,自从来到叶家大院,他也心不在焉了大半天,稍不留神,眼角余光就下意识瞥向了叶小妹,而叶小妹总是一脸淡定、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神情,他观察了那么多回,从来没看她回过半个眼神。宋清徽就知道她根本没开窍。

  承认这个现实让宋清徽有点伤自尊,主要是他为此纠结担心了这么多天,突然发现叶小妹原来只是小孩子心性,估计就是好玩才给他写了那封信,可能也是他们的一些行为让她起了不该有的误会,但绝对不可能是因为喜欢他才想处对象,只要是个男人应该都会介意,宋清徽觉得自己的反应并没有问题。

  不过再情何以堪,他也努力让自己试着去接受这个设定,反正叶小妹认真也好,不认真也好,他们都不会有结果,还不如她没动心,这样至少不会太伤心。就在宋清徽快要说服自己的时候,叶小妹冷不丁又来这一出,他有多震惊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宋清徽也就内心活动丰富了点,面上依然不露分毫,悄悄把纸条塞进大衣口袋里。

  不然还能怎么办?叶小妹胆子那么大,还不知道这一次她又写了什么惊世骇俗的内容,宋清徽根本不敢掉以轻心。

  宋知青演技高超甚至把叶小妹都瞒过去了,她看着他平静无波的眼神,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把情书送出去,赶紧摸了摸口袋又确认了一遍,然后才放下心来了。

  接下来就是安心等宋大哥的回信啦。叶小妹送给宋清徽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宋清徽眼神闪了闪,若无其事的移开视线。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宋清徽简直度日如年,放在兜里的手甚至都没抽出来过,弄得叶军华还挺关心的问:“现在的太阳很大啊,宋哥你还冷吗?”

  宋哥什么都不想说,只能默认了他身体比较虚的设定_(:3j∠)_

  熬到下午三点,客人们终于要告辞回家了,林红梅和宋秀秀的娘家都离双岗不远,但他们还得在天黑之前赶回家吃饭,这个时间告辞,王翠芬都不好意思过多挽留,便热情相送,还让老大老二送他们到村口。

  而宋清徽也趁机告辞了,又没急着回知青点,而是第一时间去了厕所看信。

  这一次,宋清徽自认为他对叶小妹的大胆程度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打开信看到那句“你在我心里”,依然臊得面红耳赤、心脏都要吓得从胸口跳出来了。

  他总觉得自己时常被人青睐,这方面“经验”比较丰富,可从来没有哪个女生像叶小妹一样大胆奔放,上次直截了当的“处对象”已经很挑战他的三观了,现在又来一句更加直白露骨的表白,宋清徽都怀疑自己直接被吓傻了,整个人呆若木鸡,第一次全然不知该如何应对,耳边只有清晰可闻的心跳声。

  心脏怦怦直跳,不知道是因为震撼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到他半个小时后从厕所出来,那句“你在我心里”依然在脑海里不间断的回响,宋清徽仿佛能听见叶小妹用掺了蜜的甜甜的声音对他说这句话,甚至还能想象她眉眼弯弯、笑容灿烂的模样。

  大概是想的太入神,宋清徽几乎是飘着回到知青点的。

  土味情话杀伤力太大,接受能力极强的宋清徽这回都彻底扛不住了,失眠了大半夜,辗转反侧、习惯性摸着枕头下的本子都睡不着了,反而时时提醒他给叶小妹回信,不然她天天来知青点哭的威胁之语,于是他反而越来越清醒了。

  再这么下去天都快亮了,宋清徽意识到逃避不是办法,只好小心翼翼坐起来披衣服,拿起枕头下的本子和钢笔,另一只手握着没开灯的手电筒,悄无声息的出了宿舍。

  ☆、第六十五章

  夜深人静, 当人们都在温暖的被窝中安然好眠,宋清徽正顶着寒风蹲在院子里的板凳前,打着电筒给叶小妹回信。

  别看宋大哥表面上各种不情不愿写下这封信,实际上他写得可流畅了, 洋洋洒洒、堪堪一刻钟就写了满满一页,比叶小妹两封信加起来的总字数还要, 而且是多几倍的那种多法。

  宋清徽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回信的字数超纲了, 眼看着一页纸写完,他才匆匆写上结束语, 并习惯性落款:宋清徽, 1975.02.12

  双岗这边几乎只用农历,最主要的原因是乡下没谁愿意花那个闲钱去买日历,而农历是老一辈人牢牢记在脑子里的, 他们哪怕一辈子没看过日历,历法也从来没算错过, 再说农历二十四节气刚好符合耕种需求, 大家自然都用农历了。

  不过宋清徽不缺买日历的钱, 他跟家里通信都是写阳历, 所以现在落款也条件反射的用力阳历。

  宋清徽写完才反应过来,这个日期可能对叶小妹不太友好。只是他皱了皱眉看了看干净整洁,几乎没有涂改痕迹的信稿,最终还是没有提笔把落款改成阳历。

  将错就错吧。宋清徽仔细的把信折好藏起来,再悄悄关了手电筒摸回自己的床铺,像是完成了什么重要任务一样, 他这次回到被窝里倒是很快就睡着了,并且还做了个相当不错的梦。

  可惜在现实里,信写好了并不等于万事大吉,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把信送给叶小妹才更为困难,主要是现在年还没过完,亲戚倒是都走得差不多了,最近不只是叶小妹安安静静呆在家里,叶队长、队长媳妇和叶大哥他们全家都猫在家里烤火,宋清徽又不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玩小动作的叶小妹,这种情况下,他连登门拜访都不好意思,更别提送信了。

  宋清徽于是揣着信在知青点长蘑菇。

  叶小妹几天没等到他的回信,倒也没多失望,她在家里好吃好喝好玩,该招待的亲戚们都招待完了,家里还剩了不少鸡鸭鱼肉和野味,王翠芬心疼等不到元宵就要回厂里上班的叶军华,也就没再把小气巴拉的把这些野味腊味攒起来,每天都会准备一两道荤菜,虽然比不上年夜饭和亲戚来拜年时的丰盛,但是比起过年前的苦日子那就快活似神仙了。

  这个年过得可真幸福!叶小妹有好吃的,烤火无聊还能跟哥哥们打打牌,不知不觉又把宋大哥抛之脑后了。

  王翠芬同志过年不只是大方了一点点,她简直像被人穿了似的,听到小妹打牌时又一次聊到纺织厂食堂的肉包子有多好吃,竟然笑着问道:“小妹后天要不跟我去趟供销社,刚完年,供销社肯定有猪肉供应,买的人应该也不会很多,要是有好肉,我们就割半斤回来做包子?”

  叶小妹一听眼睛就亮了,想也不想的点头:“好呀好呀。”

  初八这天,叶小妹便一大早不惧寒风、乐颠颠跟着她娘去镇上了,这么积极甚至是兴奋,不单单是为了肉包子,也是因为在家宅得无聊了,想出来放放风,但是更关键是她想去偶遇宋大哥了。

  明明是在一个队里,她却非要去镇上偶遇人家,听起来很像是骚操作,但是叶舒华觉得自己很机智,毕竟去年唯独两次来镇上,其中一次还只是经过而已,都那么碰巧的偶遇了宋大哥,这简直是百分之百的概率啊!

  而且在镇上还不像在队里,没什么人认识他们,她跟宋大哥哪怕走的近一点,也不用担心会闹出什么绯闻来——总之,她绝对不是为了守住待包裹才去镇上的!

  机智的叶小妹便跟着王翠芬同志到了镇上,供销社依然还是人山人海,她陪着王翠芬站在外面挤了会儿,在马上要迈过门槛的时候故技重施,一脸弱不禁风的表示:“娘,我有点胸闷头晕,还是不跟你进去了,就在外面透透气吧。”

  女人都有购物欲,哪怕勤俭持家、一毛钱恨不得掰成两毛花的王翠芬,到这个关口也只剩下熊熊战意,哪还顾得上掉链子的叶小妹,当场大手一挥,头也不回的说:“行,那你还去国营饭店那边等我吧。”

  叶小妹乖乖应是,然而远离人群,她却没像自己说的那样跑去国营饭店,而是目标明确的走向了邮局门口,就等着亲爱的宋大哥来取包裹了。

  可惜如此机智的叶小妹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宋大哥,倒是等来了一个温柔可亲的小姐姐主动搭讪,“你好同志,请问你知道双岗大队往哪边走吗?”

  这也太巧了吧,一问就问到他们家,叶小妹正好等得百无聊赖了,兴致勃勃的转头,看到小姐姐姣好的容貌和和善的眼神,眼睛就更亮了,本来想当个热心的指路人就完了,现在也热情多了,“我就是双岗的,要不等我娘从供销社出来,你跟我们一起走?”

  叶小妹很少这么大发善心,本以为小姐姐听完她的话会很高兴,没想到她竟然惊诧到脱口而出:“你不是知青?”

  虽然叶小妹不太满意现在的生活条件,但她也只是针对缺衣少食的状态,只要能让她吃饱喝足、混吃等死,对于小村姑的身份她并无不满,偶尔还觉得这样挺自在,所以这位朋友非要把她认成是知青,她就有点不爱听了,撇了撇嘴问,“我脸上写了知青两个字吗?”

  “当然没有。”小姐姐似乎并不在意她的反应,扑哧一声笑了,落落大方的解释道,“我是第一次下乡插队,刚从公社出来,远远的就看到同志你站在这里,亭亭玉立,发型洋气、气质出众,跟周围的人完全不一样,一时间倍感亲切,以为你是北京或者上海那种大城市来的知青,虽然我家是地方,但同样是背井离乡,就忍不住上前来搭讪。不好意思冒犯到你了。”

  原来觉得她像知青是因为她漂亮洋气、气质出群啊,叶小妹立刻不介意了,非常大度的摆手,“没事没事,这也不能怪你。”

  要怪就怪她为何如此可爱又迷人吧╮(╯3╰)╭

  新来的女知青也跟着弯了弯嘴角,却不是因为叶小妹的大度,而是她这傲娇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同时也更让她感到亲切了。

  这个年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农村家庭才能养出这么个傲娇的小公举?

  女知青压下好奇,笑盈盈的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楚涵,是新来的知青。”

  叶小妹迷茫的眨了眨眼睛,楚涵这个名字莫名的耳熟,难道她是上辈子认识同名同姓的女生?

  那肯定也是不怎么来往的朋友,叶小妹很快又抛开了,也介绍起来:“我是叶小……”整天被大家“小妹小妹”的喊,她差点忘了自己那个优雅动听的大名了,好在发现的及时,连忙呸了一声,纠正道:“我是叶舒华。”

  楚涵仿佛没发现她的失误,很亲切的笑道:“那我可以叫你舒华吗?”

  小姐姐这么知情识趣,叶小妹也不见外了,点头道:“那我可以叫你小涵吗?”

  本来她是想直接叫楚涵的,但是人家都这么亲切了,她当然也不好太过冷淡。

  不过楚涵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破功了,扑哧一声笑道:“舒华,我是五六年生人,按理说过完了年,今年就十九了,你多大呀?”

  女孩的年纪是秘密,不过叶小妹青春无敌、还没有到介意这种小事的时候,而且楚涵也主动爆了她的年纪,她便也爽快的回道:“我今年十八。”

  楚涵一点不意外的笑道:“那舒华要叫我小涵姐呀。”

  叶舒华还挺喜欢她这委婉又不失直爽的性格,于是便爽快的道:“好哇,小涵姐。”

  别说楚涵确实比现在的她大一岁,哪怕对方年纪更小,这个要求她也是可以满足的,当妹妹说不好还有便宜占,当大的就只有被占便宜的份了~

  楚涵不知道叶小妹的心理活动,但是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眸和毛茸茸的头发,缩在袖子里取暖的手便忍不住蠢蠢欲动,总会让她想起很久以前养的那只叫咪咪的布偶猫。

  其实楚涵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咪咪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而且现在的生活处处不方便,她既要想办法改善家里,又要努力看书、为了高考做准备,如今又来农村插队,她根本没那个闲情逸致回忆这些往事。

  然而现在,她在叶舒华身上竟然看到咪咪的影子,便很想伸手撸几把,只不过还是用力忍住了,虽然才交谈两分钟,她对这个小妹妹还是有些了解的,单纯,外向,骄傲的同时也很傲娇,她要是现在就动手动脚,万一把小妹妹吓跑,可就不好哄回来了。

  她还希望跟小妹妹打好关系,之后好试探这个小妹妹会不会和她有相同来历呢。

  是的,楚涵的来历比较离奇,不像正常人那样投胎转世,便忘却了一切前尘旧事,她还记得上辈子的事。

  楚涵上辈子活到了五十五岁,离异,独生女有出息,出国留学顺利毕业工作,也就在那边结婚定居了,楚涵没跟女儿出国,她有房子有工作没拖累,养了只漂亮粘人的布偶,周末就开车带着小猫出去爬爬山,放长假便飞回美国看看闺女,单位的小年轻都羡慕她活得比他们还要滋润潇洒,最喜欢缠着她帮忙代购。

  那个时候,楚涵最期待的就是退休,她好拿着退休金和积蓄去环游世界,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清明前夕,大哥说梦到了早逝的大姐向他求助,说地下又冷又饿还漏水,让大哥去看看她。楚涵和大哥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时不信托梦,不过上了年纪难免不信命,大哥说要亲自去给大姐扫墓,顺便帮大姐修整墓地、让她在底下住得舒服一点,楚涵当然不能让大哥一个人,她也向单位请了假同去。

  其实楚涵对大姐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她十六岁的时候,大姐便下乡插队了,没过几年在当地结了婚,很快还生了孩子,都说女人有了家庭就会收心,这话放到大姐身上一点都没错,恢复高考后,印象中成绩优异的大姐连考了两次都落榜,从此便认命扎根在乡下了,男耕女织的日子倒也安稳,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淹没了一家四口。

  高考落榜后,大姐宁愿种地都不肯让父母托关系让她回家,想来也是希望和丈夫孩子一起入土为安的,所以父母决定还是把大姐安葬在大姐夫的老家。

  大姐夫家亲戚少,刚开始那几年,楚涵和大哥还会常去给大姐一家扫墓,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们都在不同的城市安家落户了,父母去世后,回老家探亲的时间都没有,大姐那边也就慢慢落下了,所以大哥梦到大姐哭诉,楚涵也心有内疚,时隔十多年又一次来到了大姐夫的故乡。

  那片穷乡僻壤如今已经变成小有名气的旅游景点了,空气新鲜,楚涵的大哥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受不了奔波,忙完扫墓的事后,他们便在当地民宿歇了一晚。

  这一睡,就像庄周梦蝶一般,楚涵再睁开眼,竟然回到了十六岁,她在床上打盹,门外大姐在跟同学商量报名下乡的事。

  楚涵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辈子大哥大姐都下乡了,她高中毕业后直接顶了母亲的岗位留在城里,没过两年,政策松动,爹又托了关系把大哥弄回来顶了他的岗位,大姐却被留在了乡下,可能是因为对父母的失望,大哥回城那年,大姐就结婚了,后来可以回城了都不肯再回来。

  年轻的时候,楚涵并不觉得父母有何过错,兄妹三个总有人要做出牺牲,不过去给大姐扫墓的那次,她和大哥聊过许多,都觉得还是亏钱了大姐,如果大姐没下乡,没赌气结婚,她就不会吃那么多苦,更不会年纪轻轻早逝。

  那天楚涵还感叹,如果早知道那样的结局,她宁愿让大姐留在家里,她下乡,大哥也说宁愿把回城的机会让给大姐,他晚两年回城也无所谓。可惜他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按照当年的情况他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谁不是为自己而活呢?

  但是万万没想到,她真的有重来的机会,而且是带着上辈子五十多年的记忆重来,楚涵却突然犹豫了,彷徨了,不过最后她还是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

  楚涵不是圣母,如果大姐上辈子能顺利回城,她一定不会做这个交换,毕竟能一直待在舒适地带、谁又会愿意吃苦受罪呢?可是上天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如果她的交换能换来大姐下半生平安喜乐,那她的重生就算有意义,至于未来如何,她知道至少三四十年后的世界,哪怕下乡也该比上辈子过得更好。

  所以楚涵还是来了。

  三年前大姐高中毕业就该下乡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姐顶了母亲的岗位进厂工作,她则继续读完高中,到现在才下乡。这三年里,楚涵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活,又缩短了插队的时间,她还是比较满意的,就是偶尔想到上辈子,都觉得像做梦一般不真实。

  又过上了家庭和睦、姐妹友爱的日子,楚涵反而更怀念上辈子的一切,可能失去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在人群中见到叶舒华的第一眼,她就下决心要过来搭讪。

  都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上辈子的楚涵阿姨当然不认识飞扬跋扈的叶大小姐,但是叶舒华的气质让她很熟悉,甚至倍感亲切。

  上辈子楚涵的单位福利不错、工作还清闲,富家小姑娘很喜欢来他们单位,用小年轻的话来说,这些姑娘就是标准的白富美,落落大方,特别会玩也会闹,楚涵倒不觉得她们嚣张跋扈,反而很喜欢小姑娘们身上那种不可一世的骄傲劲儿,当然楚涵上辈子作为潇洒时髦的老阿姨一枚,也很受这些傲娇白富美的青睐,她们下班还能约着逛街吃饭。

  所以现在的楚涵便很怀疑,这个年代,普通家庭如何能养出如此明媚善睐、神采飞扬的小姑娘?

  重生了三年的楚涵就想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跟她是传说中老乡?她也不想做什么,只是孤单太久了,想找个能够一起说说从前、互相取暖的朋友罢了。

  叶舒华也是楚涵重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那么像“老乡”的人,哪怕楚涵一眼看出了这小姑娘精明外表下蠢萌蠢萌的本性,依然还是忍不住想试探下去。

  就算她真的不是老乡,交好也没坏处,日后可以撸猫,啊不,是做好朋友。

  楚涵心思飞快转过,面上却不露分毫的跟叶舒华拉近感情,还给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位知青同伴,“张丽蓉同志也是双岗大队的知青,她是北方来的,我们在火车站碰头,然后一起来的公社,丽蓉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叶舒华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还没看清另一位知青的模样,却已经感叹道:“好多行李啊。”

  “因为不知道要待多少年,家里怕乱花钱,就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带齐了。”楚涵说着抿唇一笑,“所以我不能跟你和婶子一起回去了,叶队长刚才看到我们的行李也吓了一跳,说干脆让我们晚一点,待会跟着拖拉机一起回去。”

  叶舒华听得眼前一亮,她长这么大还没做过拖拉机呢,既然要拉新来的知青,她这个队长家的闺女是不是也有资格?

  跃跃欲试的打听起来:“那你们还要等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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