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胡娇娥毫不犹豫的推开房门后, 就迎来了致命的打击。
一块一次性的防御阵法石头直接碎裂,化为千万星芒朝刚摆出娇羞姿态, 准备问要不要特殊服务的胡娇娥射去。
这一回, 胡娇娥可不像上回那么轻松了。
千万星芒如同豪针,尽数插在胡娇娥的身上,包括她那张自豪无比, 觉得能迷住世间所有男人的美丽面孔,都遭了殃。
胡娇娥一声凄厉的惨呼,整只狐像皮球一样,‘砰’的一声,连滚带爬的弹跳很远。
这好似一瞬,又好似过了许久的变故,一直阖目养神的季言之,表情一直没有丝毫变化。哪怕胡娇娥那声惨呼真的太过于凄厉,季言之也没有反应,哪怕是最简单不过的挑眉动作,都没有。
可气息又是愉悦的。至少季言之是开心胡娇娥那个不要脸,脑子还有疾的狐狸精吃瘪,受到报应。
季言之眯眼阖目,又在浴桶里躺坐了一会儿。等水温渐渐寒凉,季言之这才起身,换了一身样式简单,但胜在整洁干净的衣裳,去了客栈大堂享用饭菜。
由于是一个人,季言之只要了三菜一汤。
菜两荤一素,素是炒时蔬,汤则是鸡皮竹笋汤。
味道都挺不错的,心情很好的季言之就着这三菜一汤,吃了两大碗的粳米饭,倒惹得周围食客侧目,真的很少有见读书人中这么能吃的,毕竟文弱书生文弱书生,既然都文弱得手无缚鸡之力了,那自然食欲、食量都不咋地。
季言之没有在意其他人或明或暗的打量目光,只径直将自己肚子填得饱饱的后,就出了客栈直奔金陵省城最大的一家书店,全当看书一般的抄录一些,在他看来很重要,但是在其他人眼中却是不重要,闲杂甚至歪门邪道的闲书。
就这样,在每天客栈、书店两点一线的作息下,很快就迎来了放榜。
冯春昭早在三日前,就因为老冯同志忙碌于批改参与科考学子的试卷,无暇管教‘逆子’的缘故,跑出家门撒欢儿。
这还不算,最最过分的是,冯春昭不知道哪根筋儿不对,居然将他的妹妹,也就是原剧情中与‘季言之’有一世情缘,结果却被脑子有疾的狐狸精认定横刀夺爱,从而新婚之夜就悄然无声死在狐狸精手中的真正妻子。
小姑娘长得不错,属性却是颜狗,一瞧见哪怕穿着普通袍子,也难掩风采,端是光风霁月神仙中人的季言之,顿时羞羞答答,不敢再拿正眼看人。
季言之摸摸鼻子,没有逗弄人家小姑娘的心思。哪怕命中注定,小姑娘是未来的妻子,现在的他们也不过是陌生人罢了。哦,还要加上一句兄长长得十分好看的好友。
“今天不是放榜吗?怎么春昭兄还有心情出来喝茶看曲儿。“
季言之坐姿端正,就连倒茶的动作也是行云流水极了。
第一遍茶水倒掉,第二遍先倒了一杯脸蛋儿红红,羞羞答答不怎么开口说话的冯明珠,这才开始倒冯春昭的,以及自己的。
冯春昭快速的接过,牛嚼牡丹一样,将茶碗中的茶水一口饮尽,十分豪迈的挥爪子道。“有墨香守着,不需要去挤着看榜。”
季言之:“春昭兄可有信心高中举人?”
冯春昭果断摇头:“老实讲,哪怕我老子是这次金陵省府科考的主考官,我也不敢保证我有那个狗屎运榜上有名,高中举人。言之贤弟,你也是知晓为兄的为人,做不到明明不行还非要吹嘘自己行啊。”
季言之:“……"
冯明珠:“……”
冯春昭这个铁憨憨,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诚实人。特别是面对自己‘死皮赖脸’‘求’来的好友,那更得诚实。完全不管自己那‘死皮赖脸’‘求’来的好友满头黑线,和自家妹妹那隐隐抽搐的嘴角。
季言之垂目,继续斟茶。
冯明珠伺候的丫鬟名叫秋霜,是个长得不咋地,但伶俐勤快的丫鬟。
主子跟着大公子、大公子友人聚在茶楼喝茶,等放榜的时候,她就抽空去了徐记糕点,买了冯夫人最喜欢吃的龙须糕和一些玫瑰水晶糕之类的贵重点心,也好回府万一冯夫人询问时有个好的说辞。
这不刚刚拎着不少的点心回了茶楼,就碰到墨香一蹦三步儿高,兴高采烈的跑回来,嘴巴里不停的喊着‘中了,中了。’
冯春昭可没有想过自己会高中,墨香跑上楼时,冯春昭连眼皮子都懒得耷拉一下。
“谁中了?言之贤弟吧!依着言之贤弟的高才,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儿吗?”
墨香操起桌子上的茶壶,连灌了好几口的茶水,这才又高高兴兴的继续说话道:“季公子高中魁首,理所应当。可小的万万没有想到,公子你居然也榜上有名……"
这个惊喜真的太出人意外了。
冯春昭不敢置信,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啥?我考中了举人?”
墨香重重的点头,无比高兴的道:“虽然是红榜上的最后一名,但少爷你的确中了。”
“哈哈哈,少爷现在是举人了。举人老爷了,看家里的老头子还敢说老子不学无术,一辈子只有捐官的命。”
冯春昭欣喜若狂的拍着桌子哈哈大笑。那癫狂的模样儿和旁边的季言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毕竟季言之可是淡定如风,连听到自己高中魁首,都没有表现出多余的情绪。
冯明珠突然觉得有点儿丢脸。她的哥哥啊,难道不知道他本来就长得差强人意,现在这样癫狂大笑,那就更丑了。这,不是让光风霁月,谪仙样儿的季公子看了笑话吗。
冯明珠悻悻然的瞪了一眼得意忘形的冯春昭。“大哥,你再这样,小心回家后我找娘亲说去。”
正哈哈大笑得小舌头都看得见的冯春昭:“……"
——这是亲妹,亲生的。
——不能揍,要好好爱护,争取早点嫁出去。
冯春昭咬了咬腮帮,委屈兮兮的说:“就不准人家好好的高兴一下。你看看,我那言之贤弟都没说什么呢,你身为一个姑娘家,怎么能颠倒黑白的指责自己的亲哥呢。”
——真贱的语调!
——小辣椒估计装不下去淑女了。
——是揍熊哥哥一顿呢,还是打憨憨子哥哥一顿?
就在季言之为冯春昭即将会遭遇到的’殴打‘喜闻乐见时,冯明珠果真出手了。
只见冯明珠抬起头,那张看到季言之后总会染上嫣红的脸蛋儿,充满了肃杀之气。
“哥,你说什么呢?”冯明珠抿嘴笑了起来。“妹子读书少,大哥能否跟妹子好生解读一下,何叫颠倒黑白。”
“就是我今儿回去得跪祠堂。”冯春昭拉着一张脸,眼神哀怨极了。“言之贤弟,你看看我家妹子,哪有这么当众拆自家哥哥台的。我不就得意忘形了一点点吗,至于回家告状吗?”
“哥!”
冯明珠有些抓狂。
她哥到底怎么回事啊,怎么能……怎么能在…季公子面前说这样的话。
冯明珠咬着唇瓣,心里就好像拧上了锁一样,难受极了。
季言之看了一眼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已经从铁憨憨进化成傻憨憨的冯春昭,总算开口稳住小姑娘。毕竟是自己未来的妻子,可不能让她觉得当着喜欢对象面儿打亲生哥哥,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
“喝茶吗?”季言之将一杯清茶递给了冯明珠,微笑着道:“小生和春昭兄说来认识不久,却知道春昭本身就是个不拘小节之辈。所以...冯家妹妹,春昭兄如何当着小生的面儿失礼,小生都不会放在心上。”
“季公子知礼,自是不会跟哥哥一般见识。我,小女子冒昧……”冯明珠捏紧手中的清茶,嫣红又悄然的染上了脸颊。“……不知季公子可有婚配?”
季言之愕然,有些不明白话题怎么就转到这儿了?
冯春昭倒是明白,不过他是打从心里希望季言之成为他的妹夫。并且家里的老头子也说过,会择一名文才品德出众之辈收为学生,并且将二八年华,待字闺中的独女许配给他。
冯春昭看来,这文才风流品德出众的评价,分明就是为季言之量身定做的。
当下便哈哈大笑:“言之贤弟果然招人,没想到才见了几次,就把吾妹的魂儿给……”
季言之捏起一块点心,顺手塞进冯春昭的嘴巴里,堵住了他那不正经,很有损女儿家清誉的话语。“在下尚未娶亲,冯家妹妹心里在下明白。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嫌季某家贫,季某会请媒人上门提亲。”
季言之说得言辞恳切,倒让冯明珠那颗大胆却又胆怯的心,逐渐安稳起来。
其实说明了,冯明珠身为女儿家,却能够跟着哥哥冯春昭出来会友,何尝不是一种讯息,隐晦表明冯家有意招季言之为婿。
季言之明白,也并不觉得有啥,很自然就接受了。说白了,这是原主欠下来的债,就该如今的季言之还。
第381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08)
季言之没觉得有啥, 不就是娶媳妇生孩子嘛。
反正现在对于这方面,季言之已经很佛系了。单身不错,但为了‘任务’牺牲一下, 也是无所谓的,何况季言之本身对于人家小姑娘是有好感,甚至有愧疚之情的。
如果不是他, 小姑娘也不会死得那么惨。
甚至于季言之是曾经想过让小姑娘另行婚配,只是这世间真的有一见钟情,季言之本身才华、相貌都很出色,正如画本中说的那样, 佳人爱才子。大户人家的千金与穷书生在一起,别人永远都大多赞同大户人家有眼光, 不嫌贫爱富。
这不, 季言之应承了实话,小姑娘心中那叫一个甜滋滋的。在外待了一会儿,人就跟品尝了佳酿醉酒似的, 晕晕乎乎的回到了府上。
冯夫人早就候着小姑娘和冯春昭。
后者冯春昭挨了一顿鸡毛掸子, 作为他考上举人的庆祝。
前者小姑娘, 则被亲娘拉着,细细询问对季言之的感官如何?
小姑娘早就一见钟情到芳心暗许,对季言之的感官自然只有说最好, 没有最差的。
“你父亲说那位姓季的书生才学非凡,品德也是不错。”冯夫人拉着小姑娘的手儿, 满目慈爱的道:“唯一的缺点, 便是家贫。老爷真要季公子做女婿的话,为娘便多给你准备一些嫁妆。也好让明珠以后的日子轻松一点。”
冯明珠忍着羞涩,重重的点头。“女儿谨记母亲教诲!”
“记住为娘的话, 为娘不会害你。自是希望女儿往后日子平顺。”冯夫人拍了拍冯明珠的手,却突然话锋一转,说起了女孩子要知礼,最好婚嫁前就留在小院做些女红。
想到光风霁月的季言之,冯明珠再也无法掩饰住羞涩以及确定会嫁给他的欣喜,乖乖巧巧的答应了留在所住的小院子中,做起了针线女红。
过了几日,季言之跟着官媒登门,正式向冯家提亲。
老冯同志早就有意收季言之为门生,并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他。因此季言之的登门,没有受到任何的刁难。老冯同志当下同意这门亲事不说,还让季言之跟着他进了书房,来了一番才学上的考校。
季言之本身经历了那么多的世界,才学方面可以毫不谦虚的说,胜过当世任何一人。只是谦虚嘛,在老丈人面前,季言之还是收敛了一二。可正是这收敛的一二,让老丈人判定季言之性格沉稳,并没有怀才傲世。
“这样很好,木秀于林风比摧之。仕途之事,可不是单凭才华就能一帆通顺。”老冯同志满目赞赏的道:“老夫那大儿子,就不是一个做官读书的料。别看他考中了举人,老夫也没想过让他继续考进士。只补个外派的缺,当一方父母官,也不算辱没冯家门楣。"
季言之颔首称是。
老冯同志有道:“言之得继续科考,老夫希望言之能够捧回状元公的称号。”
“这个……听说探花郎不光要有才华,还有颜值。大人,晚辈觉得自己多半会高中探花,得个探花郎的美名,而不是状元公。”
老冯同志突然想起当今喜好颜色。不光后宫清一水的绝代佳人,就连朝廷之上,比较受宠信的文武官员,好像都长得周周正正,不说全然赏心悦目,但至少都挺顺眼的,所以……
依着他女婿的颜值,哪怕才学再怎么出众,估计是铁板钉钉的状元公。
老冯同志抽了抽嘴巴:“探花郎也好,探花郎也好,言之才华相貌当得一句探花郎。”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季言之臭不要脸的在心中默默补充一句,面上却道:”晚辈即日修书一封回家,禀明大人的看重。大人不嫌弃,招晚辈为婿,晚辈不才,不屑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只说几句心里话。若娶大人之女,晚辈必爱重一生,只她一人相伴到老。“
季言之游走多个世界,虽然大部分都会娶妻生子,但从来没有想过三妻四妾。说句不要脸的,这是一种优势,季言之郑重其事的表态,会让老冯同志更加放心的将女儿的未来交出来。
而的确是这样,季言之说了如此郑重的承诺后,老冯同志心中满意更甚。随后老冯同志拿出‘长者为师’的派头,继续考校季言之的学问。他们在书房说了很久,直到晚饭时间到,老冯同志还意犹未尽,甚至在季言之告辞之后,回正房休息的时候,跟冯夫人感慨道。
“言之不错,有权倾朝野名臣之相。夫人记得给明珠的嫁妆再厚一成,也好让言之安心读书,争取殿试之时,能够独占鳌头。”
冯夫人温柔的笑笑,说:“妾身乃是妇道人家没什么见识,只老爷说好,妾身便觉得未来女婿极好。只是,老爷,明珠自小娇生惯养,嫁给未来女婿后,真的要随女儿返乡居住男耕女织?就不能留在金陵省城居住,妾身也好随时看望照顾。”
“依言之心性,不会答应的。”老冯同志宽慰冯夫人道:“夫人,你要明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也要明白依言之之才,出人头地是肯定的。说不得到时我这个礼部侍郎以后还要仰仗言之。现在正是言之微末之时,明珠嫁给他,与他同甘共苦过个几年,总好过金榜题名之后再来锦上添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