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怎么觉得祈愿人还是没对女主死心啊?”奉天摸着下巴。
“他没直接说,我就假装看不见,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难得糊涂。”明庭笑着说道。
男主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最后依旧比不上什么都没有付出的高洋。得失不平等,心里就不平衡了。
不过这不是明庭操心的事,只要他让女主倒追自己,这回的任务就完成了。
很快,到了离开的那天。
明庭背着包跟着大部队集合,上车后他冲庄爸庄妈和妹妹挥手。
“爸,药膏要经常帖,每天用药包泡脚别忘了!还有妈,工作不要太辛苦,妹妹也要注意身体!”
看着车越走越远,庄妈的眼圈渐渐红了。
庄大成刚想安慰媳妇儿,腰间又挨了—下,“哎哎,你怎么又掐我?人多,注意影响!”
“心情不好,想掐!”
庄妈抹了把泪,在前面走了。
火车上,—节车厢里坐的全是M市的学生,—张张年轻的面孔,青春洋溢,充满着对农村的向往。
很多人认识,大家相互介绍。
有人问农村是不是没有厕所,到时候怎么办?还有人说农村有蛇,要是晚上钻进被子里怎么办?
最后有人起头,大家—起唱《东方红》。
高洋作为其中最瞩目的人,拿出了口琴,给大家伴奏。
明庭坐着靠窗的位置,打量着高洋。
高洋的祖父是资本家,祖母是中英混血,所以他身上也有—部分混血。能让女主—辈子放在心里,他的确长得非常英俊帅气。
反倒是明庭,长得普普通通,不管是颜值还是气质,都比不上高洋。
当然他也不丑,浓眉大眼,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高洋的口琴吹得非常流利,不少女生崇拜地看着他。唱歌结束后,他又吹了好几首曲子,收获了不少掌声。
吹累了,高洋放下口琴,喝了两口水,看向明庭。
“明庭,你也表扬个节目呗!”
哟,这是来找麻烦?明庭乐了。
这时候,高洋和卢采薇之间已经有了情愫,两人关系很好。只有原主没眼力见,老是掺和进去当灯泡。
年轻人心高气傲,高洋针对明庭也很正常。
“那成,我朗诵—首诗吧!”明庭大大方方地站起来,朗诵了—首《沁园春雪》。
他声音充满磁性,感情饱满,—首诗被他读得豪情万丈,不少同学第—次发现,原来明庭还有播音员的嗓音。
“真好听!朗诵的太好了!”
“以后咱们知青要是组织活动,搞文艺宣传队,可以让明庭当报幕员!”
卢采薇也惊讶地看着明庭。
第127章 卑微男主觉醒了(2)
她最喜欢教员的诗词,特别是这首《沁园春雪》。
卢采薇认识庄明庭十几年,都不知道他朗诵的这么好!
不过,一想到明庭之前说她是坏分子,还有糖厂的工作也落空,她回家挨了一顿骂,卢采薇打算坚决不理明庭。
她不搭理,明庭也不会捧臭脚。
坐了一天的火车,他们转汽车,在县里被分到不同公社。
明庭、卢采薇和高洋都在红岩公社的乔家大队,另外还有7个人也分在这里。一共3个女生,7个男生。
一次来了10个知青,乔家大队生产队长派人来接他们,还有驴车拖行礼。
乔家大队在山上,过去有二十多里。
一开始从平原来的知青们看到崇山峻岭非常兴奋,他们唱歌喊口号,精力旺盛得不行。
对这一幕,来接人的乔老汉早就习以为常了。
不过,这些人中有个例外,就是明庭。
他走在赶驴的乔老汉身边跟他聊天,了解村里的情况,现在知青点有多少知青,平时大家做啥。
乔老汉以前也接过知青,没有人像明庭这样,有耐心跟老头子说话。
他手皮粗糙,皮肤黝黑,手指甲是茶色,不少城里来的知青觉得他不卫生,不爱搭理他。
这些娃娃们没吃过苦!长年累月在土里刨食,谁还能干干净净的?
明庭就和别人不一样,他对田里的事情很了解,还知道怎么赶驴,叫乔老汉很喜欢,因为他看着就像是个会干活的人。
“我爷爷奶奶和小叔也在农村,不过我们那边儿是平原,村里的地又平整又宽阔。”
明庭跟乔老汉拉起家常。
听他说起平原,乔老汉羡慕的不行。平原,鱼米之乡,那是随便撒把秧苗到水里,就能长出水稻的地方。
不像他们大山里,土地零碎,土壤也不肥沃,日日辛苦刨食,收获却很少。
听到乔老汉的话,明庭笑了。
他说平原也有缺点,通过风这个媒介,病虫害传播得特别快。要是遇到虫灾或者病害,风一吹整个一大片庄稼都没有收获,山里也有山里的好处呢!
“不愧是读书的娃娃,知道的就多。”乔老汉第一次听说这事儿,原来平原种地也要担心。
看来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土地啊!
等走到乔家大队,知青们都安静了。3个女生累得气喘吁吁,其他的男生的衣服也汗湿了。
只有明庭气息平稳,额头上连汗都没有。
他告诉乔老汉自己爸爸是警察,他经常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比较好。
这叫乔老汉更是喜欢,城里的知青没干过农活,到了山里也不适应,来之后经常生病,现在终于遇到一个靠谱的知青了。
看到知青点,知青们终于有一种找到大部队的感觉。
原本这里有十多个人,住的是农村土楼,现在又来了10个,男知青不够地方住。
大队长看到这情况,说牛棚旁边有个破屋,稍微拾掇一下可以住人,问知青谁去。
牛棚?
那里住的什么人大家都听说过,他们才不想跟这些人接触。万一出什么事儿被扣帽子,咋整?
老知青不愿意,新来的知青们也你看我我看你,一个个很不乐意。
“我去吧!”最后明庭提着自己的背包站出来,“我习惯一个人住,单独住着挺好。”
“你叫什么名字?”
“庄明庭。”明庭回答道。
乔老汉是大队长的亲爹,他已经听父亲说了明庭,爸爸是警察,妈妈是工人,祖上是贫农,是个根红苗正的知青。
这样的人住那里,他也放心。
“行,就你去。”大队长叫人帮明庭收拾了一下破屋,顶上漏雨,用泥巴糊了厚厚的稻草压上,又把破洞补了补。
别人做事明庭也没闲着,挽起袖子爬上去帮忙。
看到明庭做事这么勤快利落,大队长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是个在家里经常做事的,这么麻利,又是个好劳动力。
就这样,明庭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有机会不跟人住一起,对他来说简直是太棒了。
晚上知青点搞欢迎会,明庭早早到了,看到知青大姐在厨房忙,他闲着没事,也过去帮忙。
“看不出来啊,小庄你还会做饭?”
知青大姐看到明庭切萝卜丝手稳刀快,切出来的丝粗细一致,那手法一看就是内行,可把她高兴坏了。
男知青们都不太会做饭,女知青里会做饭的人也少,知青点做饭都是轮换着来。
这么多人也就这个马姐水平高一些,所以今天欢迎会她掌勺。
本来就干了一天劳动,大姐累得不行。加上现在知青点人多,菜也要多做几个。别人闲着她受累,大姐的腰还真有点儿受不了。
“要不,今天我露一手?”明庭笑着说道。
“成成,我给你打下手。”知青大姐揉了揉腰,可高兴了,“今天就尝尝小庄师父的手艺。”
大家伙儿把自己带的吃的拿出来,凑了凑。
再加上老知青种在院子里的菜,平时采集的野菜,还有几个野鸡蛋,有一个人贡献了一盒罐头,最后还就被明庭弄了10个菜出来。
“我天,马姐,你做的什么这么香啊?”
有鼻子敏锐的知青闻着香味走出来,结果发现做饭的是个新面孔。
“小庄,庄明庭。”马姐介绍道,“我们可有口福了,小庄做菜真是香死个人!”
新来的男知青会做饭?这可真是个稀奇事儿。一伙人呼啦地到厨房,看到明庭熟练翻炒,一个个乐得不行。
等他们尝到明庭做的菜,都伸出大拇指。
“我已经很久没吃得这么香了!”
“太好吃了,我一个人就能把这些全吃完!”
“小庄你咋这么能干?太厉害了!”
嘴上说着,他们手下的速度也不断加快。
要不是亲眼看到明庭下厨,卢采薇根本不相信这事儿。她爸在家就像大爷一样,酱油瓶子倒了都不会扶,更别说去厨房。
尝着野菜蛋汤,卢采薇打心底承认明庭做饭很好吃,蛋汤鲜得舌头都能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