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诗人就曾经写过一首诗,其中一句“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里面的“岐王”跟“崔九”,就是当时唐朝文人很喜欢去聚会的两处贵族人家。
自然,这两处人家也不是一般文人想去就能去的。
所以现在那些诗文写的特别好,但是作文章却一般般的人,或许会很想要活在唐朝。
这次来的人,加上寻芝,另外还有两个这次院试的前三名,之前见过的梁佩恩,还有一个寻芳他们没有见过的人,叫凌云的。
梁佩恩三十来岁,已经娶了妻,如今儿女双全。方脸,略黑,中等身材。
他有儿有女有妻子,家境虽然是农民,却是富农,只比地主略差一些,但是吃穿不愁。他年纪不大就考上了秀才,还是第一名,举人有望,所以眉目舒展,总是看着很温和的模样,让人挺想亲近他的。
而那凌云,简直跟梁佩恩是完全两样的人。
凌云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但是还没有妻子,因为是刚认识的人,寻芳他们就没有深入去问。
凌云这个年纪还没有结婚,在这个朝代并不是没有,但也少见。
他又长得很瘦,大概有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在古代这个身高已经超过平均值了,正因为如此,看着就更瘦了。
而且他面瘦肌黄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身上的衣服倒是没有补丁,但是寻芳他们一看就能察觉出来,此人家境不太好。
一般来说,即便家境不太好,以凌云秀才的身份,养家糊口到底是不难的,除非他们家十几口人都靠着他一个人过活。
但他显然没有十几口人需要养活,否则他也不会一路考到秀才了,而是早就去务农了吧。毕竟学习也是需要成本的。
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烦难之处,还是说凌云天生就长着一张衰相,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寻芳都觉得他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
当然,凌云过来跟他们打招呼,虽然不如那梁佩恩说话好听,但也没有对寻芳他们表达什么恶意。所以寻芳他们也就没有排斥跟他交往。
几人聊了一些话,梁佩恩是之前就知道的,他家在丹城的临县青城,而这次凌云之所以跟他来,也是因为二人是同一个县的。
别说在古代,就是在现代,都讲究出门靠朋友。
所以凌云虽然跟府学内别人的关系都很一般,甚至说没有交集,但跟梁佩恩关系还是可以的。
在场有人向寻芳他们提起邀请,说之前少聚,不能够一起谈天,这次既然来了,先一起聚一次来个诗会再说。
这让寻芳觉得,诗会就好像大学时候跟同学一起去KTV,几个男生AA女生免费,邀请班里长得漂亮的妹子一起来,算是另类联谊,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多邀请几次就脱单了。
这里的诗社自然不是为了求妹子,不过也差不多,都是希望靠着诗文传名气,说不定传的人多了,成了个名人。
将来考个举人,中个进士,就是名利双收。最好还有丈人看重了自己的才华,主动嫁个貌美如花的媳妇儿过来,那就美滋滋了。
寻芳对这个本不感兴趣,但是初来乍到的,人家第一次邀请就拒绝不去,那未免也有些不给面子。
况且他们不坐馆,平日里除了学习,确实还需要玩一玩,劳逸结合才是。于是就答应了,但肯定不会次次都同意,否则他们也真是不用学习了。
杨雪松就在那里,弄诗会基本都要凑份子,都要出个一二百铜钱,他其实有些不想,但是自从来学校之后,都一年多了,他也就合群过那么一两次。
这次寻芳他们初来,杨雪松见他们都同意了,想着只此一次,出些钱就出些钱吧,于是也同意了。
在场就只有凌云面露难色,人家问了又问,他才拒绝了。
寻芳他们见状,知道人家拮据,就没有说什么,只打着圆场。
可众学子里,秀才年轻的很多,年轻人么,总有那么些许慕强、攀比,不近人情的。
像是叶寻芝杨雪松这样懂得体谅的少年还是很少见的,这时候的男子,但凡家里男丁少一些,有钱一些,就是父亲不宠着,母亲也是眼珠子似的疼,所以性格有些不好是很正常的。
在场就有人开口讽了一下凌云:“这也是咱们头一次在府学相聚,按情分来说,不管喜不喜欢,再没有钱,也要凑一次的。况且之前考院试后也请过凌云兄,不知你究竟什么事儿这么忙,竟不肯来。如今当面碰上,又不肯来。莫不是觉得自己中了一等,就嫌弃我们这些差的了?”
寻芳他们是没想到,竟然有人会当场这么讽刺凌云,全部愣在当场。
凌云听了这话,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反正就是跟吃了什么难吃的东西一样难看。
最终,他也只是盯了那说话的人看了半天,眼白越来越多,却说不出话来。
寻芳一瞧他这个样子,就知道这位凌云兄弟,是个自卑又自尊的人。
最后还是凌云同县的老乡梁佩恩出来说话打的圆场,只听他说道:“这时候也晚了,咱们就不要聚在这里说话了,寻芳兄弟今日奔波,也该累了,差不多散了吧。”
众人听见他说话,纷纷都说要走,好容易才将刚才那尴尬的气氛给圆过来。
寻芳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不知道今晚是那说话嘲讽凌云的人社死了,还是被嘲讽的凌云社死了。
寻芳送走了众人,回到屋内,今日累得不行,倒头就睡了。
诗会的时间定在两日后,主要留出了些时间让寻芳他们收拾好屋里的一堆东西,让他们休息够了再出来玩。
这日寻芳让元宝和那个跟来的门子来旺,将带来的东西全都归置整齐。
中午到用饭的时间,就叫人带着钱去找叶寻芝还有杨雪松一起去吃。
寻芳他们在家里吃的东西都精细,来到这里偶尔吃一顿糙的还好说,吃久了还是会不习惯。所以有时候就另外花钱,或是拿些自家带来的粳米,让人家烧了,单独给他们吃。
自然,他们家有钱,花钱自己另外做,就是有人看见了,略微有些眼红,说却是没有人说他们的。
杨雪松倒是没有这么讲究,他是单独吃的,大多时候就吃菜,七天里也只有两日点个肉菜。寻芳他们原本想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吃,但是杨雪松很断然地拒绝了。
寻芳跟寻芝无法,也就随他去了。
这日三人一路朝着饭堂而去,路上却瞧见了一个蹲着的人。那人时不时穿着粗气儿,听起来好像挺痛苦的样子。
寻芳他们一看那人身上的衣服,就觉得有些熟悉,感觉像是之前见到过的凌云,他昨儿回去,好像连衣服都没有换。
可这也不排除有人撞衫的,于是三人绕到前面去一看。就见到了脸色苍白,皱着眉头直喘气的凌云!
第92章
凌云一开始还在喘粗气儿, 不到一会儿,竟然开始龇起牙来,额前冷汗都下来了。
寻芳见他捂着肚子, 看起来有些像是胃疼,说不准是急性胃炎之类的病,要是是胃穿孔胃出血,估计这时候也没得救!
寻芳问他:“是不是肠胃不舒服?”
虽说是捂着肠胃, 但寻芳并不确定他是胃疼。
凌云疼的说不出话来, 见寻芳问, 他还反应了一会儿, 才点头。
这时候没有什么盐水能打, 寻芳唯一能期盼的,就是这家伙不是胃穿孔之类的病。
“去弄些粥来, 或者面食也可以, 带些汤水的。”寻芳急忙对元庆说道。
元庆就跟在寻芳这里, 听了他的话,便立马行动起来了。
总是蹲在这里没有办法, 寻芳他们于是将凌云扶到了一旁树边,让他靠着休息,但是凌云还是忍不住地蜷缩一团, 身体不停地打颤。
叶寻芝已经让人去找大夫了,但是寻芳觉得,就凌云目前这个样子,找了大夫来还要开方子还要抓药, 估计他人都疼死过去了,药还没熬好。
“你多久没吃饭了?怎么把脾胃伤成这样?”杨雪松在旁边看着凌云揉肚子,皱着眉头道。
凌云成绩很好, 大家多少都会关注他一些,虽然杨雪松比凌云早一年入学,但凌云的名字他还是有听过的。
这几日大家聚集的时候都是在饭堂那里,偶尔有议论凌云的,杨雪松听说凌云每天都吃的是一些什么酸菜或者粗粮,从不吃肉不说,每天最多还只吃两顿,偶尔一天只吃一次。
才这么短短几日,凌云很穷的传言都在府学传遍了。
这要是别人,可能还传的没这么快,主要凌云是前三名中的一位,即便他自己不想,凭这个成绩,也早已成了府学的风云人物。
凌云疼的说不出话,元庆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很快手里就抱着一碗加了猪肉沫的面食小跑了过来。
寻芳他们将那碗面放到凌云面前,凌云脸上表情变得犹豫,又疼得龇牙,让人看着苦笑不得。
“快吃吧。”寻芳对他说了一声。
凌云见他劝说,最后伸手端过了那碗苗条,先是喝了一口热汤。那眼泪就“欻”地一下滚了下来,不知道是因为胃疼,还是自怜。
寻芳他们几个看着,总觉得他一个秀才,怎么看着跟个乞丐的似的。一个秀才,混到这种地步,未免也太惨了些。
杨雪松也很疑惑,他们家已经算是还贫穷的了,也多亏了寻芳才能过的好一些。
可他早就考上了秀才,若是寻芳不帮他,他找个馆坐,靠着那么些钱,也能养活母亲姐姐。
而这凌云,他真是有些看不透了。既然没钱,怎么不去做教书的先生?就是饿出病来也不管?
“你怎么都不好好吃饭?就算没钱,你去做个馆也不难,生活不该如此拮据的。”
此刻喝了热汤吃了面的凌云总算好了些,身子是不抖了,但肚子还疼。
这会儿大夫还没有来,凌云平时就不怎么吃饱,这会儿一碗面,按照寻芳他们这几个人来说,来两碗就十分饱了,但一碗还总觉得差一些,可凌云却只吃下半碗,就再不能再吃了。
因这一饭之恩,凌云大概也了解到,寻芳他们跟那些只喜欢嘲讽他穷的人不一样,还是有同情心的。
加上昨日有人说凌云的时候,寻芳他们也说话替他解围了,所以凌云对寻芳他们的态度还算好。
见杨雪松问他为什么把日子过成这样,凌云先是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开了口:“我有一桩婚约,已经订好了,但是女方家里要求我下次乡试中个举人。否则,就将我未婚妻嫁与别人。”
他这话一出,惹得叶寻芝跟杨雪松有些不平。
“既然将人许给了你,又怎么出尔反尔,要将女儿嫁给别人呢?”
寻芳倒是现代人思维,觉得这很正常,处对象么,处的好就结婚,处不好就不结婚。凌云只是个穷秀才,父母的想法,让闺女嫁个更好的,不是很正常么?
凌云杨雪松他们问,脸色不太好地说道:“其实这也不怪他们家。我家里人口多,糊口的又少,我有两个姐姐两个弟弟,如今两个姐姐已经出嫁,家里还时不时靠着她们偶尔接济。我虽说考上了秀才,但到底没她另说的那一家有钱。与其嫁给我受苦,倒不如嫁给别人。他们愿意再等我两年,已经算是很好了。”
寻芳没想到,凌云的思想还是不错的,没有死脑筋觉得女方人家不对。
凌云都这么说了,叶寻芝跟杨雪松也就没有话说了。他自己都觉得配不上人家,不想为自己讲讲公道,没有他们还跟着瞎掺和的道理。
寻芳说道:“天下何处无芳草,你又何必单恋一枝花呢?你们家既然是这样的情况,你想要撑下去两年只怕是难,如今节俭的身子都坏了,实在不该啊。”
凌云摇头道:“我与她从小青梅竹马,是发誓要在一起的人。她宁愿抛弃荣华都不弃我,我又怎么忍心弃她呢?虽说家里艰难,我母亲做针线补贴,平时我又帮人抄书作斗方,好歹有进项,不过是两年,只要有个盼头,什么困难都不难了。”
寻芳他们听到这里,觉得他虽然穷苦,但有才气又有情谊,都觉得他这样的人其实还可以,只是没有深入了解过,并不好轻易下结论。
“你不是同梁兄交好么?他就没有从旁帮衬些?”寻芳问道。
凌云气息微弱地说道:“怎么没有帮衬?上次他还给了我十两银子,这是帮我们家还的欠债钱,我到如今还没法儿还他呢。他家虽说手头宽些,却也不是什么十分有钱的人家,我家已经受了他恩惠,不好再让他接济。”
寻芳跟寻芝还有杨雪松互相看了看,都没说话了。
凌云摸了摸身上,想还寻芳的面钱,叫寻芳拦下了。一碗面,他还请得起。
这会儿小厮请了大夫过来,凌云怕花钱,原是推脱说不要大夫看的。一碗面下肚,他已经好些了,虽说肚子里依然觉得灼烧难受,到底比之前好多了。
叶寻芝说道:“这次请大夫抓药,由我出钱就是。”
这并不妨碍叶寻芝什么,只要不是什么贵重药材,几幅药钱跟出诊的费用还难不倒寻芝。
“这......”凌云犹豫了一会儿,沉默了。
既然人家肯帮他,又都是同窗,他就受这一次吧。将来若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地方,再帮回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