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尖抵着唇,不自觉流露笑意。
她怎么那么爱学他呢?
妄机宜落在床边,拨开竹夫人,伸手摸了摸她的骨。
果然,又开始衰弱了。
为了修养她最后一抹元神,他尝试在不同地方摆下聚灵阵,特意从深山老林搬来闹市街巷,但还是止不住她气机的流逝。妄机宜皱着眉思考,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他用太上忘情温养她,起先也是的,不然她都活不过五岁。
但五岁之后,太上忘情的效用减弱了。
他正琢磨着,忽然发觉掌心游动一缕红丝。
这红色丝线,怕是十洲三岛没一个人不熟悉的,自从合欢宗横空出世,多情一道也被世人熟知,而这情丝,同样成了众人的议论对象。
妄机宜久久凝视。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立即消除情丝,保持灵台清明,不受侵蚀。
而他看了一眼小姑娘。
这个被他选为天命之子的小家伙,论及寿元,今年也不过是百岁。要是没有他推波助澜,或许她仍是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哪怕她叛出师门,当个妖女,也能逍遥自在,快意一生,根本不用肩负这么多的责任。
不是每一个人都想当众生天命的。
他问都没问过她的意见,就将人贸然推到了一个风口浪尖上。
她又不像他这个老不死,活得久了,没什么可牵挂的。
“事已至此,我还想这些有什么用。”
妄机宜揉了下额头,枉他作为万朝天子,算计起来连自己都敢赔进去,从不迟疑,从不后退,什么时候做事这么犹豫了?
从前他想救天下人,成就帝王霸业。
但天下人领情吗?
没有。
尸侯爷前天夜里过来了一趟,说合欢宗藏身的阴疆遭受了各大宗门跟世家的围攻,他们有的是合欢宗的手下败将,本是合欢宗的属地,见情况转变,立即翻脸,撕毁盟誓,而有的,是浑水摸鱼的,打着替天道清除妖女的幌子,实际上就是眼红合欢宗的金银宝山。
妄机宜统御王朝,威势深重,侯爷借兵,他们相当乖觉地出让兵权,所以那一夜阴疆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于是各朝天子勾结妖女的罪名越演越烈,人间万座万朝也开始陷入混乱的兵变。
妄机宜不相信那些宗门世家不知道六道天魔之事,人人都揣着明白装糊涂。
当绯红被天罚惩戒之后,他们口风立即变了,说合欢宗为了一己之私,触怒天魔,给十洲三岛带来没顶之灾。
他们要求——
合欢宗之人立即自决,从源头上解决祸害。
祸害是合欢宗吗?
很明显不是。
他们只不过是恐惧天魔,所以要找个替罪羔羊,仿佛这样才能拯救苍生。
“一群蠢货。”
这副文弱书生的皮囊天生带笑,但妄机宜眼中却没有丝毫笑意。
妄机宜的飞升跟尸侯爷飞升的又不一样,尸侯爷是尸身飞升,带有阴冷煞气,是“有缺憾”的,而他是人神合一,太上忘情是天地之间最圆满的道法,忘情而至公,说是第一当之不让,他的彼岸也并非三千丈,而是九万九千丈,无限接近天道之法。
尸侯爷飞升会被封一方诸侯,而他飞升之后,直接就是一方大帝,统御寰宇。
但妄机宜回了头。
他看见了“未来”。
那一层璀璨的接引之光之下,生灵涂炭,众生入罪海,六道天魔的魔障遮天蔽日。
他用天子一字令推算,若他成为一方大帝,他能挽救这一界吗?
天子一字令回答,否。
因为一方大帝已经超脱天地,尤其是他的忘情心法,对万物一视同仁,六道天魔同样会成为他的“子民”,与其他生灵再无区别,他再对六道天魔出手,就等于自己破坏自己定下的法则。
妄机宜想了想,那不行,这口鸟气我老人家实在咽不下。
于是他就不做大帝了,飞升中途,主动“灰飞烟灭”,把接引之光撂得半天都没过神。
妄机宜假死之后,开始部署,他舍弃了七座王朝,稳住六道天魔的入侵计划,为十洲三岛换来喘息的机会,但众生不以为然,总以为死的都是别人,这把火不会烧到自己身上。现在各大宗门来这一出,围攻合欢宗,有点触到妄机宜的逆鳞。
天子微微一笑,却是嘲讽的。
“真当我妄机宜是菩萨了。”
他很少定人生死,但经他手的生死,又何止是一国一城。
她翻了身。
自负狂傲的妄机宜立即噤声。
她皱着眉,好似睡得并不舒坦,妄机宜伸手解开小姑娘的发髻,一绺绺地散开,让她能睡得更舒服些。
掌心的红线愈发滚烫炙热。
他沉默半晌,忽然刺入血肉,生生扯出了这一根情丝。
他脸色微白。
它从血肉剥离,还有些迟钝,随着妄机宜点住绯红的心脉,它好像找到了源头,欢快地钻入了她的心口。
妄机宜挑了下眉。
原来如此。
她修炼情胎,自然也以情为食。
但他从哪里给她找情丝来喂?一个五岁的女童风情万种迷倒世人?妄机宜想想都啼笑皆非。
在某位不靠谱的老祖的照料之下,绯红渐渐长大了。
她七岁的时候,拜妄机宜为师,随他修行。行拜师礼的那日,妄机宜还逗她,“真当我徒弟?不当我媳妇了?”
对方看了他一眼,依旧冷若冰霜,理直气壮,“一日为师,终身为夫。”
妄机宜抚掌大笑。
“好,师父等着你的聘茶!”
绯红的天淡寒玉笛跟春风烈火鞭都被天劫废了,妄机宜于是把自己的天子一字令给她。拜师这日,尸侯爷也在,他面无表情地见证妄机宜这个败家子是怎么哄徒弟的,那日他把天子玺眼都不眨给自己,尸侯爷觉得为他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而现在,他又眼都不眨,把天子一字令给了他小徒弟。
侯爷默想,玩弄帝王心术的,心都脏。
“这是什么?”
绯红把玩着这无字令。
妄机宜喝着她的拜师茶,随意道,“天子一字令,祈雨,止雪,役鬼,请神,我令所在,无有不应。当然了,这个最好玩的就是,不管你说什么,对方只能说一个字。那就是——”
“我十八岁,要八抬大轿迎娶朝天子过门。”
妄机宜心道,朝天子又不是我真名,说了无用。
但他还是笑着道,“好。”
绯红又偏过头,捧起令牌,“尸体叔叔给我们见证天地。”
尸侯爷:“……”
什么是尸体叔叔?她把他扒成裸尸,摸走了他所有的宝物之后,还让他无偿做事,这也就算了,如今人矮,都不到他胸口,又来言语侮辱他吗?
合欢宗的太嚣张了,大的是这样,小的更胜一筹。
妄机宜不着痕迹捅了对方一下,走神什么,我姑娘问你话呢,配合一下。
尸侯爷没吭声。
妄机宜叹了口气,跟对方传音,‘我最近打算出一本以裸尸为主角的冒险小说,到时候十洲三岛人手一本……’
尸侯爷眼皮僵硬跳动,“好。”
天子果然无耻,为了哄一个小徒弟还威逼尸体。
小姑娘拿着天子一字令,严肃地说,“我让大鹅也去喝喜酒。”
妄机宜含笑,“去吧。”
室内转眼只剩下两个大男人。
尸侯爷撩开眼皮,冷漠道,“你就这样让她长大?她现在一点道法都没有,怎么抗衡它们!你可知十洲三岛已经因为那场天罚乱了秩序,现在人人自危,乱世当道。”
妄机宜抚着茶盏,“天魔降世,迟早有乱的一天,让他们早些适应厮杀。”
尸侯爷目光奇异。
他声音低沉,“江天子,这不像你。”
妄机宜笑了一笑,“那如何才像我?师雪绛是我,朝天子也是我,我即众生,众生都愚,我也不比他人高明到哪里去。这天命之主,万古流芳,谁愿意当就让谁当去,我不掺和了。”白衣书生的视线一转,落到院子里的一抹影子。
阳光瀑洒,尘埃如金粉浮动,女孩抬手摸着鹅头,发带轻轻折在腰后。
他单手支着脸,望得出神。
难怪世人都爱太平无事,家人无事。
意中人也无事。
“我姑娘万剑穿心,遭了那么大的罪,修养个百年无忧无虑又如何?”妄机宜收回目光,轻描淡写,“让众生等她百年,能等就等,不能等就让他们去死好了。”
绯红的身量跟抽条似的,长得很快,妄机宜给她挑的衣裳都是一年一变。
转眼到了十七岁,邻里街坊无一人敢提亲的,他们往往还没开口,就被少女眼神冰冻三尺。
这可愁坏了“老父亲”。
“红儿,你成天板着脸可不行。”妄机宜披着厚重的大氅,低咳一声,透着笑意,“旁人都说我养了只小老虎。”
对方打着井水,搓洗衣物,不为之所动。
“你病了,回去休息,这衣服我会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