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去给莫老元帅看诊的事, 是她早前就已应下的事,就算没有温正瑜的请托,就凭莫老元帅一生为守护华夏人民与疆土,所做出巨大贡献, 她也愿意为对方的健康全力以赴。
之前是因为两者之间如隔天堑, 她再怎么一厢情愿, 也没人会愿意给她出手的机会。
如今在温正瑜已经做好前期工作,初步取得对方信任的前提下,她才有机会出手, 秦眠当然不会错过,唯一目标就是要尽力为莫老元帅治疗。
至于做了这件事, 会给她来什么,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类。
比原计划要提前离开的事,秦眠并没有隐瞒。
“兰姨, 我去中都后, 接下来的学习内容,或者是您在平时的实践中遇到什么问题, 我们都可以在通讯或网上交流,就是巡防队的药,罗佳他们的学习,都要拜托您了。”
黄梓兰经过这一年多的学习,已经变得意气风发,整个人看仿佛都年轻不少。
此刻面对秦眠的托付,虽然难免会为对方将要离开的事感到不舍与遗憾,却信心十足。
“眠眠, 你就放心吧, 兰姨保证能将你交待的事都办好, 你去中都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别忙起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也要开朗些,多结交些新朋友。”
秦眠要提前去中都的理由,是已拿到中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温正瑜建议她先过去熟悉并适应一下中都的环境,不曾提及与温老元帅相关的事。
毕竟温老元帅在华夏人民心中,绝对是当之无愧的挚天之柱,不负其柱国之誉,是强大的代名词,怎么可能会生病虚弱呢?
交待好黄梓兰四个的学习等安排后,秦眠又请来连李益江等长辈,感谢他们对她的照顾,并宣布她已经拿到中都大学的特招名额一事。
卫西城中每年都有普通出身的普通学生,成功考上中都大学,但那决定都是智力超群,学习成绩最好的优秀学生,距离他们这些普通人中的平凡人很遥远。
如今听说他们身边不仅出了个将要上中都大学的孩子,还是个能拿到传说中的特招入学名额的学生,李益江等人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眠眠,真是中都大学的特招名额?你不会是被人骗了吧?”
像卫西城这样偏僻贫瘠的三线星城,就算是城中最厉害的高手,或是最有钱的大户,再怎么舍得花钱,也没什么门路可以弄到中都大学那等层次的顶尖名校的特招名额。
李益江的话刚说完,就想到秦眠的真实出身,心中迅速出现一个猜测,莫非是西京方氏帮忙弄的名额?
“李叔不用担心,这是温正瑜,也就是当初和我一起被困在秘境中的温上将,帮我申请的名额,肯定不会有假。”
李益江等人这才想起这事,毕竟他们当初都为秦眠与温上将一起困的缘分感叹过。
随着他们发现两人在后来并无往来,对方回中都,一跃成为大名鼎鼎的温上将,秦眠回卫西城上学,继续过着普通而又平凡的生活后,就没人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还十分默契的不再提温上将。
毕竟在他们看来,纵有一同被困秘境数年的交情在,两人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中的人,就这么桥归桥、路归路,过自己的日子,对秦眠更好。
说到底,他们最担心的是,秦眠与温上将认识并共处的时候,两人不仅年龄相差大,秦眠才年仅十岁出头,还什么都不懂,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类似兄妹,不可能存在什么特殊感情。
可是随着秦眠年长大人,到了女孩情犊初开的年龄,若是对那位生出什么不该有的情思,岂不是要误了自身。
此刻听说那位温上将在百忙之中,竟然还有心思关心秦眠上学的事,李益江等人欣喜之余,这心情也有些复杂。
“眠眠,过两个月,你才年满十六周岁,还小着呢,去了中都大学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不要辜负你温叔叔当年对你的照顾,还有他对你的期望,知道吗?”
温叔叔?
与她有着师徒之实,曾经主动提出要叫她老师的温正瑜,在她的这位阿姨口中,竟然被升级成为叔叔,她则成了大侄女,秦眠脸上的笑容瞬间凝住。
李益江等人却心照不宣的接过话,也跟着嘱咐道。
“对,去了中都以后,你可要好好感谢你温叔叔的帮忙,他可是中都的本地人,你去了中都有他这个长辈照顾,我们就放心了。”
听到这群长辈都众口一词将温正瑜的身份定义叔叔、长辈,在某些方面有些迟钝,丝毫没察觉到这背后深意的秦眠也没有反驳,只是笑着将他们的嘱咐一一应下。
接到秦眠将要离开卫西城,去中都上大学的通知,陈琼安和江杰都不觉得意外。
毕竟相较于其他人,他们是最清楚秦眠与温正瑜之间的关系,不像表面上那么疏离,后来再无联系的人,早就猜到会有这么一天。
好在对他们而言,只要交易能够继续进行,在秦眠离开后,据说已经会制那些药的黄梓兰,能继续稳定的给他们供货就行。
不过两人对这件事也颇为感慨。
“小秦同学可真大气,这么好的方子,就这么随意教给别人了。”
随着陈琼安他们在后来增加了订货量,他们除了能用药材抵一部分药费外,大半药都是花钱购买。
从秦眠那边提供的所需材料清单上,就能看出那些东西在市场上的价格并不高,卖药的收入很不菲,只是对他们来说,依旧很划算,或者说特别有利的交易。
陈琼安点头道,“她要是不大气,也就没有我们这交易,跟她打交道的时候,实在没办法将她当个孩子,那位黄女士,我此前也曾接触过几次,也是个挺爽朗的人,这样也好。”
在将卫西这边的人与事都安排好后,秦眠才登上前往西京的飞机,她的行礼大多都放在空间中,随身只携带一个背包,十分方便。
卫西城没有直飞中都的飞机,想要去中都,除非包机,否则只能去西京转机。
由于不差那一两天的时间,秦眠选择转机,拒绝了温正瑜的包机提议。
降落到西京机场后,见距离下次登机的时间尚早,在候机室干等着太无聊,秦眠便决定去西京机场周围转转。
在卫西城时,身边人提及西京都充满向往,而她作为西京辖区中的人,此前还从不曾来过西京。
秦眠前世也曾去过常住人口多达数千万的大城市,只是今生还是头一次进入这等一线大城,即便西京在四大陪都中常年位列老末的,也远非卫西城这等三线,离沙城那等二线星城可与之相提并论。
不管是那被规划得格外整洁的道路与绿化带,还是附近的居民区建设,以及街道上市民所呈现出的精神状态,都格外不同。
在这等人口多达数千万的大城市中,对各种民生物资的需求也极其庞大,城市及周边建有大量工厂,对工人的需求极大,所以这里的居民就算是普通人,找工作也会更容易,选择机会更多。
不像下边的二三线星城,人才严重,剩下的普通人群体太大,消费能力有限,劳动力剩余的现象严重,才会出现城区内的工作一位难求,大量普通人不得不选择进入林区工作的现象。
想到这些,秦眠忍不住叹了口气,卫西城是她今生的家乡,而且她并不是生来就已恢复前世记忆,会与这个时间产生天然的疏离。
恢复记忆时,她已经对自己生活周围的人与环境都生出认同感与归属感,所以她很希望自己的家乡卫西城也能发展起来,让生活在那里的普通人,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多数人为了生存,都是被迫出城去林区工作。
不过她现在能力有限,将来还不确定会怎样,想再多也无济于事,只能一步一步来。
就像巡防队,为了方便采集药材,已经学会在林区中的某些环境,撒下适合在相应环境中生长的种子,进行药材的半人工种植般,只要撒下的充满希望的种子,就有可能种出希望。
秦眠对物质没太大追求,不过闲着也是闲着,还是决定去附近的商场转转,看看能不能顺便买几身比较喜欢的新衣服。
她身穿着的还是两年前买的衣服,当时不看价格,看到顺眼的就买,一次性将衣服鞋子买的太多,两年下来,她的身高又长了几厘米,现已突破一米七。
使得其中一大部分衣服鞋子还没上过身,就已经变小了,她便将那些连吊牌都没撕的,分给身边有需要的人,还能穿的只剩下几身。
算起来,秦眠已有两年没再逛过商场,虽然她自己从不关注什么时尚流行,但是她很清楚,其他但凡有条件的人,基本都很在乎这些。
而她接下来将要去的,是远比西京更为繁华的世界第一大城华夏中都,那里也被称为时尚之都,衣着方面,她也是该要上些心,反正她又不差钱。
所以秦眠抱着这种想法去逛商场时,选衣服没太关注价格,只看衣服材质与款式,她不喜欢试,觉得合适,就让人直接装起来。
这么干脆利索的购买风格,瞬间引来店员们的高度重视,即便他们都能一眼看出,这个女孩身上的衣服与背包虽然都域内知名的牌子,却也都是已经过时的旧款。
直到结帐的时候,看到三套衣服所需的费用,秦眠才意识到,自己对‘不差钱这’三个字有些误解,就凭她这几年辛苦卖药攒下的那点身家,只需多买几身衣服就能直接破产。
当然,要说有多心痛,倒也不至于,毕竟对她而言,真正的财产大头,其实是空间中的那些堆积如山的极品能源石。
正当秦眠为收银员报出的数字稍愣了一下,随后就打开腕表准备支付时,旁边却伸出一个手,一个陌生的声音道。
“我帮心遥表妹买单。”
秦眠直接伸手推开前边那只手,皱着眉道。
“什么心遥表妹?你认错人了吧。”
见收银还有些迟疑,秦眠直接道,“赶紧结帐,我可不需要让这陌生人帮忙买单。”
被拨开手的青年转头,这才看清楚秦眠的长相,发现这女孩的长相身材虽与他印象中的心遥表妹相似,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不同。
此刻又听到对方的声音确实有些陌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确实认错了人,可是看着对方的长相,他总觉得莫名眼熟。
“你叫什么名字?哪家的?”
见这青年认错人后不道歉不说,还反倒质问起她的身份来历,结完帐的秦眠语气冷淡的回道。
“我叫路过的人。”
说完,她便拎着自己的购物袋径直离开,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想给对方,这家专卖店的工作人员看着她的背影,都惊叹不已。
那可是方振轩,方家二房的三少爷,不仅长相特别英俊,资质也特别好,是中都大学的学生,同时也是西京城里一群纨绔大少中的清流。
有意向对方示好的收银员笑着道。
“三少,从那位客人的付款帐号显示出的信息看,她应该是卫西城人。”
也就是说,人家还真的就是一个路过西京的人,方振轩总觉得那女孩的长相,实在让他觉得非常眼熟,不仅仅只是打眼一看,与刘心遥很像的原因。
“你们觉得那女孩的长相看着除了像我表妹刘心遥外,还像谁?”
这些大牌专卖店的店员,对西京城中那些消费能力强的大客户,都能做到了如指掌,她们刚看到秦眠时,也差点将她错认为刘心遥。
毕竟她们都曾见过刘心遥早前穿同款衣服时的模样,发现那个女孩是素面朝天,头发也只是简单的束个马尾,除了五官长相,浑身上下都找到半天精致后,才确定那是位她们都不认识的客人。
此刻听到方振轩问出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几人不禁有些面面相觑,只有其中一个对人的五官面相特别敏感的店员小心回道。
“方少,我说了您别生气,我觉得,那个女孩的眼睛和唇型,似乎长得与您特别相似。”
听店员这么一说,方振轩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对方看着特别眼熟,对方的眉形与脸型,甚至是鼻子部分,都长得与刘心遥像,可是对方的眼睛却与自己很像,他倒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唇形。
“谢谢,我知道了。”
说完,方振轩就往秦眠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他还是想要找到对方,与对方确认一下自己心中的疑惑。
因为这个结论让方振轩更加觉得费解,也不明白一个只是与他擦肩而过陌生女孩,为什么会莫名引起他的关注与重视。
就像他平时并不是什么莽撞人,却在只看到那女孩的侧身时,就莫名觉得那是他妹,直接冒失的上前帮人买单,据说异能者在某些时候,会对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比较敏感。
可是在他这里,这种感应似乎会变得时灵时不灵,所以他才会在意识到自己确实认错人了的时候,没顾上道歉,而是迫不及待的想要问清楚对方的身份来历。
这么一个长相既像他妈妈,又像他的女孩,方振轩实在无法相信他们彼此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不认为这件事能单纯的用巧合来形容。
更重要的是,他家中的妹妹不仅长得与他们家其他人不像,他也从没感应到彼此之间有血缘关系,这件事一直让他莫名感到介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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