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声,又是一根指甲掉落。
“你——”指甲是他仿照灵兽,自行参悟,修炼出的内生武器,每一根,都是花了不少的心血和时间培养和养护的。
锋利和力量不比天级灵宝差。
那剪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竟然……
“巫兄弟,”温瑾看过来,皱了皱眉:“你不愿意吗?”
“温某一向不喜欢人不讲卫生,留这样黑漆漆的长指甲,作为温某的挚友,巫兄弟应该很清楚才对。”
“还是,巫兄弟是厌倦了温某,故意为之?”
巫振锋:……
他可算是明白了。
温瑾这个人,宽于待己,严于律人,对自己没什么标准,对这最重要的人——挚友的要求却很高。
高到,连指甲都要管。
巫振锋犹豫一瞬,点了点头,眼下,摆脱眼前的情况为佳,后面温瑾的脑子不好用,再说几句糊弄他便可。
“原来,巫兄弟是不愿意当温某的挚友了吗?”
果真,温瑾听到这话,他神情低落了一瞬,就连手中的剪子,都松了松。
有漏洞!
巫振锋心中一喜,忙要抽身回退,同时一掌击出,可身形刚刚动了一瞬,就听到“咔嚓”一声。
比以往的更大,略微有些参差不齐。
指尖一痛,巫振锋身形一滞,灵器被毁让他气血翻涌。
他不敢置信地望过去,鲜红染血指尖的背景下,他听到了温瑾的低笑。
像是嘲弄。
“不是挚友,那就更要剪掉了呢。”
作者有话说:
巫振锋以为的挚友——一切都以我为中心,无条件退让。
温瑜脑回路里的挚友——同。
即使脑子不清楚了,温瑜也一定不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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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巫振锋最终重新安抚住了温瑾。
正如他所想, 温瑾此刻脑子并不清醒,很好糊弄和哄骗。
因为一时轻敌,导致失去内生灵器, 他打起精神, 小心应对,虽然还有些心惊肉跳,但还是摸到了对付温瑾的窍门。
简单讲,就是顺毛摸。
作为挚友, 他想做什么就让他做什么,实在不想让他做的, 就得赔给对方相应的东西,把他哄好。
就……明明说是挚友, 却像是个极致任性耍脾气的恋人。
最终,温瑾以放弃写十张请柬为由(最初第一张是因为挚友希望不要写才不写的, 这次的十张,挚友管得太宽了吧。——温瑾的原话),拿着巫振锋哄他的十件灵宝地契宝药,心满意足的走了。
他的身后, 巫振锋看着他,眼眸深沉。
在巫振锋的眼里,能看到雕像交织出的那张细密的带着奇怪亮光和火花的网,仍旧紧紧地罩在温瑾的周身,重点缠|绕在他的头部。
温瑾仍然是被掌控着的。
只是,比以往的任何一个被控制的人,都要更叫人烦心。
若不是万广海背后阴招太多, 不可以再拖延, 他想要尽快解决掉这些麻烦的话, 今天绝不会这样退让。
巫振锋需要温瑾出现在婚礼上,作为婚姻的见证者,作为温瑜的掣肘者,所以,现在,他需要哄着他,让他听话。
但是,只要过了明天……
巫振锋眼中闪过杀意,温瑾必须死。
“巫兄弟,你是在瞪我吗?”
就在这一瞬间,温瑾不知为何,转了头过来,他迎上目光的第一瞬间,就是皱眉。
巫振锋眉心一跳,托福于刚刚半个上午的相处,现在他看到温瑾皱眉,就觉得心脏被梗得都不想跳了。
如果系统此刻还清醒,会亲切地为他解惑,这种反应,叫PTSD。
但现在,它只是疯狂地打call:【又可以跟挚友说话了!欧耶!】
【不愧是挚友!就连眉心上跳起的青筋,都是那么英俊潇洒,成熟魅力,想拿起相机,将这一切,全部定格!】
巫振锋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人夸青筋,他只是又掏出一件天级灵宝来,勉强笑道:“只是眼睛被风吹了,有些累,就睁大了一点。温兄弟,正好你回来了,这件礼物忘记了送你。”
当给温瑾送东西,且送好东西的时候,对方就会极其好说话,尽管连在一起的话,完全是一句胡话,他也不太在意的样子。
这是巫振锋损失五件灵宝后,摸出来的规律。
果真,温瑾立刻笑了:“巫兄弟真是客气。”
虽是说着“客气”,可他一点没客气,伸手就接了过去。
然后,他想了想:“我总是收巫兄弟的东西,实在是有些不妥,也该有所还礼才是。”
可能是给出去得多了,如今骤然能有所收获,巫振锋意外之余,还是觉出点终有回馈的惊喜。
而且,怀玉城连龙骨玉髓笥都有,他送出去的灵物除了最初用于试探的几本书外,都是上品,温瑾若是还礼,至少也得是龙骨玉髓笥级别的吧。
虽然早晚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但是晚不如早。
可巫振锋的笑没有维持太久。
在温瑾从储物戒中取出一本《田园杂记》后,巫振锋的笑,彻底地僵住了。
而他还不能让这笑僵得太难看,就维持着一个皮笑肉不笑的像中风一样的表情。
“巫兄弟,”温瑾将这本书递过来:“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我一直随身带着,说是在这里的挚爱也不过分,如今,就送给巫兄弟了。”
“还请巫兄弟一定要珍藏。”
巫振锋接过,脸上的笑意快要维持不住:“温兄弟有心了。”
温瑾也笑:“挚友值得我这般对待。”
末了,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开口问道:“巫兄弟,我转身而回,是有事要问巫兄弟。”
“巫兄弟,可曾看到我怀玉城的马夫四月吗?”
*
一刻钟后,温瑾回到了他的院落。
怀玉城的每个人,他都有留意,可是,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四月。
她身上的守护咒和震慑咒也没有触发,似乎没有生命危险,但某种直觉,以及直觉之外的某种情感,让温瑾有些在意这件事。
尽管,他的挚友告诉他,御兽宗很安全,四月许是去哪里玩了,明天就能回来了,不用担心,并且又送了他一件礼物,还让他吃了一颗“补药”。
尽管,温瑾当时认同了他的说法。
此时回来,他还是在意。
金蟾无声地趴伏在脚下,隔空无声地蹭了蹭温瑾的袍角,终于酒醒了的玉玲珑窝在门口的水缸里,又吐了一水缸的妙手花。
温瑾垂眸,水缸露出的缝隙中,水面上,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他抬脚踢了踢水缸:“喂,起来了。”
玉玲珑一个翻身,趴在边沿上,极其狗腿地晃动着花瓣,整个橙色璀璨的花盏,都展示着什么叫阳光灿烂。
因为偷吃了重要的妙手花花种,它有几分理亏,又想起温瑾是这样一个宽松又不计较的主人,怕被扫地出门,自此无法“公费旅游”,便分外乖巧地装老实。
如果它能说话,估计都要来上一句——“主人,请问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连金蟾也看过来。
它向来敏|感(对温瑜相关的事情敏|感),察觉到温瑾的情绪不对,那张丑萌的□□脸上,竟然难得地现出了严肃。
“金蟾,玉玲珑,四月不见了,你们去找找她。”
——它们没有限制,能去的地方,比人更多。
四月?
这一刻,一向日葵一金蟾达成了同步。
他们都记得那个红衣服的小姑娘。
玉玲珑是因为,曾经它灵气不足,还不能动的时候,她帮它清理掉了脸上的虫子,移开了遮挡阳光的帘布,还会夸它漂亮,流着口水等它的向日葵籽成熟。
在此之前,它几乎被人遗忘了,没有人对它有所期待。
金蟾则是因为,小姑娘是唯一一个主动抚|摸它,夸它漂亮的人,每次见面,她都会从她的小马兜里,掏出好吃的零食,喂给它。
小姑娘不见了?
这可不行!
金蟾和玉玲珑一致地点头回应,当即,谁也没耽误,立刻争前恐后地开始往外奔。
在这个过程中,金蟾还不忘用只有它们两个懂得的语言,小小地炫耀一番——
“刚刚主人先叫的是金蟾,金蟾就是我,说明在主人的心中,我才是最重要最靠谱的,这次行动,我是老大,一切都得听我的!”
玉玲珑理都不理它,直接分配:“东边你的,西边我的,找到发信号,走了。”
然后,它转了个圈,瞅了瞅太阳的位置,往东边去了。
因为酒醉得太过,它还以为这是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