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录了两个时辰,宋朗旭提前构思好的大纲已经被掏空,赵辰之见好就收,带着已经写好的稿子离开,如是三日,这才念完一整本。
但话本子显然抵不过《沸文集》的贵重,这笔买卖是赵辰之亏了,宋朗旭正寻思要不要再弥补一二,赵辰之却不以为意,摆手道:“都是书册,难道还有高低上下,我生平没什么爱好,也就是喜欢看看话本子,对你来说《沸文集》贵重,对我来说《书生复仇记》贵重。只要你以后再找到什么新本子好本子愿意给我瞧瞧,那我就赚翻了。”
宋朗旭只好把这事记在心上,以后要是真能碰上合适的本子就转交给赵辰之。
赵辰之哼着小调,珍而重之的把话本子藏进怀里,打算回去先看个十遍八遍再说,市面上的话本子要么是孝子贤媳,要么是艳鬼狐妖,没劲儿透了。让赵辰之这样喜欢听戏看话本的人无比寂寞,碰上一本好的,如闻珍馐无比陶醉。
赵辰之回到家,迫不及待翻开,他看的第一遍断断续续,正想着从头到尾酣畅看个够,突然听到小厮刻意放大的声音,“先生,您来了!”
“闭嘴!当我不知道你是给你主人通风报信么!”
一声训斥传进来,赵辰之差点蹦起来,妈呀师父到了!要是逮到他看话本子,今天耳朵就别想清静了,东西藏哪儿好呢!赵辰之在屋里团团转,藏哪儿都很危险,先生双眼如焗能骗过么?
要不怎么说急中生智呢,赵辰之眼珠一转,把书本塞到后腰,他正面拜见师父,师父总看不到背后吧?
说话间先生已经走了进来,赵辰之拿起小桌屏上放的《诗经》,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品味着,“好词,好句。”
迈步进门的中年男人赫然是敬恒先生,看见弟子装模作样没好气的说,别装了他都看穿了。
赵辰之大声叫屈,他只是在书房看书,又犯了什么错?就算是师父也不能冤枉人呐!
敬恒淡淡的说:“要是你看《诗经》,还用的上小厮给你站岗放哨?摆明了此地无银。”
赵辰之还是嘴硬不肯承认,敬恒索性围着书房转了两圈,以他对学生的了解,话本子肯定藏在什么地方,结果转了两圈还是没找到。
奇了怪了,难道最近辰之进化了?敬恒正纳闷,然后就瞅见赵辰之不整齐的衣摆,心下一动于是喊了一声耗子!唬的赵辰之一跳。
“在哪儿哪儿呢?怎么会有耗子被放了进来?小厮是干什么吃的!”赵辰之跳的比谁都快。
敬恒先生哈哈大笑,捡起地面的书本,“耗子没有,耗子尾巴有一条,没看话本,嗯?”
人赃并获,赵辰之不能继续嘴硬,只好低头认怂。
敬恒倒不是反对弟子看话本,张弛有度,人要是成天忙碌没有时间休息松弛,早晚会熬不住的,可是选择看什么话本,什么戏剧还是要挑一挑的,不能什么东西都看。
赵辰之小心翼翼的说:“这次我可没有随便看的,好生挑选过的,不信师父您看!”
他翻开页面递到师父面前,敬恒也相信弟子的眼光,看了开头的两页,确定没什么问题,写的还挺不错才说:“好,这次选的不错。”
得到这个评价,赵辰之立刻笑了。
敬恒看到弟子笑的傻乎乎的,长叹一声,又想了这次过来的正事:“对了,《沸文集》的下册是不是在你这里?”
“我借给朋友了,过几天还我。怎么,师父急着用么?”赵辰之问道,如果急着要他去宋家多说一句应该没问题。
“不急着要,晚几天也行。”敬恒先生只要拿到书,并不急在一时三刻,他更关心赵辰之的前途,“辰之,这次回京你是打算谋个什么职位?是打算留在京城还是外放?”
赵辰之思索,“我还是希望外放,在外头多积累几年经验。留在京城固然富贵无双,官高半阶,可是掣肘也多了许多,两厢对比,还是外地好。”
“好,你既然定了主意,便努力去筹谋吧。”敬恒说道,“有什么需要的,告诉师父。”
赵辰之面露感激,如今讲究如师如父,敬恒先生也的确做到了。
两师徒聚在一起又说了会子话,敬恒才离开。
*
而另一边,朗月手抄了一遍《沸文集》,宋朗旭又自己抄了一遍加深记忆,他正抄写着,朗月递了一张纸条过去,问他潮汐是什么意思。
“潮汐便是海水每日的涨落,涨潮后,海水还会把海里的贝壳鱼虾带上来,能够捡到什么漂亮的贝壳,还有海鲜可吃,光是水煮就很美味啦~”他捡了一些能想到的细节告诉妹妹,朗月听的津津有味,忽然一声长叹。
“是不是想,要是你能亲眼看看就好了?”
宋朗月腼腆一笑。
“可惜京城距离海边有些远,看不到海天一色的风景,以后要是有机会,我就带你出去走走看看,亲自见识一下。”宋朗旭允诺着。
宋朗月却摇头,她是很想看看,但是二哥还要读书寻找先生,哪儿来的时间呢?或许等到二哥授官外放时可以,但那时候,或许她已经嫁人了罢?
要是能晚点嫁人就好了,大表姐自从嫁人后,的确变的端庄稳重,可是也少了几分快乐肆意,而朗月问她高不高兴时,大表姐只能摸着她的头发,缓缓说道每个姑娘都是要嫁人的,能找到一个对她好的男子已经心满意足了。
朗月有些看不懂大表姐眼里的含义,或者真像二表姐说的,她年纪还小,等长大就会明白罢。
妹妹闷闷不乐,宋朗旭当然看的出来,他以为是在后宅闷坏了,打算给她找点乐子。
宋朗月平时交际的多是亲朋,倒不是宋朗旭拦着不让,而是她情况特殊又不能顺畅表达自己的意思,就是被人欺负都不能表达清楚,所以宋朗旭才会再三筛选人选,担心她被一些无心之言刺伤。
是人都需要交流交际,不能单独存在,为了哄的妹妹高兴,宋朗旭搜肠刮肚的想出一个主意来,写个新的话本来。
宋朗月兴趣缺缺,表示你写出来再说,你个鸽子精!之前讲过的武侠志怪故事都没有后续!她还巴巴等了那么久!
鸽什么鸽!鸽子的事情能叫鸽么!那是没有灵感没有思路,思如泉涌的时候能日更一万!宋朗旭插腰笑道。
两兄妹闹腾了一会儿,宋朗旭真的去写开头,朗月开始练大字。
写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宋朗旭提笔不知道如何下手,他侧过脸看着妹妹,想要鼓励妹子,于是打算写一个以少女复仇为主角的故事。
这么一推演一思索,他还真的想出这么一个故事来,一笔一画的开始描绘。
某个不知名的朝代,有个不知名的城池,再有一个很知名的沈家,沈家家业繁盛人丁兴旺,沈家家主生了五个臭小子才生下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孩儿,珍而重之的取名沈明珠,寓意掌上明珠。
沈明珠快快活活的生在十岁,却被一群黑衣蒙面的人屠尽满门,沈明珠被见势不妙的母亲藏进马车里,刺了马腿让女儿逃命,沈明珠控不住马车,只能眼睁睁看着家园被烧毁,连她最喜欢的秋千都被火焰点燃.....
这是一个很俗套的开头,毕竟没遇到一点生命危机再化险为夷,哪儿能算是主角啊!这是主角升级必须开启的套路!
唯一特殊的就是女主角沈明珠,天真烂漫乖巧可爱容貌美丽,她跟父母撒娇,跟兄弟玩闹作弄,又能善心对待旁人,这样的小姑娘落到一无所有的境地,会遭遇怎么样可怕的折磨啊!
凡是看到这里的人,都会期待神兵天降有人拯救沈珍珠于水火,不论是亲戚也好世交也罢,来个人救救她吧!
宋朗旭写到这里,停下笔休息手腕,写久了手是真疼,他刚要休息,朗月已经拿起墨汁未干的纸张,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瞧,看的多起劲!等到手头的纸张读完,宋朗月已经全心全意的入迷,巴不得能看到后续,宋朗旭故作大牌的抬手:“肩膀疼,手也疼,哎呀天气好热想喝冰碗,冰西瓜也行,最好撒一点酸梅粉,滋味才足够。”
宋朗月都狗腿的一一照办,把人照顾的服服贴贴的,宋朗旭这才肯继续写沈明珠的故事。
第五十六章
这个故事不是单纯的话本, 而是宋朗旭打算写给妹妹看的,不仅给她打发辰光,还能从中学到一些什么, 所以故事核心就是女主, 设计了很多女主的高光戏份。
沈明珠逃出生天后, 并不敢反悔原本的家中, 只能在附近徘徊,狠心躲在小乞丐群里, 注视着来来往往的客商。沈家毕竟是大家,那日火光冲天谁没看到?只是火势太大救不了,只能盯着以防烧到别处。
三天后陆陆续续有亲朋奔赴沈家, 来处理后事报官等等,沈明珠都沉住气没有出头, 那些人都以为沈明珠也跟着死了,直到沈家家主最好的好友江南鹤来了。冷眼看了三天, 沈明珠才冒头去找江伯父。江南鹤好生的安慰了沈明珠一番,还把沈明珠带着回了江家,好生安顿下去。沈明珠在外头流浪这么久, 被折腾的身体虚弱病了好久,病中迷糊, 耳边总有人一遍又一遍的询问沈家灭门的经过,沈明珠就一遍又一遍的回答。
故事看到这里,宋朗月眉头已经深锁, 她从江南鹤各种奇怪的举动里解读出别的意味,非常担心沈明珠接下来的命运, 这江伯父看起来怪怪的,会不会出事啊!
故事女主沈明珠也有同样的困惑, 她仔细观察了江伯父的所作所为,脑中突然闪过父亲曾经的教导,看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了什么。
江伯父让他躲躲藏藏,生病也不及时医治,她住的地方还只有江伯父知道,病中的询问是不是出自江伯父之手?
沈明珠心生疑惑就屡次试探,终于确定江伯父心存不轨,她装傻试探借力打力,终于探听清楚江伯父的打算,本来打算揭穿江伯父的阴谋,却考虑到自己的行踪不能暴露,于是记下此事,飘然而去。
小小的女孩站在山野之中,淡淡说道:“从今天起,这世上再也没有沈明珠,只有沈风,沈风只是一个孤儿,只为生存。”
她要隐姓埋名,查到沈家灭门的真相。
*
故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沈风的冒险旅程。
宋朗月恋恋不舍的放下稿纸,长长的叹气,为了沈风的命运,为了她的刚强。
这样的姑娘,不论落到什么样的境地,也一定会好好的。同样,她也好奇沈姑娘接下去的故事,
她要怎么报仇?她要怎么逃脱江南鹤的追杀?一切的一切都是问题,也更加引人好奇,她很想让哥哥继续说下去。
“好了好了看了这么久,你不饿么?天都黑了。”宋朗旭推开窗户,“先用饭吧。”
天已经黑透了,星子在空中一闪一闪眨着眼。
好吧,时辰的确不早了,宋朗月只好把稿纸收起来,先去用饭。但是饭后她耐心的把稿纸一一装订,做了一个封面。
宋朗旭看妹妹对这些如此感兴趣,瞬间想起他以前买过的各种武侠册子,灵光一闪,“朗月如果觉得不过瘾,不如给这本书画插画?画出其中的情节?”
以前那些《神X侠侣》《鹿X记》上,每一章回或者情节要点,总会附带插画,形神兼备生动有趣,成为点晴之笔,朗月要是有兴趣,画插画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对啊,她也可以参与到其中来!宋朗月恍然握拳,她的画技虽一般,画插画也足够了,还能多些参与感呢!
说干就干,宋朗月拿来羊毫细笔,饶有兴趣的开始勾勒线条,两人一个写字一个画画,各得其乐。
这本被命名为《沈风传奇》的话本写到三万字时,周家送来一份请柬。
宋朗旭翻开一瞧,这才想了起来,原来是周大要成亲了!他岁数不小,周大姐姐其实早就在替他相看合适的姑娘,如今周大挂上了秀才的末班车,正好借着喜气,双方正式举办婚礼。
当时日子没定,等到看到吉利日子,周大连忙把帖子撒遍亲友,准备办的更热闹些。
宋朗旭自然要去的,还得提前准备好贺礼,他准备的是一对白玉的双鲤戏珠腰佩,寓意吉祥,另外添了些笔墨和膏脂,已经够够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还在筹备婚礼的周大看着格外神清气爽,穿着一身新做的衣裳,忙的脚不沾地依旧高兴。
四人聚齐,蒋学文惆怅道:“周大哥都要成亲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道嫂子是何等人物,居然让你这么妥帖。”
周大露出梦幻般的笑意,“她啊,美貌非常还温柔体贴,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我瞧见她的那一刻,心脏就咚咚咚跳个不停,那时候我就决定了,非她不娶!别人再好都不行!”
“听起来是个大美人呐!我先恭喜你们恩爱和谐,一生顺遂了。”宋朗旭拱拱手。
周大摸着后脑勺,嘿嘿直笑,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冒傻气。
蒋学文升起三分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大美人呢?能让周大犯起了痴劲?倒不是有什么冒犯的想法,纯粹就是好奇心。
周大的婚礼办的隆重不失热闹,三朝回门后,周大就要带着自己的夫人熟悉周宅的种种事务,难免就要认识周大的朋友,蒋学文就看到了一直好奇的人。
周大夫人穿着银红色撒金衫子,随云髻上两三只金钗点缀,不用脂粉也是面生红霞,笑容温柔可亲令人如沐春风,可要是说美貌,顶多是中人之姿,很是寻常。
这就是周大天天念叨的大美人?!
“岂不闻,情人眼里出西施乎?”宋朗旭摇头晃脑,故作老学究模样。
蒋学文打个寒颤,怪吓人的!他觉得还是一个人挺好。
*
宋朗旭的日常就是书院,郊外之间来回,过了一个月后,还记挂着郊外土地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要问他为什么能知道?很简单,几分耕种几分收获,地里的庄稼不会骗人,歪歪扭扭的有之,东倒西拐的有之,还有的成功表现一个俗语---千顷地里一根草,独苗。相比之下,隔几天就要来一趟的宋朗旭,稻子虽然长的稀稀拉拉,至少还能见人。
种这些地不允许旁人动手,但是提供场外援助还是没问题的,宋朗旭忙着除草松土,累的一头是汗,就坐在一边的田埂休息。
田地旁本有四五个负责看守监督的老汉,大概是最近来的人少,只剩一个老汉看守盯着,他仰面躺在树荫下,用草帽遮住脸,鼾声如雷,地动山摇。
宋朗旭摇摇头,去了另外一块树荫下,铺开垫子,这才招呼妹妹坐下。朗月也听说了这个种地收徒的传闻,这回特意来看热闹,结果真到了地方,也没甚稀奇,就是普普通通的田地。
等他忙完后,在田埂边的朗月递上编好的花环,还有几朵小黄花,颇有野趣,戴在头上倒是很像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