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骁国大兵攻占南卡国,把南卡国的总统给抓了俘虏又处决了啊。
什么骁国跟南卡国签了卖国协议, 自从那破协议签了以后,南卡国的好多农场都破产了, 农民们只能涌进城市的贫民窟, 要不就冒着危险偷渡去骁国当黑工, 南卡国内的很多农场,不是被骁国商人收购了,就是干起了涉毒的买卖。
“是果汁厂要占庄园的地吗?”
“不是占地,是果汁厂和庄园挨着,中间有一块地,果汁厂的废料就都往那地上倒,天长日久的,那垃圾堆就越堆越大,紧挨着人家庄园了。”
“你也知道,南卡国这么天气本来就热,一年四季还总下雨,那么多的垃圾都堆在地上,一下雨,泥汤到处流,还有苍蝇蚊子的,臭气熏天……庄园主就说是他们污染了环境,这不,都觉得自己有本事,警局也不敢管,他们两边的人就互相打来打去的……”
“我就是听人家说去水果工厂那边买柠檬干啥的能有个批发价,没准还能便宜买着特价的东西呢,咱们老家那边可是不产这个,带回去不也是个稀罕东西么,没想到会这么倒霉……”
原来是这么回事!
果渣废料么……
这可就撞到了江易的行业上头了啊!
这果渣废料,属于农副产品垃圾,要是量不大的话,都不用处理,对自然没什么危害。
但就像是江胜英说的那样,如果量特别大的话,三天两头的排放出几吨来,那搁着谁也受不了啊!
江易把这条信息记在心里,跟江胜英聊着天,熟悉了下这个房子的格局。
这个房子虽然不算大又破旧了些,但好歹是有两个房间,厨房卫生间都有。
江胜英还怕江易不知道厨房卫生间怎么用,又是口述又是比划地给他教了一遍。
好在江易学得很快,她不过是动了动嘴,江易自己上手试了试,就能用煤炭和木材烧水了。
洗手池和马桶什么的,也都用不着教怎么用,说是临出国前住了几天旅馆,旅馆里就有。
看着烧好了水,拎着水壶给她泡茶的江易,江胜英心里暖洋洋的,又有点没来由的陌生感。
想当年她离开大江村出国的时候,其实是有些自暴自弃来着。
那会儿她看着自己亲生的儿子,也有些个不大顺眼。
谁让一看到他就能想起负心汉呢!
她就觉得在大江村,在辰国,那些人,那些地方,都让她呆得够够的了。
要是出了国,混不成个人样,她就再也不回来了!
那会儿的她一门心思想要换个地方,出人头地,哪里还会分出心思来,去考虑只有十岁的儿子和老爹呢?
十年没见,她儿子还能这么远地来看她,还能认她,就已经很不错了。
不陌生那是不可能的吧?
江胜英接过江易递过来的茶水,喝了一口,悄悄地抹了把眼角。
江易这会儿正背对着江胜英,翻着自己带来的行李。
江胜英这会儿才发现,江易带来了两个皮箱。
看上去居然都挺不错的样子。
她在外头打拼了这么些年,也就是前两个月打算回国了,这才舍得买了个皮箱子,但看着还没江易的好呢。
“小易呀,这皮箱子是在国内买的?”
“我这不是要出国么,听人说坐飞机啥的,最好还是得用皮箱,就托了人买了两个二手的箱子……”
二手是二手,但没用托人,从可回收垃圾库里随便拿就是了。
反正出了国,也没人认识他,皮箱子而已,又不是什么高科技,自然也就不会引来多少关注。
江胜英点点头,“嗯,还怪机灵的,这要坐飞机,没有带锁的皮箱子是不行。”
当初小江易有这么机灵么?
江胜英回想了一阵,也没想起什么来,索性不想了。
“您尝尝这些,我从老家带来的。”
江易出趟国,也不可能空手,他又有金手指,所以大江村的特产,沁城市的特产,还有辰国的特产,都准备了一些。
江胜英一眼就看到了那几个做成白胖虫子形状的馒头了。
“这馒头的花样倒是有趣……”
这边天气热,这种馒头不赶紧吃可就要坏了。
江胜英就拿起一个笼虫馒头来咬了一口。
果然凉软可口,细细品着,还有些麦香甜味。
“这是笼虫馒头,是葛大娘蒸的……哦,就是葛二刚他娘,说是让带给你尝尝。”
江胜英听了这话,又多吃了几口。
“是二刚他娘啊,她做饭在村里就是一绝,没想到还会做这新样式的花馒头呢!你说这是啥笼虫馒头?”
江胜英虽然人在南卡国吧,也是会打听来自辰国的消息的。
什么凤凰骨和龙虫,什么磐朝都城的,她都是从本地的侨民小社团里听说的。
虽说这些考古的东西离她这种小人物太遥远了吧,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家,还是挺自豪的。
“这个笼虫馒头,现在已经是咱们沁城市的地方特产啦……”
江易简单几句就把笼虫馒头的来历给说了一遍。
当然没多提他在考古发现里的功劳,江胜英就以为只是他刚好赶上了而已,就像是刚建国那会儿修铁路修水库,那不都是在村里找的劳力做的?
“诶,这可真不错,二刚他娘倒是有福气。”
在集上卖个馒头,又轻巧又来钱,可比她当初辛苦卖菜最后还没落着好强多了!
吃完了笼虫馒头,又尝了块柿饼,敲了个核桃,掰了块首都的点心……
“诶呀,瞧我馋的,看见这些东西就管不住嘴了。”
江胜英看了看江易带来的特产数量,分成了几份,留出了一份多的,余下的几份,就带上江易去给同住在公寓里的邻居们送去。
“江大姐这是苦尽甘来了,儿子都这么大了,好不容易母子团聚,以后就能享儿子的福啦!”
“小伙子长得真是一表人才!还孝顺懂事,江大姐有福气!”
“现在辰国国内怎么样啊?普通老百姓能吃得饱饭吗?这次来了就不回辰国了吧?”
江胜英在这间公寓里住了五六年了,跟这里的住户大部分都比较熟,就算有个把暗地里不对付的,那也要维持着表面的和气。
因此看到江胜英带着从国内来的儿子一家家地送土特产,甭管心里怎么想,肯定是要把江易夸上一通的。
到了傍晚,宋叔果然开车来接江胜英母子。
之前江易就私下里问江胜英,这位宋叔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江胜英立马老脸通红,“唉呀,什么男朋友啊,都一把年纪了。”
南卡人虽然不富裕,但他们可是想得开。
都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在男女关系上,也放得很开。
四五十多的妇女们,有个把情人啥的,都不在话下。
江胜英在这边呆了好多年,倒也受了点熏陶。
宋叔的老婆死了五六年了,有一个女儿去年也嫁人了,他女儿嫁的是南卡本地人,跟着丈夫去了另一个城市过日子,也就是逢年过节有时候才会来看看宋叔。
“老宋是开杂货铺的,他倒是对我不错,帮过我好多次忙,也透过那个意思……可是,我这不是还想回国内呢么?”
江胜英要是年轻几岁,三十出头啥的,没准就答应了老宋了。
可是她一想自己都四十多了,在大江村都是能当奶奶的年纪了。要是留在南卡国和老宋在一起,亲儿子不在身边,老宋的女儿也不是她生的,现在过着还行,可是等老了怎么办?
她还想看着儿子结婚生娃,她好当奶奶呢!
江易倒是觉得年纪不是问题。
在他那个年代,四十岁结婚生娃的有的是。
还有五十拼二胎的呢!
主要是医疗条件好了,人的身体也能保养得好,生个娃啥的也不是大事。
要是便宜老娘能再婚,再生一个小的,也就不会把压力都放在江易身上了。
不过老宋这人倒底能不能处,还得再观察观察。
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和江胜英坐上老宋的破老爷车去了辰人饭庄一条街的凤舞酒楼。
作者有话说:
第142章 八零年代(51)
“江易啊, 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啥?不会是想一辈子种地吧?”
“其实这边虽说乱,其实挣钱倒也不难。”
“主要是他们本地人做事慢吞吞,又懒, 有钱就花, 没钱才去挣,跟我们辰国人不一样,所以辰国人在这里,只要肯干,赚钱是没问题的。”
“正好胜英要养伤, 你们要想回辰国,少说也得再等一个月,我看不如你趁这个机会在这边打打工,熟悉熟悉环境,万一有你喜欢的事情做呢?”
老宋这些话明显是有他的私心的。
槽点其实不少。
比如挣钱不难这话,这里挣钱是不难, 但就这个乱劲儿, 那可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挣钱了。
而且江胜英在这里七八年了,不还是住着这么一个租来的破公寓?
烧个炉子还得用煤炭和木材。
这种生活,跟现如今辰国的一二线大城市,那肯定是没法比的。
当然了, 跟大江村一比,好歹这里有自来水和抽水马桶,倒也的确是个好处。
江易看了眼江胜英, 见她也没表示反对,就笑着点头。
“那好啊!我在老家呆了十几年, 好不容易有这趟的出国机会, 正好多见见世面, 还要宋叔多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