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怕他以为自己不喜欢,摘下头上的帽子,戴上这顶鹭羽帽,在下巴系上绸缎帽带,朝他一笑:
“谢谢你,我很喜欢。”
鹭羽薄而轻柔,如同白色的轻纱,衬得她的眼睛灵动而高贵。
西奥多不敢多看,站起身来:“你喜欢就好。”
然后,他对她点点头,继续去教索恩认字了。
薄莉没有多想——艾米莉、玛尔贝和弗洛拉看到她的鹭羽帽子后,围上来对她一顿夸奖。
薄莉立即把西奥多的异样撇到脑后,沉浸在夸赞声里,有些飘飘然。
回到卧室,她揽镜自照,感觉自己确实很漂亮。
于是,把那顶鹭羽帽子锁在了衣柜的最上层,准备重大场合再拿出来戴在头上。
洗完澡,薄莉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书就睡了。
还记得刚穿越那会儿,她最害怕的就是半夜听见脚步声——不知道埃里克是否会用匕首把她叫醒。
谁知,渐渐地,她居然开始期待埃里克半夜来到她的房间。
不知是白天受刺激太大还是什么,一连两个晚上,他都没有到她的房间里来。
倒是她预测的报道出现在了报纸上。
那天早上,她刚起床,还没来得及漱口,费里曼大娘的嗓门就响了起来:
“——克莱蒙小姐,报社的记者找上门来了,说有要事要跟你商量!”
薄莉披上一条围巾,坐起来:“让他进来吧。”
记者就这样闯入她的卧室,手上拿着一张报纸:“克莱蒙小姐,您说的报道出现了!”
薄莉示意他冷静,接过报纸一看。
那是本地报纸的头版,标题用的是大写黑体,十分引人瞩目——“使绅士疯狂的马戏团演出”。
副标题是“——揭秘‘波莉·克莱蒙的马戏团’,蛇蝎女人的生财之道”。
笔者先是称赞了一番米特的人品、家世和相貌,几乎要将他说成世界上最完美的绅士,只字不提他对薄莉的侮辱。
接着,话锋一转,“当时,没人想到一场演出,居然会让一位完美的绅士陷入歇斯底里,不敢相信米特先生的家人会有多么难过。”
最后,呼吁市政府禁止这样危险的演出。
记者说:“幸好我按照您说的,早就写好了回应的稿子,也通过了编辑部的审核。明天就能发布在另一家报纸上,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
薄莉看完,平静地合上报纸:“不要着急,局势仍在掌控之中。这份稿子,只是看上去有些可怕,实际上对我们是有利的。”
“有利的?”
当然是有利的。
鬼屋最缺的是什么?
噱头。
不然在现代,为什么会有人买下真正的凶宅当鬼屋?
更何况,米特只是被吓得胡言乱语,又不是死了。
在他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前,一切言论都是有利于她的。
就算米特死了,只要查出来与她无关,也赖不到她的头上。
这些天,薄莉一直在研究美国的法律文献,发现虽然关于名誉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法官会根据约定俗成及历史案例进行判决。
这说明,只要她起诉米特、莱特和戴维斯之前发表在报纸上的言论,就会胜诉。
尽管十九世纪,对于女性的限制数不胜数,不能穿裤子,不能跨骑马匹,不能独自一人上街,不能未婚先孕等等。
但相应的,男性——尤其是绅士,也要承担一些责任。
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诋毁女性。
薄莉的确做了许多有违妇道的事情,但只要她是女人,就意味着她是温室里的花朵,围栏里的羔羊。
男人作为比女人更高一等的生物,无论是智慧、体力还是地位,都更胜女人一筹,所以必须承担起保护女人的职责,无论如何也不能诋毁女性。
男人们从来没有见过会做生意的女人,因此也没有想到,一向对他们有利的社会规则,竟会成为刺向他们的利刃。
等她将胜诉的证明,刊登在报纸上,再结合之前想好的种种噱头,鬼屋的关注度不可能不高。
这时,薄莉忽然发现,自己为什么会对埃里克有好感了。
他危险、沉默、冷漠,仿佛未经驯化的野兽一样充满攻击性,想法和行为都不可预测。
他身上的男性气息是如此强烈,一举一动都带着不容忽视的荷尔蒙。
但因为他被人们驱逐和排斥,从未接受过世俗教育,所以身上也没有大多数男性的劣根性。
不管她做什么,他都没有想过用所谓的社会准则约束她。
他自认为是怪胎,从不视自己为人类,实际上却是她从现代到十九世纪,见过的最正常的男性。
第41章
跟西奥多的误会解除后, 薄莉发现,他是一位不错的保镖。
之前都是索恩陪她出行——索恩年纪小,身材瘦弱, 又戴着头套,很容易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 但西奥多不一样。
西奥多眉弓高,鼻子大,下颚宽,长相原始而野性,配上两米四的身高, 坐在驾驶座上,街坊邻居别说看她了,连讲闲话的嗡嗡声都低了许多。
一个小时前,薄莉问记者, 能不能给她介绍一位律师——知名学府出身,但搞砸过几个案子, 现在急需一场官司证明自己的那种。
记者一脸震惊:“你怎么知道我认识这样一个人?”
薄莉耸耸肩:“我只是随口一问。”
在记者的指引下,薄莉提着裙摆,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狭窄而窒闷, 显得杂乱无章。
薄莉走进去时, 差点踢到一个白瓷杯子——杯底黏着褐色的咖啡残渣,已经长出了白色的霉花。
这时,办公桌耸动了一下, 吓了薄莉一跳。
一个男人从桌底爬出来, 浑身酒气地接待了她:“啊, 一位女士——稀客!请问需要我做什么呢?”
男人相貌端正,身穿红丝绸内衬的西装, 之前应该是一位体面的绅士,现在看上去却更像马戏团的演员。
薄莉说:“鲍勃说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
鲍勃是记者的名字。
“啊,鲍勃,没想到那小子还会给我介绍生意!”男人说,“姑且可以这么说吧。但必须告诉你的是,我打输过好几场官司。”
“我知道。”
“唔,我开始好奇起来了。”男人抽出椅子,坐下来,“那我们进入正题吧——女士,你找我有什么事呢,对长辈的遗嘱有疑问,还是某个无赖欠了你的钱?”
“不是。”薄莉回答。
“我知道了!”男人一边说,一边在抽屉里翻找香烟,“你想让我帮忙起草合同?是什么样的合同呢?”
“都不是,”薄莉也坐了下来,“我找你,是想让你帮我起诉三位绅士。”
男人找香烟的动作停下了,脸上玩世不恭的表情也消失了。
他仔细打量薄莉片刻,站起身,理了理歪斜的领带,又在裤子上擦了擦手掌,朝薄莉伸出一只手:
“原来你就是城里近来议论纷纷的克莱蒙小姐,幸会。”
男人叫里弗斯,新奥尔良人,曾在纽约一家知名律所当律师,后来因为打输了几场官司,被迫离开纽约,回到家乡。
本想在新奥尔良重振旗鼓,谁知这里根本没有需要律师的地方,人们最多找他立个遗嘱,要不就是花草树木长到别家院子里这样的小事。
当地人都极好面子,不会轻易讨债,更不会雇律师讨债,所以里弗斯回到新奥尔良后,尽管表面上还是光鲜亮丽的律师,实际上已跟无业游民无异。
里弗斯早就在报纸上看到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争吵,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薄莉会起诉那三位绅士。
——女人跟男人在报纸上吵架已是惊世骇俗,怎么可能起诉男人?
谁能想到,薄莉就是这样一位独行特立的女子,不仅跟三位绅士吵架,还要起诉他们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里弗斯经手过许多案件,一眼看出这是必胜的官司。
美国的法律体系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法官主要依据历史判例和社会风俗进行判决。
女人因名誉权而起诉男人,简直闻所未闻,更不用说历史判例了,那么主要依据的就是社会风俗。
薄莉的确有违背社会风俗的地方——穿裤子,剪短发,做生意。
但这些并不是绅士在背后议论她,甚至在报纸上公开侮辱她的理由。
更何况,新奥尔良位于美国南方,最出名的就是骑士精神。
而骑士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男性必须尊重妇女。
若妇女遭遇骚扰或诽谤,男性则有义务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米特、莱特和戴维斯,作为本地的知名绅士,居然在报纸上公开批评薄莉的行为。
被薄莉指出他们的言论不符南方骑士精神后,居然毫无悔改,继续诽谤。
仅凭这一点,里弗斯就有把握胜诉。
薄莉把今天的报纸递给他:“还有这个,也算诽谤吧?”
里弗斯接过来,迅速看了一遍:“当然算。这纯属诽谤——他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演出导致米特中邪。”
“那这份报道,是否也可以作为,那三位绅士的言论对我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
“可以,可以。”里弗斯有些兴奋,“历史上不是没有女子起诉男子的案例,但涉及名誉权的还是头一次——克莱蒙小姐,我愿意无偿帮你打官司,只要你同意在报纸上公开细节。”
薄莉却没有马上答应下来:“里弗斯先生,这个交易似乎有些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里弗斯一愣。
“美国是普通法,”她开口就让他一怔,“在普通法的体系里,首例案子都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