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这孩子肯定是阿翁你亲自带的好,俺们一帮土农民,大字不识一个,若是坏了孩儿的前途,那就是大罪过了!”
“对!阿翁你这计,俺看是坚决不行!”有人摇头拒绝,突然指着王富贵道,“要不还是暂信这人一回吧!俺们拿捏了他老娘,再找人去章丘寻他的儿子儿媳,俺就不信他还敢卖了俺们。”
“是啊是啊!”妇孺们也纷纷点头,对王富贵的态度是与刚才截然不同的热切,“辛家阿翁,要不就让王富贵试试吧!”
而刚才还叫嚣不止的王富贵,此刻却突然哑了火。满院的汉人对他“热情无比”,他却像是见鬼一般地,直勾勾地瞪着辛赞。他的嘴唇如雨后泥地里的蚯蚓,不停翻滚,许久才磕绊着吐出一句话——
“你、你疯啦?!”
停顿数秒,王富贵像是即将溺死的人重新开始喘气,胸膛剧烈起伏。他的目光在辛赞平静的脸庞和他怀中安逸的辛弃疾之间来回移动,一个恍惚间,他似乎穿越时空,看到了未来辛弃疾的模样。
“你、你到底是辛弃疾的祖父。”王富贵像是才发现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盯着辛赞喃喃自语,语气说不出是畏惧还是敬佩,“你们辛家人都是疯子。”
若不是疯子,年少的辛弃疾怎敢南下见帝、于万人之中斩上将首级?若不是疯子,眼前的辛赞又怎敢一人起义,在金国重兵之地试图一人战千军?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这沸血不仅燃在辛弃疾的血管里,更充斥在辛赞的胸膛间。
是的,辛赞他想一人引开金地重兵。
他的想法很简单。辛弃疾在历城辛赞处,已经不是什么大秘密。与其说是众人能分辨婴儿辛弃疾的模样,倒不如说是他身边的辛赞打眼。正如刚才十数个襁褓里,若无王富贵指认,知府自己也说不清哪个孩子是辛弃疾。
与其等金国派人来寻,辛赞认为主动出击更有优势。他想放出自己已决定起义,并带着辛弃疾连夜出城南下的消息。历城知府之死,就是辛赞起义的证明。有辛赞亲自为引,金国必会深信不疑。如此,被留在历城的辛弃疾就如滴水入海,在一众新生儿间,再难分清。
辛赞的计谋,的确称得上一句“疯狂”。只他一人出击,与其说是起义,倒不如说是送死来得更贴切。
“我这小孙儿都敢做的事情,我这做祖父的,又有何不敢?”辛赞抬手止住众人七嘴八舌的劝言,朝众人淡然一笑,“我意已决。”
辛赞低头摸了摸辛弃疾嫩滑的脸蛋,微笑喟叹:“只求我这小孙儿,你莫怪阿翁抢你风头。”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王富贵识字不多,不好读书。但在此刻,这句话突然如惊雷般在他的脑海里炸开,令他不由脱口而出。
辛赞有些意外地望了他一眼,点点头:“所言甚是。”
辛赞的态度很平静,但所有人都心里门儿清,这倔强的老翁,再也不会改变他的主意。
男人们对视一眼,人群里,有人踌躇着朝前走了一步。但他才微微张嘴,却又如惊醒一般,猛地扭头望向自己身侧的媳妇和孩子。如此数回,他的眼神越发纠结、神色越发挣扎。
“辛阿翁,我陪你出城。”
刚才扶住辛赞双臂的汉子突然出声,他回头看了一眼媳妇和老娘,平静地嘱咐:“娘,以后就让阿弟当家。咱家的田若是种不完,就分点田给村口的王牛,他人心善,若咱家有什么事,他必会帮衬。”
对上汉子的眼睛,老妪的眼眸瞬间覆上了一层水光。她的身体不自觉地一晃,随即又稳稳立住。老妪头发花白,脊背佝偻。她就是街头随处可见的那种底层农妇,脸上的皱纹无不刻着土地的朴实和木讷,衣上毛边的补丁诉说着她生平的朴素和艰苦。
但就是这样平凡不起眼的农妇,但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的母亲,此刻却伟岸得如同一座山,稳稳地站在了孩子的身后,接住了他的充满祈求的目光。
老妪大字不识一个,人又不善言辞,说不出什么激动人心的话语,她只是迎着众人的视线,朝着她的儿子缓慢却又郑重地点头:“好,你放心去,家里万事有娘在。”
而站在老妪身侧的妇人,她紧紧搂着还未满岁的孩子。刚才众人争执之际,她一直绞着襁褓的布料边缘,隐在丈夫和婆婆的身后,不安而又怯懦地旁观这一切。而此刻,当她终于成为众人视线焦点之时,她只是搂紧了怀里的孩子,面上却惊人的镇定。
她抬起眼,对上丈夫的目光。
两人目光一触,她瞬间读懂了丈夫的意思。妇人的嘴唇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眼底的湿意逐渐漫出眼眶。就当众人以为她要哭着挽留汉子之际,她却死死咬住嘴唇,硬生生地忍回泪水。
当着众人的面,她重重点头。点了几次,又像是怕被人误解意思,遂开口。
“你去吧。”她说。
顿了顿,她的声音从蚊蚋般的轻声逐渐变得响亮,再次重复:“你去吧。”
“你放心去,娃儿有俺照顾。”
老妪和妇人的声音,如同一个信号。王富贵呆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看着越来越多的男人站到辛赞身边。而最让他惊讶的,还是那群往日最没主见的妇孺,她们如同脱胎换骨,原本怯懦的、卑微的、温顺的面庞,此刻却锋芒逼人,令王富贵不敢直视。
“俺听这仙人说,未来那起义的耿京也是农民。他攻占莱芜、泰安,辛弃疾就是崇拜他,才会前往投奔。耿京是农民,俺们也是农民,都一样。耿京能成,俺们也能成!”
“可不是,耿京有辛弃疾,俺们还有他爷爷辛阿翁呢。”有人爽朗大笑,拍了拍辛赞的肩膀,“辛阿翁,俺们可就听你指挥了——得让这群小子知道,起义,还得看咱们这群老的!”
“媳妇儿,娃儿长大后,你记得告诉他——他爹我,是干大事的人,是为国尽忠的好汉子!”
……
辛赞望着这满院子嘻嘻哈哈、故作轻松的汉家男儿,胸口一热。他上前一步,正想开口之际,却见站在血泊中的王富贵着魔一般地扭曲了脸庞。
“疯了,都疯了。”
王富贵口中喃喃,神情却地动山崩,天翻地覆。他掐着自己的掌心,却根本没有感到疼痛,只是像是要在说服谁一般,着魔地反复念叨:“你们死定了,你们死定了……”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辛赞平静地把王富贵刚才说的话还给了他,“你走吧,历城知府和金兵之死,自有我来担着。”
而听到这句话,王富贵的神情越发狰狞。他像是在生吞活剥谁的肉,牙齿咬得咯咯响:“你们出不去的。知府已经封城了。”
众人一静。
“王富贵,你他妈……”有人脸色阴沉地提刀上前,毫不掩饰话语肿的威胁意味,“反正我们要反了,正好用你这金人走狗给我们祭刀。”
“你倘若有一丝良心,就想想办法放我们出城——就当为你的老娘和儿子积点阴德!”有人沉着脸劝,“你最好别……”
“别什么?”王富贵冷笑着抬头:“我若想要你们死,何必告诉你们这条信儿?大可冷眼看你们去城门自投罗网!”
众人一愣,面面相觑,不知道王富贵这鬼祟的两面派如今又是何意。倒是辛赞神情微动,瞬间品出了王富贵的意思:“你有办法送我们出城?”
听到辛赞的声音,王富贵瞬间绷紧了脊背,紧张地舔了舔嘴唇。他咽了口唾沫,眼神在地上的血泊里游了个来回,才终于下定决心地对上辛赞的目光:
“你可知道,宋国的岳飞已经打到了朱仙镇?”
“朱仙镇……”辛赞沉吟片刻,目光亮起:“那离收复开封不远了!”
王富贵点了点头,继续道:“完颜将军当初为了快速拿下宋国,带走了金地大部分的兵力。而如今大军遇岳飞阻挠,屡战屡败,精兵十不存一,数日之前,完颜将军就有退兵回朝之意。若岳飞能一鼓作气、乘胜追击,那将数十万金兵折在南地,也不无可能。”
“如果,我是说如果。”王富贵又舔了舔唇,声音轻了不少,“那数十万金兵尸沉黄河,那金国必定内乱。若趁此时机起义,北地空虚、金国人心不稳,你也不是没有胜算。”
“倘若,你能想办法派人千里赴宋,与岳飞南北相和……”
王富贵打了个冷颤,像是被什么东西攫住了心魂,说不出是期待还是恐惧。他面色白得可怕,眼睛却亮得惊人,缓慢却清晰地吐字:
“复国,也不是没有可能。”
第59章 【爱国诗】辛弃疾
王富贵的话音刚落,小院里众人的呼吸声一下子变得粗重。
“我只是说说,说说。”
众人炽热的视线令王富贵头皮发麻,他紧张地搓了搓衣角,眼皮不受控制地眨动,语速也急促不少:“我如今就同你们说清楚,省得你们死了还怪我。这到了下面啊,你们可得和阎王爷说清楚了,是你们自个儿找死,与我无关。”
“要我说,这仗基本已经打到头了,宋朝撤兵也就这几天的事儿。先不说宋朝皇帝的性子,”说到这里,王富贵不屑地冷笑一声,翘起小拇指晃了晃。
表达完对赵构的蔑视后,他这才收回手,继续往下:“更何况,北地还握着重昏侯的命,岳飞北上,当初打得可是‘迎回二圣’的名头。倘若金国封重昏侯为新宋帝呢?到时候,谁是宋朝正统可就说不好了,宋将又怎能再去攻打宋帝呢?”
王富贵说得直白易懂,就算是不懂政事的农民都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人们面面相觑了片刻,有人问道:“那你的意思是,想要成事,我们还得先去五国城救出重昏侯?”
王富贵点点头,但他像是想到了什么,随即又摇头:“救?”王富贵扣掉袖口干涸的血块,甩了甩手,神情又充满了不屑:“你们若非要从重昏侯处下手,倒不如杀了他——他在位时,宋是怎么亡的,你们应该还没忘吧?”
王富贵这一盆冷水浇凉了众人的热血,一改刚才的激动,所有人的表情在此刻都变得有些灰心丧气。数千年的伦理教化,光凭“皇帝”这两个字,就足以令这群农人诚惶诚恐,更何况还是“杀皇帝”——仅仅是听到这三个字,就有人恨不得捂住耳朵,在地上磕头谢罪。
见状,王富贵露出了一个“我就知道”的表情。
这个表情颇为复杂,说不出是嫌弃、得意还是遗憾。他砸吧了一下嘴,环视四周,拍了拍手,唤回众人的注意力:“得了,就你们那怂样,还扯什么大旗学人起义。临砍头时,别尿裤子就不错了。还是按照我的计划……”
“杀的是金国重昏侯,与宋朝皇帝有何干系?”
令王富贵没想到的是,他的话,反而令原本有些犹豫的辛赞下定了决心。迎着众人的目光,读了一辈子儒家经典的辛赞一字一句,说得无比清晰:“宋朝的皇帝,不是在南边吗?”
王富贵一愣,他收敛了嘴角不屑的笑容,再次端详辛赞,目光里多了一些刚才没有的内容。与此同时,众人也反应过来了。有人机灵地举一反三:“听说金人野蛮无比,凶残如狼。听到义军消息,说不定金人就发了狂,把重昏侯乱刀砍死泄愤,我们只是发现了重昏侯的尸首罢了。”
“那可要为重昏侯报仇啊!”有人一本正经,义愤填膺。
王富贵抽了抽眼角:“那若金人带着重昏侯撤退呢?”
有人瞪大眼睛,作不可置信状:“大家伙儿都看到重昏侯的尸首了,这还能假?俺们都是汉人,是重昏侯的子民。你不信俺们,反而信那群黄眼杂种?他们带走的是假的重昏侯,真的重昏侯已经被杀了!那群黄眼杂种为了威胁义军,是什么谎都能扯的,你可不要上当了。”
王富贵眼神复杂地看了那人一眼。又听得众人七嘴八舌地嚷了一阵,他有些头疼地回过头,向辛赞最后确认:“不后悔?”
“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复何恨。”辛赞一拱手,淡然无比。
闻言,王富贵极为缓慢地点了点头,神情逐渐纠结。他垂头盯着知府的头颅思量了许久,终于把牙一咬,扬声道:“得,你们要去送死,难不成我还能拦着?本来按照我的计划,这院子里顶多死个七八个人就能把这事糊弄过去,但你们非要一起送死……”
事到如今,王富贵也无所谓地坦诚了他原本的计划:他本想骗这群农人听话,让他们把知府和金兵全部杀掉,然后他去官衙里找知府的那个死对头投诚,带一队金兵杀几个农人,让金人出口恶气,向上面有个交代,这事儿也算解决了。
但如今,王富贵改变了主意。
他迎着众人愤怒的目光,大咧咧地向前一伸手:“得,拿来吧。”
“拿什么?”
“刀。”王富贵怒了努嘴,一脚把知府的头颅踢到一个金兵的脸侧,激起他一阵惊叫,“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知府我都宰了,不差这一群。”
男人们不由望向辛赞,等着他的决定。
辛赞沉吟片刻,最终点了点头:“给他一把。”
王富贵接过刀,伸了个懒腰,开怀道:“我他娘早就受够这群黄头奴的气了,今儿就当爽一把。等会儿我摘了知府的令牌,你们拿去开城门便是。”
王富贵切瓜砍菜般地割掉了一个金兵的头颅,已经杀过知府的手异常稳当:“你们出城后往西去,那里山多,地形复杂,你们若是藏得好些,也能……辛赞?”
王富贵奇异地望着提刀走到他边上的辛赞。辛赞那双提笔舞墨的手,如今姿势标准地扣在刀柄上,而刀锋,稳稳当当地架在金兵的脖颈旁。
“你会,哦不,你敢杀人?”
“起义总要见血的,”辛赞面色镇定,甚至挥手示意后面围观的汉子们一起上前动手,“先提前练练,也省得上了战场再吃亏。”
“那倒也是,上了战场下不去手,那可完犊子了。”王富贵颇为认同地点点头。见汉子们一蜂窝地上前,他还好心地提醒:“别让血溅到衣服上,你们等会儿还得出城。”
……
或许是杀金兵杀出来了一些交情,当最后一个金兵头颅落地,王富贵一拍大腿,突然决定“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
“给我换一身衣服,我送你们到城门。倘若他们不认令牌,我这张脸——知府手下头号走狗,说不定还能派上些用场。”
一群人向着城门而去,每个人的心里都七上八下,脑海里更是不受控制地预演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冲突。
但等真到了城门口,情况却出乎众人的意料。
原本应该重兵把守的城门此刻异常冷清,只有两个士兵一左一右地站在两扇闭拢的大门旁,手里虚虚扶着长枪,正在百无聊赖地扯着家常。
看到辛赞一行人,两人互相用眼神示意对方上前。僵持了几秒,其中一人撇了撇嘴,拖着脚步不情不愿地拦到了众人面前,不耐烦地恶声恶气:“干什么的?今天不准出城,都给爷滚回去!”
王富贵拨开众人,脸上挂着平常迎来送往的油滑笑容,顶着士兵惊讶的眼神,将知府的令牌从袖口露出一角:“知府密令,兄弟行个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