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苏听到这里嘴角抽了抽。居然真叫雄娃,果然是熊孩子。
而且真要买肉包子,刚怎么不去买。
这样一家人跟自家住一个包厢,还要过一个晚上的那种,云苏就觉得有点倒胃口。
果然,这男人没过多久带着孩子回来。那雄娃手里的确拿着个肉包子。边走边吃露出一副享受的模样。路过小芸芸的时候,还故意挑衅一般,把那已经咬了几口的肉包子,往小芸芸这边凑。
云苏故意大声喊:“哎哟,这孩子太大方了。这是要请大家吃肉包子啊!”
老大妈一听不乐意了。赶紧过去把宝贝孙子抱了回来。生怕云苏真去抢那肉包子似的。
云苏翻了个白眼儿。跟自家男人嘀咕,就这样的人,居然能有关系买到卧铺。
季向天把孩子抱到床上。往她手里塞了个玩具。这才小声说道:“说不定是有个什么亲戚。”
这一家子四口人,穿着都挺差的。不像是那种家庭条件好的。但说话又带着些高高在上。总之,让人看了不舒服就是了。这种人家,十有八九就是有一门显赫的亲戚。
不过这种人也就是半路遇到的而已。生活上没什么交集,季向天觉得忍个一天半天的就还好。
整个下午那雄娃特别吵。晚上睡觉也不安生。
幸好,火车在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就到站了。
云苏一家手脚麻利下车了。想着总算不用跟这种人凑一堆。
结果刚到地方,还没开门。就看到那一家子朝他们这里走了过来。
云苏瞬间觉得这老天爷在开玩笑。
——
他们现在所处的胡同叫做荷花胡同。整条胡同挺长的,一共有十多户人家。都是一进院的普通四合院。
这些院子有些开着门,有些关着门。开着门的人家,无一例外都盯着他们一家三口。
幸好他们家就在胡同口,不用进到胡同里头。不然围观他们的人会更多。
胡同有很多孩子在跑来跑去,老人家坐在门槛盯着他们。
总之,云苏说不出是舒服还是不舒服。就觉得怪怪的。
“走,先进来。”
这是季向天把门打开了,云苏听到木门发出厚重的吱呀声,随即带着孩子先一步走了进去。
而火车上遇到的那一家,则是后脚就进了胡同,朝他们这里盯了好几眼。这才走进了胡同深处。
“我怎么觉得这个暑假会很热闹。”
云苏看着季向天关门,忍不住吐槽出来。
季向天也有点无奈。谁知道十多年没回来,居然就遇上这样的人。
“我也不认识这家人,估计是后面搬进来的。”
云苏点点头,看着自家娃儿已经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了。
眼前的四合院确实保存得很好。廊柱屋檐雕刻颜料都没有什么缺失的地方。院子里有一口老井跟一棵枣树。
地上没有多少杂草。
可以想见,经常有人收拾这座院子。
“不是说借给部队当接待处吗?”
云苏在院子逛了一圈,发现干干净净,就是没有什么办公痕迹。
季向天:“他们最近在整合,前段时间搬走了。”
原来是这样。云苏看着这窗明几净的院子,感叹部队的同志做事情特别好。就是要走了,也把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让人看了都觉得特别舒服。
等把正房、厢房、耳房都看过后,云苏更是感慨万分。
当初借房子的时候,只有正房是锁着的,厢房、耳房都借了出去。
现在看看厢房耳房,全都归整得很好。这些房间只有红木的桌椅板凳,没有床铺。正房那里有一整套的床铺家具。就是有点灰尘,需要打扫一下。
云苏就让季向天去打水,自己找了条抹布开始收拾。
小芸芸则是跑到枣树下,正转悠着要找蚂蚁,看蚂蚁搬家呢。
就在夫妻两人打扫卫生的时候,大门就被人敲响了。
季向天听到后,就说:“我去看看是谁。”
他大概猜到应该是胡同的住户,看到他们这样的生面孔。然后就去找街道办的人过来核实身份了。
果然,季向天打开屋门,一眼就看到带头的人。
是个熟人。他小时候对方就在街道办当干事。现在看穿着,估计都成为街道办的头头了。
“同志,你这是……”
季向天:“佟主任,我是季向天,季建国的儿子。”
对方一听季建国三个字,立马反应过来:“哎呀,居然是老季家的儿子啊!都多少年没见过了。居然都长这么大了。怎么,这是要回来这里定居?”
季向天摇头:“带着家人过来这边住个暑假,认认门。”
“好好好,听说你小子在羊城混得不错。你爸过来开会的时候,还找我喝过酒呢!”
这倒是真的。家里房子在这里,季父过来这边开会,就会找街道办这边喝酒吃个饭。算是请人家多照看几分。
“那就好。是你小子回来我就不多问了。胡同这边这些年多了不少住户。你们出入的时候注意点就行。有问题就来找你老叔。”
季向天笑着挽留了一下对方。然后进屋里拿了一包鱿鱼干塞到对方手里。
“叔,你来得正好。这是自家晒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你拿回去让婶子泡发,用来爆炒或者煮汤,给家里添道菜。”
佟主任笑着推脱了两下。然后就把东西收下了。
等人一走,门一关。云苏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看来,这里的风气还是挺严格的。”
如果在羊城,就是来了陌生人,邻居们最多说说,不会有人真去找街道办的人过来的。
“这样也好,说明这里挺安全的。待会子出门吃个饭,买些做饭的工具回来。还要拉些煤回来做饭。”
想想之后要在这里住两个月,云苏还是挺期待的。
第75章
来北城第一顿吃的就是北城烤鸭。香香脆脆的烤鸭皮, 配上充满麦香的白面饼子,吃起来就是一种享受。
就是有点贵,一顿饭把一个月的工资都吃进肚子里了。
要不是自家收入不错, 云苏还真不舍得来这吃一顿。
吃过饭,去隔壁的供销社买了一盒老北城人吃的点心。一家人溜溜达达朝家里走去。
荷花胡同的地理位置很不错,相当于后世二环的位置。现在周边都是商圈,交通便利。马路都比一些小地方要宽敞不少。
云苏一个人拎着东西,孩子就由季向天抱着,省得被来往的自行车碰到。
还没走到拐角, 就听到胡同口那有人在那聊着天。
“是一家三口呢!听说是季医生儿子那一家。”
“季医生啊!就是十多年前搬走的那家子啊!”
“不是说搬去羊城的吗?怎么回来”
“听说是放暑假呢?”
云苏站在路边看向自家男人,不由露出些无奈的笑容来。果然自家刚到胡同没半天, 关于自家的事情就传得满天飞了。
这可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才好。
就在云苏准备拉着男人往家里走的时候, 又听到有人开始嘀咕胡同尾那家子的情况。
“那家子不是说在南方的吗?怎么崔婆子跑一趟就都回来呢!”
“听说她那女婿调回来了!”
“天啊!这老天可真是没眼!”
云苏听到这里皱眉。这些人口中的崔婆子一家, 应该是他们在火车上遇上的那家子。
听这些人口气, 好像这家的男人、女人跟孩子,之前是在南方,不跟着崔婆子住一块的。
这就让云苏好奇了。
她给自家男人使了个眼色, 笑眯眯地提着东西走进了胡同。
胡同里, 好些个大妈婶子正口沫横飞, 说着当年崔家的二三事。完全没有注意到边上路过的云苏一家三口。
云苏乐得清净,慢悠悠地从这些人身边路过,顺便把那一家的情况听了个清楚。
原来,火车上遇到的那一家住在这条胡同最后一家。
其中,老太婆姓崔, 人称崔婆子。她男人姓崔, 早年就没了。
她只有一个女儿叫做崔花。今年都四十多了。那个熊娃全名叫崔雄,是崔花三十多才生的儿子。除了这个儿子, 她之前生过的小孩都夭折了。
雄娃姓崔,是因为那男人是入赘的。男人姓邱。大家都叫邱老三。那时候崔婆子的男人还在,是干gwh出身的。一家子就崔花一个女儿,自然是要招赘继承香火的。
于是,邱三就入赘了。入赘后马上得到一个不错的工作。
而崔花同样也有一分体面的工作。
只不过这两人结婚没多久,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总之,邱三、崔花很快就从北城搬走了。而崔老头也早早因为干抄家的缺德事没了。留下崔婆子一个人在那间屋子住着。
云苏听到这里,心想就觉得这种事情还真是……无法评价。
左不过是些无所谓的人,不理他们就是了。
——
云苏他们这里洒脱就洒脱了。但是有人却表情古怪地站在人群外。听着这些陌生人说着自己的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