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地握着手中的玲珑骰子,好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想。
好在一切的旅途,都总会有终点。
在比原定计划拖延了半个小时后,商务车稳稳地停在了那座古色古香的梨园门口。
此时此刻,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远方华灯初上。
望着梨园里亮着的灯火,没由来的,原晴之蓦然鼻子一酸。
她快步走进去,扬高了声音,故作雀跃:“林妈,我回来了!”
院内登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原晴之几乎都能想象出老婆婆急急忙忙放下菜刀,挪开面前的簸箕,匆匆忙忙绕过那些水桶和扁担等杂物,匆匆跑出来的模样。
仅仅只是在脑海中想象,眼眶就有了湿润的感觉。
片刻后,林如花穿着围裙的身影便从那温暖的灯火里出现。
“小姐,你怎么忽然回来了!回来也不提前打个电话同婆婆我说一声。”
“嘿嘿,这不是想给您一个惊喜嘛。”原晴之挠挠头,将方才上涌的泪意憋了回去。
好在现在天色转暗,她又站在外头,低垂的夜幕很好地遮掩了现在的表情,不至于要花费口舌做出解释。
“哎哟,这算什么惊喜。既然能回来,那小姐肯定是将事情办完了。要是早点说,婆婆我还可以做一桌丰盛的饭菜,迎接庆功嘛。”
跑得太匆忙,林如花只来得及用挂在外边的抹布擦擦手:“小姐吃了晚饭吗?”
“……忘了。”
“我就知道。”林如花冷哼一声:“这三天还是我打电话去司天监那边,让他们监督你好好吃饭,不准熬夜。”
原晴之回以一个讨好的笑容。
“行了行了,小姐想吃什么,醪糟丸子,珍珠米球,还是昨天刚包的饺子?”
跟在林如花背后,原晴之大声嚷嚷:“都要都要!”
美美地吃了一顿林妈做的饭,顺带将这两天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遍。
在亲近的人面前,原晴之向来报喜不报忧,于是重点就落在了那五千万上。
“嘿嘿,林妈,这回是真发达咯,等明天钱到账了,我们就去下馆子!”
“好好好。”
暖暖的饭食驱散了许多心头阴霾。
但饶是如此,在夜色已晚,哄着林妈去睡后,原晴之还是独身一人来到了梨园藏书阁的区域。这里曾经经历过大火,墙壁上还残留着焦黑的痕迹。原晴之每次心情不好时,都喜欢一个人坐在墙角,看着窗台上落下的月亮。
月光清冷如水,静谧沉吟。
只有独身一人时,她才能稍稍卸下脸上苍白脆弱的笑容。
很多事情,虽然原晴之不说,但她心里比谁都清楚。
比如在青城古街时,她就清楚司天监们几度欲言又止,最后没能说出的话,也知道他们担心的根源是什么。所以,为了让大家安心,她故意表现出很洒脱的样子,说着虞梦惊的坏话,好像什么也不在乎。
因为这样,可以让大家都安心。
即使自己的心,早已百孔千疮,疲惫不堪。
“哐当。”黑夜中,木门开合的声音清晰又明显。
原晴之一惊,瞬间从地上站起。
“别担心,别担心,小姐,是老婆子我。”
一个本该睡下的身影提着灯笼,佝偻着背一,亦步亦趋地走了进来。
“林妈,你怎么会……”
看着少女脸上犹然未干的泪痕,林如花叹气:“小姐,怎么说,咱也跟了您这么多年。难道连您的真心欢笑和强打精神都看不出来吗?”
“在院子里那会,看到回来小姐后,我就猜,您肯定是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明明都那么难过了,还要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来哄我开心。”
不说还好,一说,原晴之的眼泪便怎么也止不住。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
老人将灯笼放下。
她拍打着原晴之的后背,低声安慰:“有什么委屈事,尽管同我说吧。”
“老婆子我一把快入土的年纪,什么都只会带到棺材里,口风包严的。”
第74章
深夜, 一老一少坐在梨园藏书阁里。
周围没有开灯,只有月光和灯笼传来的光线,却让人感到无比安心。
林如花拍着她的背:“小姐, 不着急,不着急啊。慢慢说。”
在这样的安抚下,原晴之抱着自己的膝盖, 情绪逐渐平稳下来。
自从她记忆以来, 一直是林妈以长辈身份陪伴在自己身边, 在她心里, 早已将对方当成家人和亲奶奶一样的存在。
这些本该永远埋葬在自己心底的话, 也只有同她说,才最为合适。
原晴之用纸巾轻轻擦拭眼睛,这才终于开口:“林妈,我好像……有喜欢的人了。”
一直埋藏在心里的话, 此时终于吐露而出。说完的刹那, 原晴之颇有些如释重负。
在此之前, 她一直为这份喜欢和心动充满负罪感, 迟迟不愿面对。但喜欢这种东西,不管怎么关起来,都没有用。越不敢表露, 越心痛, 越隐藏, 越被划伤。
“原来是情伤?小姐也到这个年纪了啊。”
听见原晴之的话,林如花愣了一下, 而后便笑了起来:“以前一直以为小姐您脑子里没有这根筋, 没想到……”
长者的笑容不乏揶揄,要原晴之瞬间忘了方才的悲伤, 张牙舞爪起来。
“林妈您什么意思!竟然敢嘲笑我!”
看着少女恢复了活力,林如花连忙佯装收敛笑容:“哎呀,你知道的,婆婆我没有那个意思啦。好了好了,快说说,小姐是怎么发现自己喜欢上那个臭小子的?那个小子不会是婆婆我认识的人吧?”
一时间原晴之竟然不知道,是林如花顺其自然说她好感对象是臭小子有槽点,还是虞梦惊和臭小子三个字画等号更可怕。
“怎么可能是您认识的人。”她停顿一下,开始组织语言。
“是这样的……刚开始第一次见面时,我觉得他非常讨厌,是个自恋自大狂,经常罔顾别人的意愿,不注重社交距离,讲话轻浮。为人残忍,不尊重生命,毫无普世价值观,非常任性妄为,甚至为了看乐子,可以把所有人都谱写进他的剧本里。总之,是个性格十分恶劣,而且相当以自我为中心的乐子人。”
闻言,林如花沉默了许久,犹豫着开口:“小姐,咱可不兴喜欢犯罪啊。”
原晴之:“……”
原晴之:“他不需要遵守现实的法律,林妈,您就当他是外国人吧。”
“行,小姐您继续。”
“但后来我发现,他其实……也挺可怜的。或许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吧。”
望着窗台上洒下的一小片月斑,还有上面树叶被风吹起时散动的幻影,原晴之眼底浮现出回忆:“我恰巧旁观了他两次被人欺负,但是他都站在原地不还手。”
“我当时想,这个人好笨啊,呆呆傻傻的,和猫一样。”
想到当时的场景,原晴之嘴角忍不住翘起:“当初看到他第一次被欺负时,我吓得半死,只敢躲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瑟瑟发抖。”
“但在那之后,我偶尔闭上眼睛,或是在梦里,还会重现那一幕的场景……我想,我应该是不甘心的。”
“是感到害怕吗?”
原晴之摇摇头,又点了点头:“说不害怕是肯定不可能的,但更多的,还是后悔。”
“我懂了,小姐是觉得无能为力啊。”林如花瞬间了然。
她一直知道自家小姐是个善良的性子。以前还在上学时,就帮同班同学在校霸面前出过头,还帮路人抢回过劫匪的钱包,帮同校漂亮女生挡过小混混的骚扰,为此还特地去练了一段时间跆拳道。
“是啊,什么都瞒不过您。”原晴之无奈地笑笑。
她以前其实并不能体会,为什么救自杀的人没救下,救人者也会留下心理阴影。
等真正到了那个场景,她才发现,原来人是真的无法接受一条生命在自己面前被活生生肢解杀戮,即使被杀的这个家伙不是人,还根本不会死,过一会就复活。
可总是会痛的吧。
“所以,第二次看见他被欺负后,我什么也没想,直接去帮忙了。”
虽然口头上大段大段分析着自己当时的心理,但原晴之在第二部戏时其实什么也没想,拎着菜刀就冲出去了。
“结果救了他以后,我才发现,他其实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只是想用自己设局。这样毫不在乎的态度,让我觉得自己的帮忙毫无价值,所以当时的我在心里暗戳戳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要帮他了。可没想到再次看见他孤零零一个人站在那里时……”
林如花:“小姐还是没忍住?”
“……嗯。”
原晴之后来知道了,虞梦惊是个非常傲慢的人,喜欢挑事拱火,看别人自相残杀,但是几乎从不自己动手。
他站在原地,一部分是因为力量还未恢复,只能让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达到控制凡人的目的;另一部分则是单纯的因为不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所以虽然生气,但后来她过了气头,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事实并非如此。
明明可以还手的,不是吗?
拥有那样一副至美的皮囊,从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贪念,所以必须得承受掠夺与屠杀,承受这些被勾起的恶意?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受害者没有错,错的永远是施暴者。
“就这样,我再一次救了他。”
第二部戏结尾时,情况紧急,原晴之必须借用虞梦惊身上的师家玉佩出戏。所以后来司天监和心理医生们分析这一段时,也以为她只是为了出戏,顺便将人带出火场,故此没有多问。
只有原晴之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雷柔”了。
至少,在那个吻里,她只是她自己。
原晴之可以编织一万个谎言,但她欺骗不了自己的本能。
即使当时是需要安慰虞梦惊,安慰他的真容并不难看。可明明有无数种方式,言语,触碰,她统统一个没选,而是选择了亲吻。
戏外人怎么会被蛊惑呢?一个踮脚,便暴露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