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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败家媳妇儿_分节阅读_第77节
小说作者:冬十四月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021 KB   上传时间:2024-10-11 19:55:08

  季临艰难滚动一瞬喉咙,眼睛紧盯着黎菁。

  “我后悔了,菁菁,那天晚上我不该对你发脾气,我……”

  “不会!”

  黎菁打断季临,没让他继续把话说下去,她撰了撰手指,转身看向季临,想牵唇笑一下的,但她牵不起来,也不再勉强自己。

  “你可能不知道,今天是我下定纳吉的日子,我挺开心的。”

  “应该说我这三年都挺开心的,留在宁城,待在爸爸妈妈身边,是我想要的,我没有后悔过。”

  “我没有专门走舞蹈这条路,但我不是懦夫,我现在也能在舞台上跳了,我很好,我喜欢这样的自在,我觉得比我以前跟老师,在团队的时候要放松,去京市不是我唯一的路,我没有必要选择它。”

  “还有,我们长大了不是吗?已经不是小时候还可以幻想重头再来的年纪,所以没有发生的事情,或者已经发生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向前看吧。”

  “都过去了。”

  黎菁说完,顿了顿,又看了季临一眼:

  “其实,季临哥,这三年你真的什么也没发现吗?”

第40章 他给的浪漫惊喜

  “向前看吧。”“都过去了。”

  “其实,季临哥,那三年,你当真什么都没察觉到吗?”

  进入十月,宁城的天依然晒化人,人在大太阳底下不过站一会儿就有汗流浃背的感觉,明晃晃的太阳光更刺得人眼睛刺辣眩晕。

  季临一步步往季家走,耳中不停回响着黎菁最后那两句话,刚好没多久的双腿灌满铅块,每走一步都带得他腿筋震痛,腰背都忽然直不起来。

  季临哥,那三年,你当真什么都没察觉到吗?

  声音清软的一句宛如尖针刺进喉咙,心神俱碎。

  他真的什么都没察觉到吗?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认识十多年,不是十多天十多个月。

  他们一起学手语唇语一起写字。

  曾经她觉得他的字好看还叫他手把手的教过她。

  他们的字迹,一定程度上是有些像的,包括一些书写方式。

  他真的,一点都没察觉吗?

  一个人的字迹,写信的语气可能会被模仿,但从前她信纸里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娇羞忸怩和她小心掩藏的情丝呢?

  那些当真可以模仿得天衣无缝没有一丝痕迹?

  不是,有过几个瞬间,他应该是有感觉到不对的,不然他不会冲到机场去买票。

  只是最终,他没有回来成。

  一次,是领导出车祸,牵扯深广,他必须留下处理。

  一次,是领导女儿出事,一个不甚,他会跟着栽个头破血流,他不得不顾全大局。

  等忙完一切,他又失去了回来找她的勇气。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当年他是违约了的,他担心自己回来看过她,就再也在津市那个地方熬不住。

  常言商场如战场,实际他经历的更加。

  就好像站在钢丝上走,一个不甚,他跌得粉身碎骨,回头都难。

  所以他在津市的每一步都走得谨慎小心,他害怕一旦出事再也回不到她身边。

  以至于到最后他反而忽视了最重要的,彻底失去了她。

  向前看。

  他怎么向前看呢?

  他的前一直都是为了她啊。

  或许有一瞬,他刚经历实习,看着领导们运筹帷幄,抬手举足都有人注意,各处周到小心的时候,他曾经艳羡憧憬,有过有朝一日能登顶,众星攒月的野心。

  但几年沉炼起伏下来,他最终知道那些光环绕身都比不过她在他身边的时候。

  无论在京市津市还是又回到京市,那些谄媚示好只让他在夜深人静时更想她。

  她是不同的,不一样的,干净明洁超过世间一切。

  每次想到她,他飘飘然虚浮空旷的心忽然就落到了实处,领导讲他踏实,可谁也不知道,他的踏实,不虚妄,从来都是因为她。

  都过去了?

  不,他过不去。

  他永远不想他们成为过去。

  她在他这儿,永远不会是过去……

  季家还住在原来的老家属院,当初造新家属院的时候,黎万山为了改善整个厂子的职工待遇,老家属院这边也做了整装改造。

  季海翔当上代厂长以后,理所当然住进了原来空降过来的那位厂长分到的两层半洋楼里,面积比在新家属院最里面的黎家还要大些。

  只彭芳不是多爱收拾的人,院门前的草快比人还高了,院子里当初他为她种下的蔷薇花没人照看开得蔫哒哒快死了一般,偌大一栋洋楼肉眼可见的破败,一踏进这边感觉太阳都阴了。

  推开门进院子,满院的垃圾,被砸得四分五裂的碎碗碎盘,砸得变形的锈迹斑斑铁桶,地上四处散着扯烂的衣裳,看着像是遭了打劫。

  客厅里彭芳歇斯底里怒嚎的声音穿透院子院墙。

  “季海翔,你不是男人,孬种,当初要不是我,你还捞不到主任当,不是我扒着黎家,你更上不了副厂长代厂长!”

  “当初拿好处的时候你当真不知道?那海参海胆你吃得不够香?”

  “现在出事了,你怪我了,还要离婚?离就离,但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你直接滚出去就行了,滚!带着你的两身破烂衣服给我滚!”

  “你就是个疯婆子!神经病!毒妇!”

  “凭什么我滚?这个家里大半的钱不是我在赚?你那些钱不是早拿你娘家去了?”

  “这次交上去的,也是我这么些年攒下来的,要滚也是你滚!”

  “臭娘们,搅家精!恶妇!要不是你,我现在就算不是代厂长也有个副的当,结果现在?被你搞得成了个下苦力的工人!”

  “人家黎家多好,菁菁多好,你非看不上人家!非得让我帮着你欺骗儿子,要不是你做得太绝,这次我出事情黎家怎么可能不帮忙?”

  “我早和你说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更别说人家还没倒,结果你了?伪造给儿子信件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你真的是恶心!你模仿菁菁语气和儿子写信的时候你在想什么?你这个烂货!”

  “连自己儿子都……”

  “季海翔!你去死!你去死啊!”

  “我去死?你去死才是,贱人!你还敢打我,你以为我还和以前一样忍你……”

  院子里,季临听着两个人就好像两只狗互咬吵闹厮打在一起,神情木然,这就是他的一对爸妈,实际这样一幕,在他八岁以前并不陌生。

  那会儿季海翔还不是办公室的副主任,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会干事。

  彭芳虚荣,在娘家不受宠的关系,每次都喜欢捏着季海翔和她二姐三姐的男人对比,每次她从娘家受了气回来,她出气的对象总是他和季海翔。

  掐着他胳膊拧,问他为什么在姥姥家没有表现得好一些,又抱怨季海翔窝囊废,这么久了还是个缩在角落谁也不知道的宣传干事。

  之后一次纱厂着火,他们家当时离那边库房近,彭芳起来上厕所看到火光,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火,而是他们全家起来的一个机会。

  于是,那一夜季海翔被她推进了火场救机器,才五岁的他也被她拎起来跟着一起去救火,火光冲天,火苗烤得他身上每寸肉都在疼,她没有丝毫顾及他还小,也没想过他能不能受得住,自己救火的时候她只管推他,攘他,让他快一点,去弄水来。

  救火的人越来越多,他一个小孩子颤巍巍地拎着小半桶水窜在里面,一个没注意被撞倒,纷乱的脚步不停踩向他。

  他痛得直哭,喊救命,但着火声救火声盖过了他的哭声求救,一个个忙着救库房里的东西没有人注意脚下。

  要不是黎万山发现及时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他已经死在那一次失火现场。

  堆满棉纱的库房,火势一旦起来就不容易灭下,黎万山身为纱厂厂长,要主持大局,匆匆救下他后本来想把他交给彭芳,但彭芳只管往救火堆里窜,当没听到人喊,根本不管。

  黎万山无奈之下把脚被踩到已经没法走路的他交给了当时也在现场的黎承,让他先把他带回他家里让申方琼看护。

  那是他第一次到黎家,也是他第一次见到菁菁,才三岁耳朵没有出事刚学会说话不久的菁菁。

  软软白白的一团,身上一股奶香,小巧微微嘟的嘴,眼睛像葡萄,又大又圆。

  她看着他脏兮兮的,脸上都是泪,捏着她衣襟上大嫂何丽娟给她别着的小手绢费劲巴巴的给他擦,又从衣兜里摸出糖递给他,喊他:“哥哥,糖糖,痛痛,飞飞。”

  她让他吃糖,学家里大人哄她哭的时候哄他,痛痛飞走。

  那一夜,他闻着奶香入睡,做了从记事起从未有过的好梦。

  那一夜后,第一个奋不顾身冲进火场的季海翔成了厂里的救火功臣,半年后的竞选,季海翔成功当上办公室副主任,彭芳也顺利当上后勤组组长。

  但彭芳并不满足,之后两年,她都在钻研怎么样可以爬得更高,她盯上了他曾经住过一晚上的黎万山家,想方设法去和黎家人套近乎。

  但黎家人低调,不太和外面往来,那几年风头又开始不对,黎家整体上下都穿上了破洞补丁衣裳,更深居简出,彭芳根本找不到机会。

  一直到六岁的黎菁耳朵出事,还受了惊,不敢见外人,家属院所有小朋友过去看她,她都害怕得直躲,大家听到这事都在讨论,觉得菁菁可怜,只有彭芳意识到是个机会,她靠近黎家的机会。

  她拉着他上了黎家。

  出发前,彭芳在家里扯着他耳朵警告他:“你最好是哄得那个菁菁和你玩,不然晚上你就别吃了,给我在房门口跪着。”

  彭芳那话一出来,他身体止不住的抖。

  他从四岁记事起,彭芳就压着他,要他做乖巧听话的小孩儿。

  他是家属院里最干净的孩子,最懂事成绩也最好的孩子,一旦他做不到不是了,就没有饭吃,彭芳还会把烧过的蜂窝煤灰铺到门口,让他跪下去。

  灭掉火星却还散着热的煤灰,每次能让他感受到皮开肉绽的滋味,他不能不听话。

  去黎家的路上,他很忐忑,因为他早听说过菁菁的情况,早在两年多前他在黎家住那一晚以后,他就下意识关注起她。

  他知道她和他不一样,她是黎家最小的小公主,全家人都很宠她,不许任何人欺负她。

  黎承更天天抱着她出去和他那群兄弟还有堂哥季远洋炫耀,说她是他的宝宝,他以后要养一辈子的,他们都羡慕不来。

  堂哥季远洋那时候眼馋,还把她偷回家了一会儿,很快被黎承找去逮到,两个人狠狠打了一架。

  其实不止堂哥眼热羡慕,他也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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