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筝看了下伙房准备的食材,除了一桶米之外,就是十几颗超大的莲花白,然后附带一些调料跟猪油,猪油里面零星可见几块小小的油渣。
这种条件可以说是非常不错了,平时拾棉花的时候,大多伙房都是一人送两个馒头,外加一些咸菜,稍微好一点点的会一人发一根火腿肠。
“叶筝,看什么呢?快来切菜,别想偷懒。”朱丽叶撅着嘴吼了一声。
“你们俩弄就好了塞,我去男生那边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吃的,天天吃莲花白,我都快变包心菜了。”说着叶筝便打了个摇摆手跑了。
朱丽叶气的差点没拿刀冲过去,她就知道这死丫头会借机偷懒,不弄菜不说,居然还找理由跑去玩,一会不让她吃饭,小样,让你皮,想到这里朱丽叶又干劲十足。
叶果跟朱丽叶洗菜,切菜,弄生姜大蒜等调料,罗密跟陈磊则是拿着两根绳子去边上的树林里面拾干树枝,一会用来生火。
叶筝顺着棉花地边走到边上的树林子,里面除了挺直的白桦,胡杨之外,还有一些沙枣树跟红柳,仔细看树根边上的沙土堆里就能发现,上面冒着许多脏兮兮的小蘑菇,叫做胡杨菇。
胡杨菇,又叫“沙蘑菇”,一种生长新疆沙地一带胡杨林里的野生蘑菇。
这种蘑菇是由胡杨树叶沉积腐烂后的菌类产品,纯属天然绿色食品,具有独特的降血脂、防癌抗癌、延年益寿之功效。
其味甘、入口脆嫩,晒干之后用来炒五花肉或者炖鱼片汤,是再好不过的美味佳肴,到了2010年的时候这种菇的价格,几乎一路飙升到了一斤380块钱左右,不过在现在这个年代,吃这种菌菇的人并不是很多。
因为蘑菇生长于胡杨林、灌木丛下的沙土中,不但找起来麻烦,而且洗起来也费时费力,还特别的浪费水。
叶筝想了想,还是决定摘一些回去,一会烧一锅鲜美的蘑菇汤喝喝,不过这清洗?看来无论如何都要使用一下清洁术了,要不这蘑菇,怕是把带来的水用完都洗不干净。
想到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还要使用灵力,叶筝就不免一阵肉疼。
但俗话说,少的不去多的不来,今天这顿饭若是做的同学们满意了,那身体产生的灵气,说不定会比使用的多出好几倍呢?顿时,叶筝又觉得值,非常值!
指尖上丝丝的灵气像是一根看不见的丝线,带着叶筝在林子转悠,长在树根边和沙子下的大蘑菇,被她一找一个准儿,随后叶筝又将这根“丝线”放到了林子里的草丛边上,突然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落进了叶筝视线。
叶筝双眼死死地盯着那只野鸡,慢慢的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来一块手掌大的石头,然后调动体内仅存的灵气游走到了手腕,然后猛的蓄力将手中的大石块扔向了不远处的野鸡。
可怜的野鸡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叶筝的石头给砸飞了魂儿,连带边上的大树都几乎遭了秧,几乎差点被砸断,可见叶筝的力气有多大。
仅仅这一瞬间的功夫,叶筝就有种身体被掏空了的感觉。
其实主要是昨晚才刚刚产生一点灵气,一晚上的时间,在身体里转了两个小周天不到,就被她这么用,当然会有些吃力。
叶筝走过去将野鸡提了起来,嫌弃的看了一眼差点被她解体的野鸡,然后又从边上捡了十几个野鸡蛋放进了花兜里,可以说是将这一家老小连窝都端了。
现在的叶筝的脸色看起来有几分苍白,再加上身子本就单薄,脖子上挂着一个鼓囊囊的花兜,老远看去就跟个袋鼠一样,好像随时都会因为前面的重量而摔倒,叫人看了忍不住替她捏一把汗。
叶筝看了看天空,时间似乎差不多了,抬脚就准备往回走,晃眼间,发现不远处有一群男生正围在一堆儿不知道在做什么。
一个个奇装异服,头发也是怪里怪气,有的甚至还带着耳钉,用脚指头想叶筝都知道这些肯定是F班的学生。
F班的名声在学校里出了名,老师管不住,校长不管,教导主任难管,每次拾花结尾都是他们班在拖后腿,而且很多拖到清地都完成不了任务。
新疆的棉花正常情况下,会开三波花,拾完三波之后,就是清地了,清地不仅要清羊胡子,还要把带有棉杆跟叶子的脏花也要捡起来,如果有棉花杆上还有裂开,或者未开的棉花桃子,也要一并摘下来。
回家后,农户再把摘下来的棉花桃子用开水浇淋几遍,棉桃便会自动裂开,然后用手把里面的棉花拽出来,这样剥出来的棉花虽然不好,但也还能卖不少钱。
一般团里到了清地的时候,还有许多的人偷偷的去别人家地里偷棉花桃子,拨了拿去卖钱。
原本打算离开的叶筝突然调转了方向,背着花兜,大步朝着F班那边的男生走去。
当她走到那些男生的边上时,他们似乎并没有发现她,想了想还是轻声开口问道:“请问,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蒋……”
话还没说完,叶筝就看到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他蓄着平头,鬓角切得刚刚硬硬,露出底下一片明显青白的刮痕,剑眉如峰,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扬,鼻梁直挺挺地将线条削切得干干净净,尖削的下巴,有着完美的轮廓,薄唇紧抿,身上还有着未曾褪去的稚气。
少年手里拿着一个花兜,垂眸站在一棵胡杨树下,被F班几个人团团包围着,看起来似乎有些手足无措。
叶筝见状,连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推开他边上的男生将少年护在了身后,厉声道:“你们想干嘛?欺负新生是不是?”
说完,叶筝又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少年,见他脸色带着几分苍白,狭长的眸子里泛着点点雾气,被一群凶神恶煞的男生围着,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野兽,躲在树干边上瑟瑟发抖,这样的蒋臣是叶筝从来没有见过的。
上辈子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上大学了,据蒋顺明介绍,蒋臣因为在军事器械方面却有极高的天赋。
所以一早就被军校列为特长生招进了军校,当年第一眼看到蒋臣的时候,他穿着一身军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森然的正气。
因为蒋臣平时比较严谨,不管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是一板一眼,对人更是冷冰冰的,就像一块没有温度的冰,平时两家关系亲密,所以也经常将两人拿出来做对比,导致叶筝对蒋臣越来越讨厌,觉得他自命清高。
后来蒋臣越来越优秀的,她还在原地踏步,她就更加讨厌跟他相处了,每一次他出任务回来给她带的礼物,叶筝都会毫不犹豫的扔掉。
直到她宣布跟另外一个男人确定恋爱关系,蒋臣似乎就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哪怕是两家在一起过年,他也会借着部队里忙,走不开的借口不回来。
时间过得很快,晃眼间,就过去了两年,叶筝在这两年当中经历了女人一生中最悲惨的事情,男朋友出轨,背叛,甚至利用她们家跟蒋家的关系,不仅害了父亲,还连累了连长跟蒋家。
叶筝没脸面对家人,更加没脸面对蒋家跟连长,只能默默的离开,她悄悄的去了阿克苏柯坪,是一个新开发的地区,当地生活条件并不好,但还算平静。
她每天只是教学校的孩子们读读书,认认字,洗涤内心的愧疚,索性乡里乡亲的对她也蛮照顾的。
直到三年后一场特大的洪灾降临,她站在学校的顶楼等待救援的时候,才知道,她欠蒋臣的永远都还不清。
她在柯坪县平时用的,吃的,住的,全部都是蒋臣托乡亲们照顾的,可她却什么都不知道。
当救生船驶进村庄的时候,叶筝看到那张连做梦都想忘记的脸,无数的愧疚,伤心像是这决堤的洪流一般涌了出来,泪水打湿了她的双颊,迷了她的双眼,这一刻她才知道,她不是不喜欢他,而是太嫉妒他满身的耀眼光辉。
他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可是这一次他的眼中,她清晰的看见,里面盛满了思念,是对她的,浓浓的思念。
就在叶筝把所有的孩子扶上救生船,她也准备上去的时候,学校的教学楼塌了,猖狂的洪流瞬间将她拽了下去。
那一刻,叶筝从蒋臣的眼中看到害怕,恐惧以及所有不会出现在他身上的字眼,最后,她亲眼看到他从船上跳了下去,她亲身感受到他双手抱着她的力量,她还亲耳听到了他常说的那句话,别怕!
现在能看到16的他,跟个小可怜似的,叶筝心中的欢喜几乎溢进了骨子里,她决定这辈子要好好的补偿他。
第14章 第14锅
不过这样的蒋臣,比起上辈子20岁那个冷冰冰的男人倒是可爱多了,想到这里,叶筝又忍不住把人往身后护了护:“别怕,谁敢动你一根汗毛,我弄死他!”
F班男生:“!!!”
“那个……这位同学,我们不是……”F班的罗大山刚准备解释,叶筝背后那双充斥着雾水的眸子,突然闪过一丝凛冽的冰冷,看的罗大山背后不禁一凉,连忙闭上了嘴巴,心里暗搓搓的骂了一句狗男人。
看到漂亮妹子就装怂,明明是只大尾巴狼非要装成奶狗子,躲在人家女生背后倒是一点都不害臊,不要脸,不要脸!
罗大山身材高大,面貌粗犷,皮肤粗黑不用说,两只眉毛更是长得跟关公似的,若是再将他那铜铃班的双眼一瞪,估计能把小叶枫都吓哭。
用叶筝的话来说,罗大山就像一只行走的金刚,才16岁,个头已经赶得上一个成年男子了,而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是什么呀?我告诉你罗大山,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校霸又怎么了?本大仙也是!!这名新同学以后是我的兄弟,我叶筝罩着了,你要是敢动他一根汗毛的话……我想你应该知道刘萌的胳膊被我打断了吧?要是让我知道你欺负蒋……要是让我知道你欺负他的话,老……老娘把你脖子打断!!!”
叶筝一副十足的母鸡护犊的样子,她个子虽然有165,但是站在男生面前还是显得娇小,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气势。
特别是手中那血淋淋的野鸡,更加为她增添几分狠劲儿。
罗大山:“……”为什么你们两个都想打断我的脖子,莫名感觉脖子一凉。
“呵呵,那个您……您说的是,我们绝对不会欺负新同学。”罗大山连连点头,临时还不忘拽了一把边上的小弟。
“额,筝姐说的对……我们不会,不会欺负新同学的。”
“是啊,我们没有欺负他,只是在这边尿尿而已。”
“傻逼,闭嘴!”罗大山抬手给了小弟一巴掌,心道:你他么的撒尿围成一圈儿啊,比谁的□□大吗?
叶筝:“……”这年头男生上厕所都习惯围成一圈?给中间的人冲澡?
站在叶筝身后的蒋臣,他环抱着双臂,从背后看去就像把叶筝整个人抱在怀里,他特意把身子往前靠了靠,鼻尖触到叶筝发丝的时候,狭长的眸子微微眯起,狠狠地吸了一口气,那样子像是吃到了什么美味佳肴一样。
若是叶筝现在转身,一准能看到蒋臣眼中那灼灼的火焰,仿佛她就是他眼中的人参果,恨不得一口将她给吞了。
罗大山转头看了一眼蒋臣,顿时被他那“吃人”的眼神给吓坏了,赶忙带着小弟们一哄而散,他敢肯定,要是再多停留一会,这位大佬一会非把他骨头拆了不可。
当周围都静下来之后,叶筝才觉得,似乎,好像有些不妥,第一次见面,她就以这么彪悍的形象出现在蒋臣面前,是不是太不合适了?
他会不会以为她也是女校霸?
叶果:你什么时候不是校霸了?
想到这一连串会在蒋臣心里造成负面影响的事情,叶筝就感觉十分烦躁,思考着该怎么扭转她在蒋臣心中的形象。
记得上辈子蒋臣说过,他交朋友不看样貌,看人品,而且女孩子就应该有女孩的样儿,看来她的美貌是不能打动他了。
他还喜欢温柔娴淑的女子,可她?上辈子脾性虽然在他面前有所收敛,但仍旧称不上温柔,而现在?第一次见面,居然就留下了“母老虎”的形象,叶筝突然有种想原地死去的冲动。
至于贤淑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至少她做饭可以,这恐怕也是她唯一能走的路了,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么一想,叶筝顿时轻松了许多。
诶?不对不对,又不是给他做媳妇,干嘛考虑这么多啊?叶筝连忙打断了跑歪的脑回路。
“那个……谢谢你,我叫蒋臣,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温润如玉的嗓音从身后飘进了叶筝的耳中,让她瞬间感觉如沐春风。
叶筝身子僵直,突然有些不敢转身,干脆用手暗搓搓的把花兜一抓,脚下生风便朝着一班的方向跑了去,安静的林子只留下她略带急切的声音。
“不用谢,我还有事,先走了,刚才我说的话全都算数,以后你就是我兄弟,有事随时来找我,我是一班的叶筝……”
蒋臣站在原地唇角微扬,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远去的身影,墨澈双眸里温柔的笑意愈发浓重,他蹲在地上将叶筝落下的那颗黑色发卡捡了起来,放在指尖轻轻的磨砂了几下,呵!兄弟!
当叶筝跑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下脚步,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都特么活了一百多岁的老妖精了,怎么还搞得跟个小女孩子似的,害羞嘛?居然会当着一个只有16岁的高中生害羞,太尼……说出去都丢人。
不过,刚才的那个声音怎么感觉那么熟悉?是蒋臣的声音没错,但那个语气怎么有点像……叶筝拍了下脑袋,大白天的做什么噩梦呢?
这边叶果跟朱丽叶已经在洗米准备做饭了,陈磊跟罗密则是在挖土灶,一个个搞得脏兮兮的,就跟刚从沙堆子里钻出来的土拨鼠似的。
“我说大小姐,你跑哪儿去了?喊了半天不见人影,我还以为你被狼拖了呢?”朱丽叶洗着米见叶筝回来了,还不忘调侃她两句。
“哇塞,居然有只野鸡,中午有口福啦哈哈……我要吃鸡,吃鸡腿嘻嘻……”
听到朱丽叶那傻甜白的声音,叶筝白了她一眼,然后自顾自的拿起边上洗完菜的大盆子,先将花兜里的野鸡蛋拿了出来,一股脑的把沙蘑菇丢进了大型菜盆里,用瓢舀了半盆子清水打算泡一会再用手撕开,一会好用来炖鸡汤。
毕竟一个班加上老师有将近60号人,若是用来干炒的话,一人夹不了几筷子就没有了,干脆煮一锅香喷喷的蘑菇鸡汤。
“我去,叶筝你是吃多了没事干吧?搞这么多毒蘑菇回来,想吃死我们啊?”陈磊抬头便看到盆子里漂浮了满满当当的胡杨菇。
虽然已经被叶筝用清洁术清洗干净了,但是因为颜色有些发黑,所以看起来并不美观。
陈磊又看了看她边上,发现还有十几个野鸡蛋,顿时双眼放光:“哟,还有野鸡蛋?这个倒是不错,一会能吃上炒鸡蛋了,还能吃红烧鸡块,嘎嘎,好香。”
叶筝突然脑袋一转,眼中的冰溜子如同实质化一般射向了陈磊:“红烧鸡块?做梦呢?本大仙要煮毒蘑菇炖鸡汤,一会看谁怂?”
听到叶筝要把鸡用来炖蘑菇汤,陈磊一张嘴几乎撅到上了天,哼哼道:“切,老子就是怂,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老子是绝对不会喝的,老子还不信一会有人敢喝你煮的毒蘑菇鸡汤!”
叶筝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行啊,那就别喝,谁喝谁是孙子。”
“放心吧,打死我都不会喝的,要是喝了我就是你孙子。”
话刚说完,边上的罗密就吼了起来:“咱能不要聊了吗?赶紧过来搬锅,重球子的。”
陈磊看了一眼罗密边上的大铁锅,赏了罗密一个鄙视的眼神,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起开,连锅都搬不动,你没吃早饭吗?看爷爷的!”
陈磊的个子遗传了他的父亲,人高马大的,因为常年跟着父亲在金五排搬东西,所以他劲儿也很大,在班里还有个小大力水手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