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麦看向他,看到的是一片坦诚。
她抿了抿嘴:“阿史那将军可要记得今日所说的这番话。”
阿史那社尔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指了指上天:“长生天做证,必不敢忘。”
徐清麦对他的态度好了些。总归绑自己来的也不是他,算了,别把怒气撒到他的身上。接下来,阿史那社尔和她说话,她也愿意用正常的情绪来交流一二了。
这一幕却看得默啜十分不安。
他找到卡丽:“我们必须要和社尔王子分开才行。”
卡丽朝着那边看了一眼,沉默的点了点头,但是两人很快又陷入到了烦恼之中:要怎么样才能把徐太医从社尔王子这儿抢走呢?
默啜很快就采取了行动,他找到了阿史那社尔:“社尔王子,小的有一事禀告。”
他为了执行任务到了长安城,虽然全程都在殚精竭虑的考虑自己的计划,但对于长安城中的备战氛围也是有所体会的。
他脸色凝重:“这次大唐恐怕是真的想要与我们开战了!”
下一秒,阿史那社尔一脚将他踹了出去,眼眸中充满了危险:“有如此紧急的情报你却一直拖到现在才和我说?恐怕,义成公主才是你真正的主人,而突厥却不是!”
默啜趴在地上不敢动弹。
阿史那社尔讽刺的笑了笑:“不过,大唐与突厥开战,岂不是正如了我那位婶婶的愿?她可是一直惦记着给隋朝招魂呢!”
这句话,默啜更不敢接。
阿史那社尔看着他这幅诚惶诚恐的模样也觉得没意思,喝了一句:“滚蛋!”
默啜离开了他的营帐。
阿史那社尔也走了出来,看向远方的天空。这几天的天都是阴沉沉的,似乎马上就要下雨。草原的天气就是这样,原本阳光灿烂,但只要一变天一下雨就立刻会变得寒冷彻骨,即便十月未到都会飘落雪花。
可今年的突厥,已经经不起一场雪灾,也经不起一场大战了。
和他自信狂妄的叔父不同,阿史那社尔对战争的预期并不是那么的乐观。
他看向金帐的方向,心中充满了忧愁。
……
在周自衡与李崇义等人离开长安没几天,大唐就对天下发了檄文,正式拉开了西征突厥的序幕。李世民下诏,兵分六路,以兵部尚书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统帅中军。
其他五路,分别由李勣、柴绍、平阳长公主、李道宗、薛万彻等将领率领,从六个不同的方向开始朝着突厥进发。基本上堵死了突厥逃窜的路径。
无数的快马在长安与边镇之间穿梭,将最新的诏令以及消息传送到朝廷以及边境驻军的手中。
灵州、甘州、凉州、肃州、丰州等边境各镇也都秣兵历马,开始调兵遣将、整顿防卫。如灵州等和突厥不过一线之隔的城池,更是进行坚壁清野,做好了战争的万全准备。
大战,一触即发。
当周自衡和李崇义赶到灵州城的时候,他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不分军民,所有人家中都在打磨兵器,有长枪、唐刀甚至是家中的菜刀、剪子等等,所有的妇女都在缝制铠甲和棉衣,就连老人和小孩都没闲着,轮流给城墙上送去石块等等战备物资。
李崇义轻声道:“这就是边镇。这里没有普通老百姓,每一个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士兵,都有可能站在前线上,面对敌军。”
全民皆兵。
周自衡有些沉默。
他遭受了亲人离散之苦,但这样的苦对于边镇的百姓来说,无时不在。
金吾卫的将领还在灵州,得到消息后立刻赶来。在知道徐清麦还活着,但是去了突厥之后,周自衡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喃喃道:“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虽然知道突厥的意图,但总是担心路上会出什么意外。听到她最后是被阿史那社尔带走,他就更放心了,他与阿史那社尔曾经打过交道,是个还不错的年轻人,懂得知恩图报。
李崇义:“那咱们现在办?”
周自衡想也不想的:“自然是追到突厥到。阿史那社尔虽然不错,但那义成公主显然有些失心疯,最好是能赶在他们到达云中城之前拦住他们。”
李崇义本来就是为了帮他而来,便也点头:“行,听你的。”
走之前,还有正事要办。
两人先找到了灵州城都督薛万彻,将最新的诏令给了他——在他们一路赶过来的时候,从长安城来的驿马追上了他们。李世民知道周自衡心意已决,索性便给了他找了个送信的差事,让他顺便将诏书给薛万彻送来。
这也是一片爱护之意,避免御史秋后算账,参他一个擅离职守之罪。
周自衡当然是领情的。
薛万彻接了旨,连说了几个好字,他早就想和突厥人打一仗了。
他想要安排周自衡和李崇义等人在灵州城安置下来,却被周自衡婉拒。薛万彻倒是很欣赏他这种为了家人甘入火坑的勇气和决心,给了他大量的补给,又给他精良的武器设备,还派了熟识那边各个部落的向导过来。
大方得让李崇义都怀疑他是不是别有目的。
薛万彻哈哈大笑:“我与周郎中虽然之前并无接触,但却久仰大名。我们这些边镇的军粮,可都要劳烦周郎中在后方筹措。日后,我们边镇的屯田若是能请得周郎中指点,那就更好了。”
若不是江南运过来的粮,恐怕他的士兵们吃不到那么饱足。
还有那寒玉浆,那真是他喝过的最烈的酒!就适合边塞这种苦寒之地!
周自衡这才恍然大悟,连忙谦虚了几句。
第二日,周自衡就带着李崇义、薛大还有跟上来的金吾卫一起,进入到了突厥的茫茫草原。
这时候,阿史那社尔已经带着自己的部下和徐清麦停在了一处小小的部落里。
第204章
这个部落不过也就两三百人的规模,几十顶帐篷散落在金黄的草原上,附近还有着牛羊以及牧马,看上去宁静又惬意。
只不过,当走近后就能看到这些帐篷上打满了补丁,有的还破破烂烂,而草地上全是牛粪、羊粪和马粪。空气里也有着淡淡的腥膻味。
这应该并不是一个特别富足的部落。
部落首领看到有骑兵过来,立刻出来迎接,一看是阿史那社尔,黝黑的脸上漾起了笑容:“长生天在上,原来是社尔王子大驾光临!”
阿史那社尔中原本属于这个部落的骑兵们也都兴奋的出列了。
徐清麦翻身下马,好奇的看着这突厥的部落。
留在部落里的大多都是女人、老人、孩子,少有男人,如此看来是因为男人都被征入了骑兵队。在她观察着周围的一切时,那些女人和孩子也都睁着好奇的眼睛在看着她。
“这位是?”首领看到在阿史那社尔旁边站着的徐清麦,脸上浮现起暧昧的笑容:“可是社尔王子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阿史那社尔及时的截断了:“这位是来自长安的徐太医!”
首领的表情转为惊疑:“徐太医?可是那位可给人剖腹开颅,还战胜了痘疮的徐太医?”
徐清麦挑起眉,倒是没想到自己的事情竟然还能传到草原上。
她更没想到的是,待阿史那社尔点头之后,首领以及跟在他身后的人直接对着她行了一个大礼,差点就要匍匐在她面前了,十分激动:“长生天在上!没想到今日竟然可以见到徐太医!”
徐清麦有点茫然,后来阿史那社尔才告诉她,她的名字已经在这一带靠近唐土的突厥部落广为流传,大家都知道在长安有一位神医,可以起死回生,甚至还可以战胜痘疮!
阿史那社尔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徐太医,你不懂草原对于一位神医的渴望。”
徐清麦沉默。
突厥的社会形态和文明是要落后于大唐的,大唐尚且有不少的杏林郎中,而突厥只有萨满。萨满或许稍懂一些草药学,但并未形成体系。
当晚,部落为他们举行了很隆重的篝火晚会。社尔和徐清麦被同尊为上席。
火焰熊熊燃烧着,马奶酒被倒入到陶碗之中,有的骑兵直接用牛皮制成的酒馕往嘴巴里灌。新鲜宰杀的羊被架在火焰上烤,香气飘向四方。
徐清麦自然是不沾酒的,她喝奶茶。当然现在的奶茶就是用纯粹的羊奶煮了一点茶叶梗,很香醇但并不甜。徐清麦觉得若是有白砂糖,定会在草原一带很受欢迎。
阿史那社尔殷勤地给她切好羊肉,放在了她面前。
这时有一个大概七八岁编了满头小辫子的小姑娘噔噔噔的跑过来,站在了徐清麦的面前,然后对着她摊开了自己的小手。她的手掌心放着一个小东西。
徐清麦放下茶杯,漾起笑容:“是给我的吗?”
小姑娘点点头,汉语说得很生硬:“狼牙,辟邪、送给你。”
徐清麦有些受宠若惊,接过了这颗已经被打磨得很光滑的狼牙:“多谢。”
她想要送点回礼,可找遍了全身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小姑娘已经又噔噔噔的跑回了自己阿娘身边,张着大眼睛有些害羞地朝这边看过来。
徐清麦笑了笑,将她送的狼牙缠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对着她摇了摇手。
小姑娘高兴得眼睛都笑成了月牙。
首领看到这一幕,笑道:“这是我的小孙女,月亮。她曾随我去过灵州城,在那儿听说了很多徐太医的故事。”
徐清麦:“好名字。”
草原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悬挂在半空中,大得出乎人的想象,是她从未见过的。喝到兴起时,部落里的人无论男女都围绕着篝火开始载歌载舞,极其的热闹。
阿史那社尔显然也有了一些酒意,他对徐清麦道:“之前在灵州城,徐太医问我为何无视礼仪与盟约。我想说的是,如果不那么样,像月亮这样的突厥孩子,那就活不到今天!”
早春的雪灾将许多部落的牛羊都冻死了,老人和小婴儿也都死在了风雪天。
他们只能选择南下打草谷,这样才能让突厥人活下去。
徐清麦本想要回一句,就突厥人的孩子是孩子,突厥人的命是命,那汉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但一想现在自己正身处突厥便明智的闭嘴了。
她也知道这样是无法说服阿史那社尔的,大家的立场根本就不一样,出发点也不一样。要她说的话,其实共存也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只看上位者是怎么想,而最可怜的可能就是像月亮这样的孩子。
所以,她也没有再说话。
这一晚,部落里闹腾到了黑夜。
第二日起来,徐清麦却发现很多人都已经早起了,而且都在忙碌的干活。
她耳朵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天冷了,打草……”
徐清麦转头看过去,却发现是昨晚的小姑娘,月亮。她笑眯眯的摸了摸她头上的小辫子:“早呀。”
月亮立刻跑开了,徐清麦以为她是不好意思,没想到她很快又回来了,怀里还抱着一头雪白的小羊,眼睛亮亮的:“这是,我最喜欢,咩咩。”
她将小羊塞到徐清麦怀里:“给你,抱。”
徐清麦抱着小羊羔,只觉得柔和极了,下手揉了几把:“真可爱。”
月亮的汉话讲得不是很好但她学习能力很强,不过是和徐清麦聊了一会儿之后说话便流利多了。她告诉徐清麦现在是十月份了,部落里正在进行最后一轮的打草。
徐清麦想起了部落旁边高高的草垛。
月亮说接下来的几个月,部落里的牛羊和马就要依靠这些储存起来的草垛过活。而万一,如果遇上倒春寒或者是冬季延长的特殊情况,那牧草可能就不够用,很多牲畜就要被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