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上下的翻了一下手腕。
赵中兴顿时哭笑不得。
“得了,说不过你!”
赵中兴将人领了进去。
应春花的午饭,也准备的差不多了。
为了招待李金凤他们,赵家杀了一只鸡,用香菇炖的,一进厨房,就能闻到鸡和香菇的香味。
再就是炒的几个家常菜,一盘红烧猪蹄。
猪蹄还是赵中兴拖了城里朋友排了好几天队,才买到的。
不然平时想买到猪蹄儿,不容易。
买猪蹄的肉票,是他用家里粮食换的,三斤大米,换了一斤肉票。
“今儿这顿午饭,可真是丰盛,谢谢赵叔和婶婶。”李金凤闻着食物的香味,笑着说道。
两个孩子,团团和美美也礼貌的说了感谢的话。
“别客气,先吃!吃饱了,我们再聊正事儿。”赵中兴道。
“成!”
李金凤给两个孩子一人盛了一碗鸡汤,随便告诉他们喝鸡汤的好处。
“除了食补,鸡汤还能美容!汤汤水水的喝多了,皮肤看起来都能更水灵一些。”
提到能变美,美美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鸡肉,猪蹄什么的,她都不动。
净喝鸡汤了。
团团是男孩子,变美不变美的事儿,他不感兴趣。
不过猪蹄、鸡什么的,家里平时也有。
他吃的不多,主要是让赵中兴和应春花两个多吃。
庄户人家虽然养鸡,但大部分人,一年到头,都没吃过一回鸡。
鸡要留着生蛋,鸡蛋用来换火柴,煤油之类的。
他和美美,还有满满三个,虽然没有在农村生活太久,但是都知道,农村的生活。
李金凤会告诉他们食物的来之不易,会告诉他们在农村的生活。
当然,也有些是从他们大学同学身上看到的。
进入大学,团团和美美的同学,就不会再是本地人了,天南海北的都有。
有家里特有钱的。
也有普普通通的。
还有一些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的。
陆家虽然算不错的,可是也不能任意挥霍。
要尊重每一顿饭!
“金凤,你说的合作,我想了好几天了,我觉得……可行!”赵中兴道。
“真的吗?”李金凤放下筷子,看着赵中兴,“您都想清楚了?”
李金凤是活了两辈子的人。
她知道大环境的走向,所以她敢和赵中兴谈合作。
但赵中兴是这个年代土生土长的人,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通,也是出乎李金凤的意料。
“想清楚了!我都这把老骨头了,半截身子都进了黄土!可我这辈子也没有给大队做出什么成绩,如果不是考上大学,大队的人,一辈子就要重走父辈的老路子,靠天吃饭,靠田地吃饭。”
第2703章 同意合作3
“可是考个大学,是多不容易的事儿?”
高考恢复后,他看着大队的孩子们,一个个的前仆后继,力争上游。
可是真正考上的,也没有几个。
李家几个孩子,可能天赋不错,加上又努力,还有李金凤帮着找资料什么的,能够考试的,都考上了。
其他的,都是年纪还没到的。
可这种成功,也不是每个孩子都能遇上的。
而且一家如果只出一个大学生,现在的孩子们,兄弟姐妹又多,难不成,让一个孩子以后养着全家?
那孩子得多难啊!
不结婚了?不生孩子了?
不养家,不养孩子了?
最好的法子,就是让每一个勤快的人,都能找到一条好路子,靠自己,自力更生,不求人!
赵中兴将自己的想法说给李金凤听。
李金凤是佩服的。
赵中兴的思想,真真儿是超前的。
多少农村出来的孩子,被人诟病。
全家辛辛苦苦送他上学,最后管天管地,还得管着全家老老小小。
管吧,被人说成是凤凰男。
不管吧,又是忘恩负义。
要是家中兄弟姐妹也能过上好日子,大家都能为了自己的小家拼搏,再尽所能照顾好父母,那就这个价,就能和谐兴旺了。
“赵叔,你放心,虽然是谈合作,以后东西赚了钱,我不会全拿走,也会拿出来一部分,用来兴建大队。”
李金凤上辈子的时候,也见过一些农村,家家户户住别墅,家家户户有小车,还有存款,不比城里差。
再说大家的农产品不是白种的,她收购有收购的钱。
另外,帮着她干活儿,也有工钱。
再就是她用作兴建大队的那部分钱,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钱也可以分到每个农户手中。
赵中兴听李金凤还愿意给大队搞建设,激动地站了起来,“金凤丫头,你放心,这事儿,我肯定尽我的全力来搞!我绝对不会让你亏本的。”
李金凤一下子要投资这么多,这些都是钱。
赵中兴要对大队的人负责,也要对她负责。
“赵叔,咱们合作的事儿也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商量细则部分了!不过,我觉得咱们还是得先吃饭,别辜负了婶婶这番好意做出来得这顿大餐,我都好久,没有喝到这么好喝的鸡汤了!”
应春花被表扬,一脸不好意思。
“想想以前,我真的傻,被一个李爱菊耍的团团转,还因此恨上了金凤。”应春花提起了从前自己做的蠢事儿。
“婶婶,过去的都过去了!你也别往心里去,我都不记得了。”
那都是十八年前的事儿了。
不过李金凤倒是好久,好久没有听到过李爱菊的名字了。
她倒是记得,当初李爱菊没有和吴大海离婚,就跑了。
吴大海也不知道有没有办到离婚证。
不然这光棍儿的帽子,怕是没跑了。
李金凤这么想着,应春花竟然提起了李爱菊。
“说起这李爱菊,我倒是知道她消息的。”应春花道。
李金凤一脸八卦的看着她,等着她说后续。
第2704章 李爱菊的消息
“当年李爱菊跑了的事儿,不是闹得大队人尽皆知吗?也幸好那会儿,李家没有没出嫁的姑娘了。”
那年月,名声还是挺重要的。
一家出了一个坏种,连带其他人,也要被连累。
应春花发出这样的感慨不稀奇。
“本来好些年,都没有李爱菊消息的,我自己都快忘了这个人。
前段时间,我一个城里表姐的小儿子结婚,我就去参加婚礼,你猜咋的?”
李金凤头一次觉得应春花有说悬疑故事的天赋。
“咋的?”她问。
“见到那李爱菊了!我滴个娘额,脸上也不知道涂了啥,跟石灰似得,那嘴……啧啧啧,我也就见大队杀猪的时候,猪血流到猪嘴上,才有那么红!”
李金凤:“血盆大口?”
“对对对,就是这个!”应春花激动地就差拍手了,
“这我就不说了,她一直没有结婚,在给人当小呢!听说是傍上的是我们县砖瓦厂一个小领导了,跟着人家十几年了,孩子都生了几个,那小领导自己有老婆的。”
“没人告他们乱搞男女关系吗?”李金凤问了一句。
这年头,还不是李金凤上辈子生活的那个时代。
男女作-风问题,还抓的比较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