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做的事儿,也忒不地道了。
胡忠其中一个同事直接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先出去了。
剩下几个觉得尴尬,也走了。
一出门,最先走的那个,就和大伙儿说:“胡忠他老婆在撒谎,我前天还听胡忠说家里这个月煤票多了,想找人换成布票,今儿就变成没有煤票了。”
大伙儿也不傻,听了这话,就知道,人家不是真心想请他们吃饭。
其实他们也没想着占便宜,一人出来都带了二两粮票,钱也备好了。
可没想到,胡忠会来这么一出。
“哎,真是没想到,胡忠是这种人!”同事摇头,一脸的嫌弃。
“对了,康泉不是在这附近?咱要不去他家吃个便饭?咱也不白吃,票和钱都备好,也省的走那么久,找饭店,我都饿了!”
其中一个同事提议,其他人一开始也想拒绝,可肚子实在是饿了。
便同意了。
四个人去康泉家中,康泉媳妇也就是追上李金凤和李金凤做生意的女人,热情的招待了这些同事。
第62章 抢面
四个人,一人一碗面,上头还盖着菜油炒的青菜,凉拌的黄瓜丝儿,一些开胃的酱萝卜,若不是几个同事拦着,康泉媳妇赵红还要去供销社称半斤肉过来给大家打牙祭。
同事一边吃着面,一边感叹两边的待遇天差地别。
康泉是农村的,他媳妇赵红也是。
康泉刚去他们单位的时候,穿的很朴素,身上的衣裳,还有补丁,几个同事都是城里的,心里或多或少有些瞧不起,平时也不怎么和康泉打交道。
谁知道,最后给他们好脸色的,竟然是他们没看上的康泉。
至于平日里,和他们关系好的胡忠,则给了他们这大一个巴掌。
“嫂子,你做的面真好吃,这面是你们家乡下亲戚给送的吧?还有这菜油,又香又够味,我看比副厂长家里亲戚送来的还香!”吃着面,康泉的同事张安邦说了一句。
“是啊,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条了,就算没有肉,比国营饭店的肉丝面好上一百倍。”
几个同事,纷纷夸奖起了赵红。
一边说,一边又往嘴里塞面条。
“嫂子,你亲戚手上还有这么好的面粉吗?我想买点回去包饺子,孩子都嚷嚷半学期了,一直说想吃饺子。
可你也知道,外头买的,要么是黑面,要么是干巴巴的粗面,做出来的饺子黑乎乎的不说,还硬邦邦的,一点也不好吃。”张安邦看向赵红。
赵红一脸的不知所措,这面粉,是上午的时候,从李金凤手上买来的。
她男人回来看到那面粉,差点没高兴的在地上打滚,直说自家赚了,还说抽个空儿,给乡下两家老人,一人送一点。
又瞧见她买回来的菜油,还说她没留住人,争取做下回生意。
可这些事儿,到底是见不得光的。
她也不知道该咋回答。
“嫂子,是有啥难处吗?”张安邦问。
其实看赵红的脸色,张安邦和其他几个同事都大约猜到了。
他们估计,赵红是从黑市上买来的。
可要是从黑市能买到这么好的面,这么好的油,他们也是乐意的。
再贵都乐意。
“嫂子,不瞒你说,我们都想买一点回去给家里老娘、孩子改善生活,你要不直接告诉我们,是在哪里买的吧,我们看要不要亲自去一趟。”张安邦开口。
赵红这才说,“我是在一个小丫头手上买的,她平时在哪里做买卖,我也不清楚。不过那小丫头人特别好,你们确定要买她的东西吗?要是我再遇上了,帮你们将人喊住!?”
“那就麻烦嫂子了!”张安邦点头。
……
另一头,李金凤等了半天,终于等到了自己的肉丝面。
那面,分量很足,满满的一大碗,不过面条的颜色不好看,有些黑,做面的面粉等级,应该不高,算不得好面。
面上头覆盖了一层肉丝,再撒了一小把葱花,不过上头肉分量不多。
也对,这肉没找她要肉票,自然是能省就省。
李金凤忙活了一上午,早就饿了,刚拿起筷子,还没来得及往碗里放。
突然一只手,端起她的面,往自己随身带的布袋里一倒,人就如同一阵风似的,冲出了国营饭店。
第63章 陆建国帮了李金凤(男主)
反应过来的李金凤,嘴里大喊:“抢面啊……抢面……”
一边喊,一边朝着抢走她面的人追了出去。
柜台边上的服务员终于不再是那种什么都不关心的表情了。
她惊讶的看着李金凤,还有被李金凤追赶的人,半天没有恢复过来。
李金凤追着那个抢她面条的,足足追了一条街。
先前,她不是没听人说过,饿极了的人,抢别人的粮食,可那是在黑市交易的时候。
她坐在国营饭店里,都有这种情况,李金凤还就不服气了。
死死的咬着那个人不放,她倒要看看,抢她面条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可渐渐的,她也有些体力不支,腿跟灌了铅似得,越来越沉。
而她追赶的人,虽然也累极了,不过可能想到了手里提着的是粮食,救命的东西,到底又比李金凤精神上,多了一道支柱,还有力气加快速度。
眼看着,两个人距离越来越远,李金凤都快追不上了,就在这个时候,冲出来一个男人,不过一个简单利落的翻腕动作,就抓住了李金凤追的人。
接着一个用力,将人死死的按在地上,小偷被抓住了,他甚至连动弹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李金凤见到终于有人帮自己,放心的停下脚步,不停的喘着粗气。
她脸上,全是汗,就连额头上的伤口,也被汗水浸湿了,这会儿,就觉得脑袋上,一抽、一抽的,疼的厉害,还有些发痒。
她朝着那个小偷和帮她抓住小偷的人,慢慢靠近。
一边用力的喘着粗气,一边伸手将头上包裹伤口的布条解开。
养了几天,伤口比最初的时候,要好了太多。
可浸了汗之后,伤口有些发白,有点被感染的征兆。
这一切,李金凤看不见。
按着小偷的陆建国,在李金凤还未靠近的时候,就认出了她。
这个时候的李金凤,狼狈极了。
脸上抹的泥巴,因为出汗的缘故,东一块,西一块的,比唱大戏的还夸张。
她一靠近,身上就一股腐乳的臭味,夹杂着汗臭。
可那双眸子,依旧乌黑发亮,仿佛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明星一样。
陆建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女孩儿靠近的时候,他连呼吸都有些发紧。
喉咙干干的,对上那双眼睛,更是连手都不知道怎么放。
“你……是你……”李金凤认出陆建国了。
那是给她三斤划拨粮票的男人。
陆建国冲李金凤点头,努力维持着自己高冷、严肃的形象,可心里,却依然乱成了一团。
李金凤蹲了下来,先是捡起地上装面条的布袋,接着才问,“为什么抢我的面?”
男人哭了,“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儿子病了,在医院,想吃面条。可我没粮票,他们都不愿意将面条卖给我。丫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男人哭的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
他后悔了,不该抢东西的。
他以为,这么一个姑娘的东西,抢了没关系的。
可他这样做,儿子要是知道了,该多难过啊。
第64章 缘由
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哭得眼泪鼻涕流了一地,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一口吃的。
李金凤听了,心里其实并不好受。
甚至还觉得有些心酸。
要是都能吃饱,谁愿意做这种事儿?
“你说你儿子在医院?他咋啦?”李金凤多嘴问了一句。
男人还在哭,一边啜泣,一边和李金凤解释,“我和娃儿她妈都是乡下的,最近生产队抢收、抢种,我们整日的不着家,就为了多赚几个工分,让家里老老小小能吃饱。
谁知道,家里老娘痴痴傻傻的,也不晓得带娃儿,刚烧开的水,放在堂屋里,娃儿不晓得,就去碰,水壶翻了,身上全烫熟了。
是我的错啊,我不该放娃儿在家里的,早知道这样,我赚啥工分,我就在家里守着娃儿,也好过现在这样,呜呜呜……”
一听是烫伤,李金凤整个人一惊。
烫伤是最难处理的外伤之一,稍微处理不好,留疤、留痕都不说,还可能因为感染,一条命都没了。
更何况,现在天气又热,县城的医疗条件又有限,那孩子怕是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