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嘴,整个四合院都在颤抖。
她再看看陆建国,完完全全的知识分子,还是学识丰富的。
这样的男人,找个乡下媳妇,那画面……
苗红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了,看向陆建国的目光,也不自觉的多了几分同情。
陆建国光顾着拎着水壶去烫水龙头,也没有注意。
他们运气算是不错的,这场雪还没下多久,天气不算特别冷,水龙头被开水烫过之后,竟然通了。
水汩汩的从水龙头里流了出来。
接了两搪瓷盆的水,两个人开始打扫了。
陆建国和陆明芳见状,要搭把手,两个男人不让。
笑话,这水这么冷,女同志冻着了可咋办?
擦完屋子,陆建国和郭颂又去搬行李。
这会儿,听见这么大动静,四合院里,不少人开始探头出来看啥情况了。
见到行李是搬到东边屋子里去的,一个个眼睛看直了。
这院子里,可是有不少人,盯着陆建国分到的房子。
当初甚至还有人想私自交换自己房子,只可惜,那房门上挂着一把锁。
一般人又不敢去碰坏‘公物’,没被抓住还好,要是被抓住了,扣个帽子,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苗红也在这堆人中间看着,她旁边屋子的,同样是陆建国和夏卫东的同事,不过成就比两个人小。
每个行业都是这样的,有做的多的,也有做的少的,有当成行业标杆的积极人物,也有稳步平稳发展的。
“嘿,苗红,那是不是陆建国?”
旁边屋子沈爱华的媳妇徐丽突然问苗红。
因为她记得,夏卫东和陆建国关系很好。
苗红咧开嘴,笑了笑,“是陆建国。”
“没想到,那屋子,竟然分给了陆建国。”徐丽露出惋惜的表情。
她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羡慕过那间大房子,甚至还拾掇着男人沈爱华去找领导,将房子给换了。
她这个屋子,实在太糟糕了,冬冷夏热的。
一到冬天,炭都比别人用的多。
陆建国那屋子,则相反,冬暖夏凉,空间还大,前头还带了一个小空地,晾衣服,孩子们耍,再方便不过。
不过她男人沈爱华在知道她的想法之后,立刻让她打消这个念头,省的给自己找麻烦。
苗红没出声,那屋子给谁,她都无所谓。
给陆建国正好,反正是他男人的好兄弟,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见苗红不回应自己的牢sao,徐丽继续开口,“陆建国媳妇你见了吗?听说是乡下的?该不会和冯大春一样,是个公鸭嗓吧?”
冯大春就是才入冬,就穿花棉袄的女人。
第813章 布置新家4
整个院子里,明里暗里不喜欢冯大春的人多了去了。
要知道,大伙儿都是文化人,和一个乡下人,没有共同话题,加上冯大春这人不识趣,总是喜欢没事儿找事儿的贴上来。
让人厌烦的很!
苗红也不喜欢冯大春,不过她不会明说。
“还没见建国他对象,不过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结婚之后,肯定住这儿,到时候见面的机会多。”苗红道。
“想想陆建国也可怜,自己有本事有啥用?还不是要养一个闲人,像我们,可都是有工作的,自己养活自己!”
徐丽越说越不顾忌,明明还未见过李金凤,可心底,却将她和冯大春归为了一类人。
没事儿找事儿,只会瞎逛,完完全全就是社会的蛀虫!
此时,李金凤还不知道,她这坏名声,莫名其妙就来了。
她依旧和陆明芳聊得高兴。
两间屋子,如何改造,哪间住,哪间做书房,她已经商量的清清楚楚了。
不过,这大改造,还得年后来。
临近过年了,谁都想在年底好好休息。
而且过年的工价,也会比平时高一些。
熬过了过年,大伙儿没钱了,做活儿,都会比平时仔细。
陆建国和郭颂将行李放进了李金凤和陆建国的房间。
大房间里,虽然还没有衣柜啥的,但是床有一张。
李金凤从大箱子里,拿了棉被出来。
一床做床垫,另外一床就做盖的被子。
陆明芳看了,其实不大满意的,“明儿让人将喜被啥的,全送过来,这衣柜、家具、桌子啥的,你们非要等到年后才弄吗?要不先用我爸给你们准备的?”
陆老爷子从很久之前,就给陆建国准备好了结婚要用的物件儿。
就怕自己这一闭眼,连最喜欢的孙子结婚的东西,都没准备。
这事儿,原本早就该和陆建国说的,可这些年,他那记性,时好时坏。
有时候连人都不记得,有时候昨天发生的事儿,到今天就忘记了,你指望他交代这事儿,也不靠谱。
幸好,这一切陆明芳是知道的。
“爷爷准备了家具?桌椅板凳?”陆建国有些诧异。
“可不是!建国,金凤,你们就用那些吧,要是真不喜欢,等过几年,家具旧了,再自己找人重做!”
陆明芳以为李金凤和陆建国两个小年轻是不喜欢,哪里知道,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事儿。
有现成的,谁还要去自己找人做啊,浪费时间和金钱不说,家具没做好之前,这屋子光秃秃的,咋看,都觉得不好看。
“小姑,麻烦你告诉我那些家具在哪儿,我找人去搬!争取在明天之前,将东西全运回来。”
后天结婚,明天能够将新房里的家具都弄好,是再好不过的。
至于其他的小物件儿,可以一样样的添置,不着急。
“我帮你找人吧!就找你二伯,他是工程师,手下人不少,帮忙搬个东西,不至于太麻烦。”
最最重要的是,陆泽之有卡车,运家具,比他们这一趟趟的走,方便得多。
“好!”
第814章 布置新家5
这么一通忙活,就到了中午。
李金凤和陆建国还没买锅碗瓢盆炉灶啥的,也不能留陆明芳和郭颂吃饭。
但是就这么让人家空着肚子回去,也不礼貌,所以干脆提议去外面国营饭店吃。
李金凤坐了七八天火车,这七八天,都没有洗澡。
大冬天的,汗倒是没出,可这么多天,换做谁也受不了。
好在,陆建国借的那壶开水,只用了一半,加上她空间里,还有些热水。
拿着两个搪瓷盆,去四合院里的公共浴室,洗了个简单的澡,换了这一身的衣服。
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如今已经到了江北省城,比李金凤长得好看的姑娘,相信也有不少。
她就没往脸上涂那些让肤色变黑的化妆品了,白皙的皮肤显露无疑。
一件碎花棉袄,一条黑色的棉裤,脚下一双黑色的真皮皮鞋,脖子上围一条大红色的毛线料子的围巾。
这打扮,算不得有多合适,可光靠李金凤那张脸,硬生生的将这不咋样的搭配,给穿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大约是长得好看的人,穿啥都好吧,就是陆明芳这个永远走在时尚前沿的女人,盯着李金凤看了好几眼,竟然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当然,满意的是李金凤那张精致又好看的脸。
李金凤的打扮,完完全全没问题。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普遍这么穿。
她冲李金凤道:“金凤,我那儿还有一件墨绿色的皮草,你下回去我那儿,我送给你!”
陆明芳不咋喜欢冬天。
夏天还有布拉吉,还有白衬衫。
冬天就只有花棉袄,黑、灰棉袄,这种衣服,不管穿在谁身上,她都觉得丑!
好在,她有貂皮大衣,又好看,又暖和,哪怕只是一件黑色的,穿在身上,都好看。
“皮草?不用了,我怕我穿不出那种感觉。”李金凤连连摆手。
其实也不是怕穿不出,而是皮草太惹眼了。
她要是想夺人眼球,她空间里的羽绒服,小脚裤,还有她从前的貂皮大衣,都可以拿出来穿。
可问题是,她不想让别人注意,只想低调的赚钱,混完这最难过的几年。
“咋会穿不出呢?你长得好,穿皮草肯定好看!”陆明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