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夏卫东将信送到他手上的时候,老爷子还是笑的合不拢嘴了。
拿着信,一张纸,一张纸的看着。
李金凤的信,写的详细,他们过得日子,住的地方。
这样一来,陆老爷子就对他们的生活,有了大概的了解。
他拿出钢笔和自己的笔记本,照着李金凤的描绘,画出他们住的农家小院儿,还有三个长大不少的孩子。
团团、圆圆和美美的信,虽然都只是小手掌印,其中一张,还糊的不像话,可对陆老爷子来说,也是天大的惊喜。
最后是大孙子陆建国的,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却也让陆老爷子彻底的放了心。
知道他们过得好,陆老爷子也就高兴了!
在陆老爷子心中,陆建国和孩子们,才是陆家的希望,他这老头子,能活一天,就算一天了。
这段时间,郭爱明来过几次。
学校停课之后,她就不用去学校了,基本每天就待在宿舍,偶尔和朋友出去几次。
停课状态持续了个把月,不止她担忧,远在安武县的赵明诚也担忧。
两个人商量了一下,最终郭爱明决定去安武县找赵明诚了。
至于这边的工作,等以后再说。
第1891章 陆建国和李金凤的信2(5更)
郭爱明要去安武县,最先想到的,就是和陆老爷子诉说。
郭颂和陆明芳两个,打从去了乡下,就没有来过任何消息,不过没有消息,就等于是好消息。
郭爱明也放心。
她去找陆老爷子的时候,陆老爷子已经收到李金凤一家子的信,好几天了。
几乎每天,陆老爷子都要捧着信看半天,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一行字一行字的读。
郭爱明见到了,自然好奇。
找陆老爷子借了信,她对李金凤和陆建国既羡慕,又祝福。
她也希望李金凤和陆建国能有幸福的日子过。
“外公,有件事儿,我想和你说一下。”
郭爱明这么说,等于告诉陆老爷子,这件事儿,她已经决定好了。
陆老爷子也没问是什么事儿,反倒和郭爱明开口,“想做什么,就去做,趁着自己还年轻。不过也要注意安全,现在应该将生命放在第一位!”
陆老爷子从未打听过外面的事儿,但却给郭爱明一种他知晓一切的感觉。
“好!”
郭爱明有了陆老爷子的支持,胆子大了不少。
不过她去南省的计划,很快就搁置了。
她买不到去南省的火车票,火车站每天都挤满了人,年纪轻轻的,而且穿着各异,有些手臂上还带了红袖章。
江北大街上,人来人往的,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人好像越来越多了。
买东西也越来越不方便,就算是去发个电报,也要排上大半天的队。
郭爱明给赵明诚拍了电报,这种情况下,她暂时不能去安武县了,只能等来年开春,再看看情况。
……
李金凤去赶集那天,陆建国不在家。
三个孩子,她一个也没带,全送到了大队长家里,让大队长夫人帮忙照看。
镇上的位置,李金凤一早就打听过了,原本是打算一个人去的,可一出大队,就被本村的妇女同志给叫住了。
“李同志,去赶集呢?”
这边赶集不是每天,一个月有两次。
月初一次,月中一次。
遇上农忙,时间会往后推,总之一切以农活儿为主,和红旗大队,李村生产队差不多。
这群妇女里,有李金凤见过的,她也就放心跟着妇女们一起去买东西了。
“李同志,我看你长得白白净净的,不是咱这儿的人吧?”一个妇女同志,主动问李金凤。
李金凤不想提江北,只道:“我是南方一个小农村的。”
李金凤这么说,倒也不怕她们拆穿。
陆建国和身份,属于保密性质的。
就连这个大队的大队长和村支书也不清楚,只知道,陆建国在这附近上班。
“南方在哪儿?有咱们县城那么远吗?”另外一个妇女问。
她们多数没有出过远门,对外面的世界,倒也谈不上向往,就是单纯的对李金凤好奇罢了。
当然,还有李金凤三个孩子。
很多人还没见过长得那么白胖,那么好看的小孩儿。
“大概更远!”李金凤道。
“哦,那是挺远的!”
在她们心目中,县城就是最远的地方。
第1892章 赶集1(6更)
李金凤和几个妇女,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
到集市上,大家才分开。
李金凤之前没赶过集,头一次见这么多人,还觉得新奇。
她在附近逛了一圈,发现大家卖的,多是一些手工制品。
自己手编的竹篮子,自家烧的陶罐,瓦罐。
吃食什么的,基本没有。
这些东西得去镇上,也就是公社的供销社,凭票证买。
李金凤挑了两个竹篮子,瓦罐也买了几个。
他们在这边的碗筷,都是来了这边之后,工作人员代买的。
李金凤空间里,倒是有碗筷。
碗还是白瓷碗,可这种东西,她拿出来,太扎眼了。
虽说这个时候,大家不会留在别人家里吃饭,可也不排除,他们吃饭的时候,别人闯进来。
所以,最好的法子,还是入乡随俗。
该用洋瓷碗的用洋瓷碗,该用瓦罐的,用瓦罐。
买了这些东西,李金凤又去供销社看了一下。
这里的供销社,比她之前见到的所有供销社都要小,货品也不齐全。
点心就只有一些粗饼,蛋糕、桃酥饼,罐头什么的,都没有。
当然也许有,不过可能被人捷足先登了。
小地方,最是讲关系,最是讲人情。
当然,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好,至少这种时候了,一切看起来,都还挺平静的。
点心什么,李金凤是指望不上了,幸好空间里还有吃的,也不会亏待三个小的。
李金凤在供销社买了两丈布,准备拿回去给家里三个小的,做衣服,做鞋面。
到了这边,什么都得靠自己,能购花钱买的,她就得花钱买,尽量少动用空间。
李金凤买完东西,手上已经提不动了。
想到还有两个小时的路要走回去,李金凤头都大了。
幸好回去的时候,运气不错,遇上了在县城里开了会,坐小毛驴回去的大队长洪刚,还有妇女主任王小琴。
赶毛驴儿的是大队长洪刚的儿子洪大保,少年瞅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又黑又瘦,还有些害羞,李金凤上了小毛驴,他话也不敢说了,端坐在毛驴儿车上,小心翼翼的赶着毛驴儿。
倒是洪刚作为大队长,主动问起了李金凤的近况。
李金凤自然答一切都好。
“洪队长,你们去县里,是啥时候去的?”李金凤问了一句。
洪刚:“昨天夜里去的,住我家大妮儿家,今天早上开完会,立刻就赶回来了。”
李金凤出门没戴手表,不过她估计,这会儿也得一点多了。
坐毛驴儿,都要这么久,这公社离县城,确实远。
走路,怕是得大半天。
李金凤打消了去县城的念头,罢了,也就几年时间,她安安心心的在这里生活着。
李金凤没说话之后,洪刚反而和妇女主任王小琴说起了话。
王小琴是洪刚的本家一个亲戚的媳妇儿,算起来,还是五服之内,所以王小琴跟着洪刚一起去县城,也不会惹人说闲话。
李金凤从他们的话里,听到了不少消息。
有用的,没用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