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香菜蛋花汤儿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很快饭菜上桌,大饼卷肉的分量很大,除了给周大郎吃的,其余均一切两半儿,又有包子,凉皮儿,凉粉儿,足够吃。
三个小丫鬟儿盛好饭菜,站在旁边儿等着吩咐。
周二郎同端王不同,端王从小被人服侍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吃个饭让人伺候着再平常不过,自己吃着人家看着,自己坐着人家站着。
此时的周二郎还没有这种奢靡的习惯,更不会觉得是享受,只会觉得浑身不自在,连他都不自在,就更别说周家其他人。
周二郎叫大姐分出三份儿吃食给三个丫鬟,让她们去后厨吃。
三个丫鬟受宠若惊,她们怎么能和主人家吃一样的饭食?
周二郎看了云娘一样,云娘明白夫君的意思,这几个丫鬟以后就归她管了,得她发话。
她不由心中感动,夫君这是把几个丫鬟全部放权给她管了。
朱云娘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关键时候拿得住,之前对儿子再多怀疑,她都能装做没事儿人一样憋住不说,不但不说,在周二郎面前还能不让他发现异常。
后来周二郎受端王写那小册子的启发,整个一个颠覆常识,即便如此,哪怕羞涩到突破她的底线,周二郎要她配合,她亦能豁得出去。
平时连门儿都不怎么出的,突然就要去巡抚府做客,还是代表着刚刚六元及第的丈夫最在意的面子,可想而知她的压力,但她依然能挺得住。
周二郎这人从来都不是好伺候的,除了对钰哥儿有耐心,就算是周凤英惹了他,他亦是给甩脸子的,整个周家人对他有一种不约而同的迁就。
他就是在这种迁就和被宠爱中长大,他能给朱云娘温柔和体贴,前提是云娘得让他满意。
如今再加上一条儿:云娘是钰哥儿的亲娘,这一点无人可以逾越。
朱云娘在心中斟酌了一番,有了合适的说词,清了清喉咙,开口道:“咱们家呢,虽不是什么豪门大族,可老爷身为翰林修撰,亦是享有九卿之礼受世人尊敬的清贵之臣,上下尊卑规矩你们必是要守的,至于其它,只要你们听话,尽心尽力做事,咱们周家人和善,是不会苛待你们的。”
稍顿,她又道:“周家人少,事儿也少,你们又是我和老爷亲自选进府的,说是下人,亦和自己人差不多,都正是长身体的年龄,吃食上自是不能亏了,以后主家吃什么,你们便吃什么,望你们几个好好做事,莫要让我和老爷失望。”
几个小丫鬟在人牙市场经历了各种心酸,被她这一番话感动到眼泪儿都流出来了,知道自己是碰到好的女主人了,扑通,扑通,扑通,三个都跪下磕头。
侍郎府出来的小丫头会说,忙道:“奴婢几人,等当尽心竭力办事,不辜负主人的大恩大德。”
朱云娘不由看了她一眼,果然是比那俩机灵,这话隐隐就把她自己的位置提了上去,成了三人中的代表,要知道二郎现在可还没说让她做兰姐儿的贴身丫鬟呢,地位和那俩是一样的。
就不知道兰姐儿那丫头降不降得住她。
大姑姐把个姑娘可劲儿往废里养,在周家庄的时候跟人闹别扭又想跟人玩儿,大姑姐买一堆零食贿赂人家孩子;被人欺负了,大姑姐跑人家里给闺女撑腰;跟着薛家的嬷嬷学礼仪,兰姐儿受不了对方的严苛,大姑姐跑去找郭夫人说情。
能替闺女干的,不能替闺女干的,她都一手包揽了,除非招上门女婿,否则兰姐儿嫁给谁怕是都好不了。
朱云娘在这边儿想得多。
正个周家人听到她这番话,下巴都要惊掉了。
周二郎一抚眉:她这都跟哪儿学来的?
瞧瞧这几句小话说的,可真有水平,恩威并济不说,口口声声“我和老爷”,这是把周家其他人排除在外了,让小丫鬟儿们明白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主人。
末了还什么清贵之臣,给自己这个真正的一家之主戴了个高帽子。
瞧人家小脸儿上那颇为自得的表情,真当她自个儿多精明呢,也就唬一唬爹娘这种老实巴交没见识的,还有大姐这种大大咧咧的,没见大哥看出她耍小心眼儿嘛。
不跟她一般见识罢了,大哥才不在意丫鬟归谁管这种屁事儿,大姐对内宅这些事儿一窍不通,她只关心干啥能赚钱,不管从那方面来说,云娘管家都是最合适的。
周二郎勾了勾嘴角儿,低头给儿子喂凉粉儿,周锦钰别开头,“爹,凉皮好吃。”
瞧吧,人有多善变,出门儿前儿子还心心念念要吃凉粉儿呢,这会儿看见凉皮,凉粉又不是最爱了。
云娘没有做错什么,换成是自己,亦会如此做,她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只是他们夫妻二人与在周家庄时相比,总是少了些什么,谁都没有做错什么,是外部的环境改变了太多。
那些个才子佳人的故事总是以殉情告终,因为死了的才是爱情,活着的永远是活着,是生活。
在某种意义上说,爱简单得很,其实就是一颗种子,环境合适,就会发芽,环境不合适了,谁也无法阻挡它的枯萎。
种子抵抗不了大环境,没有阳光能行?还是没有水分能行?都是必要条件。
周二郎从来不是恋爱脑,不过是小小地感慨一下,所谓的情啊爱啊,那是没成亲的小子们关心的,成了亲的男人关心的都是更为实际的问题。
比如:升官发财?
周二郎嘴角儿勾了勾,夹了根儿凉皮儿喂给儿子。
周锦钰推开他的胳膊,“爹,你吃你自己的,我自己会吃。”
他都五岁了,爹这是啥毛病,就像自己投喂小橘子的乐趣?
周二郎:“那你不准多吃。”
周锦钰抬眼看他,声音不自觉委屈,“可我想吃一次痛快,肚子疼也认了,难道爹小时候就没有任性过么?”
凉皮儿啊,调料上比现代差点儿劲儿,可它是货真价实的凉皮儿,大学时,凉皮儿,酸辣粉儿都是他的最爱。
儿子可怜巴巴的眼神,让周二郎心疼死了。
其实原主以前可比现在的钰哥儿可怜多了,但他这个当爹的,心疼却很有限,甚至下意识逃避,不想看见儿子被病痛折磨的样子,看不见,就当不存在了。
是周锦钰让他慢慢懂得了责任,他这辈子都没有伺候照顾过人,却为周锦钰操碎了心,连周锦钰发病失禁时尿湿的裤子他都肯清洗,亦不再逃避孩子发病,而是恨不得代替孩子受罪,这世上就不存在什么理所应当,即便是血缘亲情亦是。
周二郎和儿子商量:“明天爹再给买,咱们分两次痛快好不好,今天先痛快一半儿?”
周锦钰:“……”
那你们两口子痛快的时候喜欢分两次么?
第81章
周锦钰到底没能吃个痛快,倘若只有父子俩人,他今天说不定就执拗一回了,只不过当着全家人的面儿他不想忤逆周二郎。
小孩儿黑白分明的眸子瞥了周二郎一眼,认命地拿起旁边儿的小笼包子往嘴巴里塞,鼓着腮帮子,又委屈又乖巧的模样儿着实可怜了。
周凤英上次多给喂了几块儿芋头惹得小侄子积食儿好几天,万万不敢再擅做主张瞎喂,周大郎的原则性不比周二郎差,狠不下心让孩子少吃,就得狠下心看他难受,是爱他还是害他呢。
以前家里的吃食每天就那几样,能有个猪肉,鸡蛋就挺好了,钰哥儿也不知道贪嘴,想让他多吃两口还要哄着呢,如今这京城里的吃食花样儿实在多,由着他吃,小肠胃可受不了。
显然二弟在照顾孩子上懂得比家里人都多,来京城的路上折腾两个月,孩子除了犯过两次喘但很快就过去了,连个头疼脑热都没有过。
最近一段时间,来京城路上掉的肉也给养回来了,小胳膊小腿儿肉乎乎的,抱着不硌手了。
吃过午饭,小丫鬟们过来收拾碗筷,朱云娘和周凤英第一次感受到吃完饭不用洗碗的快乐。
几个小丫鬟年龄都不大,周凤英自己亦有闺女,心里多少有些不落忍,转念一想,自己家不买回来,她们也会被别家买去,到时候没准儿比现在命更苦。
至少周家没有刻薄之人,大郎和二郎两个男人也都是正派之人,不会祸害她们。
嗐,操心这么多干嘛,赚了钱那就得享受,有功夫不如多想想咋赚更多钱才是正经事儿。
云娘一会儿要安顿几个小丫鬟,周二郎带着儿子去卧房午睡。
今日天气实在闷热,像是把人放在了蒸笼里,坐着不动都能出一身汗,一顿饭吃完,爷儿俩身上都有些汗津津的,周二郎不喜欢带着一身黏腻上床,在浴盆里兑好温水,带儿子冲了个澡。
洗完澡出来,给孩子换了件儿凉快的无袖小汗衫和宽松短绔,他自己亦换了轻薄凉爽的交领纱袍,两套衣裳都是上次朱云娘从“虞美人”那里买回来的奢侈品。
若是周凤英花那么多银子,一定会买穿在外面能让人看得见的外衣才会觉得不吃亏,朱云娘却敢把白花花的银子买了睡衣,她知道周二郎一定会喜欢的。
轻薄软滑的布料带一点点儿天然的凉意,挨在肌肤上舒爽得很,周二郎很是满意,果真是一分钱一分货,一百两银子没白花。
周锦钰拽了周二郎的手放在自己小衣裳上:“爹,娘给钰哥儿买的新衣裳可真舒服,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很滑。”
“我们钰哥儿喜欢,以后咱们的小衣裳就都穿这家铺子里的。”周二郎笑着把儿子抱到一旁花梨木的红色交椅上。
交椅靠背上放了软枕,月牙形的扶手可以防止小孩儿后仰摔下来。
周二郎拉过矮凳,坐儿子对面儿,把孩子的小脚丫放到膝盖上,给修剪一下趾甲,小孩儿脚趾甲长得快,今天早上脚丫子蹬到他腿上,划得还挺疼。
在这个时代剪指甲是个精细活儿,和现代那种很安全的指甲刀不同,就是比裁衣剪刀略小巧的一种交股剪刀,没有技术,或是不小心都有可能造成流血事件的。
周二郎自己指甲修剪得勤,技术好得很,朱云娘亦是不及,因为大干朝的女子都喜欢把指甲留长,越是富贵人家越是,平民女子为了干活儿方便不会留太长,但亦不喜欢留得像男人一样短,朱云娘给儿子剪指甲从不敢剪太短。
小孩儿白嫩的小脚趾一嘟一嘟的肉着,晶莹的趾甲盖儿像是染了三月桃花瓣儿的浅粉,可爱得不得了。
周二郎叮嘱儿子不准乱动,周锦钰点点头,他那敢乱动,这剪刀前几日才被大伯磨过,寒光闪闪地,看着都瘆人。
周二郎见儿子扭过头去不看,笑道:“不用怕,你不要看这剪刀磨得锋利,掌握了使用它的方法,越是锋利了才越是好用,爹不会伤到你的。”
周锦钰其实想要弄出个现代版的指甲刀来着,但他又不想小小年纪太过妖孽,刚弄出个滑板车又发明指甲刀,也太那啥了,给家里设计的简易洗澡池都得缓缓再说呢。
周二郎一手攥住儿子的脚趾,一手握着剪刀,动作又快又稳,没多一会儿的功夫,十个脚趾头全给修剪完,他又拿了小锉刀小心得给挫得圆润平滑。
周锦钰看着他专注温柔的神情,真得感觉自己是最幸福的小孩儿。
云娘是敏感的,周锦钰前世寄人篱下,对他人的情绪何尝不敏感,云娘痛苦,他何尝不痛苦。
主观上他是无辜的,但他确实是用原主的身体重生了,接管了原主的一切,他害怕面对云娘探究的目光,相比跟云娘睡在一间屋子里,他更愿意面对大伯。
但他不敢。
他害怕自己那样做了,云娘的怀疑更重,他强迫自己面对云娘,但面对云娘时,他又感觉自己手足无措,无所遁形,原主的记忆他不能说一点儿没有,但是支离破碎,模糊得很,他无法在一个与儿子朝夕相处的娘亲面前有底气。
他强迫自己做得更像一个孩子,说幼稚的话,做幼稚的动作,偶尔滑稽搞笑,他知道云娘是半信半疑的,否则对待他不会总是如此矛盾,他想让她相信他。
钰哥儿已经走了,就当他是转世投胎来的吧。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便宜事?
穿越亦是,用了人家的身体,是要付出代价的。
周锦钰前世是孤独的,穿越异世后除了孤独还有无法言说的不安全感。他害怕孤独,所以他要努力融入这个家里,云娘不认可他,他就努力讨好周二郎,讨好周家其他人。
甚至他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讨好的行为,一切都是下意识的行为,因为“不让人讨厌”在前世已经成了他骨子里的本能。
青年人的灵魂,孩子的躯体,认真观察周围的小孩儿,努力模仿孩子的一言一行,为了不露馅儿,逼迫自己代入孩子的思维。
周锦钰本就不是周大郎那样心智坚定之人,长久以来的愧疚不安、精神和行为的分裂、各种情绪压力之下他的人格在无意识中已经越来越幼童化——
除了智商和经历,他的潜意识里很少能记得起自己是个青年人,属于成人的意识被封印了。
一定意义上来说,他现在其实是一个精神病人,只不过配上他幼童的身体,病得很完美,没有任何人会感觉到违和。
这对周锦钰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最好的解脱,他不需要再辛辛苦苦扮演,演得不好自己尴尬地脚趾头扣地,演得好又对自己的幼稚羞愧到无地自容。
如今他就是一个孩子,被家人宠爱的小孩。
周二郎给剪完脚趾甲,抱起孩子出了耳房,去卧房午睡,周锦钰亲昵地搂住他的脖子,“谢谢爹。”
周二郎逗他,“那你要怎么谢谢爹?”
周锦钰:“孝敬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