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焕喝口热茶缓了缓紧张的心绪,“听说唐姑娘会武,怜香惜玉还轮不到我,见色起意还差不多。长得好看的人,如果身世凄惨,得到的同情也会比平常人多一些。”
“这一点我倒是深有感触,呵~”纪霈之哂笑一声,“如果邵明诚知道这位唐姑娘在此,只怕那些庸脂俗粉就看不上眼了吧。”
嘶……
居然算到这里了,他不用出手,也能兵不血刃地报复那位唐姑娘。
薛焕只觉脊背发凉,茶盏停在半空,良久后才慢慢放下。
包间里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了。
小厮屏住呼吸,头低得快要掉下去了,生怕纪霈之注意到他。
“咚咚,咚咚……”外面的楼梯上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
一轻一重,说明一个习武一个不习武。
薛焕精神一振,放下茶盏,笑道:“表弟,瑞王和时表哥到了。”
纪霈之瞥他一眼,吩咐小厮:“开门,传菜。”
小厮如蒙大赦,匆匆一礼,狗撵似的绕过了屏风……
……
……
平板拖车从后门进入唐家后院,唐乐筠和赵记的伙计一起卸了车。
送走伙计,唐乐筠正要把东西归置一番,就见一个大眼睛圆脸盘的小姑娘跑了进来。
她大概六七岁的样子,可能有点害羞,小手扒着门框只露出个脑袋,“筠筠姐,我娘让我喊你回家吃饭呐。”
唐乐筠问道:“田婶子!”
小姑娘乖巧地点点头。
唐乐筠拎起一只装着点心的竹篮子朝她走了过去,“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道:“田小霜。”
“我叫唐乐筠。”唐乐筠自我介绍一句,和田小霜出了后门,锁好门,往隔壁去了。
田家是镇上唯一的一家木器行,老板是田婶子的男人,叫田家荣。
唐乐筠进去时,铺子里乌烟瘴气,四个男子一起忙碌着,锯子和凿子发出的声音此起彼伏。
田小霜回到自家地盘顿时活跃多了,她松开唐乐筠的手,蹦蹦跳跳地跑到一个蓄着络腮胡的中年男子身边,仰着头说道:“爹,我把筠筠姐叫来啦!”
田家荣放下锯子,朝唐乐筠走了过来,拱手道:“唐姑娘,好久不见。”
“田叔,好久不见。”唐乐筠学着记忆里的样子福了福,“给您和婶子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田家荣不善言辞,说了这句就不知道下句说什么了,他看看身边的家具,又看看田小霜,“小霜,你带唐姑娘进去找你娘和你奶,爹马上就忙完了。”
他交代女儿的时候,唐乐筠看了看摆在墙角的家具成品——木料不错,做工精细,雕工也可圈可点。
她心里一动,说道:“田叔,我家房子需要修缮,您能帮我找几个可靠的人吗!”
田家荣迟疑了一下:“你想怎么修!”
唐乐筠道:“整体大修。田叔,我要长住,干我爹的老本行。”
田家荣吓了一跳,声音也大了几分,“你要开药铺!”
唐乐筠道:“是的,我从小在药铺长大,药材能认个七七八八,药理也懂一二。”
原身小时候聪明伶俐,启蒙教材就是《神农百草经》,她从小在生云镇长大,这番际遇邻居们早就略有耳闻。
田家荣大概也想到了这一层,“哦”了一声说道:“那倒也是。”
这个时代对女子还算宽容,官府和宫廷有女官,社会上有女医女老板,唐乐筠开个铺子不足为奇。
一个伙计好心提醒道:“唐姑娘,镇上有医馆,医馆也卖药。”
唐乐筠道:“没关系。”
那伙计笑笑,和同伴对视一眼,一拉一拽地锯起了木头。
田家荣道:“如果你不嫌弃,你家的活儿田叔包了。”
唐乐筠等的就是这句话,她赶紧谢过,和田小霜一起去了正院。
田家人勤快,日子好过,田婶子置办的饭菜也丰盛,凉拌菠菜,鸡蛋炒韭菜,鲫鱼豆腐汤,还有一大碗香喷喷的粉蒸肉。
唐乐筠刚从末世出来,一闻到饭菜味儿就不自觉地吞口水,一拿到筷子就忍不住要加快速度,若非有精神力辅助,自制力非同寻常,她绝对能把筷子舞出残影来。
好在田婶子和田奶奶热情,不是添饭就是夹菜,让她不用忙活就吃了十成十的饱。
吃完饭,田家荣把唐乐筠请到起居室,就修缮问题进行详谈。
聊到药铺如何改造时,田婶子送茶来了,站在旁边听了一耳朵,登时吓了一大跳。
她把茶杯放到唐乐筠旁边的茶几上,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殷殷劝道:“筠筠啊,生云山下有个别院叫康园,那里住着一位姓邵的公子,已经从咱镇上连抢带买的带走三四个姑娘了,现在有点姿色的姑娘都不敢在镇上呆,不是早早嫁了,就是去亲戚家躲灾。你长得这么好看,可不敢抛头露面啊。”
唐乐筠还是第一次喝茶呢,端起来闻闻茶香,清新的味道让人心情舒畅。
她说道:“婶子放心,我已经碰到邵公子的人了,他们知道我是唐家人,不敢拿我怎样。”
田婶子还是有些担心,“筠筠啊,听说邵大人是……”
“咳~”
田家荣咳嗽一声,她便没说下去,毕竟唐乐筠在唐家住了四年,对官场形势的了解比平头百姓多得多。
唐乐筠道:“婶子放心,我知道轻重。”
田婶子还是一副不赞成的样子,无奈地扔下一句“你这孩子”,端着茶盘出去了。
唐乐筠和田家荣继续研究修缮的事。
唐乐筠不了解行情,但她在末世时见多了卑劣的人性,能看得出田家夫妇的善良和实诚,他们说怎么办,她就怎么办,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
从田家回来时,她走了前门,刚要用钥匙开门,便又有了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唐乐筠回望过去,隔着马路,与一双黑沉沉的眸子对了个正着,眸子里射出的目光阴冷难懂。
她下意识地以为那是末世里的高阶精神系丧尸,精神力快速积聚,正要发力,大脑就尖锐地刺痛了一下。
这刺痛提醒了她,她不在末世,已经换了副皮囊,这具肉身的大脑暂时承担不了发动精神攻击时过载的精神力。
而且,再也没有末世了,他是人,不是丧尸!
唐乐筠在心里提醒自己,正要转头回去,就见那小白脸忽的一笑,大步朝她走了过来。
这是谁,原身的熟人吗,和在酒楼二楼偷偷观察她的是不是同一个
第3章
唐乐筠还在思忖着,小白脸已经到跟前了,后面跟着一个身形微胖、脸颊溜圆,表情紧张的小厮。
小厮手里提着一只大荷包,灰蓝配色,遍绣金钱纹,里面鼓鼓囊囊。
荷包!
这玩意儿瞬间让小白脸有了名字。
纪霈之,这人就是纪霈之。
原身和纪霈之不在一个社交层级上,可谓素不相识。
她在生云寺时要拦的人原本是原书男主顾时——顾时是京城纨绔,江湖浪子,在唐家颇有些名声——并不知道纪霈之也在生云寺。
加之有女主安排的人在一旁怂恿,促使她见到一个前簇后拥的华服公子就冒冒失失地冲了上去。
不过,她当时留了后手——如果顾时爱她美貌,她就万事大吉;反之,如果顾时对她不感兴趣,她就以江湖儿女自居,并诚恳向对方认错。
然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碰到的不是顾时,而是纪霈之。
纪霈之的小厮深知自家主子的禁忌,直接把原身放倒,原身摔落放生池,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个大脸。
在整个过程中,她连纪霈之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唐乐筠看书毛躁,对男二的长相描写没什么印象,但对他的文玩核桃记忆深刻——那金钱纹的荷包就是装核桃的。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了,他常年在附近的小温泉庄子养病,镇上也有他的产业,出现在这里再正常不过。
既然不认识,那就不必招呼了。
她镇定转身,用钥匙打开了药铺的小门……
纪霈之被唐乐筠的骚操作搞懵了,活了二十三年,他靠这张脸就能所向披靡,还是头一回被姑娘家无视得这么彻底。
他略一迟疑,到底跟着她进了空荡荡的药铺。
唐乐筠本以为,只要她装作不认识,凭纪霈之的傲娇人设,肯定不会主动跟随,之前的事即便不那么算了,也不至于当面刁难她。
但他既然跟进来了,不招呼必定会再得罪一次,那就得不偿失了。
唐乐筠福了福,“公子万福,有事么!”
纪霈之没搭理她,径直走到后门门口,观望一番,这才淡淡问道:“你不认识我!”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声线不粗不细,就像泉水流过山涧,不徐不疾,清澈悦耳。
唐乐筠道:“不认识。”
“你撒谎!”拎荷包的小厮应该就是推原身落水那位,他言辞激烈地揭穿了唐乐筠,“你在生云寺冲撞我家王爷,掉到了放生池里,差点被淹死,怎么可能不认识!”
“哦……”唐乐筠不太会演戏,嘴里发出了然的声音,表情却是冷清和刻板的,“原来如此,不过……当时我想冲撞的另有其人,因为没看清王爷的脸,所以才闹出了那个小误会。”
她没敢提及女主,以免影响后面的剧情走向。
纪霈之走过来,定定地看着唐乐筠,黑眸深邃,艰涩难懂。
唐乐筠回视他,寸步不让。
纪霈之的精神力没有攻击性,可他的容貌有——即便皮肤苍白得可怕,形体也较常人瘦弱,但五官、脸型都不错,骨相尤为完美,让人见之难忘。
末世二十年的人类只剩一息尚存,大家都疲于奔命,难得遇到这么干净好看的年轻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