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孩子平时就是上房揭瓦的孩子,而且他们的爸妈前途不不错,不会允许他们犯这种错误。
所以排除了他们父母是主谋的可能。
本着共同进退的原则,上头开会决定对新兵进行教育疏导,让他改过错误继续履行兵役,后续持续观察再做定夺。
陆海打算以后接着跟踪调查,只要人不走,迟早会露出马脚。
这件事不宜张扬出去,但部队内部却开始了整顿,加强了管和学习。
肖锋走后,陆海成了代连长,每天都很忙,早出晚归。
没抓到那个幕后的真正的人,沈妮每天睡觉前,还是会检查院子大门,关好门,还会找一根棍放在门口。
这天沈妮下班回来,在路上,不知哪来的一只野狗突然窜了出来,吓了她一跳。
这一吓把脚崴了,跌倒在地上。
脚踝处传来钻心的痛,让她忍不住对狗骂骂咧咧。
这倒算了,野狗并没有离开,得寸进尺,对着沈妮龇牙咧嘴,发出摩托的那种唔唔声,释放着威严。
沈妮心下一惊,跟前什么都没,只摸到一块石头,还没来得及扔出去震慑一下,狗就向她扑来。
沈妮连忙爬起来,不顾脚痛拿起手里的包扇过去,不知是她力气大还是怎么的,狗竟然被她给扇飞了。
不,貌似是被踹飞的。
“你没事吧!”
妈的,狗都欺善怕恶,被踹飞后,呜嗷一声夹着尾巴跑了。
倒是她太过用力,单脚撑不住,又跌倒了。
看到一双干净的手向她伸来,沈妮仰头看去。
男人干净清爽,戴着眼镜,略显斯文。
他身着军服,看着有点很眼熟。
只要不是肖锋,沈妮对任何男人都是冷漠的,此时也是冷漠拒绝,“没事!”
沈妮躲开男人的手,想要自己爬起来,谁知她高估了自己,根本爬不起来,脚踝处疼的要命。
这该死的狗,等她吃狗肉。
男人见她如此淡漠,眼里划过一抹受伤,“沈妮,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第193章 原主青梅竹马
沈妮:“?”
她随军之前就穿过来了,对这里的记忆一清二楚,可不记得有认识这样的人物。
来这之前更是不可能结识这样的人,这人的职位可不低。而且虽说没有器宇轩昂,但模样周正,高大魁梧,一身军装,看起来倒也算是人中之翘楚。
就原主那模样,不是她瞧不起原主,实在是她见人就躲,妥妥的“i”人。看到自己男人都害羞,睡觉都关灯的那种,怎么会结识这样的人物?
她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知道她名字的,但是像她这样的一个乡下妇人,男人故意搭讪是不可能的。
但她是真的不认识。
“不好意思,不记得了?”
见沈妮面色如霜,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男人的眼神有点哀怨,好像是被始乱终弃了一样。
沈妮收回视线,难道原主和这人认识?
她记得原主之前来这里住过半个月,该不会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吧?
看到沈妮挣扎着要站起来,男人眼中透着关切,想到沈妮的冷漠,他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慢慢的又缩了回来。
男人叹口气,失落从眼底扩散到整个脸庞,“上次我以为是我的变化太大了,你一时没认识我。现在看来,我记得你,你却忘了我。”
还见过一次?
沈妮闻言,回头正视男人。
男人苦笑,“看来你不是有意记不得我,而是记性太差,这才过去几天。”
沈妮皱眉,这话咋说的这么暧昧,既然认识她,那就应该知道她结婚了,这么说不合适吧!
“刚才谢谢你救我,有事儿你就说,要是没事我就先回家了。”
看出沈妮不耐,男人敛起去眼底的难过,说道:“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之前你会安静的听我说话,不管我说多久,你都不会打断,没想到再见的时候,已是时过境迁。”
“之前在高水村,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你七岁,我比你大三岁。”
高水村?
原主的旧债?
“后来也见过两次,一次是我十四岁,一次是我十九岁,再后来,我没时间去高水村,但我听说你结婚了。”
“我叫季凌阳!”季凌阳很郑重的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像当年在那个茅草亭子里,他也是这么认真的介绍自己。
随着男人的强行灌输记忆,沈妮的脑中也出现了些零碎的片段。
季凌阳是城里人,他太姥姥家在高水村,假期,他会时不时的去高水村住段时间。
七岁那年夏天,原主出去砍草时突逢暴雨,她奔去附近废弃的茅草凉亭躲雨滑了一跤,筐子里的草洒了一地,怕继父打骂,她只得蹲下捡草,任由倾盆大雨无情打落在她瘦弱的身上。
也就是这个时候,季凌阳出现了,他不顾雨水的肆虐,帮她一起捡草,然后拉着她一起去茅草亭下边躲雨。
那一天,原主的世界多了一丝暖意,那是季凌阳给的。
后来,或许是看原主没人疼,没人爱,也没人愿意带着一起玩。季凌阳就像一个骑士,在乡下待的那段时间里,他经常会带着几乎自闭的原主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也会帮着她完成家里布置的“任务”。
那个夏天,原主是幸福的!
若把高家(继父家)比作狂风暴雨,那季凌阳就是她避风的港湾。
从那个夏季起,他们就成了好朋友,原主把季凌阳当成了除奶奶之外最亲的人。
等长大以后,在原主的青葱岁月里也都是季凌阳的影子,从这些稀碎的记忆中,沈妮发现原主应该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男人也是真心待她。
很可惜,后来原主听从奶奶建议找了肖锋,受尽了罪,没等到享福,还丧了命。
不过话说回来,就原主这样,即使真的和季凌阳两情相悦,也未必能在一起,季家就是一个她迈不过去的坎。
从季凌阳看她的眼神和话语里,沈妮感觉季凌阳喜欢原主的。
既然都过去了,那就各自安好。
沈妮解释道:“不好意思,之前发过一次烧,丢过一段记忆。”
潜台词是我不记得你了。
“看出来了。”季凌阳无奈苦笑。
“上次在大市场买菜的时候我以为你只是一时没有想起来我是谁?”
沈妮恍然,那就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怪不得那天他会用那种眼神看她。
“现在既然重新认识了,那我作为一个军人就算是见义勇为也该送你去医务所看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沈妮可不想和谁传出绯闻来?
“你这个样子怎么去?”
“你会正骨吗?要是你会正骨或许我走路就会轻松点。”沈妮褪去袜子发现脚踝处红肿的厉害,这应该扭伤严重了。
现在部队都会给简单培训一些急救常识,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
“会,就是有点儿疼。”
不管去哪儿,整骨都得疼,既然早晚都要疼,那何必舍近求远呢!
虽然做好了准备,可真正动骨头的时候,那酸痛感一辈子经历过一次后绝不会再想经历第二次。
穿好鞋袜,沈妮站起来是试着踮脚,差点没疼死。
“你等我一下!”
季凌阳飞快的跑了。
沈妮见他跑向树林,不一会回来,军大衣上占着柴渣木屑,手里拿着一根树杈,还把树杈那里手扶的地方刮的很平整。
“你用这个走比较好点儿。”
看到季凌阳边界感不错,沈妮的面部这才软和了点。
这个男人也挺不错的,可惜她不是原主。
“谢谢你,家里孩子和奶奶都在等我,我就先回去了。”
沈妮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丢下季凌阳,自己一个人走了。
季凌阳俊逸的脸上布满失落,心里某处地方在塌陷。
第二天,沈妮下班回家,便看到季凌阳就坐在饭桌前和奶奶说话。
看到她,季凌阳眼神放的很平淡,仿佛昨天的一切都是沈妮的错觉。
“妮妮,我们真要好好感谢小季,他帮咱们把水缸都挑满了,这下你也不用担心了,好好把脚养好。”
“谢谢!”既然人家都放下了,沈妮也放松了下来。
“我还有事先走了,肖连长不在,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找我。”
奶奶说道:“小季留下来吃点饭,家常饭,很快就好。”
季凌阳谢绝,站起来已经走向门口。
“妮妮,你休息一会儿,我去送送小季。”
奶奶虽说有点儿年纪了,可她最精明了,她要保护好孙媳妇儿,杜绝其他男人和孙媳妇接触过多。
季凌阳刚走不久,牛云就跑来了。
“妮妮,那个不是新来的参谋长吗?他怎么来你们家?难道他和肖连长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