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事没做,您好好休养,我先回家啦!”说完,她又指了指带来的礼物,“因为我们没在花城逗留,所以还是从首都买来的特产,您别嫌弃。”
这次可比不上上回的贵重,数量也少。
谢君颢轻笑,“你这么有心,我怎会嫌弃?谢谢你的礼物。”
他很注意分寸,并没有挽留陆明珠。
毕竟,他是未来的大伯子,而陆明珠是未来的弟媳妇,不宜走得太近。
亲自送她到门口,谢君颢说道:“君峣出国前给你定制了一批服饰,前儿来告诉我说做好了,当时你不在香江,我叫他们等你回来再送上门,待会儿我打电话通知他们。”
他们,指的是商家。
陆明珠眼里露出一丝惊喜,“君峣人不在居然还给我定制衣服?谢谢大哥。”
欢快地回家等着。
果然,没多久就有万古洋行的店员送来上百件衣服和鞋子、手袋、丝巾等。
都是知名的奢侈品牌。
因为现在的香江并没有品牌专卖店,也没有追求奢侈品的意识,所有只能在洋行购买到这些品牌的商品。
万古洋行是香江最大的洋行,还有在其他行业的投资,货品是最齐全的。
一件件地试穿,陆明珠喜欢极了。
按照她的尺寸来裁衣制鞋,无比的合身合脚,特别舒适。
到底是一分钱,一分货。
面料也是最好的,柔软贴身。
谢君峣的审美一流,他定制的衣服款式非常适合陆明珠,穿在她身上,活脱脱的人间富贵花,又美又有气质。
没有一件是重复的。
陆明珠送走店员,穿上一条漂亮的绿叶白牡丹连衣裙,重新回到书房坐下,继续写《刀客》的梗概和大纲。
一把刀救了金凤凰,她喜欢上了刀。
或者说是刀的主人。
一个行色匆匆却
英俊潇洒的白衣少年。
然而,少年并没有为了她停留,因为他要赶回家成亲。
此时,他们并不知道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夫或者未婚妻,只有金凤凰的一缕情丝落在少年的身上,扯不断理还乱。
分别后,各奔东西。
金凤凰继续走向她的江湖,产生学刀的想法,也付诸于行动,以十八岁高龄拜入大刀门,机缘巧合地成为掌门弟子。
大刀门的刀和少年的刀一模一样。
因为筋骨成型,不好打磨,金凤凰付出比常人多一百倍一千倍的努力。
就在她终于学会最简单的一套刀法时,回家成亲的师兄携妻回山,见面时才发现这个师兄是救了她的刀客,师兄的妻是继母生的只比她小一岁的妹妹金灵芝。
那个有父疼母爱、活泼恣意、不用住进深闺、不用学习琴棋诗画织锦刺绣却可以舞刀弄枪、出门游玩赴宴的妹妹。
她逃婚,妹妹代嫁,成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儿媳妇,颇得婆家喜欢。
写到这里,陆明珠轻笑一声。
继母的算计简单粗暴,奈何金凤凰由她一手教养,任她搓扁揉圆,年纪轻,未经世故,看不破她的手段,看不透她的人心,连丫鬟都是她的人,终被算计得一无所有。
因为婚事是金凤凰的,所以给她备嫁妆时,生母的嫁妆全部陈列其中,现在都是妹妹的了,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也因为她逃婚,她很快被金家除名,对外宣称说她生病而亡。
见到她,妹妹也没有认她。
从此以后,世上再无大家闺秀金凤凰,只有大刀门的女弟子金凤凰。
她勤学苦练,坚定地往前走。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刀客,达到出师的标准,行走江湖时,遇到一个喜欢她的黑衣少年。
陆明珠花两天写完大纲,然后写开头。
写剧本时,她的速度就提升上来了,很快,她便完成一万余字的开头。
接着润色、誊抄,亲自寄出去。
陆明珠依旧比较看好发行量极大的《香江日报》,所以还是寄给他们,如果被退稿她再转投其他报社。
有过退稿、改稿的经历,信心略不足。
时代不同啊!
把大信封放进邮箱里时,陆明珠揉揉酸痛的手腕,没有立刻回家。
她下山去明珠小食铺吃美食,进门就想退出来,因为她又看到李青云带陆菲菲在吃鱼蛋面,穿着打扮倒是相配。
陆明珠悄悄地走进去,没让他们发现,并背着他们坐在李青云座位的后面。
李青云正向陆菲菲打听分家的事。
陆菲菲很郁闷,“是分家了,但是和我没关系。爸爸向来只喜欢明珠,不喜欢我,根本没有分任何家产给我。”
即便她违抗父母也要和李青云在一起,此时也觉得十分不忿。
陆明珠得到的太多了。
而她,只有结婚才能从陆父手里拿到一笔可能不低于姐姐们的嫁妆。
她这么跟李青云说,李青云大义凛然地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菲菲,我们制衣厂已经卖出去不少衣服,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会让你拥有令别人羡慕的财富和地位。”
他双手握着陆菲菲的手,深情地说:“菲菲,我们结婚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戒指盒。
紫红色,丝绒面,小巧玲珑,上面还压着“明珠金钻行”五个金色的标识。
轻轻推开,露出一枚钻戒。
白金戒托,作捧花式镶嵌。
看主石大小,约有1克拉左右,闪耀着属于钻石的火彩,十分精致。
李青云离开座位,半跪在地,手举钻戒,再次说:“菲菲,请你嫁给我,我一定会给你想要的幸福。”
陆菲菲双手捂唇,激动不已。
在周围食客的起哄下,她伸出自己的左手,任由李青云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
第093章
这样就感动了?
陆明珠不知道四姨太对陆菲菲平时是怎么教育的,导致她这么缺爱。
昏了头似的。
李青云穿她买的衣服、用她的钱开厂子、或许还是用她的钱买一枚小钻戒,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值得托付终身了?
看长相吗?
可长相好、人品好的男青年到处都是,她怎么就非得抓住李青云不放?
难道是真爱?
陆明珠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是姐妹,但姐妹感情一般,既有嫡庶之分,陆明珠又是妹妹,没资格对陆菲菲的感情、婚姻指手画脚。
有老头子呢!
他不会由着别人欺负他女儿,哪怕是姨太太生的庶女。
李青云若聪明,只会捧着陆菲菲。
话说,陆菲菲该不会是看中这一点吧?
就离谱。
想通后,陆明珠心安理得地光吃云吞不吃面,再加几串咖喱鱼蛋。
不是浪费地不吃面,而是只煮云吞。
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在穿衣吃饭上面,陆明珠从不浪费。
很快,陆菲菲和李青云发现了她。
她仍背对着二人坐,可随身的两个保镖不是,陆菲菲一眼就认出来了。
以前跟陆父,她经常见到。
“明珠。”陆菲菲想起自己刚才的抱怨,有点不好意思。
陆明珠转过身,礼貌地道:“七姐。”
没对她接受李青云的求婚而发表意见,让陆菲菲松口气的同时又感到心里格外难受,因为她想起母亲说过陆明珠分到的家产。
比兄弟们都多,仅次于陆平安。
她的钱花不完,自己呢?
资助李青云开制衣厂都得靠典当首饰才凑够5万块港币,好在衣服卖得不错,已有收入。
别人都觉得她傻,她才不傻呢!
她有制衣厂50%的股份。
完全没想过股份是可以被稀释的。
看看自己手上求婚戒指镶嵌的一粒小小钻石,再看看陆明珠手上的大钻戒,陆菲菲觉得陆父好不公平。
陆明珠很少戴重复的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