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好看的穿越小说,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买活_分节阅读_第11节
小说作者:御井烹香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14 MB   上传时间:2024-12-17 19:12:59

  葛爱娣的新工作就这样定了下来,一日三十五文——这报酬,其实已足够在豪村掀起一阵风浪,但在谢双瑶看来,这当然不够,她要把这风暴尽快掀到临城县、云县,甚至是许县的每一个家庭里。

  明年年底,她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明年年底她要在许县过年。

第20章 于大郎的早晨

  天色刚一蒙蒙亮,鸡一叫,于大郎一个翻身就从床上坐起来了,他的小厮太平在小床上一动,连忙跟着起来,“大哥精神越来越足了,晨钟还没响呢!”

  于大郎还好,太平的精神头是眼见得足起来了,于家虽为县令,但从前吃得并没有这几个月那样好。第一个,精米的价格下来了,糙米的价格便更低了一些,还有那便宜的鸡蛋、鸡肉都在卖着,于家虽然前途未卜,但在食物上的供给要比以往给宽容,第二个,太平这样的小厮如今吃住在于家,自然都是不出钱的,而他每日里除了陪着于大郎上半日的课之外,余下那半日于大郎教书的工夫,他也跟着混到修路的队里做些写写算算帮闲的活,买活军给他记半个工,一日也有十文拿,于家照旧还开发月钱给他,因此太平的日子要比以往竟还宽裕许多,再加上于家搬进新房以后,给所有小厮丫头都准备了小床,不像是以往只能睡在踏板上,又或者在门洞、廊道里找住处,甚至还有些在隆冬时节要去鸡毛店里过夜找暖,现在他们足可以有一张小床了!

  吃得好、睡得好,太平这半年长高了许多,不再向是那永远没睡醒的模样了,他勤快地去厨房打出热水,于大郎从茅房回来正好和他一起蹲在水渠刷牙洗脸。

  洗漱过了,太平又从厨房打了热茶出来,两人各喝了一大杯——自从开始用蜂窝煤,开始烧炕,这热水也就比以往要丰富得多了。若是从前,一早厨房用热水最多,小厮们是混不上热茶的,只能喝些棉套里藏着的昨夜残茶,带些虚无缥缈的余温罢了。

  于家的房子是新建起来的,到底从前曾是县令,有些抹不开的面子,虽然人口不如徐地主家那样多,但还是建了二层的小楼,便有两个灶台,灶台上随时都有两锅热水,这样一来,小厮婢女们也可以喝热茶,用热水洗脸擦牙了。于大郎和太平在起居上的差别逐渐缩小,但他倒是很为太平高兴,大郎,用家里人的话来说,‘是个心慈的人’,见不得旁人受苦。他和太平从小一起长大,是和亲兄弟一样的奶兄弟,于大郎最近有时只要望上一眼太平,便觉得买活军治下的日子也不算难过。

  两个年轻人在院子里舞动了一番拳脚,这是买活军最近在课上教授的健体操,活动开了拳脚,浑身发热,微微地发了一身汗,此时天色方才大亮起来,有人推门进来。是于二郎于康顺,“大哥,起得倒是早!”

  “晨跑回来了?今日跑了多远?”

  “十余里!”

  晨跑也是近月来城里流行的新活动,起因是买活军每日早晨都是要出晨操的,自从城外的水泥路修好了,他们便去城外晨跑,不乏有些年轻人如于康顺一般,渐渐地也被带动起来,每日清晨跟在买活军背后稀稀拉拉地跑着。——这当然也是粮食鸡蛋降价后的成果,半年时间,足够让一些少年人拔起一大截身高,也足够他们的脸上多了些血色,足够他们开始尝试着进行低强度的体育锻炼了。

  和哥哥于康健不同,于康顺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考中了进士,家境显著地好转,他从小的营养还是丰足的,身体也比哥哥更强壮。自幼便喜欢舞弄拳脚,买活军入城之后,于康顺便利用一切机会旁观买活军练兵,并且试图在家模仿,倘若不是买活军一直没有招兵纳新,于康顺恐怕早已入伍了。家里人并没有太限制他的喜好,因此路修好以后于康顺每天都去晨跑,这健体操也练得勤快,他近半年长了半尺,食量大增,肩背都壮实了不少,身上的腱子肉一团一团的,看着有些买活军的味道了。

  于康顺一早出去跑步是大家惯了的,太平赶忙去给他拿盆子巾子要帮他擦身。动荡年月,于家下人不太多,两个丫鬟,长富是跟在于县令身边的管家兼长随,聘了一对夫妻厨子,平时也帮办些杂务,两兄弟能使唤得动的也就是太平了。偏巧此时于康顺身后闪了个矮个子出来,低着头从墙边溜上去,于康健定睛一看,大吃一惊,“小月!你怎么也——”

  于小月冲大哥嘘了一声,自己冲上楼去了,梅香很快蹑手蹑脚端了一个空盆子上去,她们二楼自有灶台,女眷都在二楼住,若不太细心还真发觉不了于小月居然偷偷跟着二哥一道出去跑步!

  于康健瞠目结舌,于康顺倒是满不在乎,示意哥哥压低声音,莫被父母看穿。“怕什么!买活军那些女娘,不也有当兵士的?早起自成一队也都晨练的,小月过去便跟着她们,也不止她,金家那个小娘也去的。”

  听说金逢春也去,于康健便不再说什么了,此事粗看自然不妥,女儿家黑天半夜(天没亮是黑天)出入门户,这是门户不谨,在前些年,女儿家自己是要被人打死且不说,若是外传了,整个家族的名誉都会受到影响。——但天下已经乱了有些年了,而且买活军治下,所有规矩都和往常不一样了,尤其是关于女娘的规矩。买活军的女眷几乎都剪短发,说话也是粗声大气,谈笑间平视对方,丝毫不肯让人,甚么门户不谨压根就不在话下,如今连于太太都要出门去做活上班了!这些从前的规矩几乎只是存在于模糊的印象里,只是倒吸一口气的程度,仿佛只要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便可由得她去。

  金逢春也去,便是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谢双瑶喜欢任用女子,这个是大家都看出来的,而金逢春便是她夸奖过好几次的女学员,如今她在城里教扫盲班,每日还上半日的中级班,很多人都猜测金逢春上完高级班后,或许会成为临城县第一个正式就职的女官吏。而于小月虽然也得过谢双瑶一两次夸赞,但似乎还不如金逢春那么受到重视。

  人皆有争先之念,于大郎知道自己恐怕是要蛰伏些年,便不会阻碍小妹的上进。他是于县令的长子,和次子以及女儿走的路线天然便不相同,官宦人家在下注时总是谨慎。老二喜好舞枪弄棒,在乱世可以自保,向买活军靠拢是父母所乐见的,小月是女娘,外界几乎不会在意她的动向。

  买活军的统治倘若一直持续,这两个子女便会有更好的前程,而若是买活军最终倾覆——按照大家隐约的常识来说,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于大郎作为长子,便可以很方便地被摘出来,他只是暂时屈从乱军旗下做个教书先生而已,其气节似乎尚未受损,毕竟塾师做为底层读书人常常选择的职业,在朝堂诸公处似乎总是可以得到一些别样的宽容的。

  在买活军旗下,弟弟可以试着使劲做个小军官,妹妹也知道和买活军的女娘靠拢,而于大郎便只是个教书先生而已,他也在读中级班,也愿被选拔去读高级班,但读完高级班之后并无意出仕,只愿一直教下去。这当然比不上考科举、做县令那样威风。但要说于大郎对买活军多么反感,却也并不至于,这半年来他的思想也在发生剧烈变化,只是其本人或是未能意识到,或是不愿面对而已。

  买活军……当然喽,乱臣贼子、目无法纪,这都是无可辩驳的罪名,于大郎是忠臣孝子,自然应该对这等乱军嗤之以鼻才对。更何况他们还做了那么多颠倒纲常的荒唐之事,迫女子读书务工,强令百姓剪发,强行赎买田地,迫害忠良,让所有家有薄产的良民,近乎人人自危。于家也是耕读起家,于大郎要继承的田产数量不小,似乎从立场来说,应该和买活军不共戴天。而且这样颠倒胡为的乱党,存活不了多久就应该自取灭亡了才对,但是……但是……不论是于大郎自己的看法,还是现实,都是这样的荒谬,都和所谓的应该大相径庭。

  吃穿用度的提升,当然是一个方面,而且是一个很大的方面。于大郎近半年来,每日走路去乡下上课,他在风土人情上有了长足的长进,不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傻书生了。他自然是知道买活军手里的稻种、鸡种都有怎样可怕的意义,买活军只有冬日才卖鸡肉,从彬山运来,平日只卖鸡蛋。哪怕是这样的封锁也挡不住消息的蔓延,许县那里来的生意人急切地想要买这两种新品鸡的种蛋,甚至可出到一两银子一个!而稻种往外售卖的价格也是极高,许县那里的乡亲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临城县的老亲眷走动,他们愿意出钱请老亲戚过去教他们种新稻子。

  只要有这两样东西,买活军在当地的统治就是稳稳的,但牢固的统治和民望却是两回事。在于大郎来看,这半年以来,临城县上上下下都被买活军给笼络住了,却也并非全是这两样种子的功劳。就拿他自己来说,便是世道再乱,至少前些年也没短过吃喝。于大郎坚信自己绝不是几口糙米饭和两三碗烧鸡肉能收买的那种人,或许地龙和浴室可以——那也只是或许而已。但他心中对买活军怀抱的好感远远要超出这些身外之物所能买到的程度。

  于大郎竟觉得自己在买活军辖下过的日子也蛮不赖的!

  做为于县令的长子,耕读传家书香世代的人家,于大郎出生时父亲还只是个秀才,他开蒙的时候父亲便已是举人了。他从小是从《千字文》、《百家姓》一路读过来的,在买活军到来之前,已经学了《大学》、《中庸》,并且以《尚书》做为自己的本经。这也是家学渊源,于家世世代代都选《尚书》为本经,自有许多笔记心得。他身上自然也有个童生的功名在,倘若不是买活军,或许现在已是秀才了。但买活军一来,大好前程化为泡影,于大郎现在把四书五经已经搁下许久未读了,买活军辖下是七天为一个周期,每周日休沐。休沐时于大郎也不想着去研读经典,别荒废了学问,而是还要抓紧时间去寻王师叔,好好地补一补他的数学。

  他的前程无疑是被耽误了的,而每日教半天的书,所教授的也并非是什么经世济时的大道理,而是在乡下向着一批一批学生教授拼音,这东西出了买活军的地盘根本就不会有人使用,而且学生们全是樵夫农妇、贩夫走卒之流,这简直就辱没了斯文!但于大郎不知如何,打从心底却并不反感如今这样的生活,他应该感到愤怒、压抑、委屈,但实在地说,于大郎并没有。很多时候他甚至还感到了一丝很隐秘的快活。

  这快活来自何处呢?他也由不得暗自拷问自己,但答案始终模糊,于大郎在进厅房吃早饭的时候想,或许和蜂窝煤是有点关系的。

  是的,蜂窝煤,临城县到底在南面,冬日最冷的时候,气温也不至于过低,人们用炕也好,地龙也罢,并不追求烧得多么暖热,只需要稍微干爽一些,有一些朦胧的温度即可,用煤量倒还能控制得住,低价煤虽不敷使用,却也不需要在高价煤上花太多钱。于大郎发觉买活军做任何事情都是有讲究的,譬如低价煤的限额便定得很巧妙,恰恰卡死在一家人一冬最低限度的用量上。这也使得县里倒卖低价煤的情况很少见,因为大部分家庭在冬日里毕竟也还是要保证自己不被冻死。

  而于大郎的重点并不在煤价本身上,他有种难以形容的感觉,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制度——买活军的所有规矩都很合理,而且能得到最根本的贯彻,于大郎从未听说有人往外县倒卖低价煤,这一点让见惯了家乡吏治的他有种说不出的舒畅。

  还有买活军推行的简便文字、简便数字,还有他这半年来一直在教授的拼音,以及全新的用人制度。当然喽,于家是最关心买活军辖下的这些人事制度的,买活军采用了一种全新的用人办法,而当地官民对此已经陷入麻木。在买活军这里,什么都是新的,用人的制度当然也是。

  新在何处,便是新在所有的书吏也好,官员也罢,全都要采取考试录用的办法。而且一体升迁,无分派系——连考场都用的是一间。不独于大郎,便是所有县衙中的长辈,谈到此事时也不免又是跺脚,又是摇头,表达着自己心中的骇然不满。

  这可谓是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酷虐之举,便是桀纣莽巢这样的巨贼,只怕都从未采用过这样的驭下之道!非是女子,焉得如此任意妄为?这怕是要掘断买活军自身的根基!

第21章 于大郎的早饭

  由古至今, 官吏都并非人人能为,想要加入这个圈子,你必须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从秦汉再到魏晋南北朝, 所谓九品中正制、举孝廉等等, 唐代虽开科举,但却也要行卷干谒, 科举之完善兴盛, 其实只在于大敏朝。但即便如此, 若要参加科举,脱不开的便是要找人具结作保,要三代清白, 非从贱籍出身, 且虽有乡学、县学、府学, 还有那各地书院, 但一来学费不菲,二来开蒙读书这个环节却并无供给。便是天纵奇才, 也至少要生在中等农户以上, 方才有识字的机会, 之后是否有机缘读书考学, 那还是两说呢。

  考科举做官是如此,为吏也一样自有规程, 按于大郎的认识来说, 不论是世代传承的职位,又或是有了秀才、举人功名之后,或捐或买, 或由老吏援引, 一样也有一个大前提, 那便是他们原本就属于这个圈子。在乡里村里,也是能和吏员来往的架势人家。这一点对维持乡间村里的稳定其实是很重要的,中级班新开的论政课中,便有分析本朝政治得失的寥寥数语,其中有一句于大郎觉得说得非常有道理,即是大敏朝‘皇权不下乡’,乡间自有乡间的规矩!

  那末,乡间的规矩倘若和朝堂的规矩冲突了呢?所谓科举,正是‘天下英雄,入我毂中’,这官吏制度,便是要把乡贤的规矩和朝堂的规矩统一起来,乡中大豪,任其多么桀骜不驯,一旦送子弟入仕考学,便不期然受了朝堂的教化,认可了朝堂的规矩!

  既然如此,那么在科举上的限制也就有其来由了,权力只能在已经认可这批规矩的圈子中流转,也唯有确保乡贤人家的稳定,才能确保朝堂的稳定,倘若人人都识字,人人都可考科举做官,压根无需做保,那么天下该是如何的混乱景象?乡中人家,此起彼伏,你争我夺,恐怕天下比如今这外族入侵、苟延残喘的时刻还要更乱上几分了!

  这些道理,于大郎从前并不能尽数明白,有不少是他在上了论证课后方才懵懂明白的,也有些则是从父辈的议论中偷师。买活军实在是不同于古往今来所有乱党,它令原本的读书人在这个制度下觉得格外的压抑,并没有‘习成文武艺、贩于帝王家’那欲拒还迎,暗藏的矜持和得意。

  所有乱党起家之时,往往规矩混乱、令出多门、不成体系,正如昭烈求武侯、萧何遇刘邦一般,需要一个能懂得手艺的大管家为他们厘清规矩、划定赏罚,也就势将已流传了数千年的儒教引入新的武装力量中。也因此,每当群雄逐鹿时,新军阀是否拥有政治声望,很大程度上便取决于他对读书人是礼遇或是漠视。唯有重视知识的军队,才被认为拥有更好的前程,治理天下离不开他们儒教的读书人,这几乎是深植在所有书生心中的自信。

  但买活军却并非如此,买活军极度重视知识,他们传播知识的效率、速度和决心,甚至还要超过满口嚷着‘教化天下’的儒生,大多数读书人追求的其实只是乡贤阶层中散播知识,但买活军却不然,买活军要求所有人都读书认字,而他们的决策是如此精明,管理是如此精细,在在显示出他们已有了一个成规模的管理体系,甚至比儒生所能想象得更为先进。

  买活军或许是不需要儒生的!

  这个感悟,怎么能不让于县令为首的读书人忧心忡忡?便是于大郎也实在是想不通,他从深心来讲,其实并不反感把知识向所有人散播,甚至授课的过程能给他带来一种几乎是本能的、深深的愉悦。但买活军那面向所有人的招聘考试,却令他实在是大惑不解,于大郎不信谢六姐看不透里头的纠葛。大敏朝皇权不下乡,难道是官府不知皇权不下乡的弊病么?倘若身处其中,便自然知晓其中的苦衷——实在是办不到啊!

  就以临城县为例,临城县在未凋敝以前,辖下村落便有百余,镇六,乡九。其中半日可到的乡镇不过是二三座而已,其余乡镇村都要一日以上的路途,买活军占据临城县半年,也只是修好了一条主路,把半日可到的乡镇数量扩展到了三镇二乡,从乡镇而往村落,离开主路之后,要走的还是崎岖小道,于大郎算是运气不错,被分到的村落多数都离县城较近,他有些同学光是在路上就要走一天半,下乡后便只能住在当地,每周回来换值。

  而与此同时,县衙里的吏目又有几人呢?不过二十余,便是把他父亲于县令的幕僚团再扩张个十倍,哪有足够人手来管理这么多的乡镇村呢?若是同时有两村出事,需要县里派人前去查看,那么县里的许多公事便会被因此延宕。王朝只能将乡镇村的统治半委托给乡贤人家,也因此,吏目几乎都出自本地乡贤,官员才是异地就任,只认科举——其实官员也多数至少出身于乡贤,这便是大小内外相制了。

  人是不够的!路是走不完的,皇权下乡——哪有这么简单!谢六姐也是从深山老林中走出来的叛军头子,她如何会堪不破这么简单的道理?

  她为什么要‘考试招聘’?而且还将录用人数定得那样的多,难道……难道她真要在村里建立起自己那有效的统治?预估中的人手实在不够,所以才要求县里的书香人家女眷都出门做事?

  若是这般,若是这般,那……那难道不是桀、纣之举么?毕竟商纣最为酷虐的举动,却并不是那些被附会上去颇具猎奇色彩的酷刑,而是他竟然要将权力从大臣、大贵族手中往平民、小贵族身上分摊扩散……这是明确记载在史书上的,于大郎曾读到过一次,但感悟并不深刻,直到他意识到谢六姐也正试图将治理天下的权力从读书人和乡绅手中夺走,扩散到,扩散到那些原本愚昧盲目的百姓平民们手中。

  这当然是有辱斯文之举,男女君臣之间的纲常全都搅乱得一塌糊涂,于大郎作为读书人当然本能地反感儒教没落,作为一个男丁也应该要反感女人竟想着出门做事,谢双瑶作为一个女大王,因为怀有异能的缘故,原本可以成为女人中的异类,被当做男人的一份子接纳,但她既然如此高调地要将女人也带入到政治中来,那么于大郎几乎没有任何选择,便只能在心中反抗这种倒行逆施的□□,稍有机会,便要立刻弃暗投明,回到他熟悉的君子王道式政治中去。

  但话又说回来,天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于大郎的立场也并不单纯,比如他还是一个喜欢吃面食的小伙子,而且也受了扫盲班的教育,并对买活军的教材很感兴趣,甚至被选拔进了中级班里,他逐渐在这些‘应有’的正义思绪之外,意识到一些从前一无所觉的逻辑——大敏朝的农户因冻、饿、病、疫而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按他的常识来判断,即便是永乐盛世、弘治中兴时,农民们天不假年,哪怕拼死做活最终却一家流散,这也是很正常的事,这似乎并不会阻碍读书人歌颂君主统治下的盛世,而谢双瑶的统治下,哪怕是农民都能吃得饱饭,甚至买活军在努力让他们也能看得起病,至少是有这么个概念了,人们的生活似乎的确正在变好,但读书人却因为他们的特权即将被分散,认定此时是暗无天日、纲常混淆的伦理末世,而谢双瑶是个能和夏桀、商纣、黄巢、朱温相比的乱臣贼子。。

  ——若要再往深想下去,得出的结论便不那么宜人了,儒生们所追求的‘君子’境界跟前似乎不免要加上一个‘伪’字,于大郎深心中实在不愿接受这个想法,但他老忍不住这么想。

  近日来常思忖这些事,于大郎的早饭也吃得心不在焉,他有种日益增长的冲动,想要和买活军中有见识的人探讨心中的困惑,但这样的人选实在并不好找,因为买活军中身居要职的人物有许多是倨傲的女娘,他们的壮汉多数是从军的——而且不论男女,每日都很忙。

  思忖之中,他伸出手去往盆里一摸,却摸了个空,于大郎不无诧异地望了一眼,一盆馒头竟已经空了,于太太在自己碗里撕了半个馒头递过来,“明天叫厨房多做几个罢,冬日大家吃得都多,近些日子以来也的确辛苦。”

  于家人的饭量增长是很显然的,在饮食上的开支倒是还好,现在于家所有人都有工作也就都有薪水,而自从路修通了以后,面粉便从云县源源不绝地运了过来,价格也并不昂贵,这对于家来说是可喜的消息,他们老家在北方,一家人都更爱吃面食。自从于二郎开始跟着士兵们摔打身体以后,他便仿佛无底洞一般,在餐桌上往往留到最后才走——于家主桌是没有剩菜剩饭的。连姨娘也得跟着下人们一起吃饭,吃不着主人的赏菜,于二郎能把家里人吃剩的菜汤都包圆了,蘸着馒头一咬一大口,看他吃都觉得香。

  厨房已尽量按宽了做饭,但于大郎、于小月甚至是于太太,当他们都开始工作,也开始随着锻炼身体之后,饭量自然也跟着见长。于小月这半年来显著地长高了,肩膀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以一种微妙的角度佝偻着,做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她的肩膀平展展的,和人说话逐渐不再垂目,而是盯着对方的眼睛,从神态上展现出一股魄力来,她变得和买活军的女娘越来越像了。

  于大郎其实从心底并不反感妹妹的改变,父母也保持着耐人寻味的沉默,二郎则是以实际行动表达着对这番改变的欣赏——他见妹妹的眼神也在餐桌上逡巡着,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慷慨地从自己碗里掰了小半个馒头递过去,转头招呼,“太平,再拣两块腐乳来!”

  “哎!”太平嘴里还咬了半个杂合面的窝窝头,他殷勤地抱了一个小坛子上桌,又取了一双清洁的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两块通红的大曲腐乳,这腐乳是白酒泡的,盐也加的好。买活军这里,粮食多酒价便低了,他们还会造极上等极烈的酒,在本地销路不开——本地人更爱喝黄酒,整船整船地卖给北边载了面粉过来的商人。于县令随谢六姐去云县的时候倒是买了几坛子回来,于太太亲自泡的腐乳,方子是她娘家祖传的,但风味更胜老家所做。太平把碗一搁,慌忙将筷子往自己的窝窝头上一抹:因是太太亲自泡的,下人们自然难以品尝。

  一桌人都笑了,于太太叫太平过来,亲自夹了一小块给他抹上,于大郎挖了一块也涂在馒头面上,是要抹在刚撕开的那一面最好吃。腐乳遇热很快便化开了,通红的汁水沁入面里,散发着浓烈的糟香,一口咬下,咸香味之后便是白面那实实在在的甜味,于大郎仔仔细细地嚼完了却依旧意犹未尽,只是也不好再表现出来,免得为父亲训斥,因问道,“太太今早去医院还是去上学?若去医院,我们可同路走呢。”

  于太太回说今日是上午和姨娘一起去上学,于大郎便向父亲问了问时间,于县令从怀里掏了一个鲜绿色的奇物看了一眼,告诉他,“六点半了!”

  于大郎就走了出去,他先回房一趟捏了几根筹子出来,这才在院门口和太平汇合,太平冲他摊摊手,示意今日厨房也没有窝窝头了,于大郎并不意外,沉着地点点头,和太平一起顺着新修的水泥路一起往城外走去。

  “时间还早,还有一个多小时,我们去西门一趟。”他说。

  太平心领神会,“我们去吃鸭汤米粉?!”他已有几分兴奋了起来,又从怀里露出几根筹子的头,“我也吃一碗,不用少爷请我呢。”

  于大郎笑骂道,“你小子,和我拿什么大!还是存着你那媳妇本罢。”

  想到那碗鸭汤米粉,他兴致盎然,将太平肩膀一揽,两人勾肩搭背嬉闹了一会,见前方人影渐多,方才松开手又做出庄重的模样来。两个大小伙子脚步很快,走了一小会儿,不过是几分钟便到了城西门,这里已十分热闹了。鸭汤米粉、鸡汤馄饨、油炸桧、小笼包、鼎边糊、光饼,支了六七家小摊子,香味、人声氤氲成一团烟雾,鸭汤米粉处好些人拥着等碗等位置,还有些等不得的村民,手里端着一碗便到一旁蹲了下来,热乎乎的鸭汤先猛喝了两口,再把大嚼两口一旁摊子上打的肉光饼,就着汤吃了一个光饼,再把筷子从碗下面抽出来扒拉米粉吃。

  光饼摊前人最少,因这里的顾客随买随走,并不停留,老板两口子忙得顾不上擦汗,捞饼、下饼、揉面、揉馅,简直不可开交。光饼也分了几种,现打现吃的有梅干菜的菜饼子,饼里掺了有肥瘦肉丁、葱花椒盐的肉饼子,这是卖得最贵的,还有些无油少盐的饼子,只镶了些芝麻,一摞摞冷着叠在摊后,时不时有人来论包提走——这是要出门贩货行远路的人买的干粮。

  这些摊子,都是近半年来陆续支起来的,因买活军这里要的工人多,乡下男丁很多上完了扫盲班便来城里做活,早饭晚饭都要自便,且城里的粮食价格也便宜了,货又丰富了,有些头脑灵活的居民便自己支起了摊子,卖完了早市再去做活上课,下了课来摆晚市,虽然辛苦,但收入却丰厚,偏偏还都是筹子,城里建水泥房子的人家便越来越多了。城外新开辟的砖厂,每日里烧砖的浓烟、运砖的工人便没有停过,如此方才能支应得上。而城里造房子的需求越多,烧砖的需求越大,人口也就越要越多,城里也就越发繁华了起来。数个月竟仿佛是脱胎换骨一般的变化!

  按于大郎的心意,他是喜欢鸭汤米粉那股子鲜味的,但那处人实在多,乱糟糟的令人不喜,再看馄饨、鼎边糊处人也都极多,正为难时,忽然见到两个熟悉的人影从街角转来,原来是于小月和于二郎,兄弟姐妹几人前后脚出门,不约而同都来这里找补。彼此见了不免一笑,于二郎说,“我去端几碗来,城门里找张桌子吃?”

  城门里是有桌子的,买活军有些活要在那里办公,这样的情面非熟人而不能有,于大郎恐怕弟弟卖弄面子反而被买活军不喜,正要摇头,身后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原来金县尉家两兄妹也在这里,“北城门找不到,原来你在这,快去县衙罢,六姐立等着见你——于大哥,你可是教出了个了不得的学生!”

第22章 于大郎上课

  六姐接见, 而且还是因为于大郎教了个好学生,于家三兄妹的惊喜是不必多说的,于大郎顾不得鸭汤米粉了, 带着太平匆匆而去,在衙门外正好见到买活军的女娘们出来, 连忙退让到一边。姑娘们倒没注意到他,边说边笑, 出了衙门各自散开,大摇大摆地往自己的办公处去了。她们普遍要比本地姑娘更高更壮, 均是天足, 也绝非主流欣赏的削肩含胸, 肩膀平展宽阔, 昂首挺胸,看人多为平视, 这都是男儿才该有的姿态。

  若是以往, 这样的姑娘便是长相再美, 仪态如此粗陋狂放, 也难令人心动,可不知是否因为乱世的关系, 于大郎这半年下来却又觉得这些健妇亦并不伤眼,自有一番动人之处,他原本还暗自为小妹担心,因于小月在劫后出生, 而且近年来局势越发不好, 于县令夫妻担心将来天下若大乱时, 裹足女行动不便捷, 于小月会成为家中累赘, 便没有给她缠足,这么一来,小月的婚事便要受到限制,但如今于大郎却觉得小妹未有缠足其实也未为不美,每日早起锻炼,对身体似是很有好处的,倘若缠足便不太能出门小跑了。

  或许他之后也可以和弟弟一起出门晨跑,这应当不会被认定是讨好买活军罢……

  他在门外等了一会,谢双瑶屋内又走出几个女娘,应当是小会开完了,顺便叫他进去。于大郎见过很多次谢六姐,对她并不陌生,但进门后还是有少许紧张,垂手侍立在下方,不知要不要主动作揖,谢六姐已招呼道,“来了,坐,吃点心吗?”

  “六姐客气,刚吃了早饭。”于大郎现在紧张得顾不上馋了,“不知六姐叫我来是——”

  “你有个学生葛爱娣,刚被我们录用为吏员了。”谢六姐和人说话一向是开门见山的,“就是那个十村统考拿了第一的葛爱娣。”

  于大郎自然大吃一惊,“这——这——”连他都尚且还未通过考试!

  不对不对,他无意出仕,而且县内组织的招聘统考也还没开始,葛爱娣是被破格提拔。不过于大郎心中的震撼之情依然丝毫不减,谢六姐对葛爱娣的提拔意义极其深远——在此前,县内不少体面人家的奶奶太太也开始为谢六姐做事,但还没有进入官僚系统的,不是在医院,便是在学校,还有些竟进了账房做事,但葛爱娣的提拔便意味着,全县内不止——不止原本的读书人家,连农户人家的女眷,也被列入了就职考量之中,至少有机会做吏目!

  他应该为葛爱娣高兴……不对不对!如此颠倒纲常的举动,他应该在心中暗自怀有正气,厌恶不已,面上则和六姐虚与委蛇——于大郎想到这里似乎反应了过来,但一抬头看到六姐那饶有兴味的笑容,又不期然兴起明悟,知晓自己的挣扎只怕完全被谢六姐看穿。虽则她今年才十五岁,但神仙人物,岂是俗流可比,于县令就曾在家中感慨,说谢六姐在天庭不知历练了多少千年,才能将人间的种种情弊看得这样透彻。

  “你应该为她高兴,并且串联你的同学,在开班授课时多宣讲她的事迹。葛爱娣你是很熟悉的,你一直在豪村当老师,她从抗粮到考试,再到应聘,一应事迹你都清楚吧?”

  谢双瑶对于大郎心里的真实想法显然并不在乎,只是这样要求着,于大郎点了点头,又迟疑着问,“六姐是希望……”

  他很犹豫,仿佛在考量措辞,过了一会像是又想起谢双瑶耐性有限,喜欢有话直说,便又有些慌张,语速很快地问,“六姐是希望各村的女子都兴起来县里应聘的心思吗?恐怕并不容易呢,如葛爱娣这样的村妇,多有家小牵连,恐怕很难放下家中事务——”

  谢六姐笑了下,倒并不恼怒,只是说道,“回去多问问你们家的仆妇吧,或者问问你妹妹,你啊,当老师挺好的,很耐心,但觉悟不够,脑子没你妹妹灵活。”

  这话有褒有贬,自然喽,于大郎不太服气,但谢六姐的夸奖又让他一阵暗喜,于大郎的确是同侪中最胜任扫盲班老师的一个人,他有不少同学因上课教学态度不够耐心,又或者是对学生呼呼喝喝,甚至还有和村妇胡搅的——胡搅学生的直接被送去彬山挖矿了,其余人先后被扣发了筹子,只有于大郎一向是足额得筹,在豪村逐渐也有了不小的威望,时常有学生送些小物。

  “回去吧,记得在班里多宣讲葛爱娣的事,口径你已知晓了,她刚入职,一日的报酬是35文,若是偏远村落的住户进城为吏,还能租我们盖的宿舍住,一个月只要二百文,和你的同学都通通气,叫他们晓得在自己的班上该怎么说。”谢双瑶说到这里忽然又想了起来,“上次葛爱娣拿头名,我也奖了你一两银子,这次她自荐为吏目,也被我们录取,你这老师也有奖金的,我奖你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便是三千文——于大郎已不再想买活的事了,这三两银子在他心中化为了无数碗鸭汤米粉,令他垂涎欲滴,而且打从心中冒起了一股自豪和喜悦,这喜悦甚至胜过他考上秀才那一日的欢喜。将来或许有一日他金榜题名,中进士的那天,这喜悦才能和现在相比吧。这并不只是因为钱的事,而是——就好像和蜂窝煤一样,而是一种‘竟能如此’、‘原来如此’的欢喜。

  原来这世上还真有一处所在,无须逢迎上官,无须溜须拍马,只是因为他的本职工作教书教得好,竟真获得了来自上峰的表彰!

  于大郎还算是有些城府,勉强遏制住了那丢脸的冲动,他没有在谢六姐身边当场哭出来,最多是出门时稍稍抹了抹眼眶,见到太平时已完全若无其事,他把葛爱娣的新闻告诉了太平,自然也令太平大为震惊,二人一路上都在谈论此事,太平对于大郎的疑惑亦是不以为然,只笑道,“今日上课时,大郎传扬此事一番便晓得了!”

  于大郎心下颇为不服,但亦不便发作,太平把他送到村口,自己折返回半里路外的修路队去,于大郎走进村里祠堂——这是村中最大的建筑了,祠堂外栽着社树,若是天气晴好,在此处上课比在屋内还暖和,只有阴雨天众人才在屋内上课。

  “今日上拼音课!”他道,“你们都拿出沙盘来。”

  沙盘是很易得的,最适合做开蒙用,众人都拿出从各自家中带来的碗盘,从社树下的大盆里掬了沙子,又掏出削尖的树枝,跟着于大郎一起‘啊哦讷咦’起来,除了这些还没有从初级班毕业的困难学生之外,还有些已经从初级班毕业的女眷,闲来无事也走了过来,南边究竟是富庶的,仅仅是大半年,这些农妇衣上的补丁都少得多了。

  于大郎来豪村上课已有三个月了,每个月都能见到少许变化,村里也建起了一个小小的浴室,各家轮流洗濯,因此农户们看着要比往日清洁得多了,虽然还不如城里人,但孩子们脸上已没了陈年的污垢——若是以往,冬日柴薪难得,接触冷水又怕生病,很多孩子两三日能洗一次脸都算不错的了。村里约有一半的年轻人,脑子更灵活些,至少都已从拼音班毕业,只是还未开始认字,如今聚在社树边上,都在喃喃地拼读着从祠堂里推出的黑板——这是非常稀罕的物事,和粉笔一样,是买活军带来的新东西。黑如墨,坚如石,写字极为便宜,而且特别适合粉笔。(石灰加水可做成粉墨,这倒不罕见,但搓成笔还是买活军首创)

  黑板上写的板书是于大郎亲自写的,耗费了大半日,也是他的得意之作,这板书实在是相当美观,上为拼音,下为对应的文字,现在这些年轻人许多都在试着学习下头的文字,于大郎并不阻止他们,教完了拼音之后,便让学生们在沙盘上默写,自己乘着这个空档对众人提起道,“你们可知徐大发家的今早进城去了?”

  “是,他们夫妇一起——可是犯了事?!”葛爱娣在村里新有许多威望,众人都很关心。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616页  当前第11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上一页  ←  11/616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买活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