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路程。”
“不,是距离,距离多远?我记得当时国王有说过。”
“是二十里多路。”
二十多里路要走两天,人们一开始对于路的难走是有预估的,但是他们没有想到是这样一种走法——午饭后要休息一两个时辰!天黑了还要扎营,这样一天能走出十里路就不错了!
“这……”
入乡随俗,这是买活军之前强调过的守则,在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似乎没有必要和一整队人对着干,关键是所有人都这么的自然,似乎这已经成了一种天经地义的事情,五个人面面相觑,先后在吊床上躺了下来。还真别说,树荫下这么一躺,随着吊床的晃动,似乎头顶也有微风袭来,吃饱喝足了这么一躺,摇摇晃晃的似乎也确实惬意,睡意就这么不知不觉的——
“可怜的庄小弟。”
在朦胧睡去之前,徐侠客嘟囔了一句,“再坚持一会,我们吃完烤鱼,睡完午觉就来救你……”
第394章 庄子奇遇(下)
天气有热到让人不愿在午后挪动的程度吗?
在于小月这三个兵丁看来, 固然渥热潮湿的天气是叫人不舒坦的,但还远远没到直接丧失移动能力的程度,买活军的兵丁在夏日正午负重训练是家常便饭, 买活军的待遇很好,但是, 这不是白来的, 他们的任务就是训练,那么这操练当然是很苦的喽。
“主要是湿度大, 其实,若能适应了湿度也还是可以动的。”
现在毕竟是干季,不至于动一动就大汗淋漓,买活军的五个人小憩了半个时辰就自然而然地都陆续起身了,士兵们是睡饱了, 由于船长带领着做一点适应性训练,同时还要写工作日记,张宗子久在军旅, 已经很习惯了军队的生活节奏,身体皮实,而且他是南人,天生更适应天气,这会儿已经起身和于小月等人嘀嘀咕咕地讨论了起来。
徐侠客这里, 他的身体自然也是很好的,既然旁人都起了,他也就从吊床上坐了起来,开始观察周围的地理和植物, 这样一来, 两个通译不敢再睡了, 他们也坐了起来,赔笑着向贵客们解释,“主要是土人有午休的习惯,此时催逼他们也是无用,到底是国王的近侍……”
外交无小事,入乡要随俗,在这样人生地不熟的丛林深处,买活军等人也要仰仗卫队的保护,否则,哪怕是原路返回都难,来时的小路早已消失在丛林之中——没有了土人奉上的药粉,光是虫豸蛇鼠就够喝一壶的了。
“在城里也是如此吗?每日下午都要午休上一个时辰,入夜了也干不了活,一天中劳作的时辰可不就只剩下上午了?”
如果是在腹地种田的百姓,的确是如此的,本地有许多村庄还是刀耕火种,用轮作制,一般只是早上去做半日活即可,因为他们的食物并不仅仅依靠占城稻——占城稻是很好种的,随便照料一下,亩产也有二百多斤,而且在占城这里,一年可以三熟,只要不是极热的干季,简直是随意种随意收,绝不像华夏一样,要农民好生伺候着才能勉强一年两熟。
而且,稻谷也只是他们的饭食而已,占人是很习惯于吃嫩叶、果实,吃野菜的,他们还吃蚂蚁、肉虫、蜘蛛、水蟑螂这些东西,蛇、鳄鱼……都在食谱之中,通译指着地上忙忙碌碌爬过去的一行蚂蚁说,“这种蚂蚁是他们喜欢的调味料,烤熟碾碎之后,他们洒在饭上吃,认为这是很香的。”
“那这样的东西岂不是随处都是了?”
“确实,所以他们要填饱肚子是不难的,有时候本地村庄的男奴也会逃走,逃走以后,他们就在丛林里过自己的日子,吃芭蕉,吃虫子——如果还会自己引火,一辈子不出林子都没有问题。”
居住在海边,信奉天竺教和星月教的占人们,也种田,他们还会捕鱼,清晨和晚上出海的较多,所以,土人们确实达成了共识,午饭后的长午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会把很多事情安排到晚上来做,打着火把——因为在此处木头实在是很易得的,烧荒后的土地,五六年间就又长成了幼小的丛林。所以生火的成本要比在华夏低,而且本地的百姓常常吃鱼,耳聪目明,在夜里视物的本领比华夏的百姓强得多。
买活军的活死人们现在也能在夜里看见东西了,但是,他们的饮食结构中,蛋白质的占比还是没有土人高的,不过土人们的寿命普遍很短,哪怕是王城的土人也不太高,因为本地的医疗手段极为匮乏,天气又热,疾病伤损频发,意外要比华夏的百姓要考虑得多出了好几倍。
买活军一行人就遇到了战损,一名在树下酣睡的土人随从突然痛呼了一声,几乎是弹跳了起来——他被毒蚂蚁咬了,伤口几乎是顷刻间就肿成了馒头,往外渗起了黄水。
这种伤口应该是剧痛的,他立刻在地上痛得打起了滚,不断地哀鸣了起来,同伴们则忙着捕捉肇事者,很快,一种通体发红的小蚂蚁被找了出来,刚才舂菜的钵子又被取出应用,土人们用许多蚂蚁、泥土,一种特意采摘来的树叶,捣成了泥巴给伤者敷上,他的痛苦稍微得到了缓解,但还是无法移动,瘫在树下不断的吸气,通译和护卫们叽里咕噜地说了许久,点了点头,回身请贵客们收拾上路。
“他得留在这里过夜了,后天我们返回时,可以把他带上。”
通译说,“他不能移动,毒素还没有消退,如果他动了,会很快遍布全身……医生叫做……叫做……”
“毒气攻心!”张宗子说,他很同情地看着那个土人,而且立刻开始对周围环境警惕了起来。好像暗处还埋伏着一只大蚂蚁,要给他来上一口似的。
“是的,毒气攻心!”通译很高兴地说,他看起来倒是一点也不恐惧。
“这种蚂蚁很常见吗?”买活军的活死人们就不一样了,于小月睡前好像还看到一只类似的蚂蚁从她的吊床上爬过去。
“常见,但不是每一次都咬人。”通译回答说,“和蛇一样,不过蛇要更好一些——蛇会略微聪明一点,如果不是饿得受不了,他们是不会靠近村庄的。”
虫子的话,完全无法预估他们的行为,只能说这种有毒的红蚂蚁一般是不咬人的,但有时也会咬,其中的道理无人能够明白。只看运气——这种红蚂蚁在占城港也时常能够见到呢。
在南洋,得学会和危险相伴,红蚂蚁不算是最危险的毒物,它的毒起势凶猛,但很少要人的命,两三天后就会自行消退,之后最多是这条腿走路有些跛而已,但有些毒物是真的一口就能咬死人的,尤其是眼镜蛇,被咬了一口,几乎不能得救,就算活下来也很可能是个废人。
这个土人是国王派来的士兵,并非马奴,地位在土人中并不算低的,但是,队伍还是自然地决定将他一个人抛掷在丛林里,只给他留下了火种和那个舂钵,让他自己继续找虫子来敷伤口。买活军的兵丁们心情要比他的同族都沉重,同情中还有不小的担心,哪怕是在华夏,在买活军的地盘里,也没有人会轻易把不能移动的朋友留在林子里过夜的,这几乎就预示着朋友的死亡。
入乡随俗,他们只能按照规矩办事,但接下来的行程,他们都添了小心,虽然路不好走,但还是坚持骑马——骑马能降低被蛇咬到的风险,现在的路已经是杂草中的一点痕迹了,土人们开始重重的跺脚行走,用棍子在草丛中扫动着,又掏出随身的抹粉在小腿上抹上一种臭臭的药粉,显然他们也很不愿意被蛇咬到,如果是毒蛇,获救的可能性是很低的,这里往前往后五百里内,可以说除了买活军的船队以外,没有什么有效的医生。
“他们的巫医就是跳跳大神,给一点草药泥,怎么说呢,如果是在城里被咬的,蛇药还有点儿作用,在野外,等你回城基本都没救了,只能听天由命。”
通译说,走到这儿他们也有点害怕了,华人很少深入南洋腹地,他们在占城港附近倒是有开辟好的庄园,收容了南洋土人来种地——但一般只在城边上五六里是最多了,再远他们就也不敢过去。于小月很想去华人的庄园里看看,她觉得这种丛林对买活军的移民来说实在是太艰难了。
这天晚上,他们就歇宿在路边,火堆彻夜不熄,其实这很热,但就是要热,火光和热浪会驱赶火堆附近的昆虫和蛇,蛇是最主要的,住宿还是老样子,贵客们睡吊床,其余侍从们把火堆挪了一个地,然后睡在被火烘烤过的土地上,这里更硬也更安全。
晚饭是澄清后的河水煮的鱼汤,但河水其实没有怎么澄清,还好买活军的水囊还没有空,而且于小月学过荒野求生的知识,知道怎么过滤河水,买活军的人都只喝了自己的水,吃着干饼子,他们的食欲因为下午的意外并不是太好。
人们吃完饭便歇下了,活死人们轮班值夜,张宗子交班时和徐侠客说,他一直在看徐侠客吊床上的一根黑影,总觉得那东西在蠕动,或许是倒挂下来的一条蛇。徐侠客说那是垂下来的蕨类——他抽出一根柴火照了一下,又发现那其实确实是一条蛇,正好奇地从树枝上方探下半边身子,在火光中吐了吐信子。
“那是无毒的蛇,不必担心。”
通译和土人被叫醒之后,打着呵欠观察了一会,便安抚徐侠客,他又和土人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那土人便开始爬树了,他非常轻巧地爬到树杈上,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蛇的注意力便被吸引了过去,逐渐滑缠向树冠方向,过了一会,土人爬了下来,手中抓着一条肥肥的蛇,高兴地在火光中咧嘴一笑。通译进行翻译,“明天的早饭有着落了。”
他们起得很早,太阳还没冒头,刚有曦色大家就起身了,买活军的活死人们从净水器中往水囊里灌水,取回了用过一夜的纱布,他们用草木灰、石头和纱布来做过滤器,得到的水相当清澈。通译喝昨夜残余的鱼汤,至于土人,他们直接从河里喝水,只是做简单的沉淀,甚至不烧开,喝下去时于小月好像还能看到里头的浮游物。
吃完饭,他们很快上路,略微加快了速度,一上午大概又走了七里多,终于村寨在望——这附近的丛林开始变得稀疏了,似乎是从被烧过的土地上重新成长起来的,这是被种植后又抛荒的土地,已经开始恢复植被了。
土人们取出号角吹响,过了一会,远处响起了应和的号角声,他们继续往前走去,于小月看到了田地——远处有一些空地,但是,完全没看到吊脚楼。
“村寨周围都是树,肯定是隐藏起来了。”通译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不过他对于占人村落的规矩是熟悉的,指点给于小月看远处的一尊石像,“那是他们崇拜的女神,应该房子就在石像附近的树林里。但,我们没有邀请是不能轻易进入的。”
他们越走越近,头人带着奴隶出门来迎接他们,他戴着好几层项链,宝石把他和周围的土人区别开了,除此以外,大家的装束都一样,一层兜裆布,仅此而已,这是村落富裕的证明——有布料的村子日子过得总是不太差的。
这些占人个个都很黑,很矮,看不清他们的长相,于小月站在他们面前显得非常的高大壮硕。头人因此对她非常的客气,认为她是女神的化身,不过这话是通过两层翻译转达过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哪一层出了错——通译听不太懂头人说的口音浓重的占语,需要王城的侍卫帮着解释一下。
因为交流非常困难,所以,整个外交仪式是很简洁的,买活军送上了礼物——一口袋盐,一口袋糖,还有一套马口铁做的餐具,头人和他的姐妹们立刻就大为倾倒了:这基本也就征服了整个村子。
这个村落主要由头人(舅舅),和他的姐妹、外甥、外甥女们组成,除此以外,所有人都是奴隶,而且以男奴为多,女奴非常少,通译说这里的村落如果交战,敌方的男人有可能被带回来收为种田的男奴,但女人几乎都会被毫不留情的杀死,尤其是还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因为村落主要是以母系血缘维系,不属于这个谱系的女人肯定是要被清除出去的。
不过,大多数时候,村落之间的关系还算不错,因为这里的人口很少,大片的丛林无人开辟,村落之间有时会交换男性成员,舅舅留下自己最喜欢的外甥,余下的外甥交换到别的村落里去,做‘奴夫’——这里的男奴和丈夫的区别是不大的,反正都要干活,而且也有和女主人们生育的机会,但他们不受女主人的管理,也不被她们惩罚,由舅舅来管理所有的男人,祖母来管理所有的女人。
赤.身.裸.体在田里干活的奴夫们,好奇的眺望着远方的来客,注视着他们的主人们因为那雪白的盐糖赞叹不已,又将马口铁的盘子珍惜地抱在怀里,感慨着它们的轻便。来自王城的护卫——在这个村子里已经算是大人物了——他们两天前来到这里,负责看守着天上降下来的,浑身雪白的仙人之子,也迎了出来,和这些天上的人交谈着。而且人们很快发现,来访者中还有一个人,他也非常的白,他们一定不是这个世上的人,这样的肤色,在他们的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东西。
可惜的是,仙人之子对于地上的血脉是非常抗拒的,他们似乎也不喜欢做人人都喜欢做的那件事,奴夫们从地里出来,簇拥着仙人们来到舅舅住的吊脚楼前——舅舅亲自保护着被掳回来的仙人,但是,他们无法沟通,而这个可怜的,孱弱而又白净的仙人已经吓得奄奄一息了。他整夜的呜咽,任何姐妹的示好都受到刺耳的尖叫回敬,村里人把美味的烤蜘蛛献给他,但他一口都吃不下,村里人都议论着,认为这个仙人很可能已经发了疯,很快要回到天上去了。
“庄长寿!庄长寿!”
但是,这些被卫队小心地护送来到这里,传说中‘华夏’的大人物们,仅仅是叫了几声,吊脚楼里的疯仙人就一下亢奋了起来,他大喊着说了很多话,同时梆梆地扯着自己手腕上的绳子——舅舅为了保护他,把他栓起来了,如果他逃到丛林中,肯定是活不下来的。
绳子被解开了,光溜溜的疯仙人连滚带爬,几乎是摔下了梯子,他大哭起来,钻进了一个老仙人的怀里,不断的重复着三个字,“我脏了,我脏了——呜呜呜,我脏了——徐大侠,我得病了,我脏了——”
其余几个仙人们似乎有人笑了起来,余下人也是想笑的,虽然他们掩藏得不错,但这种情绪上的领会,还是横跨了种族和语言的隔阂,传达到了土人们心里,于是大家也就都跟着笑了起来。土人们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们很畏惧王城,所以,连王城都畏惧的大人物,显然不是他们能招惹的,只要仙人们没有生气就好。
“准备一餐好饭!”‘舅舅’吩咐姐妹们,“把我们的腌蜘蛛拿出来好好地烤一烤!就用这美丽的白盐!这滋味一定无与伦比!”
姐妹们都好奇地看着来客们身上的衣服——衣服是不必须的东西,但是,一切珍稀的装饰都让她们感到美丽,这些来客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们身上哪怕一个小物件,都能惹来她们的极度仰慕,这衣服,女仙人的发绳,白净的男仙人——这一切都让她们向往却又自惭形秽,惧怕着仙人们的天威而不敢上前。
好在仙人们是非常和气的,而且,他们对烤蜘蛛的反应也让人欢喜——他们夸奖了烤蜘蛛的肥硕和精心制作,并且吃了一整盘,这样一来,村子里的人就感到自己很有面子了。
他们还捧出了自己精心酿造的果酒,由带回疯仙人的姐妹亲自斟酒赔罪,不过,仙人们并没有怪罪他们,这让占人们更加欢喜了:按照他们自己的道理,姐妹捕一个本地的奴夫回家,并不能算是很大的事情,既然她能做到,那就不是错事。
仙人们是很通情达理的,这让占人们更加欢喜了,他们甚至想要多供奉一尊女神,那就是带来这些礼物,又高又壮的女仙人,她的身形令姐妹们非常艳羡——如此的健硕,就说明旺盛的生育能力,这对于占人姐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南洋的土人们甚至有些还崇拜妊娠纹,会给女神的腹部刻印上妊娠纹,妊娠纹意味着多次生育,意味着种族的繁盛,是神性的象征。这种喜爱并非只局限于信仰本地神的占人,甚至在信仰天竺教的南洋种族中,都有类似的痕迹。
“想要塑造我的神像?”
本地神是多神信仰,多供奉一尊神像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女仙人还是拒绝了,她有些吃惊地说,“这个是不成的,因为我……嗯,我也有我供奉的神灵。”
连仙人都供奉的神灵!
占人们一下就打起了精神,他们渴望地望着通译,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指点,开示这万神之神的姓名,通译想必也将他们的意愿传递了过去——能带来这样的盐糖和餐盘,这样的神一定神通广大,几乎无所不能,占人们并不介意多信仰一尊这样灵验的神灵!
几个仙人互相商量了一下,他们的意见似乎也并不统一,土人们惴惴不安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女仙人似乎压制住了所有反对的意见,沉着地对他们点了点头。
“我的神灵叫做谢六姐。”
通译一脸肃穆地翻译了起来,“你们想要信仰她是可以的——但是,你们会说汉语吗?”
他的表情是深沉的,好像占人们正要错失什么宝贵的机会。“不会的话,我们可以教你们。这是信仰六姐的先决条件——你要学会我们华夏人通用的语言,你们愿意吗?”
占人们对视了一眼——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们愿意!”
第395章 一袋盐-一对象牙
“你要出名了呀, 庄小弟!”
“是啊是啊,少年成名,我看那, 你的第一本小说不大卖都不行了——咱们华夏的读者千千万万,哪一个如你有这样一番奇遇?下个南洋,还令土人公主神魂颠倒, 成了南洋出名, 倾国倾城, 褒姒妲己一般的美男子——”
“哈哈哈哈——行了行了, 别闹了, 好了,庄长寿, 别哭啦, 你们不是什么都没做过吗, 传染不了疾病。”
买活军的这几个兵丁, 嘲笑庄长寿时是非常理直气壮的,因为他们毕竟为了庄长寿特意走了二三十里路,在路上呆了两天时间那, 虽然买活军有自己的考量, 但这份人情也是实打实的,庄小弟被他们调侃几句,也是应该的事情。
甚至就连最温厚的徐侠客,也不曾拦在头里,只是没有和兵丁们一起打趣庄小弟罢了,张宗子更是被逗得乐不可支, 畅笑了好一会儿, 才开解道, “你的脸上不会被刻上梅花斑的!放心好了!”
庄子的哭声便逐渐止住了,他揉着肿胀通红的双眼,语气有几分将信将疑的,“真的吗?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
这天下任何事情,只要和男女有关,便能引来旁人窥探的兴趣,哪怕这几个兵丁对纹面刺青、又黑又矮的公主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但也不妨碍他们一下来了劲儿,探听庄长寿承受的非人待遇,“她们怎么你了?”
庄长寿面色便发红起来了,他先不愿说,但心中到底是不安的,忸怩了一会,附耳对同龄人中相对文雅些的张宗子说了,张宗子听了说道,“哦,这个还好,手碰到了没有什么的,把玩几下不会传染——”
余下几个兵丁于是一发又哄笑了起来,庄长寿浑身都红透了,他穿着买活军带来的短袖衣衫,因为是兵丁们支援的,有些过大了,可见到一直脸红到了肚皮上去。“她们的手好脏啊——有泥还有血!”
“那个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行路时有在身上抹泥的习惯,尤其是庄少爷细皮嫩肉的,若是不裹了泥,路上行走,惹来一群小咬的话,那种痒是能让人发疯的。”
通译忍着笑解释道,“应该浑身都给抹上了,但那处皮肤是最娇嫩的——这种草药泥抹上之后可以维持几天的药效,庄少爷的衣服不合身,也没有扎绑腿,明天动身时,还是抹些泥为好。”
庄子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我要去洗掉这些脏东西时,他们不太乐意,可惜,我说的他们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听不懂。”
他的运气的确还算是相当不错的,被公主一行人带走之后,第二日一早就被国王的侍卫追了上来,不过,当时庄子反抗得厉害,侍卫们和他也无法沟通,再加上买活军也有意到村落拜访送礼,侍卫便陪他一起来了村子里。
因此,公主未能染指他的清白,而庄子最害怕的就是因此染病,在出发前,买活军已反复强调过了杨梅疮的可怕之处,以及患病后的严重后果,并明说了,南洋各港,都有很多伎女接待西洋水手,而西洋水手中患病率接近五成以上——所以,在南洋,除了良家华女之外,其余所有女人都有传播杨梅疮的风险,而买活军是早说过的,一旦发现有一艘船的水手前去票唱,那就要视为可能的传染源,为该名水手做记号之外,倘若同伴包庇,病发时水手已经和他们同吃同住了一阵子,那么,全船人因为也有被传染的可能,也都要被连累。
杨梅疮这东西,不仅仅是通过那事儿,生活中的密切接触也是可以传播的,这也是买活军教导的知识,这句话在庄子心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什么叫做密切接触呢?被碰到了那处应该是十分密切了吧?而那公主既然将人随意掳走,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掳掠西洋人的水手?
这样接二连三地想下去,他便感到浑身上下火辣辣的,好像一个个疮就要长出来了似的,满脑子都想着此后黯淡的前程,又被锁在吊脚楼中,被迫和一口黄牙,面黑矮小,体臭熏人的男子同睡,还被迫吃些烤虫子……这两日夜,对庄子来说实在是莫大的折磨,如今他且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万篇专栏连载的梦想搁到一边,再三追问,“真不会传染吧?能百分百保证吗?”
这又没有医生,谁能保证得了?徐侠客等人都是见多识广的,自然看得出庄子现在已经是惊弓之鸟、寝食难安,便不好再作祸他了,因道,“刚才也帮你问了,本地还没流行这个,这些土人去王城觐见时,西洋船队也不在占城港补给,他们现在去会安多些。占城对西洋人不像是安南那样友好——现在安南两家势力,阮主、黎主,都依靠西洋人提供的武器互相攻打,争相给西洋人割让好处,占城对西洋人的吸引力便低得多了。”
这句话有效的安抚了庄子,他长出一口气,逐渐平静了下来,失魂落魄地呆坐了一会,忽又气愤地喊了一句,“这些白皮猴子,患了杨梅疮也不隔离治疗,到处乱跑传播疾病,寡廉鲜耻!恶毒至极!六姐合该把他们都沉海凌迟了是干净!”
没想到庄子这个小少年,突然从只想着写话本,一心钻在故事里的文痴,变成好战的种族灭绝主义者,竟是出于这番缘故,张宗子又想笑了,但还是忍住了,附和着道,“那帮番人,确实野蛮,很该严加管理——我之前在壕镜做采访时,壕镜医院的院长也说到此事,说是如今西洋人国度里,感染杨梅疮居然成为一种时髦。”
“不少文人墨客认为,感染杨梅疮可以使人文思泉涌,灵感源源不绝,更是自己情场得意的证明,所以这个病在西洋人那里简直就是极为放纵的传播!还好,弗朗机人没有那么癫狂,否则壕镜上的士兵早就把疾病散播到广府、福建道一带了。”
杨梅疮到了二期之后,症状还是相当明显的,如果不用青霉素,甚至有人会因为长脓疮鼻子塌陷,这些种种后果,都被报纸绘声绘色地多次讲述,还编撰了不少故事来警戒百姓,庄子少年时初次睁眼看世界,便受到了买活周报的洗礼,他无法理解世上竟还有这样的事情,怒道,“这些人该死!都该死!凡票唱者死有余辜!”——显而易见,这辈子他是再不会受到伎女的诱惑了,甚至于还会不会受到女子的诱惑,都很不好说呢。
“哦,你们在说杨梅疮啊,”于小月带着一名通译走了过来,随口说,“是的,我也在壕镜,壕镜的弗朗机人患病率其实还好,越是往南洋走,就越是要小心,南洋的港口杨梅疮已经开始泛滥了。我听六姐说,西洋人还喜欢特意染上肺痨,因为肺痨能使两颊晕红,行动娇弱,被视为是高雅的疾病,这就更加令人费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