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说,或许肤色白的人就是比较厉害——这种观点在远房亲戚出现后,很快就显得不可信了,因为这些黄皮肤的亲戚长相和他们相似,却也很厉害。对于一些如美酒一样的人来说,这个发现莫名地让他们有些高兴呢。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才让他们有了前去和黄皮肤的人交朋友的勇气,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要突破的是内心对不祥之地,对疫病的恐惧,以及族里幸存长辈的反对,在连续几次的疫病洗礼之后,幸存者的胆子都变得很小,他们更加谨慎避世了,虽然依旧时不时要外出狩猎——他们这一带的部落,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在几片土地之间周游着,每个地方住上一段时间,也种田,也打猎,而且还会做一些东西去附近的部落交换,但现在,除非必要,他们很少拜访邻居,就算出外,也很不愿透露自己的住址,他们变得没有那么爱交朋友了。
但,土著的寿命不算长,二三十年对他们来说,就算是换了一代了,而毕竟总有人的性格要大胆躁动一些,譬如美酒,他的乳名就是‘大胆’,这个名字的来源,是他的接生婆在去河边取水回来,给产妇洗漱时所看到的景象:一只松鼠,在一大一小两头老鹰的虎视眈眈之下,还跑到松树上去采松果。这无疑是非常大胆的动物,按照习俗,这就成为了美酒的第一个名字。
他们这些土人,一生都会有很多名字,乳名、外号,第一次狩猎后,根据狩猎或作战的结果,所得到的美称或者蔑称,当然,如果他们受到很深的感动,也会给自己起名,譬如美酒,他的名字就是在品尝了远房亲戚的赠予后,对这种饮料非常着迷,因而给自己起的。和他一起来上课的同学,有一些也给自己起了新名字,譬如:‘好药’、‘医生’等等,无不是表达着自己的向往和着迷。这些名字本身就代表了远房亲戚给他们的印象,还有人干脆给自己起名叫做‘好’的,用来表达对亲戚的喜爱,要让自己一辈子也不忘记自己上过学后,发生的很好的改变。
美酒可以很自豪地说,除了朋友间的外号以外,他一辈子没有得到过坏名字,他的运气很好,每一次大胆的冒险似乎都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这一次也是如此,自打被虎大哥带到村庄,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认识了两年多的时间。
虎大哥——也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鹿一,好长辈,好老师,教导美酒学会了无法计数的知识,让美酒学会了一门新的语言,也完全成为了一个全新的,博学的人,美酒认为,他学到的知识甚至比酒还更宝贵——不过他还是要叫自己美酒,因为知识虽然宝贵,但还是美酒更让人着迷,美酒学习知识,是为了好处,他明知道酒有坏处却还总想着喝,说明他真正爱着的是酒。
美酒非常想学会的知识,就是怎么用玉米酿出这样的烈酒,只要掌握了这门技术,他敢保证自己的部落能在大平原上重新找到立足之地,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富裕强大起来。可惜的是,他目前暂时还没学到这里,村庄开办的学习班,似乎只热衷于教他们种田,并不愿意教他们酿酒。
不过,光是学会怎么肥田,就足够让部落打消了对这片不祥之地的顾虑了,尤其是在学习班带去了新的知识,告诉大家,疾病和地无关,和病菌有关之后,部落的氛围开朗多了,至少没那么疑神疑鬼了。
知道是病菌而不是邪灵,虽然一样要死人,一样没什么太好的办法,但似乎心里也能好受一些。而且,对美酒的部落来说,有一个很好的消息是,他们的粮食产量提起来以后,部落就不需要一直分人出去狩猎了,这本来就是个危险的活儿,部落又在疫病中损失了太多人手,如果大家能专心种田的话,相信几年内部落的人丁会比以前要繁盛得多。
如果远房亲戚能别那么好心,那么,他们简直就是上天给部落降下的一线生机了,这是让美酒这些第一批靠拢的土人很耿耿于怀的一点,他们知道这不应该,却也忍不住有点想独占这些新客人带来的好处。不过,这些远房亲戚对他们的想法似乎完全没有感受,他们总是一如既往地按着自己的步调做事,而四面八方的部落,也不知道怎么就从各种人嘴巴里听说了这些事情,来这里上课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想学的也都差不多:种田、酿酒,治病,都是这些熟悉的课题。
种地是最热衷教的,其次是治病,酿酒是没可能的,当然所有人都要优先学习语言,不过,和美酒他们最开始相比,如今学习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毕竟两种语言已经有了对照。美酒在不学习的日子,甚至不需要去狩猎,回家的一路上,都有人主动跟着他走,想从他这里多学点汉语——他们大概三个月过来村庄一次,差不多也是短玉米成熟的周期,在冬天来临以前,部落可以收成两季玉米,他们总有多余的玉米,可以到村庄的集市上换点吃的:是的,村庄这里逐渐地自发形成了一个集市,这样大家在学习之余还能顺便就把工作给做了。
“美酒,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带多少酒回去?”
才刚下课,他身边就聚满了人,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问题来问他,似乎也遗忘了彼此部落之间或许曾有的仇怨,美酒是很喜欢这样被簇拥的感觉的,他立刻喜笑颜开起来了,不过,这种欢快的氛围,在大家一起回到学员聚居点后不久,就被远方哒哒的马蹄声给打破了——两个曾在村庄学习过的好猎手,穿着简单的围腰布,飞快地从刚刚修建起来不久的小路上跑了过来,他们非同寻常的急迫,以及朴素的穿着,立刻引起了大家的紧张:来村庄是件大事,人们往往精心打扮,至少穿上兽皮上衣,但他们却是光着上身就跑过来了。
“我们是来报信的!”他们也立刻就道明了自己的来意,“来自南部港口的白皮肤人,他们集结了起来,带着黑皮肤奴隶,送给我们的部落美酒,换得安全通过山径的许可——他们的目标不会是别的村子,只会是眼下的‘亲戚庄’!”
“和我们私下隐隐担心的一样——这些白皮肤人,他们是忍耐不了多久的,现在,他们终于要打过来了!”
第1114章 李城主庙算
“准备开始清除异己了吗?他们的动作,比我们想得要慢一些啊——去年我还以为就会来了,却还是等了一年……这么看,这帮白皮佬,他们彼此也并不是很齐心,不算是什么太难缠的对手。”
消息很快就被送到了山坡顶,定居点中的管事们,也被叫到一起,商议着该如何应对眼下的局面。最先发言的,当然是城主李魁芝了——说来也是离奇,这人在立志城,总是疯疯癫癫的,有点儿破罐子破摔的味道,但真让他跑到黄金地里定居之后,李魁芝却反而正常多了。
不说英明神武,但在这样的时候,还是很能让人放心的,高谈阔论、运筹帷幄之间,隐隐还有几分料敌机先的味道,充满了强大的信心,好像把敌人的思想都给一眼看透了,“来了也好,这地盘总是要打了才能划拉下来,我们双方之间,必有一战,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把他们打垮便是了,倘若效果够好,还能叫这些人缩回大陆东部去,此后再也不敢踏入西部一步!”
“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呢。”
毕竟是远离了华夏,没有买活军的天兵坐镇远方,在军事上,一向很少和别的势力有剧烈摩擦的众人,难免有些怯场——要说乡间打群架,海上短兵相接,这些跟随李魁芝来此的老海狼也罢,虎厚禄这样,从草原混到边市上的老猎人也罢,都是不陌生的,他们不是没见过血,而是的确没有成建制地上过战场,因此乍然间有点儿气虚。“虽然他们不太可能倾巢而出,人数也不是特别多,但就怕他们把黑奴带来,又游说了土人部落加入……”
的确,这是最让定居点担忧的事情:在定居点凝聚足够的人力物力,建起城墙以前,怕的就是人海战术,人数多了,哪怕武器有代差,只要敌人的作战意志够坚决,还是能给定居点带来很大的危机。
之所以定下了嗜好品破冰、医药外交这些方略,在勘察地理的同时,结好土人,也就是预防出现类似的情况。经过两年时间的摸索,李魁芝等人已经把周围的地理情况摸得差不多了,画下了更详细的地图:虽然对照观星得来的经纬度,可以知道自己现在所出的地点,在后世叫做什么地名,但实际上……这些信息一点用也没有,因为很显然,除了大地形没变之外,后世的地图能提供的信息是很有限的。
后世的聚居点,现在可能什么都没有,后世的道路,现在也未必适合作为修路的选址,甚至说后世的气候也不能作为现在气候的参考,如今在这片土地上,什么地方是适合耕种的,适合种什么作物,附近有什么聚居点,这都得大家慢慢地去摸索,去盘。
同时也要承认,白番在这片土地上也有他们比拟不了的优势——来得早,已经来了几十年了,甚至有些地方,他们已经圈出小田庄来,教着那些被抓来的奴隶开始干活了。
这样,周围的土人部落必定会有一些能和他们交谈的人,而这就是李魁芝等人最大的劣势了,交流是一切的基础,如果不能交流,那立场几乎是天然敌对的,完全无法指望这些土人部落在有冲突的时候,会自发地前来帮忙,更大的可能必然是跟着白番来抢一把——
其实,如果足够聪明的话,这些酋长也该知道,任何时候,两个选择都该比一个好,但李魁芝估摸着,希望不大。这些心机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的策略,根据他的观察,本地的土人在政治上的素养,还不如虾夷人,他们的战争就是酋长领着勇士对冲……甚至连埋伏对他们来说都是很陌生的概念。所以,他并不觉得土著会自发地领悟到这些道理。
教导土人学会说自己的话,这是当务之急,好在他们运气不坏,虽然误打误撞把定居点选在了不祥之地,但也迎来了和平发展打基础的一段宝贵时间,随后,虎厚禄又用酒吸引来了一批好奇的土人青年,就这样,口子很顺利地打开了,李魁芝在他们开始交朋友后没有多久,其实就预告了武装冲突的到来:这是必然的事情,白番肯定无法容忍这片土地上‘第二个选择’的出现。
更不必说随着科普的进行,土人部落迟早会意识到,疾病是如何通过接触传播到他们这些群体中去的,他们的反应,要么是畏惧且消极的逃避,要么就是仇恨且冲动的敌对,反正总不可能是亲近,怎么看,白番都是注定被抛弃的选择。定居点这里,有知识、药品、酒,白番有什么?鞭子?还是带了病菌的织物?
一旦怀疑产生,来自白番的货物受到怀疑,白番和土人的友好就注定不可能持续了,白番被排挤和驱逐,只是时间问题。这是后悔都没有用的事情。而白番的时间窗口正在无限的缩小,他们只能在这种认识才刚刚开始传播,没有得到
普遍承认的时候,尽快地把定居点摧毁,才能扭转这个危险的趋势。
如果是李魁芝,他去年就想尽办法也要来了,拖到今年就是大错特错——过去一年,定居点多交了一倍的朋友,培养了至少三十个能够初步交流的精锐土著战士,交际范围是原来的几倍,连集市都迅速成形了。去年没来,今年就已经非常棘手,如果今年还不来,到明年,白番压根就别想撼动定居点的存在了。
“可惜了,哪怕就是再晚两个月,等我们的人靠岸……”
两年间,定居点这里是一直有船到的,一来要运货,一来要运人,定居点的人口规模已经上千了,这也是如今集市贸易的基础——如果部落有剩余的粮食和肉干,拿到集市这里来,别人不买,定居点也会买下来的,他们一直需要粮食和肉干来给新到的成员做口粮,当然也需要酿酒材料。同时,布料和一些小工具,也都是海那边运来的紧俏商品,很多部落甚至不愿意买药,明知道危险性,还是忍不住要在布料和烈酒上花钱。
最新的船期,大概是在一个半月以后会有船抵港,这段时间,港口空空如也,是没有大船停靠的,李魁芝推测,这也是白番选择此时来攻打他们的原因。很可能白番还用烈酒诱惑了一些处于定居点影响力辐射边沿的部落,让他们一起来发动一次大抢劫了。如果不想被抢劫,就得出人来跟着他们一起攻打定居点——采用这样一路裹挟的办法,的确能在到达定居点的同时,把声势营造到最大。而定居点对此的应对办法也很简单——不能困守在这里,要把人撒出去,即便不能说动部落们出人帮定居点打仗,也要确保土人部落保持中立。
“跟着白番的部落越少,我们的手段就可以越狠——凡是经过挣扎,能站在我们这边的,要让他们得到好处。那些保持中立的,要让他们庆幸自己的选择——这就要从敌人的下场来体现了。所以,这一次我们要展示自己的拳头,对敌人狠辣一些。”
李魁芝条分缕析地说到这里,在场诸人除了点头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话可以说了,都是心悦诚服,听令行事。“土话说得最流利,个人武力值最高最机灵的战士,俩俩结伴子,一个部落两个人,带上火铳和弹药,马上去山下,找到带路的学员,立刻出发。”
虎厚禄为首的十几人,被点名之后立刻聚在一起,对着地图开始分部落聚居点了,很快就领命而去。李魁芝又点了几个名字,吩咐他们整顿内勤,在定居点内拉起一支应急队伍来,往白番前来的方向巡逻勘探,定居点平日也有定期操练,这都是做熟了的,众人并不慌乱,均都是依言行事。眼看事事吩咐停当,他又转向屋内始终没有被差遣到的两人,“阿勇、阿宽,你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吧?”
始终扎着头的富宽,不声不响地取下了自己的头巾,露出了一头红发:定居点的大家,为了卫生需要,大多都理平头,这也是一个醒目的特征,逐渐在亲近定居点的部落中流传开来。但富宽却留了及肩长发,明显是有所准备。而在他身边,肤色黝黑的乌勇敢也咧嘴一笑,“早就准备好了,城主放心,他们这一次要是胆敢带了战奴来,保证让他们重新尝到壕镜大失败的滋味!”
这一听就知道,是当年在壕镜经历过策反的黑大汉,李魁芝欣赏地拍了拍两人的肩膀,“都是好样的,尤其是你,勇敢,你的心愿一定能达成的——去吧!”
在华夏,这些黑大汉哪怕是卖力气,都可以过上不错的日子,放着好日子不过,跑到黄金地来,乌勇敢的心愿不用自己说,大家也都能明白,肯定是为了那些被抓到黄金地来的同乡。这种崇高的目标,是让人心中起敬的。
至于富宽,他跟着来黄金地也不奇怪,这年头,白番根本谈不上对自己的国家有多忠诚,再经过知识教的打磨,如富宽这样,想在黄金地寻找机会,富贵险中求的汉子来说,他们根本不会觉得针对黄金地的白番有什么不妥——虽然都被叫白番,但黄金地的白番,在欧罗巴老家还和他们打生打死,根本谈不上什么感同身受、唇亡齿寒,有时候李魁芝甚至觉得,富宽比定居点所有人都还希望黄金地的白番死。
差出了这两人,备战准备差不多就算是做完了,李魁芝拧着眉头,倒背着双手,在院子里又转悠了一圈,想明白没什么遗漏了之后,方才点了点头,睁开眼笑骂了一句,“不去干活,在这守着我卖什么呆呢!”
“没……城主真是举重若轻,令人佩服!”
也算是和李魁芝配合着做了几年事情,被他当成老班底一员,‘拐带’到定居点来的周老七,嘴角也有点儿抽抽了,他和不远处的万义一直对着眼色,两个人脸上全是说不完的话,李魁芝扫了一眼,还能不知道他们想说什么?他没好气地道,“这儿又没有银行的催债员了,天高皇帝远的,我装疯卖傻给谁看啊!”
一句话,算是把自己多年来的一层画皮给戳破了,他也不害臊,理直气壮地哼了一声,也是情绪上来了,又满腹感慨地长出了一口气,显然也是对刚才自己的表现异常满意,“真当老子没有半点本事,全靠一身的蛮力当上的大海主?今日也叫你们重温一下老子当年的风采!”
他是不是大海主,这标准就存乎一心了,反正现在郑家没人在,谁也不会和李魁芝唱反调,都是顺着来哄,李魁芝想到之后的大战,也是心潮澎湃,倒背着双手,悠悠道,“这才是老子心里城主该做的事啊!翻云覆雨、运筹帷幄,克敌于千里之外……你们说,这些事难道我做不来吗?做不好吗!”
“可惜!可惜啊!谁知道,当城主最难的,根本不是博弈,不是谋划啊!”
毕竟是多年来装疯卖傻,也让他的仪态多少受了影响,李城主叉腿而站,自以为威风凛凛,高举双手向天质问,叹道,“就是漏算了这一招,竟至于此,谁知道当城主最重要的是管基建——谁耐烦建设啊!”
“居然沦落到如此地步,别说通电了,在终老此地之前,谁知道能不能再次用到暖气——呜呼——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看来……这病虽然随着远离买地,逐渐地有些痊愈了,但也终究是没有好全……周老七心里反而定下来了,和万义互相使了个眼色,嘴里一边漫应着,一边散开去做自己的事儿了,任李城主指天骂地,喋喋不休,呓语个不停:“我都已经如此了,谁还来和我作对,那就是自找苦吃!”
“谁还敢不让我种地,我就把他全家都给灭了!”
“哼,都给我等着,我们老家距离这里可比你们老家近,等我回头给六姐告状,运上几百万人来种田,种死你们,把你们白番排挤得无立锥之地……都给我等着,谁跑谁是孙子——诶,不是,周老七、万老五,你们人呢?人呢……人呢?!人呢————”
第1115章 远东佬与惊喜
“这么说,你是从那些岛上的蛮子那里逃出来的喽?在大陆上带着你的黑奴游荡了三四年?我说,伙计,你的胆子可真大!如果你走得再远一些,没准就能到阿卡普尔科,甚至在那里混上一个前往远东的舱位——不过,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可就得在港口把你的黑奴卖掉了,这些黑家伙,别看在这片大陆上老老实实的,和牛一样忠心肯干,可一旦到了远东,那就不一样了,几个月的功夫就能换个人!”
扛着火铳,骑在马背上的矮个子农民,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满脸的络腮胡,轻蔑地向着脚底下吐了一口唾沫,“我们再也不敢把黑奴带到远东船只上去了,现在,捕奴船甚至不敢从南洋过,得走新航线,说实话,那些所谓的华夏人,给我们添了不少的麻烦那!弗兰克!”
被他叫做弗兰克的年轻人,脸上浮现出了恰到好处的迷惑,“华夏人?老兄,远东?这就是我们要去……呃,要去谈谈的对象吗?”
“哈哈,快来看,这有个乡巴佬,连远东还不知道那!我说,伙计,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真和你说的一样,什么也不知道,就在街上好端端地走着,然后突然间,Bang!有人把你抓到了一艘船上,就把你流放到大陆东岸,然后什么也不管了?”
“呃……或许……我是说,或许……或许我是做了些让人误会的事儿,我说,老兄们,你们也很清楚那些清教徒他们的德性——只是多喝了几杯酒而已,偶然间失手给了个不幸的老伙计一拳,或许,或许打得不是地方,让他瞎了一只眼,他又或许,或许是当地主教的相好——或者是本家侄子,谁知道呢——”
“哈哈哈哈!”
纪律本就不算良好的队伍,立刻爆发出了一阵酣畅的大笑,“噢,弗兰克,你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
“天知道,主要凑齐你们这样一船恶人有多么不容易!”
虽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叫做弗兰克的红发小伙子,大概还没有完全把实话说出,但绝大多数人都并不介意,依旧喜爱地和他唠起了家常,向他介绍起了这座大陆上的具体情况,这大概是因为他也算是难得一见的新面孔,在这个相对闭塞的环境里,哪怕是弗朗基血统存疑的混血儿,只要能证明自己和某个贵族沾亲带故,哪怕这个贵族来自英吉利,也足够他们把弗兰克过去的恶行轻轻放过,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他的有趣上了。
“像你这样的败家子儿,从来不珍惜学习的机会,家庭教师给你们上课的时候,你一定总是逃课去玩吧!”
像是弗兰克这样来历的游荡者,在黄金地这里并不少见,弗朗机人开拓这片新大陆已经有数百年的时间了,他们的势力主要分布在南面,如今已经将南大陆分为四个总督区,生活在南大陆上的欧罗巴人,来历也很复杂:有最开始被派遣出来的官方开拓队,也有后来被流放过来的,或者是在原本的土地上待不下去,自愿逃来的弗朗机人。有时候甚至不止是弗朗机人,很多乞丐、流浪者,甚至是风尘女子,也希望着能在黄金地有个新的开始。
与其说有资格向黄金地派遣流放船只的权贵很多,倒不如说,在这件事上不存在任何限制,不单是各地官员可以随意地向殖民地派遣船只,把罪犯送到这里来做苦工,就是有权有势的贵族,也经常心血来潮地强迫自己的敌人登上船只,拿着一张单程票在另一个大陆重新开始。
弗兰克一开始就声称,自己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惹来了大人物的厌恶,被流放到黄金地来的,只是送他的船只,在靠岸前遇到了暴风雨,全船人只有他和他忠实的黑奴逃了出来,抱着木板,漂浮了三天,来到了一座不知名的小岛上,又辗转从小岛上岸,指望着能找到前往城市的道路。
当然了,在此期间,为了能有口吃的,他们也不得不和土著部落打交道,犯下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暴力之罪——不过,在弗朗机人眼里,这也不算是什么罪恶,那些土著就像是牲口一样,被怎么对待都是应该的。如果弗兰克和土著交上了朋友,他们或许还要劝诫弗兰克放下那些无谓的同情心,像个体面的汉子和信徒一样,正确地对待这些没有信仰的异教徒呢。
由于海难的关系,弗兰克被冲到了较北的地方,这里已经超出了总督区的边沿,也是曾经发生不愉快的瘟疫所在,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远征,他恐怕还要在野地上游荡很久才能找到地儿。当远征队遇到他们的时候,他和他的奴才都已经衣衫褴褛了,甚至已经穿上了土著人的兽皮衣服。
不过,一旦回到了熟悉的社交环境里,他就立刻绞尽脑汁地维护起了人前的体面——他的贵族做派,包括他的黑奴那股子文质彬彬,富有教养的样子,也让大家对他的出身深信不疑,认为他绝对在贵族家庭长大,只有贵族的城堡才能培养出这么文雅的黑奴,如果是殖民地豢养的战奴,固然绝对忠心,但他们的谈吐可不会这么得体,也不会说这么复杂的法语词:这些殖民地的百姓,基本都不会说法语,在这点上他们还不如黑奴呢。
至于弗兰克,他会说好几门语言,和黑奴,他用英语交流,和这些新伙伴他就说不太正宗的弗朗基语,他的枪打得很好,因为他是很热衷于狩猎的,再加上交流也不成问题,因此他很快就获准加入征讨队,成为了战士们的一员。
甚至,领导这支队伍的绅士还许诺,只要弗兰克表现得足够勇敢,那么,他得到一块土地是不成问题的,甚至还能为他说上一门体面的亲事——一个丑陋的新娘,但携带了对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来说,足够丰厚的嫁妆:黑奴、种子、牛马、农具……不管怎么说,足够让他在总督区立足的了。
“南面完全是我们的地盘,其他国家的殖民地……只是很小的地盘,够不上威胁,但我们的确也面对了一些压力,总有人想和我们争夺秘鲁丰产区,那里的羊驼毛是上好的纺织品原料,还有我们所在的银矿区,阿卡普尔科是世界上银子最廉价的地方……不过这些年日子也有些不好过了,所以我们在到处寻找更合适的土地来建田庄。”
要说明白现在新大陆的局势,就非得从远东说起,这都是一环扣一环的事情,这些有见识的绅士们,比划着为弗兰克上课,首先是大致普及世界地理——他们都是有官方背景的第一批垦殖队后代,在总督区中也算是上等人,知识当然广博,不过,这片土地上,完全对世界地理一无所知,只知道自己上船航行很久,下船后就到达全新大陆的人也有很多。
“阿卡普尔科富银,而我们想要远东的丝绸,这本来是非常好的生意,但从二十年前起,事情就变得棘手了,远东的丝绸产区换了主子,丝绸有几年开始减产——但这还不是最棘手的,最棘手的是,他们没那么喜欢用银子了,而是开始流行一种难以仿造的纸质钞票。”
这个现象,立刻就影响到了阿卡普尔科,以及附近总督区赖以生存的重要贸易链条,银不再那么受欢迎,商人们只能想办法往这条贸易链里添加环节:他们可以从阿卡普尔科把银子运到一些靠近远东,而还喜欢银子的地区,用银子来换粮食或者贵金属,再送往远东交换商品。
最开始,这还是行得通的,但很快,随着远东势力范围的扩大,银子的地位,在远东影响区中,不说是一落千丈,但也绝非往日那样辉煌,找到一个银矿产区,靠着它飞黄腾达,滋养出一个富有国家的如意算盘,似乎是再也打不响了。而这件事对银矿总督区最大的影响,就是他们的日子没那么好过了,他们必须去寻找更大的农业区,以此来弥补银价走低,给本地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
往南当然好,谁都知道南面富饶,但那是另一个总督区了,阿卡普尔科的弗朗机人只能往北发展——北面的大陆,对他们来说,诱惑力本来并不是很大,因为那里的气候没有南面好,也没有什么富饶的矿产,比不上南面那样易于经营——有个道理是没有错的,一块地好不好,就看土著发展程度怎么样,南面大陆上,土著都已经建国了,这就很说明问题,与此同时,北面的土著还在拿木棍互相打着玩呢。
当南面已经被划分为四大总督区,以及十余个各国殖民地时,北面大陆,只是在东侧被英吉利的那些清教徒占去了一片土地,号称要在那里建立新英吉利,除此之外,就是和银矿总督区接壤的这片土地了,逐渐有一些欧罗巴人在上面生活。
其余的大片土壤,包括更北边那些鸟不拉屎的地方,压根都没有人要,这里的土著也过着相对非常原始的生活,他们只是在过去的数百年间,逐渐学会了骑马,并且开始学着去捕捉逐渐在大陆上泛滥起来的野马,畜养马匹,除此之外,和南方的同族比,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这令弗朗机人嗤之以鼻,对他们比对南边的土著更为轻视,认为这是一群愚笨、胆小而虚弱的人。
只需要几张带了病菌的毛毯,就能让他们损失惨重了,再给酋长送上美酒,让他上瘾,醉醺醺的酋长就会把大片土地送给弗朗机人——土地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过丰沛了,以至于习惯游牧的土著,压根不觉得把一块小小的地送给朋友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他们的数学也往往很差,根本不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个好酒的酋长,甚至可以把所有土地都送给弗朗机人,在他心里,这顶多意味着,在他们离开去别处期间,允许弗朗机人在这片土地上狩猎,而等他们返回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个个田庄——没有了旷野,他们又该去哪里狩猎呢?
傻眼的土著,当然立刻就想反悔,但利用他们离开的这几年时间,农场主们早已经鞭打着黑奴,让他们不眠不休地建好篱笆墙,同时训练出一支战奴队伍来,随时准备为了保护自己的田庄而作战。土著部落如果不联合起来,几乎不是这些战奴的对手,在几次激烈的冲突后,他们往往只能含恨远走,再也不回到这个伤心地来。
这样的套路,在南面大陆上是多次上演的,在一些没有国王的地方,故事就到此为止了,而在一些遗存了国家机制的村镇,则还可能会有一场小规模的战争,不过,在北面这样的乡下地方,大家普遍不认为事情会如此发展,他们只是在等待着瘟疫的阴影散去。
——在第一次特殊礼物之后,有些着急的农场主已经拖家带口准备迁徙了,可他们刚到地头,就不幸地也染上了疫病,损失也相当惨重。因此,大家普遍都想再等几年,确保染病的风险再低一些,反正也不必着急,这里的土著,对于天花毫无抵抗力,已经死得不成气候了,迁徙的迁徙,躲藏的躲藏,这块土地,不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了吗?
然而,万事都有个然而,故事恰恰是在这里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转变——然而,远东居然有一艘大船,不声不响地在他们已经相中的应许之地上靠了岸,并且营建起了第一个村庄,不但成功地站住了脚跟,甚至还和土著部落交起朋友来了!
短短的几年间,这片荒芜数年的土地上,又出现了土著的身影,本来空无一人的农田里,又有人在种玉米了——而且,最让这些弗朗机人不安的是,土地上开始流传关于他们的不利流言,土著部落对他们也多了不少戒心,他们逐渐不愿意和弗朗机人做生意了,而是在远东人的村庄附近,建起了集市。更让人生气的是,这些远东人居然并不驱赶他们,而是假惺惺地教他们种田、治病,就像是给狼喂肉一样,不断地往这些忘恩负义的野蛮人嘴里塞肉,大口大口地,都快把他们给撑吐了!
这么多到底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哪有人是这么对待原住民的?哪有人是不杀人就在一个地方站稳脚跟的?你对他们这么好,那我们岂不是无形间就被比下去了?!
桩桩件件,都是让人无法理解,甚至想要仰天长啸来发泄愤懑的荒唐行径,哪怕是没什么知识的粗人农庄主,也本能地反感这些远东佬的暴行,更不要说总督们对于前些年的壕镜惨败记忆犹新了,那些仓皇逃窜回阿卡普尔科的战船,带回了血泪斑斑的故事,不但让商船再也不敢携带一个黑皮肤的人前往远东,更是让大家对远东佬的煽动能力印象深刻。
在北边的暴行,决不能继续任其发展下去,这已经不仅仅是北边的问题了,作为四大总督区中最接近北部大陆的银矿总督区,绅士们异常担忧,深怕远东佬把他们邪恶的触手探伸过来——四大总督区,就没有不依赖黑人和土人奴隶发展的,否则谁来种田,谁来采矿?
而对这些奴隶来说,远东佬的做派简直就是最有劲儿的毒蘑菇,哪怕只是嗅到一点味道,他们都会疯狂起来,为了远东佬的几句话,发狂的作乱,甚至不惜为此献出自己的生命!
决不能让远东佬在这片大陆上站稳脚跟!就算不能把他们全都杀死,也要逼迫他们许下承诺,搬迁到远方内陆去,远远地离开总督区,离开弗朗机人的地盘,这是所有人难得达成的,上下一致的认识,就这样,稍微一缓过劲儿来,在这一次收成过后,他们就立刻凑出了一支队伍,准备大军压境,给远东佬一点颜色看看了。
“如果能全都杀掉,那当然是最好的,或者能毁掉他们的船只也不错。但可惜,总督说,远东佬或许有一种神奇的巫术,可以和大洋对岸的邪神心神相连,让他们知道是谁消灭了他们。”
说到这里,大家都连忙数着念珠祷告了几句,这才心有余悸地继续说道,“如果有什么办法,能确定他们有没有带那种叫做巫术电台的东西就好了。在摸清虚实之前,我们最好不要真的作战,只是先炫耀一下武力……”
好心的老大哥,生怕弗兰克还把这里当做自己老家,上去就给人开瓢,反复叮嘱着弗兰克,让他约束好自己忠诚的黑奴。红发年轻人也认真地听着,他的眼神间或瞟一眼远方草原上奔驰的小黑点——这些都是野马,几百年的时间,足够它们在大陆上发展出自己的族群了,如果不是这次潜伏行动,他也不会知道,在更南面有一片定居点急需的野马群。